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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十三)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十三)

  一、目的

  u加强公司员工工作时的主动性、自觉性,并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u本制度适用于*********的所有员工。

  三、具体规定

  1、基本原则

  1)总监和副总以上人员无需打卡。

  2)总监和副总以上人员需要休有薪的各类假,需要按照相关请假流程办理手续。

  3)长期驻外员工(销售人员、售后服务等人员)的考勤,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了解情况和工作进展,来支持驻外员工的考勤。

  4)部门考勤负责人要把部门的考勤张贴在部门显著位置,考勤要表如有涂改需要部门考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在涂改处签字确认。

  2、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

  *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

  *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

  *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00

  *各控股公司可视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时间调整,经公司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2)公司根据业务生产需要,经劳动部门审批后,公司有权对批复的岗位执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

  3)公司可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对个别员工的工作时间作暂时或长期的调整。

  3、考勤记录

  1)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每天由专人考勤,考勤于每月6号前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考勤周期为自然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3)考勤的方式:

  *员工打卡考勤(根据公司考勤系统进展确定),部门考勤为辅;生产一线员工考勤公司将采用部门考勤为主,打卡记录为辅。

  4)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按照口头警告处理。

  *迟到、早退30分钟(含)以上视作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以上的,不足4个小时的,按照旷工半天计算。

  *迟到早退超过4个小时(含)以上的,不足8个小时的,按照旷工一天计算。

  5)员工因不可抗力或是公司班车晚点的、遇到恶劣天气的、遇到交通事故的产生的迟到,公司可以不视作旷工。

  6)不视作旷工的情况,除班车晚点外,员工迟到超过一小时的,员工要按照假期管理规定办理。

  7)员工因出现以下情形,将视同为旷工:

  *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或是未完成办理的。

  *未请假而在指定工作时间内未到达工作岗位。

  *虽请假但未获得部门管理层准许,也未获得人力资源部批准的。

  *虽请假但经查实后确定为虚报病假等有薪假者。

  *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不得以补请的事假、病假、年假等假期充抵。

  *休假假期届满时(如事假、产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仍未续假且未返回指定工作岗位者。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他人工作而损失的工作时间。

  *已递交辞职申请,但在约定的最后工作日前,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

  *无故不到工作岗位的。

  *无故不刷卡(无记录)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岗工作的。

  *考勤弄虚作假视为旷工。

  *伪造或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

  *公司其它规定或是认可的行为。

  4、请假、加班和出差与考勤关系

  1)各类请假手续,依据公司的假期管理规定执行。

  2)加班管理

  *正常工作日和周六末加班

  u部门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应提前半天申请(手续到人力资源部),手续完备后方可加班。

  u加班申请由部门主管提请《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或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u岗位属于《标准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当给予调休,在规定范围内不能给予补休的应当按规定计算加班费。

  u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公司不支持部门提报加班申请。

  u如果员工在出差或是参加培训时如遇周六末,公司不支持部门提报加班申请。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

  u原则上公司不支持法定工作日加班。

  u因为工作需要(如值班、参加展销会、紧急订单生产等),应提前三天申请(手续到人力资源部),手续完备后方可加班。

  u加班申请由部门主管提请《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或副总审核,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创力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在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u通过申请的法定节假日,公司支付加班费。

  u如果员工在出差如遇法定节假日,公司支付加班费。

  *所有加班时间核算,都以实际加班时间为准。

  *加班批准后,员工加班考勤和各项要求按照考勤管理规定和违纪处罚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违纪,公司视情况加重处罚。

  3)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基本工资÷21.75÷8×1.5

  *周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2.0

  *假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3.0

  4)出差管理

  *长距离差旅

  u长距离差旅主要指非上海地区和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之间的差旅。

  u员工因公事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应注明离开时间、到何地、办理何事、回厂时间等。

  u审批完毕的《出差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果未按照程序审批的或是未办理出差申请的,否则按事假处理。

  u出差过程中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应用电话或邮件告知原因和返回时间。返回公司的第一工作日内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事假


处理。

  *短距离差旅

  u短距离差旅主要指上海地区和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之间的差旅,一般当日可以返回的公差。

  u短距离差旅时出门时应填写出门证并注明相关事项(坐公司班车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的除外),门卫人员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审核审批权限

  u普通员工公差一般由部长级以上人员批准方为有效。部门领导不在时由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u部长级别员工公差一般由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u总监/副总以上人员公出应由总经理批准。

  u未经审批的出差,按照事假处理。

  四、考核标准

  1、凡被界定为无故旷工的行为,公司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用的管理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经济处罚:按照下述方法以旷工小时数为单位,停发缺勤工资,并扣发200%的标准。工资:旷工扣款工资=标准工资/月标准工作日*旷工天数*200%。

