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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企业)后备人才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企业(集团公司)后备人才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后备人才库建设规范化、系统化的进行,并及时发现、培养、使用好人才,为集团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建立后备人才库,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后备人才库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后备人才库的管理工作,并且负责集团后备人才建设方面制度、规定及标准的制定,以及对各部门、分(子)公司的后备人才库建设的考核指导。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的后备人才管理工作。各部门、分(子)公司应依据本规定精神拟定本公司相应的后备人才管理制度。

  二、后备人才入库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后备人才库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理原则,即后备人才库分为总经理级、科长级和技术类三个级别,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淘汰、出库等管理,包括人才库管理维护。

  (二)动态管理原则,对后备人才实行优胜劣汰,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员工及时地选拔入库进行培养,对业绩欠佳、表现不好的后备人才及时地淘汰出库,保证人才库数量与质量稳定。

  (三)晋升通路原则,后备人才库建成以后,集团所有待任命的干部,将全部从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人才库容量根据现有各级干部编制情况,按2:1比例进行确定。

  第五条 后备人才库的基本运行模式为"选拔入库-培养-考评-出库"的程序进行,流程图如下:

  三、后备人才选拔基本原则与标准

  第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员工均有权利参加后备人才入库选拔:

  基本要求:

  (一)认同公司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

  (二)忠诚于公司,为人正直,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四)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六)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工作与平时生活中能关心同事。

  (七)有很好的学习意识,在平时能够主动学习充实自已,能够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

  学历及工龄条件:

  (一)本、专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且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二)中专或高中学历,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标准,但须经分管人力资源的总裁助理书面审批。

  第七条 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各级干部,有责任向集团公司后备人才库推荐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后备人才。

  第八条 选拔入库程序

  第一,推荐与自荐:

  (一)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推荐,员工填写相关表格资料,员工所在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入库。

  (二)员工自荐,并填写相关表格资料,员工所在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入库。

  第二,资格审查: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联合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后备人才人员的资格。

  第三,择优确定后备人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及各部门、分(子)公司应结合审查合格人员的前期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后备培养对象,并就其培养方向提出具建议意见。

  第四,审批: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报集团公司高层领导书面审批。

  (二)科长级及技术类后备人才报人力资源中心书面审批。

  第五,正式入库:

  经审批确定的后备人才自审批之日起正式进入后备人才库。

  第六,公示: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分(子)公司应将后备人才选拔结果在集团内部向所有人予以公告。

  四、后备干部轮岗培训标准

  第九条 后备人才的培养主要在于管理理论培训与各项实际能力的训练、强化,同时关注其个人品格和道德修养。

  第十条 理论培训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理论知识培训体系,参照MBA核心课程,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进行培训,并进行严格考试。

  (二)科长级及技术类后备人才理论知识,主要包括基本管理知识及涉及专业的理论知识培训,具体课程由各部门、分(子)公司选择,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第十一条 实践培训

  其一,实践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分(子)公司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实践培训

  必须熟悉工程、监理、采购、审计、规划设计、房地产销售、人力资源、


财务等部门的所有工作流程及实际操作。培养期间,后备人才在每个相关部门轮换担任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务,全面参与该部门管理事务。

  (二)职能部门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实践培训必须熟悉本部门各科室的基本流程,并基本了解其他接口部门的相关情况。

  (三)科长级后备人才实践培训应根据各科级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本科室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及业务技能,由部门自行安排。

  其二,实践培训计划制定程序与管理

  (一)培训部门应根据后备人才的培养方向,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后备人才的个人具体培训计划,并经培训部门人事负责人、后备人才共同签字确认。

  (二)培训计划包括责任科室、培训内容、时间安排、责任人。

  (三)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培训计划一式三份,培训部门、后备人才、人力资源中心各执一份。

  科级后备人才培训计划一式三份,培训科室、后备人才、后备人才所属部门各执一份;

  (四)培训部门及后备人才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作好培训工作,并记录存入后备人才个人档案。

  其三,实践培训各阶段的要求

  (一)第一阶段:熟悉所在培训部门的职能、内部分工及主要工作流程,重点关注其组织结构的特色、优缺点等,并提出个人的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措施。

