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导航

大学后勤机关考勤补充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大学后勤机关考勤补充规定

  为使后勤处机关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ZZ大校[20**]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1.职工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职守,并及时销假。若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提前报告,经批准方能续假。因疾病或急事不能及时填写《请假申请单》者,必须及时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要出示有效证明并补填《请假申请单》。

  2.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2天以内由处主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包括3天)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处内各科室批准的《请假申请单》应及时交计划科存查。

  3.学校召开的会议,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经主持会议的校领导或部门同意。

  4.后勤处组织的会议,或学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都须按要求履行签到手续,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处领导批准。

  5.职工因公外出参加开会、出差、考察等,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处长批准。职工请假批准后,报计划科备案,并按月上报人事处。

  6.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者由科室领导口头警告,旷工半天或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做书面检讨。

  7.各部门日常考勤由部门领导负责,并及时报计划科汇总存档;全处集体活动由计划科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每月20日前计划科统计好后勤处机关职工当月考勤,并呈处领导审签后报学校人事处。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煤矿考勤管理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及时准确反映职工出勤情况,根据国务院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考勤管理

  (一)地面考勤

  1、矿本部地面单位、井下单位地面人员,由单位委派兼职考勤员考勤。矿内各单位每天下午、工人村各单位每周五将单位考勤送交考勤组。考勤组根据各单位送交的考勤进行汇总。

  2、异地项目部每月6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电传工资科考勤组。

  3、各单位应按规定如实将职工出欠勤情况及时送交考勤组,每迟报一天对单位党政主管及考勤员各罚款100元。

  (二)下井定位考勤

  1、所有下井职工全部实行井下定位考勤,具体规定按张煤矿发[20**]107号《E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2、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具体按张煤矿发[20**]31号《关于严格控制下井人数的管理办法》执行。

  (三)井下工作时间规定

  1、基层单位主管、技术人员、机关管理人员井下工作时间不低于3.5小时。

  2、采掘、综采准备、巷修单位的核算员、材料员;机电、运搬、通风、皮带、供应、洗运科等地面单位工作量的大班人员井下工作时间不低于5小时。

  3、采掘、综采准备、巷修及辅助单位其他井下工作人员井下工作时间必须满8小时。

  4、参加矿早调会的管理人员应在早上8点30分前下井,不参加早调会的管理人员及工人应在8:00前下井。中班入井时间为15:00-16:00,夜班入井时间为23:00-24:00。

  5、为保证职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严禁井下作业职工延长工作时间(交接班时间起超过1.5小时为延点)。

  6、井下作业时间需要调整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处罚规定

  1、地面考勤单位,考勤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考勤不到岗及班中喝酒的一律按“三违”处理;班中串岗、脱岗、干私活等违反岗位行为规范标准的处以50-200元不等的罚款。

  2、职工必须按单位安排的轮休时间休息,该上班不上班,事前不给单位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工人8点后不允许入井,凡8点后入井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罚单位党政主管每人次各20元(参加早调会、陪检,抢险等特殊情况除外)。

  4、工资科每周不定期抽查早上井或井下延点人员,对未达到下井规定时间早上井人员,除扣除当班下井费,每人罚款100元,未经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罚单位党政主管每人每次10元,跟班区长、班长罚每人每次10元。

  二、假期管理

  探亲假:

  1、范围:以矿本部为中心,家庭住址在30 公里以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全民工、集体工均享受探亲假。

  2、已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不含路程假,配偶在外单位工作的双职工只能有一方享受探亲假,由对方劳资部门出具对方是否享受探亲假的证明)。

  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均为20天(不含路程假)。

  4、上述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相关规定

  (1)符合探亲假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的,可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2)职工在一年内旷工、事假天数累计超过探亲假天数者,不再享受探亲假,可给予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3)职工在一年内已享受探亲假,但以后又出现事假或旷工达到规定天数者,次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4)因病、因伤回家同亲属团聚,达到探亲假规定天数的,不再享受探亲假,可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5)年度内矿井放假累计达规定探亲假天数的,不再享受探亲假,可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6)探亲假路费每年12月份由工资科按核定的标准统一做帐发放。

  年休假:

