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晨会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酒店晨会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晨会行为,提高会议质量:
1.每日晨会的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总监及部门经理。
2.会议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晨8.30。
3.晨会内容如下:
a. 夜班值班经理汇报夜值班情况。
b. 各部门经理汇报前一天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c. 处理有关部门上次晨会中提出的遗留问题。
d. 总经理(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总结、布置当日或近期工作任务,并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作出指令。
e. 传达上级的有关批示或精神。
f. 其它临时安排的内容。
4.凡因公而无法参加晨会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请假。
5.对无故迟到或缺席者,将按《员工手册》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采编:www.pmceo.cOm篇2:总经理办公室晨会制度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晨会制度
1.为保证总经理对日常经营管理的有效控制,协调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工作关系,必须执行晨会制度。
2.晨会由总经理主要召开,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8点整。
3.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晨会,需授权他人代为主持召开。
4.晨会内容:
①报告昨日接待情况及当日和近期的预订情况;
②报告昨日有关客人建议、表扬、投诉的处理情况;
③值班经理报告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件和发现的问题;
④各部门报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提出需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⑤当日晨会主持人检查昨日晨会所做决策的落实情况,针对各部门的报告提出指导性意见,通报酒店经营管理的其他情况;
⑥通报或研究其他情况;
⑦周一的晨会内容要包括周六和周日的情况。
5.晨会纪要由专人负责整理,会后下发各部门,必要时于当日下午五时前上报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