  (二)第二阶段:参与所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深入了解该部门或分(子)公司的各项工作,提出问题并有效建议,侧重于流程方面的改进。

  (三)第三阶段:后备人才独立操作所在部门或分(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及日常管理,侧重于实践操作能力的检验。

  (四)后备人才在培养过程中的第二、三阶段:所在部门或分(子)公司须与其签订绩效指标责任书,纳入所在部门或分(子)公司的绩效考评体系。

  (五)后备人才培训期间根据培训阶段要求进行相应工作总结,经培训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每月30日前,后备人才工作总结要上交人力资源中心。

  其四,总经理级后备人才轮岗实践培训条件

  (一)在本岗位连续12个月目标责任书完成率在本公司、部门相同级别的干部中排名前2位,平均完成率达到80%以上,可以申请轮岗实践培训。

  (二)上年度被评为集团优秀员工,或集团优秀干部的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可以申请轮岗实践培训。

  (三)要求总经理级后备人才求知欲强,并且学习力强,同时还能带动周围的员工共同进步。连续12个月培训积分达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中心的规定要求,可以申请轮岗实践培训。

  (四)对于表现非常突出,在本岗位工作已达2年以上,在工作中非常注意对下级的培养,自己轮岗以后,下级能够胜任本岗位,并且直接领导同意其轮岗时,可以申请轮岗实践培训。

  第十二条 后备人才培养期间的管理考评

  (一)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各部门与分、子公司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二)培训部门负责人负责培养期间的日常考评工作,并在培训结束后,对后备人才按评价表格要求进行如实评价。

  (三)后备人才培养期间的人事关系转入培训部门,其薪资由培训部门核算发放,按《管理人员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培训部门负责人负责与后备人才签订指标责任书,并跟踪考评结果。

  (四)后备人才的培养作为一个重要的人事考评指标列入培训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由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进行业绩考评,考评结果与所在培训部门负责人的奖金挂钩。

  (五)后备人才必须服从人力资源中心及培训部门的管理,如有违反,人力资源中心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行政处分直到取消其后备人才资格。

  五、后备人才淘汰出库标准

  实行后备人才淘汰机制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二)优胜劣汰;(三)再给机会。

  第十三条 后备人才淘汰机制的适应范围与基本制度汇编中《末位淘汰制度》淘汰考评范围相同: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淘汰以集团公司为评比单位实施考评、排名。

  (二)科级后备人才及关键技术岗位的淘汰以各部门、分(子)公司为评比单位实施考评、排名。

  各部门、分(子)公司的二级后备人才库中的后备人才,同样在基层管理人员末位淘汰考评范围内。

  第十四条 淘汰考评部门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淘汰考核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考评。

  (二)科级后备人才的淘汰考核由各部门、分(子)公司组织考评,送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淘汰审批权限: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淘汰,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讨论核准后,报总裁审批执行。

  (二)科级后备人才的淘汰,由所在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备案后执行。

  第十六条 评比淘汰期限及比例:

  每隔3个月衡量评比一次。评比范围内人数在3名(含)以内的,不参与淘汰评比。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居于末位5% 的,予以淘汰出库。

  (二)科级后备人才:科级后备人才人数在15人(含)以上的,居于末位10%以内的予以淘汰出库;14人(含)以下、4名(含)以上的,最末名予以淘汰。

  第十七条 末位淘汰决策中出现并列情况时可采取对比法选出予以淘汰的人选。

  第十八条 按规定淘汰的人员,3个月后,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再给重新入库的机会。

  第十九条 后备人才在库培养期间,如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均将淘汰出库:

  (一)在本部门、分(子)公司内部相同岗位、级别的管理干部中月目标责任书完成率排名中,连续2个月排在倒数5%,必须淘汰出库。

  (二)月目标


责任书连续2个月完成率低于60%,坚决予以淘汰出库。

  (三)所有后备人才的培养,坚持"品德一票否决制",即无论业绩多好,只要个人的品德方面一旦有问题,坚决予以淘汰出库。

  (四)连续6个月没有创新项目的后备人才坚决淘汰出库。

  六、后备人才晋升标准

  第二十条 基本原则

  (一)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各部门、分(子)公司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在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否则,公司将不予承认,并不给予相应级别的待遇。