  按张煤矿发[20**]53号《E煤矿职工年休假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由矿医院出具“病假单”。职工外出期间患病的,必须持当地乡镇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经矿医院会诊,由医院院长批准,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按病假处理。七天以下的由单位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病假待遇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伤假: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应持有安监部门的“工伤证明”、诊断医生出具的“工伤假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交送考勤组。

  婚假:

  职工请婚假,须持有计生办开具的“婚假证明”、经单位领导签字后送交考勤组。婚假天数以计生办核定为准。

  丧假:

  职工本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须有当地政府出具的死亡亲属姓名、年龄、关系的证明方可办理丧假,假期为三天,在外地料理丧事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产假、哺乳假:

  女职工享受产假、哺乳假者,由计生办出具产假、哺乳假证明后方可办理产假、哺乳假手续,产假、哺乳假天数以计生办核定为准。

  公假:

  离矿学习、培训、开会、因公出差的,按公假处理,干部由组织科出具证明,工人由职校、工资科出具证明,考勤组办理。

  事假:

  职工因家中有事需要请假时,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三天以内的由单位主管批准,四天以上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休假前到考勤组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

  停班:

  因“三违”停班的由安检科出具证明;因工作停班的由单位出具证明,考勤组办理。

  旷工:

  职工无故不上班又不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通勤费及自行车磨损


  通勤费:

  1、享受范围

  凡我矿在册在岗正式职工(不含劳务派遣工及内退人员)的配偶在市内及集团公司各单位居住的(指原居住地是城镇户口)或双www.pmceo.com职工住房在徐州及集团公司各厂矿的享受通勤费。

  2、通勤费标准

  符合享受通勤费范围的职工,每月二趟(双职工一人享受)。

  3、享受金额(单趟)

  (1)矿至徐州、庞庄、新河、卧牛、张集、义安、垞城16元(含市内车票一元)。

  (2)矿至董庄、青山泉、权台、韩桥、二院、化工厂、水泥厂18元。

  (3)矿至大黄山、旗山18元。

  4、考核规定

  (1)当月出勤15个班以上的支付全额,14个班(含14个班)以下的支付一半。

  (2)享受通勤人员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

  (3)物业公司每季度将职工住房变迁情况报工资科作为审核通勤费依据。

  (4)享受通勤人员如住房变迁、配偶调入本矿或未婚职工完婚的应及时到工资科办理终止通勤待遇。隐瞒冒领的将从重处理,并加倍扣还已支付费用。

  自行车磨损费:

  1、以矿为中心,周围30公里以内在矿无住房又不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享受自行车磨损费。

  2、自行车磨损费按年计算,全额6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

  五、其他管理规定

  1、各单位要制定职工轮休安排表,并送交工资科考勤组。考勤组根据安排表考核下井人数。职工个人轮休需要更改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签字同意后,报工资科核实后变更。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轮休制度,原则上不准公休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或生产经营需要公休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实行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职工不按单位安排的轮休时间休息,擅自调休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严格按法定的休息天数进行休息,对超过休息天数又没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不予补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5、采掘及辅助单位工人禁止乘坐-500、-750九点人行车,特殊情况凭调度室证明方可乘坐,否则除扣除当班下井费外,罚所在单位党政主管各50元。

篇3:地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考勤、加班和请假纪律,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勤

  1、工作时间

  1.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到岗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1.2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中午有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休息时间为由,拒绝工作。

  2、工作卡

  2.1公司的在册员工每人配备IC卡二张(卡号在员工个人信息中登记),此卡做为该员工在公司考勤及内部消费结算的工具和有效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须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新卡,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做为新卡工本费。

  2.2员工上班必须将工作卡配戴在前胸。

  3、考勤流程

  3.1公司员工上下班均使用电子考勤。

  3.2每天考勤三次。

  上午时段为:08:00—08:30

  下午时段为:13:00—13:30

  17:30—18:00

  4、考勤处理

  4.1根据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延误的视做迟到,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提前下班视做早退;

  4.2迟到或早退15分钟(含)以内者,扣除工资50元/次;

  4.3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含)以内者,扣除工资100元/次;

  4.4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

  4.5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或旷工一次须作书面检查,书面检查存入公司人事档案中;

  4.6由于系统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本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异常单》说明情况,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4.7每月工资结算前,由人力资源部对当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员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和总办统一监督管理。

  5、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6、员工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花红奖金发放的依据之一。

