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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打字、复印(速印)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校打字、复印(速印)制度

  一、学校打字室负责全校公文打印、教学资料复印及其他办公资料复印、速印任务。

  二、打印以学校名义发布的公文,需由校办公室审稿,校领导批准。

  三、打印、复印(速印)教学资料、管弦乐队、民乐队、舞蹈队演出资料需经教务科长批准(教务科长不在由教学秘书代批);打印、复印(速印)其他资料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打印字数在3000字以上、复印(速印)资料数量在20张以上,需报校领导批准(期中、期末考试试卷不在此例)。

  四、教师个人教学用资料需复印(速印),需经严格批准:数量在10张以内,由教务科长批准,超过10张由校领导批准;如果是整本复印,必须报图书馆,由图书馆报校领导批准,做为图书馆资料借给该教师用。

  五、打印、复印(速印)均需提前填单、报批,打字室按先到先印原则予以安排。

  六、因资源有限,学校打字室不为教职工个人提供服务。

  七、打字室打印、复印(速印)资料均不得收费。如有特殊需要需收取费用,需请示主管副校长批准,由学校财务室收费。

采编:www.pmceo.cOm

篇2:学校复印、打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复印、打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复印、打印室设备由教导处主教改主任管理,其他教师需要使用设备要征得负责管理教师同意,并作使用纪录。

  二、各种设备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及时关机,切断电源,关锁门窗,经常保持设备和室内清洁、整齐。

  三、未经主管领导和管理教师同意,不懂操作的人员不得使用设备,其他教师使用设备要在管理教师指导下操作,如违反规定,损坏设备,由损坏设备者按价赔偿。

  四、教改主任要认真做好各部门,班级及个人的复印、打印登记,节约纸张油墨,节约开支。

  五、各科、班、部门复印试卷、资料数量较大的,要提前1至2天以上交负责老师,特殊情况可向负责老师说明,征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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