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导航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手术前讨论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手术前讨论制度

  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一般手术,术前要进行相应的讨论。

  2. 凡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负责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及有关人员必须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麻醉人员参加讨论。

  3. 术前讨论一般在手术前2-3天内完成,紧急较大手术中随时召开。

  4. 讨论内容包括:

  4.1 完成患者家属谈话,了解患者的思想情况与要求。

  4.2 是否履行了手术协议。

  4.3 明确患者的手术条件,经治医师必须提供患者的全面资料,包括一般情况、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等各项资料。

  4.4 明确入院诊断、拟行手术名称、术前准备情况、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和并发症及其它预防措施。

  4.5 根据患者的病情,全身综合情况,病变部位及手术目的,选择最佳手术的方法(术式)。

  4.6 步骤及注意事项。

  4.7 麻醉药物和方法的选择。

  4.8 对手术室配合的要求。

  4.9 术后注意事项。

  5. 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和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经治主治医师补充。

  6. 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科主任或负责主治医师作出明确结论。

  7. 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要详细地记入病历。

编辑:www.pmceo.Com

篇2:县人民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县人民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重大、疑难、新开展及二级以上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一级急诊手术也要在术前准备时,由手术负责医师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讨论。

  二、二级以上手术讨论应由科主住任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主持者决定,科内所有医生均应参加,手术者、护士长、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大手术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者须由科主任确定,由科副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担任术者。

  四、凡风险性较大的手术、新开展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时,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由科副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术者。

  五、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准备好病历、医疗影像、各辅助检查报告及查房用具等,同时将病情事先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疑难病例应提前一天请相关会诊科室会诊,使大家有所准备。

  六、术前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前准备、手术方案、术中及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必要的药品器械和设备的准备、伤病员家属及单位工作、知情同意等,制定出合适的手术方案、麻醉方案、并发症的观察与处理、抗菌药物应用方案、术后观察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等,确定手术者和助手。

  七、经治医师在术前讨论会上,应首先就上述内容筒明扼要地提出初步意见,然后逐一讨论研究,参加术前讨论人员,应认真检查伤病员,详细分析病情及辅诊资料,提出对手术方案的看法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对策。

  八、主持者应根据讨论结果,积极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等准备工作,决定手术人选,如重大手术,按照规定填写重大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审察批准。

  九、非急诊的大、中级手术的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一天完成,会议经过由主治医师记录并整理,经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审签后列入病案和记录本内。

  十、术后小结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对重大手术应根据手术的情况,尽早地完成术后小结,小结应较全面,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技术水平,必要时,术后小结可邀请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篇3: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篇4: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手术分级达3-4级择期手术病例,科室必须组织术前讨论,并详细记录。

  二、按照技术职责权限和范围,确定手术医师、助手以及麻醉医师等。

  三、讨论一般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四、凡风险性较大的的手术、虽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在本院属首次开展的手术、重要脏器切除、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手术后病情危重须进行的二次手术(含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等(特殊保健对象包括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手术、涉及法律风险,可能引起司法纠纷手术、邀请外院医师参加手术者手术、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重大的新手术以及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其他特殊技术准入要求手术,除术前要仔细讨论外,科主任还应选定有经验的医师担任手术者,并报医务科、业务副院长批准,填写手术审批表经医教科批准(急诊可先抢救及时补批),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参与讨论。

  五、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六、制订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确定术后观察注意事项、护理要求等。

  七、讨论时,参加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的结论,然后由科主任签字。

  八、急诊手术必须经二线值班医师或上级医师检查共同协商后,确定手术方案、步骤、应对手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方法,按技术职责权限范围规定,确定术者、助手等。做好术前谈话,并履行签字手续。

  九、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书写完成,并及时纳入病案和《危重疑难病人讨论本》。

篇5:第五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第五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病人住院期间在施行手术前《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甲类和特殊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手术除外),乙类手术和其它手术根据病情由科主任决定是否进行术前讨论。

  一、术前应认真进行讨论和周密准备,每次术前讨论原则上全科人员参加。如新开展的手术或重大手术则要求麻醉医师及有关人员要参加。讨论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主管医师应收集齐备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必要时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讨论时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主管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主管主治医师补充。

  二、术前讨论重点为术前评估、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和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三、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主持人总结科内讨论意见。

  四、术前讨论记录由主管医师书写。讨论须即时记入《科室医疗活动记录簿》,整理后的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记录须在病程记录中另立专页,并标明"术前讨论记录",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审阅、并亲笔签名以示同意主管医师的记录。并随病历归档。

  五、术前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讨论地点、主持人和参加者的姓名、职务(职称)。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拟进行手术时间、最后诊断。参加者发言纪要,重点记录手术的可行性、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式、麻醉和手术中及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防范措施、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术前总结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执行。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