  二、加班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时段的工作。

  1、日常加班的申请和审批

  日常确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加班时,需由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

  2、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申请和审批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填写《法定节假日部门加班审批表》提出申请,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部门经理再填写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3、临时加班

  特殊工作原因需临时加班的人员,须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上级领导审批。

  4、未按以上规定进行的加班,人力资源部可不做加班登记。如员工在加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加班程序

  5.1加班人员在加班当日,登陆公司办公系统,点击“加班开始”,系统将自动记录了该员工的加班开始时间。加班结束后,再次进入系统点击“加班结束”,系统自动记录了加班结束时间。若无加班开始时间或无加班结束时间,系统便无法累计加班时间,则该次加班无效。

  5.2因办公系统原因或其它情况无法在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时,须在加班时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于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加班申请单》说明情况,注明实际加班日期和加班工时以及未点击加班的原因,报相关领导审批。

  5.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审批生效后的加班申请单或相关表单,方可做加班登记。

  6、加班审核

  人力资源部会定期核对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和系统内实际加班记录,统计员工每月加班总工时,无上级主管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或无实际加班记录,则不作为加班登记。

  7、外出加班

  7.1外出(出差)人员无法登陆到公司办公系统,须在外出(出差)回到公司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外出期间的实际加班工时,报上级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作加班登记。

  7.2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考察和学习,不计为加班。

  8、驾驶员加班

  驾驶员加班则以驾驶员加班申请单为准,但经用车人、总办主任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方可登记加班。

  9、加班时间结算

  9.1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8:30至17:30,计为8小时加班时间。加班超出8小时或不足8小时,人力资源部将做相应增减。

  9.2加班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小时,低于一小时不予统计。

  9.3各人员加班,www.pmceo.com每月加班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10、销售人员根据业绩提成奖金发放,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11、员工不得在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点击加班。人力资源部将随时进行抽查,如有发现,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请假

  1、员工请假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办理请假批准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而紧急请假时,须于上班前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报备人力资源部,且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2、员工请病假

  无论时间长短,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的挂号单、病历和医生诊断证明(即病假条),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批准手续。


挂号单、病历和病假条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3、请假批准

  3.1员工请事假或请病假1个工作日(含)以内,部门经理批准;

  3.21个工作日以上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含3个工作日),须报主管副总批准;

  3.3超过3个工作日(含)须总经理核准。

  3.4部门副经理(含)以上人员请假单需经总经理批准。

  4、员工请假,以0.5个工作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的,按照1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5、请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上,需提前两天申请,逐级审批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

  6、旷工

  6.1旷工定义:若无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6.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6.3请假未获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6.4以虚假理由请假不上班的。

  6.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6.6一个月内旷工达3天(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达7天(含)以上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关系。

  7、所有请假单均流转至人力资源部审核。

篇4:地产置业公司项目考勤管理规定

  地产置业公司项目考勤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人力成本,为计发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员工手册》中有关规定的基本精神,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全体员工之考勤管理(临时工的考勤管理另行规定)。

  3、权责

  3.1责任单位:人事部

  3.2协助单位:各部门行政级、督导级及保安人员协助监督打卡。

  4、术语

  4.1正常休息:指逢公司根据不同行业、岗位的特点所制定的休息日的休息及法定假期的休息。

  4.2 其他休假:指婚假、产假、恩恤假、年假、病假、工伤假、事假。

  4.3轮休:指因工作需要及行业的特殊性,不能执行正常休息,而由督导级以上人员给属下的员工安排的轮流休息。

  4.4超时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及特殊或突发紧急情况,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即8小时或8.5小时外)来完成工作所发生的加班。

  4.5超勤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及特殊或突发紧急情况,需要用正常休息日或轮休时间来完成工作所发生的加班。

  4.6补钟:指在不影响工作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超时加班时数在当月或下月的正常工作时间内给予相应时数的补偿性休息。

  4.7补休:指在不影响工作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超勤加班天数在当月或下月的正常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天数的补偿性休息。

  4.8工资总额:即工资部分+固定加班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

  4.9全薪(待遇):员工在享受年假、恩恤假、婚假、工伤假时其工资按全薪计算,即:

  工资总额÷30天×全薪假天数。

  4.10有薪(待遇):员工在享受产假、病假时其工资按有薪计算,即:

  工资部分÷30天×有薪假天数。

  5、工作时间

  5.1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的部门:运作部、餐饮部、凯茵会所/傲云峰会所。

  5.2实行每周5.5天工作制的部门/岗位:总经办、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售楼部、物业管理公司(不含凯茵会所/傲云峰会所)、草坪部、市场&销售部。

  5.3各部门每日作息时间表(详见附件1)

  6、正常休息与休假管理规定

  6.1正常休息

  6.1.1正常休息制执行部门:行政办(厨房工作人员及驾驶员除外)、人事部、财务部、草坪部、物业环境绿化部。

  注:以上部门正常休息可酌情安排相应人员值班。

  6.1.2轮休制执行部门:正常休息制执行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

  6.1.2.1普通员工轮休:须服从部门主管领导的安排,不得随意调休。

  6.1.2.2行政级、督导级人员轮休: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休息日,但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6.2假期种类

  6.2.1法定假期。根据《劳动法》规定,下列节日为法定假期:

  6.2.1.1元 旦:1天(元月1日)

  6.2.1.2春 节:3天(农历年初一、二、三)

  6.2.1.3国际劳动节:3天(5月1、2、3日)

  6.2.1.4国 庆 节:3天(10月1、2、3日)

  6.2.1.5妇 女 节:半天(3月8日)女员工享受

  6.2.1.6青 年 节:半天(5月4日)三十五岁以下员工享受

  6.2.1.7国务院颁布的其他全国性休假日。

  注:第6.2.1.5和6.2.1.6项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再另补法定假。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可按法定假计薪办法计薪,不另补假,或按1:1补假,不另计薪金。

  6.2.2婚假: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享受8天全薪婚假。申请婚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结婚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交人事部门核实。婚假限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半年内休假,并须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不补计。

  6.2.3产假:公司正式女员工,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有薪产假90天;难产增加有薪产假15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影印本交人事部门核实。公司正式已婚女员工流产,可享受有薪流产假10天。申请流产假须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医院证明交给人事部门核实。

  6.2.4恩恤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员工配偶的父母身故,员工可享有全薪恩恤假3天。申请恩恤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假后将亲属身故证明或当地派出所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6.2.5年假

  6.2.5.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或以上,可享受全薪年假。

  6.2.5.2工作满1年享受1天,每增加1年递增1天,最高可享受7天。

  6.2.5.3一般情况下,年假不得跨年度享受(注:此处以员工个人的入职日期计算年度),且必须连续一次性休完。

  6.2.5.4本年度申请事假天数累计超过12天者或本年度曾有旷工记录者均不能享受年假。

  6.2.6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向主管领导申请。假后须将药费单、镇级(含)以上医院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正式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2天,2天以上的病假则作事假处理。若因个人不正当行为而导致不能工作者不可享受有薪病假。

  6.2.7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工伤事故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其所属部门填写,并附镇级(含)以上医院证明交人事部。经人事部门确认之工伤可按《劳动法》规定享有工伤假及全薪待遇。员工因公伤致亡,公司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6.2.8事假: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情况下,连续休事假不得超过8天(注:特殊情况,超过8天须呈项目总经理批准),且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2天。

  6.3假期申请报批手续

  6.3.1休息与休假申请

  6.3.1.1员工正常休息须事先填写《员工休息卡》(附件2),并经主管领导签批方可休息。8天(含)以上正常休息则须填《员工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审批,呈总经理审批。

  6.3.1.2申请其他休假(正常休息及安排轮休除外),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附件3),并经过批准方能休假。若申请如下假期,则必须按相应的规定呈交证明文件:病假、产假、婚假、恩恤假、工伤假。

  6.3.2审批事假权限

  6.3.2.1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售楼部、市场&销售部的普通员工请假(直接属部门经理管理的普通员工另定),3天(含)以内由督导级人员批准,3天以上8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8天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6.3.2.2外勤文员、资料员等直接属部门经理管理的普通员工请假,8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批准,超过8天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6.3.2.3除以上部门/岗位以外的普通员工请假,6天(含)以内由督导级人员批准,超过6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6.3.2.4督导级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3天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6.3.2.5行政七级、六级请假,2天或以上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注:一年度内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12天(包括一次性请假和累计请假在内)。