  (二)在见习内的干部,除非特别优秀,并在同期内没有其他合适人选,否则不予考虑晋升。

  (三)所有总经理级干部的提拔,必须先经过推荐或竞聘,并公示后,无任何不良投诉,方可正式任命。

  (四)刚晋升任命的干部,必须有6个月的见习期,在见习期内的干部享受低一级的基础工资,考核工资以基本制度汇编中《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五)干部见习期满后转正参照《见习干部转正规定》执行。

  七、后备人才考核与出库

  第二十一条 对后备人才培训结果进行评价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培训评价;科长级及技术类后备人才的培训评价由后备人才所属公司、部门组织评价,报送人力资源中心。

  (二)评价依据:理论培训成绩(15%)、指标责任书绩效考评结果(40%)、个人工作报告(15%)、培训部门负责人评价(10%)、培训责任人评价(10%)、民意评价(10%)的比例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后备人才在培养期间的综合评分。

  (三)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所有评价结果均由相关考评人签字后转集团人力资源部,记入个人档案。科长级及技术类后备人才的评价结果由部门负责收集、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对于在培养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而被淘汰出库的后备人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作岗位调换、再学习、再培训等方式,接受公司的再培养,并可以参加公司下一轮后备人才的选拔。

采编:www.pmceo.cOm

篇2:X集团企业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及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设置应按照以下原则:

  一、干部编制与其所属职能科室人员编制

  干部编制原则:

  (一)每公司原则上仅设总经理级管理人员3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2人)。

  (二)建筑公司所属科室设置原则上不超过6个,园林公司、装饰公司所属科室设置原则上不超过5个,物业公司、项目部所属科室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科室原则上仅设科级管理人员2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或科长助理1人)。

  (三)以公司为单位,各公司科级以上(含科级)管理干部所占总人数比率限定在其员工总数的5%以内。

  (四)干部设置原则上仅设助理。没有正职的情况下可设副职。

  (五)对后备人才库中后备管理干部,不能先任命后培养,不能作为相应级别的管理干部。如正科级现职干部为总经理级后备干部的,只能算科级干部而不能算总经理级,同样,普通员工为科级后备人才的,不能算科级干部。

  二、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现行人员编制

  总裁办公室5

  财务部21

  人力资源中心14

  采购管理中心26

  合同预算一部14

  合同预算二部11

  审计一部30

  审计二部15

  总经办22

  行政部33

  规划设计部14

  投资发展部14

  技术品管部7

  营销企划部25

  园林公司49

  装饰公司21

  雨建公司48

  安徽**公司56

  黄山**公司39

  黄山**公司388

  黄山推广25

  **物业公司100

  总计977

  三、其他要求

  (一)各分(子)公司必须根据上述要求,进行本公司的组织结构调整、职务设置和岗位设置调整,并同步完成本公司人事系统软件中相应设置调整工作。

  (二)各分(子)公司必须在每月的人力资源行业指标完成情况的同时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上报职务超编人数、人员名单与岗位超编人数、人员名单。

  (三)人力资源中心将依据本决定精神,对各分(子)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职务设置与岗位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对于核查中发现的异常问题按《惩罚管理制度》与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相关责任。

  (四)因业务范拓展或工作量增加需要扩大编制须向人力资源中心申请,由人力资源中心向总裁汇报作出最后决定。

篇3:X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某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储备战略,加强人才梯队的培养和建设;储备公司未来的技术、管理人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管理、技术人员梯队建设

  3.1.1储备人才招聘

  3.1.1.1每年1月份,人事部与各部门共同拟定当年应届大学生、中专技校生招聘计划,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3.1.1.2每年11月份至次年3月份,人事部按计划到各大院校招聘应届大学生;

  3.1.1.3每年4月至7月份,人事部按计划到各中专/技校招聘应届中专/技校生;

  3.1.1.4全年在现场及网上按计划招聘1年内毕业及应届的大中专学生。

  3.1.2储备人才培养环境

  3.1.2.1培养人员(除市场部人员)实施在岗培训,上岗前进行为期三天的实习;

