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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来校上课,参加课内外活动。

  2、因故不来校者,须事先请假,不事先请假或未准假及超假者,按旷课处理。

  3、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教务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

  4、迟到或早退3次算旷课一节。

  5、无故旷课达50节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学生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算满勤,学校予以表扬,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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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医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学生的校内外一切教学活动:学生开学注册、上课、实验、集体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生产学习、课间实习、考试、早操锻炼,以及其他要求学必须参加的活动。

  二、请假制度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要办理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请假,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一日以内的病事假,须有本人病事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

  2、三日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或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院、部、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3、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和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处分管处长批准。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领导和学生处分管处长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5、如有特殊情况,夜间不能回校住宿者www.pmceo.com,必须按照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生产实习的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以上办法办理请假手续。

  7、毕业生因联系工作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由院、部、系审批;超过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批;一次请假超过20天的由院、部、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此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三、续假及销假制度

  请假期满,必须在当日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及时按照审批程序销假备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记录由各班班长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学管科负责人统筹管理学生考勤工作。各班应在次周星期一将上周考勤情况统计汇总报院、部、系考勤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后由班长做出全班学期考勤分析,将考勤记录册交回院、部、系存档。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报各班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2、实行考勤预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应督促各班自觉做好考勤工作,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课教师点名和班长点名相结合,提高学生到课率。学生处将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累计汇总后,作为对部院系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当学生旷课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时限边缘,应及时提醒学生引起注意,经提示仍不改过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篇3:学生会干部考勤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勤制度

  例会考评制度

  为了使学生会的例会能够顺利的进行,便于对学生会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学生会例会考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部长例会

  1.部长或副部长无故不到者,扣除该部长或者副部长2分;

  2.部长或副部长因有课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已经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并安排本部门干部代替参加,不扣分;

  3.部长或副部长因有课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已经提前向办公室请假,但是无其他本部门干部代替,扣除该部长或副部长1分;

  4.部长或副部长在部长会议召开后,未及时向该部门干部传达会议精神,或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者,据了解属实,扣除该部长或者副部长1分;

  5.部长或副部长迟到未讲明情况,扣除该部长或副部长0.5分;

  6.办公室主任对相关会议通知传达不及时,导致某部门无法参加会议,扣除该办公室主任1分。

  二、全体学生会干事例会

  1.干事无故不参加,扣除该干事2分;

  2.干事因为个人原因迟到,扣除该干事1分;

  3.干事因有课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会议,并向本部门部长请假,不扣分;

  4.部长对会议通知传达不及时而导致本部门干事无法参加会议,扣除该部门部长0.5分;

  5.办公室干事未及时向职能部门传达会议通知而导致该部门无法参加会议,扣除该办公室干事1分。

篇4:中学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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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班级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应准确无误地记录每日遇到、早退、缺席的人数和节数,每日向班主任汇报,每周向教务处汇报。

  二、学生不准旷课,不准逃避自修、早读、课间操和课外活动,若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给予校纪处分.

  三、事假必须有家长或监督人的签章假条,一般须事先请假,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德育处批准,一周以上须经校长室批准。病假也须有家长和医院的签章证明.

篇5:外国语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外国语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考勤实行班主任、考勤员、保卫处负责制。

  二、班主任指定一名班干部做本班考勤员,负责本班学生的考勤、考勤表的领取、填写和上交。

  三、早晨、中午预备前班主任到教室查点人数,并把当日学生情况或请假条交给考勤员,考勤员负责全天的学生考勤,如有临时缺课的学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四、学生没请假,也没到校,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学生家长,并上报保卫处。

  五、任课老师必须清查当堂学生人数,应按要求如实填写考勤表,并在考勤表上签字,不得漏报、瞒报、不得代签,发现无故缺课者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六、各班考勤员在早预备前必须将前一天的考勤表上交保卫处,并领取当日的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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