  6.4假期计算

  6.4.1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休有薪假及事假,若逢任何公众假期(如周六、周日、法定假期等),均不得另再享受。

  6.4.2新入职/离职的员工,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月的轮休日:

  当月轮休天数=6天/4天÷30天×当月(入职后/离职前)的在职天数

  (注:1、小数点后第一位数4及以下舍去,5及以上作半天计算;2、执行每周5.5天工作制者以6天休假为基数计算,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者以4天休假为基数计算。)

  6.5法定假上班与其他休假计薪办法

  6.5.1法定假上班薪金=工资部分÷30天×3倍×法定假期上班天数。

  6.5.2有薪假(产假、病假)薪金=工资部分÷30天×有薪假天数。

  6.5.3全薪假(年假、恩恤假、婚假、工伤假)薪金=工资总额÷30天×全薪假天数。

  (注:员工工伤经人事部确认,按《劳动法》规定享有工伤假及全薪待遇;员工因公致亡,公司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6.5.4事假扣薪=工资总额÷30天×事假天数。

  7、打卡管理规定

  7.1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按时打卡,不得随意打上下班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不得随身携带考勤卡。违者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如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其他项目可携卡到相应点打卡,但须经人事部门批准。

  7.2打卡时须自觉排队,不得拥挤或插队。

  7.3打卡后,考勤卡应整齐归放原位,不得随意插放。

  7.4考勤卡不得涂改或自行签署,涂改冒签一经发现,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

  7.5正常工作日规定每天打四次卡的员工,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不能连打,下午上班卡须在上班前半小时内完成打卡。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7.6未上班亦打上下班卡者,一经查实,立即解雇。

  7.7一个月内,同一部门违反以上打卡管理规定3次(含/以人事部开出的罚单为准)以上的,直属上级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7.8签卡

  7.8.1因公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者,须在2天内填写《签卡证明》(附件4)并经直属上级主管领导审批签署后,由部门文员交人事部核实予以签卡盖单。

  7.8.2因卡钟故障造成多人不能正常打卡者,无须填写《签卡证明》,于当天由部门文员统一交人事部签卡。

  7.8.3人事部签卡时间定于每周一、三、五下午(卡钟故障原因造成签卡除外),由部门文员统一交人事部签卡。其他人或其它时间签卡,人事部不予受理。

  7.8.4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者签卡必须注明上下班时间,否则人事部不予受理。

  7.8.5签卡限3天内有效,逾期人事部不予受理。

  7.8.6因迟到或早退却以忘记或其它名义按正常上下班时间交人事部签卡者,一经查实,连同签名确认的上级主管领导一并给予警告或记小过处分。

  7.8.7一个月内忘记打卡,3-5次者扣10元,6-8次者给予警告处分,9次或以上记小过。

  8、迟到/早退/旷工

  8.1每月累计迟到在30分钟内,每分钟扣1元;累计迟到30分钟(含)以上,每分钟扣2元;累计迟到超过60分钟除按所迟到分钟扣款外,另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单日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当日按旷工处理。

  8.2上班时间不得早退,如有急事须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早退。早退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给予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

  8.3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缺勤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除1天全额工资,并记小过1次;旷工2天扣除2天全额工资,并记大过1次;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9、加班管理规定

  9.1加班分两种情况,即超时加班和超勤加班。

  9.1.1超时加班的界定及管理

  9.1.1.1一次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的加班不计加班,超过半小时(含)的按实际计算;但下班半小时内的加班不计入加班时间。

  9.1.1.2以下情况不属加班:接受培训/出差/出席会议(计出勤但不计超时加班)、参加员工活动(工作人员除外)、工作餐、保安训练。

  9.1.1.3属日常本职工作任务不能在规定工作时间完成任务而加班加点,原则上不计加班。部分工作性质较特殊的岗位设置固定加班费,不按加班时数计算加班费。

  9.1.1.4各类岗位超时加班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部门

  岗位

  管 理 规 定

  行政级人员

  不计算超时加班。

  业务部/材料采购部

  采购/业务人员

  (督导级、业务员)

  设固定加班费,原工资总额中已包含此部 分,不另计。

  办公室

  秘书(总裁/董事

  秘书、总经理秘书)

