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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商所经检案件核审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工商所经检案件核审制度

  一、案件核审范围:

  凡本所查处的一般程序案件,均应纳入案件核审范围。以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报局法制科核审;以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由法制员核审。

  二、案件核审内容:

  1、是否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4、定性是否准确。

  5、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

  6、处罚是否适当。

  7、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核审方式:

  案件核审以书面审查为主,由法制员签署核审意见。对复杂、疑难、大要案件或对处理存在不同意见的案件,由分管所长、案件主办人、责任区巡查监管员、法制员组成,实行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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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工商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制度

  工商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制度

  一、暂扣。

  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财物的,必须出具扣押通知书、扣押清单,执行人应将扣押财物于当天移交仓库保管员进库,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登记。

  对扣押财物应录入电子办公系统暂扣罚没物资管理模块,做好登记。

  三、处置。

  对罚没物资、处罚决定书生效后10日内移交罚没物资仓库,实行专人负责保管。按县局要求统一销毁或拍卖,并做好记录。罚没物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注:暂扣、罚没物资保管员:

  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员:

篇3:某工商所会议制度

  工商所会议制度

  一、所长办公会议

  1、时间:由所长(副所长)召集,所班子人员参加,即时召开。

  2、内容:商量工作安排、制订规章制度、决定干部调配奖惩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组长工作例会

  1、时间:由所长(副所长)召集,所班子及各组长参加,每周星期一8:10──8:30召开。

  2、内容:汇报上周工作动态,研究部署工作。

  三、所务会议

  1、时间:由所长(副所长)召集,全体干部参加,每月月初、月底召开。

  2、内容: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工作情况。

  四、支部生活会议

  1、时间:由支部书记召集,每年1-2次。

  2、内容: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注: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篇4:某工商所车辆管理制度

  

  工商所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实行专职驾驶员并负责保养。

  二、驾驶员必须凭出车单出车,并做好出车记录,经检办案出车由经检执法组长调度,其他公务用车报分管所长批准。

  三、驾驶员未经分管所长批准,一律不准私自出车。因特殊原因,需私事用车的,需经分管所长同意,方可用车。

  四、驾驶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准擅自离开指定的出车地点办私事。

  五、驾驶员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则,谨慎驾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及时保养和维修,确保公务用车,不带故障出车。

  

篇5:某工商所经济户口责任区管理制度

  工商所经济户口责任区管理制度

  经济户口责任区管理,是指基层工商所以经济户口综合管理系统为依托,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巡查监管为手段,按工商监管人员和工作量划分若干片区,将市场主体分配落实到人,实行定片区、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片区责任化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负责经济户口的认领建档。

  2、负责经济户口的日常巡查监管,采集经济户口信用信息,记录动态监管数据。

  3、负责经济户口的开业调查、回访、验照、年度检验,商标、广告、合同的行政指导和管理。

  4、组织实施区域巡查,主办一般性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

  5、宣传工商法律法规。

  二、监管内容:

  1、检查市场主体是否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2、检查市场主体是否悬挂营业执照。

  3、检查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使用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相一致。

  4、检查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工商法律法规。

  5、检查市场主体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

  三、操作程序:

  经济户口认领--制定巡查计划--实施巡查监管--录入监管信息

  1、经济户口认领。片区管理员按登记机关反馈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进行认领,建立经济户口机读档案。

  2、制定巡查计划。所长按片区制定巡查计划,落实片区巡查监管对象。

  3、实施巡查监管。片区管理员对计划巡查对象实施巡查监管,记录监管内容,提出监管意见。

  4、录入监管信息。片区管理员对巡查监管结果,按对象分别录入经济户口综合管理系统,完善日常监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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