  3.1.2.2培养人员实习完即实行导师制,即每人对应一位老员工为其培养期间工作、生活的老师;

  3.1.2.3培养人员培养期内,由其导师与人事部共同拟定阶段性培训计划,并有相应的考核;

  3.1.2.3培养人员前三年为过渡期,其工资按《应届生过渡期工资》标准执行,工资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份;

  3.1.2.4培养人员在三年内,如其能力突出,已调至关键岗位,且该岗位工资标准高于《应届生过渡期工资》标准的按高标准执行。

  3.1.3职业发展路线

  3.1.3.1中专/技校学生

  *每年新招的应届中专/技校生,作为储备人员先在品质部作QC人员;

  *在QC岗位上工作满3个月,表现优秀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在有岗位空缺时可异动的岗位有:生产巡检员、成品检验、生间文员等职位。

  3.1.3.2大专/本科生

  *新招应届大学生,主要先在市场部、研发部、生管部学习;

  *市场部“储备干部”培训生须经为期三个月的跨部门的轮职实习,实习结束后经综合评定合格的,到市场部任职;

  *研发部“储备干部”培训生经为期一个月的跨部门的轮职实习,实习结束后经综合评定合格的,到研发部任职;

  *生管部“储备干部”培训生经为期一个月的跨部门的轮职实习,实习结束后经综合评定合格的,到生管部任职。在生管部工作优秀的,在有岗位空缺时可异动的岗位有:采购员、外贸跟单、品质文员、研发文员等职位。

  4、附

  **公司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20**年4月20日

文章

篇4:大学后勤机关考勤补充规定

  大学后勤机关考勤补充规定

  为使后勤处机关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ZZ大校[20**]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1.职工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职守,并及时销假。若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提前报告,经批准方能续假。因疾病或急事不能及时填写《请假申请单》者,必须及时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要出示有效证明并补填《请假申请单》。

  2.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2天以内由处主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包括3天)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处内各科室批准的《请假申请单》应及时交计划科存查。

  3.学校召开的会议,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经主持会议的校领导或部门同意。

  4.后勤处组织的会议,或学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都须按要求履行签到手续,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处领导批准。

  5.职工因公外出参加开会、出差、考察等,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处长批准。职工请假批准后,报计划科备案,并按月上报人事处。

  6.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者由科室领导口头警告,旷工半天或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做书面检讨。

  7.各部门日常考勤由部门领导负责,并及时报计划科汇总存档;全处集体活动由计划科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每月20日前计划科统计好后勤处机关职工当月考勤,并呈处领导审签后报学校人事处。

篇5:管理中心女职工生育假待遇规定

  管理中心女职工生育假及待遇的规定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的产假及其待遇,应严格按照教育局人事科下发的有关产假的政策、待遇执行。

  职工有权向人事干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及待遇。

  二、本中心为了切实关爱、照顾妊娠期内的女职工,结合中心实际,可以享有如下的各项照顾:

  1、女职工妊娠期间,应该按照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女职工应凭病历卡、预约单等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照顾产检假,原则上照顾产检假为每次半天。无紧急、特殊情况,应提前至人事干部处办理请假手续。

  2、妊娠三个月以上未满七个月的,每天工作时间给予照顾性地休息半小时,女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休息,当天使用,不得累计。如遇当天已使用产检假,则不可同时享受。

  3、妊娠满七个月的,每天工作时间给予照顾性地休息半小时,女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休息,当天使用,不得累计。如遇当天已使用产检假,则按1/2享受。

  4、女职工原则上应于预产期的前一个月时,办理主要工作的移交,若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可能发生早产,应由本人主动提出申请,更早地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确保自身健康和中心工作有序开展。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的哺乳假、授乳期规定及待遇,应严格按照教育局人事科下发的有关哺乳假、授乳期的政策、待遇执行。

  职工有权向人事干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及待遇。

  四、女职工的婴儿或儿童,应该按照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接种、防疫的,应凭接种单等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照顾假半天。无紧急、特殊情况,应提前至人事干部处办理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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