  安全管理部

  督导级人员

  客运中心

  督导级人员

  办公室

  办公室其他岗位

  日常本职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况,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注:运作部、餐饮部文员超时加班按补钟执行。)

  各部门

  文 员

  安全管理部

  安全管理员

  客运中心

  司机

  住户中心

  所有岗位

  物业工程部

  合同预算部

  所有岗位

  根据实际运作情况,由部门制定月度加班计划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和部门根据月度加班计划统一审批。

  工程部

  工程管理人员(督导级、技术人员)

  办公室

  行政司机

  设定四种情况:(1)每月加班20小时以下:(2)每月加班21-30小时;(3)每月加班31-40小时;(4)每月加班40小时以上。按四种等级套计固定加班费,不包括在原工资总额内。

  财务部/

  仓库

  所有岗位

  除收银员周六、周日值班必须加班外,其他岗位日常本职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况,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售楼部

  所有岗位

  (1)日常下班时间售楼员仍带着客人看楼不计加班。

  (2)黄金周或大型促销活动和临时性突发任务,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市场&销售部

  所有岗位

  (1)日常下班时间访客、陪同客人打球、参观等不计加班。

  (2)各类赛事或大型促销活动和临时性突发任务,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草坪部

  所有岗位

  推行量化管理,日常本职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况,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环境绿化部

  物业清洁部

  运作部

  所有岗位

  以补钟方式处理,不计算超时加班。(会所维修部和会所清洁组长、清洁工超时加班另定)

  餐饮部

  凯茵/傲云峰会所

  9.1.2超勤加班的管理

  9.1.2.1所有岗位的超勤加班原则上以调休形式处理,因部门工作任务繁重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经审批方可补薪结算。

  9.1.2.2所有因超勤而累计的假期,原则上一个季度内进行处理,部门负责人应与员工及时协调休假安排。运作部、餐饮部、凯茵会所/傲云峰会所所有岗位超勤加班原则上在当月调休完毕,剩余的下月不累计也不计加班费。

  9.2管理与监督制度

  9.2.1加班申请原则

  9.2.1.1公司不鼓励加班。因个人能力或其它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加班,不计加班费且不予补钟或补休。

  9.2.1.2各部门须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于每月3日前制定当月加班(超时、超勤)计划,由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统一审批后呈交项目总经理,待审批后执行,并将已审批计划留人事部备案。

  9.2.2加班申请及管制流程

  加班人员于事前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部门经理审批(2天内)

  人事部审核

  主管副总审批

  总经理审批

  加班申请部门执行加班

  人事部

  备案

  注:一般情况下,加班申请需于事前提出,如遇特殊或突发性加班而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附件5),可先口头请示上级主管,并于发生加班后2天内补办加班申请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9.3相关规定及加班费计算办法

  9.3.1加班应按要求打卡,如因外出加班无法打卡的,须填写《签卡证明》,经上级主管审批后,方为有效.

  9.3.2各部门在执行已审批的计划加班时数以内的超时加班可计加班费,对超出计划的加班时数应作详细说明,并于次月5日前连同部门当月考勤一起上交,否则人事部将对超出计划的加班时数不予计算.

  9.3.3可补钟或补休的人员,当月加班时数/天数原则上需于当月休完,如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于当月休完的可申请次月补钟或补休。当月补休或补钟的须经直属主管批准并在部门备案,方可执行;申请次月补钟或补休需填写《员工请假单》,并注明补钟时数或补休天数,经直属主管领导签批,方可执行。

  9.3.4超时加班以实际加班时数为依据,以半小时为单位起算,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以半小时计,以此类推。超勤加班以实际加班天数为依据,以半天(4小时)为单位起计,不足半天,按超时加班计。

  9.3.5当月的加班情况需登记至《加班情况汇总表》(附件6),呈直属主管领导审核签名后于下月1号交部门文员统计。

  9.3.6加班费计算公式

  9.3.6.1超时加班费=工资部分×1.5倍÷30天÷8小时×超时加班总小时数

  9.3.6.2超勤加班费=工资部分×2倍÷30天×超勤加班总天数

  9.3.6.3新入职/离职员工当月的固定加班费=固定加班费标准÷30天×当月(入职后/离职前)的在职天数

  10、考勤统计

  10.1各部门文员(或部门负责人指派的人员)负责将本部门普通员工当月的考勤统计, 并输入电脑制成《员工考勤统计表》(附件7),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交人事部。人事部复核后呈项目总经理审批生效, 并于次月10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因部门文员延迟交到人事部或统计错误而造成影响工资发放或错发,由部门文员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同时,被证实错发之工资于次月补回。