  2)行政处罚:

  *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二次或者累计一天的,将视情形被处以书面警告。

  *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含)三天,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予以解聘。

  3)考勤(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请假、加班)弄虚作假,除了要扣回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和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

  4)其他因旷工而受影响的条目:

  *因旷工被处以书面警告的员工,其任何一次的记录都将影响本年度内的绩效考核、升转职评估、奖金计算及年度调薪等。

  *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一旦出现因旷工而自动离职的行为,公司按综合工时计算办法确定其离职月出勤天,发放离职工资。对于出勤天最终核算为负的,公司保留追回员工所欠工资的权利。

  五、生效和解释

  1、本制度经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颁布生效。

  2、本制度自20**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正。

  3、之前公司内其他与本制度相悖之规定,均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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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全校教职员工应按学校规定时间上班、下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教职工有事需要请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内,向分管主任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婚假、产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假条应由科室主任签字。

  干部要模范执行工作纪律,有事向校长请假并告知办公室登记。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提前离岗的老师,要向分管领导请假,到办公室备案。享受相应的政策期满,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检查,作好记录,考勤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部门年终量化考核和评优选先。

  办公室每周不定时进行出勤情况抽查,只要不在岗的人员都要实事求是进行通报。办公室每次抽查情况纳入学校对各部门、级部和中层干部的年终考核。每次办公室抽查,各部门都要提供临时请假老师名单。

  各部门、科室及个人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到办公室说明。

  考勤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夏季2:20—5:50)

篇3:狮中学校教职工考勤规定

  狮中学校教职工考勤有关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建立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教职工考勤有关规定:

  一、教职工请假有关规定:

  1、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由本人(特殊情况例外)履行请假手续,一般不用电话请假。病假必须有规定就诊医院的证明。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2、请假在半天以内者,由分管领导批准,半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结婚、分娩、民事假均按有关规定请假、批假,不扣钱。

  4、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每天80元,从工资中扣除。

  二、教职工考勤有关规定:

  1、实行早、晚签制度

  早上签到时间为7:00-8:10,晚签时间为16:20-16:50。缺签一次扣20元,请了假的每次扣10元;迟到但补了签的每次扣10元。

  2、旷工

  因病、因事不到校而不请假者、工作时间擅自外出者、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假期结束而未返校者,以旷工论处。

  3、早退

  教师于规定在校时间内离校为早退,每早退一次扣20元,请了假的每次扣10元。

  4、无故旷课一节(含不足一节)者,罚款40元(从工资中扣除)。

  5、每学期请病假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事假时间超过一周(含一周)或旷工超过一天(含一天)者,当年不能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6、教职工结婚、分娩、民事请假均按有关规定批假,假期不作事假处理;面授学习或考试,持学习或考试通知请假,学习期不作事假处理。

  7、教职工被扣被罚之款,每学期末结算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以上规定从20**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篇4: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六)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六)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50元。

篇5:饮食公司配送中心考勤规定

  饮食公司配送中心考勤规定

  一、考勤范围:中心所有在册员工。

  二、考勤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三、考勤内容:上班制度,请假制度。

  四、违章处理规定: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每十分钟计一次,每次扣5元,累计三次作一天事假处理;

  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做私事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迟到、早退同等处理,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事假一天处理;

  3、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总公司、中心的会议和学习,违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五、病、事假扣奖规定:

  1、病假:病假一天扣当月奖金的2%,当月累计病假超过7天(不含7天,不含节假日)扣当月奖金的全部,全年奖每天扣10元(扣完为止);

  2、事假:事假一天扣当奖金的6%,当月累计事假超过4天(不含4天,不含节假日),扣当月奖金的全部,全年奖每天扣30元,扣完为止;

  3、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奖金,扣全年奖100元,旷工2天及以上者。作停岗处理;

  4、其他:婚、丧、产、哺乳假等假期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规定:

  1、病假:请病假必须持院卫生所或指定医院的有效证明,经中心领导同意后,并交代好有关工作方可准假。患急病可通过其他人或电话请假,上班后凭有效证明再补手续。

  2、事假: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要请假,应提交书面的请假条,说明原委,经中心领导批准,并交代好有关工作方可请假。一天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二天内由主管副总批准,三天内由总经理批准。

  3、婚、丧、产、哺乳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4、凡违反以上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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