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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镍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聘用管理,提高公司员工聘用效率,实现人员需求与招聘的合理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三、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的统一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招聘计划的制定及经批准后的实施。

  2.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用工需求申报。

  3.总经理负责招聘计划及新增岗位人员招聘的审批。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试用员工的确认。

  5.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试用人员的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试用人员的批准。

  6.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综合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用工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协商,对七至十级以上人员(含十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7.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的试用考核及转正申报。

  8.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试用转正的审核。

  9.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员工试用转正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员工试用转正的批准。

  四、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综合管理部及各用人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尽量选拔有志于公司发展、忠于企业的“德才兼备”人员,同等条件下,以德为先。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管理部在有人员需求时,要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在选拔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3.人岗匹配原则:综合管理部在进行人员筛选时,要量才录用,尽量选择适用型人才,避免能力过剩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影响。

  4.亲属回避原则: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进行筛选时,应尽量避免亲属在直接管辖的工作岗位任职。

  5.先批后招原则:人员招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招聘,不允许用工部门私自招聘和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2)有政治、经济问题者;

  3)不满《劳动法》规定年龄者;

  4)公安机关追捕或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及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5)从青山董事局下属各子公司或本公司辞退或自动离职的人员;

  6)所填简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者。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工作经历、个人资历等。

  7)与原单位或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解除。

  五、招聘程序

  1.用人需求与招聘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内容,明确本部门人员编制。当新增工作任务、员工离职空缺等原因产生的人力需求,填写人力需求表(见附表1),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十级以下交分管副总批准,十级以上报总经理批准。审批完毕的人力需求表应至少提前5天提交综合管理部。

  2.用人需求审核:综合管理部每年组织各部门编制下年度人力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综合管理部审核部门人力需求的标准。如为编制外招聘、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须以呈批表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如果为新增加岗位,用人部门必须编写岗位职责说明书,经公司例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招聘。

  3.制定招聘计划: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人力需求表,编制人力需求汇总表,并在明确用人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拟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拟招的人数、职位名称、任职资格要求,应聘人员的考核方案,招聘的截止日期,确定入职的员工上岗时间;招聘资料费、摊位费、广告费,以及招聘工作时间表等。

  六、招聘活动

  1.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综合管理部根据需求岗位特点、任职资格要求、人力市场情况等因素,慎重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渠道选择及信息发布在完成招聘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公司主要依靠以下渠道:

  1)报纸招聘:本地发行量较大,读者群较多的报纸。

  2)网络招聘:目前主要通过钢铁英才网、智联招聘网等直接发布职位。以后视招聘工作需求,再寻求新的招聘网站合作。

  3)各种现场招聘会:参加各种大型招聘会。

  4)校园招聘:与大、中专院校保持联系,定期输送毕业生,接收学生进行实习,并从中挑选合适人员留任。

  5)内部推荐:鼓励公司员工推荐。

  6)政府就业中心:搜集人才信息,或参加现场招聘会。

  7)职业介绍所、个人中介:工商注册或个人从事的中介服务。

  8)个人中介及其它可行的招聘渠道。其中,当地报纸、内部推荐、政府就业中心和职介所及为普工、熟练工招聘的主要渠道,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推荐


为技工、工程师、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

  2.收集、筛选应聘资料

  综合管理部积极收集并仔细筛选应聘人员资料,原则上,根据工种不同,筛选的基本标准如下:

  1)简单体力型工种:如选料工,打包工、涂包工、清洁工,食堂服务员、宿舍管理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

  2)熟练工型工种:如天车工、车工、钻工、电焊工、切割、煤气发生炉、AOD炉、维修工、电工、驾驶员等岗位,要求初中以上文化,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并具有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技术型工种:如AOD配气www.pmceo.com、连铸浇钢、轧钢调整、主控室、电脑操作、统计员、化学分析室等岗位,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特别优秀或具有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条件。

  4)行政办公室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文化。

  5)保卫人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保安学校毕业者优先。

  6)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岗位的素质要求,将根据工作岗位和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3.年龄要求:

  1)普通员工:22~48周岁,保安:20~40周岁;

  2)学徒工:20~30周岁,熟练工:22~48周岁;

  3)工程技术人员视情况而定,但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录用。

  4)普通员工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能继续留在企业工作;

  5)管理人员年满65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退出管理岗位。但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其它工作。