  10.2督导级、财务人员当月的考勤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统计, 并输入电脑制成《员工考勤统计表》,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0.3行政级当月的考勤卡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收集,经项目总经理签名后,于次月6日前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计。

  11、附则

  11.1本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公司颁发的所有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相关规定除外)同时废止。

  11.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

  11.3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项目总经理裁决。

  附件:1、各部门工作时间表

  2、员工休息卡

  3、员工请假单

  4、签卡证明

  5、员工加班申请单

  6、加班情况汇总表

  7、员工考勤统计表

篇5:融科智地房地产员工考勤与休假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的标准和程序,保证公司各岗位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出勤

  第三条 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定时工作制:

  (1)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为9:00-12:00,中午13:30上班,中午根据工作安排休息1小时(含用餐时间),下班时间为18:00。

  (2)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合同的岗位,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由各部门的总裁室相关负责人确定出勤记录方式,实行考勤登记制,并将方案提交综合事务部审核并备案。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及考勤登记制度:

  (1)凡安装了打卡设备的工作场所,员工一律实行打卡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打卡。员工无论何时到公司上班或离开公司都必须打卡考勤;

  (2)员工未办卡、丢失、损坏或忘带射频卡时,应以登记方式进行考勤;

  (3)员工的考勤记录是核定员工缺勤扣款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缺勤说明的操作要求: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须经直接上级同意;

  (2)员工丢失、损坏、忘带胸卡(员工须在忘带卡的当天向直接考勤审批人及时说明)时并在当天在各工作地点前台填写考勤记录表;每月忘带胸卡不得超过三次。

  第六条 缺勤说明的时间要求:

  (1)公司员工最晚应在每月3日18:00前,向公司指定考勤人员提交上月全部考勤说明条 ;

  (2)各部门应在每月的3日前,将本部门实行考勤登记制员工的《缺勤及休假统计表》交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处备案;

  (3)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缺勤说明,将按"未说明缺勤"类型予以扣款。当月3日未能及时提交上月考勤说明的,员工须在此后一周内补交《考勤说明条》,截止日期为每月10日;公司将针对补交考勤说明的人员在次月补发相应工资。

  第七条 公司级的大型集中活动及会议或由于考勤系统故障而导致员工不能正确打卡,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考勤说明。

  第八条 代打卡、伪造考勤说明条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欺骗行为,一旦发现并确认属实,双方当事人将受到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来自:www.pmceo.com)在内的处理。

  第九条迟到的统计单位为次;带薪年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病假、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其他休假另见本规定中关于假期的说明。

  第三章 缺勤

  第十条 每月的员工缺勤扣款,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员工缺勤记录统计,在员工工薪中直接扣款;

  以下章节提到的日平均岗位工资,均按照全月22个工作日计算,即:日平均岗位工资=月岗位工资/22。

  第十一条 未说明缺勤:

  (1)未打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考勤说明条》(不含旷工情况),按照未说明缺勤处理;

  (2)未说明缺勤扣款: 未说明缺勤扣款=月岗位工资/22/8×缺勤时数。

  第十二条 迟到:

  (1)当月迟到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3次(含)以内的,不予扣款;

  (2)扣款:当月超过3次的迟到,每次扣款20元。

  第十三条 旷工:

  (1)未经直接上级批准不上班,上班或下班未刷卡,又未补签原因的均为旷工,部门发现员工旷工后应及时通知综合事务部;

  (2)扣款:当月3个工作日以下的旷工,每次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3倍计算,即:

  旷工扣款=月岗位工资/22/8×3×旷工时数;

  (3)处罚:如员工当月累计旷工达到3个工作日,则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全公司通报。当月累计矿工3至10个工作日,扣除全月工薪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休假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

  每年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为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每年公司会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发布本年度法定假日的放假通知。

  第十五条 带薪年休假:

  (1)带薪年休假天数:带薪年休假以公司自然年为统计周期。 凡转正后满半年的员工,每年享有 10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根据转正半年后到年底12月间的时间数确定。

  转正半年的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可休年假天数 10天 10天 9天 8天 7天 6天 5天 5天 4天 3天 2天 2天

  (2)休假要求:

  当年带薪休假可在病、事假发生的当月冲抵病、事假,冲抵的最小单位为0.5天;

  带薪年休假在年内有效,不能跨年度使用;

  带薪年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

  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长假期间,回家探亲的员工路途较远时可连休带薪年休假,但一次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

  员工可向考勤负责人查询剩余年假时数 。

  (3) 审批: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勤说明条》,部门总经理根据工作安排审批。

  第十六条 婚假:

  (1)婚假天数: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员工初婚,另外奖励7个工作日带薪婚假;

  (2)休假要求: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12个月内使用,最多分2次休完;

  (3)审批: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勤说明条》,由部门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病假:

  (1)审批:

  病假应提前或在上班时间后的2小时内通知或转达给直接上级,事后补写《考勤说明条》, 由部门总经理审批;

  连续病假2(含)个工作日以上,应向审批人出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

  (2)扣款:

  如当月累计病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内,则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20%计算,即:

  病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20%×病假时数

  如当月累计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则超出部分的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4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40%×病假时数

  如当月累计病假达到10个工作日(含)以上,则超出部分的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6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60%×病假时数

  第十八条 事假:

  (1)审批:

  应提前或在上班时间后的2小时内通知到直接上级,并填写《考勤说明条》由直接上级审批;

  事假由部门总经理审批;连续事假5个工作日以上须报综合事务部审核并报总裁室领导审批;

  各部门总经理应综合考虑员工本人要求和工作安排来审批事假。

  (2)扣款:事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事假时数。

  第十九条 女员工产假:

  (1)产假类别:依照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制定

  生育产假:90天(产前、产后合并使用),凭医院证明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

  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二十四岁以后初育),增加30天晚

  育奖励假;生育产假为日历天数,遇节假日不顺延;

  流产:女员工领取《生育服务证》后第一次怀孕流产的,可凭医院证明,给予相应产假,以后再怀孕流产,按照病假处理;

  孕妇学校:女员工怀孕后可享受1次,时间为0.5天;

  产前检查:遵医嘱做产前检查,每次0.5天,最多不超过14次;

  哺乳时间:女员工婴儿不满一周岁(哺乳期)时,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含路途时间在内

  最多不能超过1个小时,(来自:www.pmceo.com)不能合并使用,不能存休(路途遥远的可通过延迟1小时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解决)。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

  其他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假期,可依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产假工资:产假期间发个人岗位工资的100%。

  (3)审批:产假(产前检查、哺乳时间除外)应一次休完;产假由部门总经理根据员工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批,并填写《考勤说明条》,报人力资源主管处备案。

  第二十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时,有3个工作日带薪丧假,如需到外地奔丧则享有带薪路程假不超过2天;

  (2)审批:员工出示死亡证明复印件并提出申请,部门总经理审批;报综合事务部备案,丧假应一次休完。

  第二十一条 男员工陪产假

  (1)陪产假原则:给予女方生育的男员工2个工作日的陪产假;

  (2)陪产假工资:

  陪产假期间发个人定级工资的100%;

  (3)审批:陪产假应一次休完。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根据本人书面申请《考勤说明条》进行签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企划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相关职责

  综合事务部:

  人事主管:

  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宣贯,并监督规定的执行。

  非正常考勤方案的整理和备案,处理考勤违规事件;

  依据考勤负责人反馈信息在每月5日前确定工薪扣款比例和各项假期统计,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给财务发薪人员和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总裁室成员。

  各子公司考勤指导工作。

  考勤负责人:

  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执行。

  射频卡的制作、发放、回收;

  进行考勤系统管理端的操作,并配合IT 部门进行系统维护;

  纠正考勤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通知人事主管;

  审核《考勤说明条》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并依《考勤说明条》更新考勤系统数据;

  统计考勤数据,并在每月的4日之前发给人综合事务部人事主管;

  各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督导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考勤管理规定。

  根据权限签批《考勤说明条》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

  督促本部门员工提交《考勤说明条》,并在月末对员工异常缺勤情况做出说明;

  及时处理考勤违规事件,情节严重的在综合事务部人事主管处备案并共同处理。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