  6)企业特聘的工程师或顾问年满7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再担任此项工作。

  4.综合管理部初试

  对于资料筛选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及时通过电话约谈或面试的方式组织初试。电话约谈适用于外地且不方便近期到来的应聘者,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需记录约谈结果;应聘者来公司面试,需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填写面试评估表的初试部分。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背景、所接受过的教育和训练、具备的资格、经验和能力等。

  1)个人背景:个人特性、家庭情况、爱好、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

  2)教育和训练:个人受教育程度和职能训练的深度、广度,相应的职称等级。

  3)工作经验:曾经服务单位、任职、薪资、离职原因、个人专长,最突出的成就等。

  4)资格和能力:上岗证、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际操作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面试方式有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其中,口试针对所有面试人员,笔试针对行政人员和工程师等,实际操作针对技术工人、驾驶员、工程师等对动手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对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管理能力及领导能力测试。

  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决定是否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5.用工部门复试

  经综合管理部初试合格者,由用工部门负责复试。用工部门通过业务方面的询问和考察,填写面试评估表复试部分。

  简单体力型劳动,由综合管理部人员直接面试通过,不需要用工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其它人员必须经过复试合格才能进入录用审批程序。

  初试和复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综合管理部和用工部门共同面试,并共同填写面试评估表。

  熟练工型工种由用工部门车间主任、负责人与综合管理部招聘专员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技术型工种由用工部门及相关联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和相关联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用工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共同复试,提出薪酬建议。十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复试,并确定薪酬待遇。六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总经理组织集体复试,并确定薪酬,上报董事长及青山董事局。

  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管理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并向应聘人员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公司录用通知即被视为未被录用。对于录用者,综合管理部还需详细告知公司地址、交通路线、报到资料等信息。

  七、录用及入职

  经复试合格的人员,均可进入公司录用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录用人员报到,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办理员工录用审批手续,查验相关证件,并根据需要进行背景调查。员工录用审批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10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员工由分管副总审批;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录用员工的职务级别和工资级档等人事资料。

  被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入职资料:

  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最高学历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5)体检证明原件(含肝功能5项检查、胸肺透视及其它常规检查);

  6)健康证(仅食堂工作人员提供);

  综合管理部在审核以上资料无误后办理入职手续;如体检不合格(各类传染性疾病、心脏病、肺病等)或提供证明资料与实际不符者不予以录用。

  办理入职手续时,人事科负责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发放工作证、考勤卡,并办理一卡通充值手续,开始正式试用,起薪日从入职报到之日起。

  入职手续完成后,新员工立即进行入职


培训,包括综合管理部组织的一般入职培训,安环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用人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等,培训时间不低于8小时,主要内容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岗位职责和安全规范等。

  八、人员报批及备案

  公司各级录用人员都需按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办理相关报批备案手续。级别为1~6级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上报至董事局确定、调整和管理;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拟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www.pmceo.com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管理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所有级别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均需报相关集团公司和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九、试用及转正管理

  所有录用员工均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般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确定。目前,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如没有试用期,部门必须在录用审批表上注明。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

  综合管理部每月底向各部门发布到期转正人员名单,各部门根据试用人员工作表现决定是否予以转正。如给予转正,综合管理部将转正人员的《转正申请表》发至各部门负责填写,并逐级审批;如决定延长试用期,部门在到期转正人员名单上注明延期原因。如决定给予表现优秀的员工提前转正,用人部门负责人可随时至综合管理部领取《转正申请表》,逐级审批。

  《转正申请表》审批完毕,综合管理部重新核定职位、职级、薪资待遇等人事资料,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所有新招聘人员从试用期开始缴纳工伤保险。

  十、劳动合同

  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详见《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则

  《人员需求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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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员工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十一、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第一条 依据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七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 人员的增补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厂处为单位,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依可能离职率及工作需要,临时工由各部拟订需要人数及工作日数呈经理核准,女性现场操作人员由各部门定期(视可能变化订定期限)拟订需要人数呈经理核准;其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份人员增补资料列表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

  第三条 人员甄选主办部门 经核准增补人员的甄选,大专以上由总管理处经营发展中

  心主办,高中以下由各公司(事业部)自办,并以公开登报招考为原则。主办部门核对报名应

  考人员之资格应详加审查,对不合报考资格或认有不拟采用的情况者,应即将报名的书表寄还,并附通知委婉说明未获初审通过之原因。

  第四条 甄选委员会的组成 新进人员甄选时应由主办部门筹组甄选委员会办理有关下列事项:

  (一)考试日期、地点。

  (二)命题标准及答案。

  (三)命题、主考、监考及阅卷、人员及工作分配。

  (四)考试成绩评分标准及审定。

  (五)其他考试有关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成绩的评分 新进人员甄选成绩的评分标准分学科、术科、口试三项,其成绩分比例视甄选对象及实际需要由各甄选委员会订定,但口试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40%。

  第六条 录用情形填报 各甄选主办部门于考试成绩评定后,应将各应考人员成绩及录用情形填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第七条 录取通知 对于拟录取的人员,主办部门应通知申请部门填写"新进人员试用申请及核定表",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总经理核准,并列表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

  高中毕业程度以下(除现场女性操作人员及临时人员由经理核准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后,即

  通知录取人员报到。备取人员除以书面通知列为备取外,并说明遇有机会得依序通知前来递补。对于未取人员除应将原书表检还外,并附通知委婉说明未录取原因。自登报招考至通知前来报到的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八条 报到应缴文件 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填缴人事资料卡、安全资料、保证书、体格检验表、户口誉本及照片,并应缴验学历证书、退伍证、以及其他经历证明文件。

  第九条 试用 新进人员均应先行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各厂处参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

  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训练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第十条 训练计划 有关新进人员的训练计划规定另订。

  第十一条 试用期满的考核 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各该负责指导人员或主管于"新进人员用申请及核定表"详加考核(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并依第七条规定权限呈核,如确认其适才适所则予以正式任用,如认尚需延长试用得酌予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经安全调查有不法情事者即予辞退。

  第十二条 处分规定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如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应即辞退。

  第十三条 试用期间考勤规定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其考勤规定如下:

  (一)事假达5天者应即予辞退。

  (二)病假达7天者应即予辞退或延长其试用期间予以补足。

  (三)曾有旷职的记录或迟到三次者应即予辞退。

  (四)公假依所需日数给假,其已试用期间予以保留,假满复职后予以接计。

  (五)其他假比照人事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停止试用或辞退 经停止试用或辞退者,仅付试用期间的薪资不另支任何费

  用,亦不发给任何证明。

  第十五条 试用期间的待遇,试用期间薪资依人事管理规则薪级表标准核支,试用期间

  年资、考勤、奖惩均予并计。

  第十六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3:员工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十二、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一)员额申请:各部门如须增添人员,应将所需员额,条件以及需求期限,填具增用人员通知单呈准后交人事单位依限尽速办理,并设法于半个月内完成为原则。

  (二)征招:无论征招或介绍,必须先经人事单位面谈口试合格后,再移申请单位考试或试用,需考试者,应通知人事单位会同办理。

  (三)新进人员经人事单位口试或会同考试后应将合格者呈请雇用,经批准后方可通知到职(限月薪人员及技术性工员)。

  (四)报到: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先缴验学历证件及离职证明,并缴交全户户籍誊本,1寸半身

  照片三张,再填具人事调查基本资料卡一式二份,保证书一份,(经管财务者须殷实铺保)保防联保切结一份,指模笔迹一份。

  (五)考核:新进人员不论其为考取,介绍以及有无工作经验,均须先经试用,并由主管(用人单位)考核一周,合则继续试用,不合者即予辞退。

  (六)试用及升正:

  1.试用开始,职员先由所属单位主管引谒上级主管及介绍本单位同仁与有关单位工员则仅介绍本单位同仁。

  2.试用期间月薪者定为40天,日薪者定为40天,升正时间定为每月一日,凡试用(月薪)期满认为成绩合格者即与次月一日统一办理升正,其成绩较差者,可视情形延长试用,最多以四个月为限,日薪者最多以40天为限,不理想者,即予淘汰。其升正的计算如下例:

  3月2日到职,如果二个月升正则应于9月1日办升正手续,(日薪者亦依此办理)。

  3.试用人员升正,必先经安全调查办妥无问题方可,因安全调查延迁,凡已升正者如安

  全有问题者,即通知离职,不予录用。

  (七)核薪:

  1.核薪程序参照薪资表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办理。

  2.员工经试用后于每月10日及25日统一办理核薪手续,其于核薪前离职者按其职等的最低试用薪计给。

  3.采薪资保密制,薪资核定经人事单位登记后径送财务部主管。

  (八)员工升正后应即与公司签订合约,凡未签经者,其薪资仍按试用计算,并须遵守下列原则:

  1.员工升正于合约签订日期生效。

  2.员工升正合约签订后,服务未满一年,而故意旷职(工)离去,视为自请辞职,并以违背聘雇合约第一条论。

  (九)临时雇用人员另订办法。

  (十)本细则实施后无论升正员工的合约已签未签双方均应以此为据。

  (十一)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修正。

篇4:员工聘用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十三、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使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任用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位设定

  1.专业技工:同工务员。

  2.专业技术员:同助理工程师。

  3.专业技师:同副工程师。

  第三条 资格

  (一)专业技工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工:

  1.担任同种专业技术工作的熟练工人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工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乙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科长推荐者。

  (二)专业技术员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术员:

  担任专业技工员或工务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术员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甲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厂处长推荐者。

  (三)专业技师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得晋升为专业技师:

  1.担任专业技术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师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经理推荐者。

  (四)新进人员具有专精熟练的特殊技术者可比照公司内相同技术及资格的人员核定其职位。

  第四条 限制

  (一)任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者,不得同时任用于其他职称。

  (二)从业人员在年度内受记过的处分而未抵消或上年度考绩在乙等以下者,本年不得晋升。

篇5:员工聘用制度: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十四、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贯彻多劳多得,奖勤罚惰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各种报酬待遇仅适用于正式聘用员工,短期聘用员工待遇由合同书确定。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可享受下述四类报酬待遇:工资类、津贴类、奖励类和福利类。

  (一)工资类包括:

  1.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3.浮动工资

  4.年终双薪

  (二)津贴类包括:

  1.职务补贴

  2.物价补贴

  3.住房补贴

  4.加班补贴

  (三)奖励类包括:

  1.创汇奖

  2.全勤奖

  3.年终奖

  4.年终先进个人奖

  (四)福利类包括:

  1.夏季饮料费

  2.劳保费

  3.节日补助

  4.医疗费

  5.独生子女费

  6.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

  第四条 各类报酬待遇的标准如下:

  (一)工资类

  1.基本工资分成四类十等(附表略);

  2.工龄工资以服务公司的时间计算,每月一年5元;

  3.浮动工资,由公司拿出相当全部员工基本工资15%的奖金,作为浮动工资(其分配原则另定);

  4.年终双薪,每年12月对在本公司干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双薪。

  (二)津贴类:

  1.职务补贴:分成六级(附表略);

  2.物价补贴:根据物价上涨浮动确定,一般每月每人不低于10元。

  3.住房补贴:对公司应该提供住房而没有提供住房的员工,限经理以下,每人每月补助

  300元,部门经理以上,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4.加班补贴:加班补贴为单位时间工资的2倍。

  (三)奖励类:

  1.创汇奖:达到核定指标的100%奖给人民币80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人民币5元;

  2.全勤奖:全勤每人每月50元;

  3.年终奖:根据年终经济效益确定;

  4.年终个人奖500~1000元。

  (四)福利类:

  1.夏季饮料费:1~9月,每人每月30元;

  2.劳保费:每人每月20元;

  3.节日补助:春节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国庆节每人100元,三八妇女节,妇女每人50元;

  4.医疗费:员工每月发医疗津贴40元,住院治疗经医院证明支付90%,工伤医疗费由公司全额负担;

  〖JP3〗5.独生子女费,属独生子女家属员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0元(独生子女年满1

  8岁停发);〖JP〗

  6.子女教育费:有子女在校学习的员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10元发给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补助800元。

  第五条 员工的每月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在发薪日一并领取,每月5日为发薪日,当月发上月工资。

  第六条 有关扣薪扣奖事宜的处理:

  (一)缺勤扣除

  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规定扣除工资、资金及其它待遇。

  (二)工作负伤疾病的缺勤

  因工作负伤疾病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及其它(待遇)照常付给。

  (三)特别休假

  下列情况下,没超出公司其它规定范围的,报酬待遇照常付给:

  1.婚假、丧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务权时;

  4.法定节假日;

  5.女性员工产假;

  6.休假日加班后补休;

  7.公假。

  第七条 报酬待遇的调整

  公司员工报酬待遇的调整审定属公司总经理,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决定。其基本程序是每年年初或特定时期,由人事部作出调整备案,交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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