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导航

休闲会馆物品报损赔偿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休闲会馆物品报损赔偿管理制度

  1.部门的物品损坏,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区的负责经理人汇报,由经理人员当面检查物品的损坏程度,看是否维修的价值或可能性

  2.若属无维修可能的应向有关部门(通过采购部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汇报,是否可以旧换新。部门不得瞒报或不报

  3.物品报损要查清原因,人为损坏的做出相应赔偿,客人损坏的要有赔偿单,部门在客人赔偿后要保存好赔偿单底联,以备查实。

  4.人为损坏的报损单要有相对应的罚款单,部门存底一联,赔偿金额由部门与成本部商定后定度,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自然损坏的现场要有证明人,或由查清确属实情的,方可填单报损。赔偿单送交副总经理签字,再转交成本部---库房---财务---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6.报损后的物品,要及时在部门帐本上有所体现,可继续投放使用的再延续使用,不可使用的要及时的返回库房。

  7.部门人员无权对任何报废的物品进行直接处理,不可将破碎、自损的物品丢弃或打破,一定要保留残体,待填单处理后方可返回库房由库房统一处理。

  8.客人赔偿的要客人在赔偿单上签字认可,以免投诉或否认。员工赔偿的也要请员工在罚款赔偿单上签字。

  9.宾客赔偿后的物品,不能使用的导致数量不足部门要及时提单购买,签字时持赔偿或罚款单,证明后拿回部门妥善存放。

  10.若因店内设备简陋或纯质量问题而被顾客损坏的物品、服务员在紧急状态下无意造成的物品损坏,原则上不予赔偿,但要请示上级后方可定度。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客房物品损坏案例:使客人心悦诚服地负担赔偿

  客房物品损坏案例:使客人心悦诚服地负担赔偿

  某五星级宾馆1508客房内的大理石花架台面上的一只角掉落在地面上。客房服务员发现后即向大堂经理汇报,经过检查分析,是属于人为损坏性质。

  当晚,当客人回来后,大堂副理有礼貌地到客房内拜访了解。住客是两位外籍中年妇女。

  其中一位胖太太气冲冲地说:"昨天晚上在客房内拍照,我刚坐上台面,一个角便落了下来,当时我没有穿补救子,尖角还擦破了皮肤!"另一客人在旁帮腔说:"你们五星级宾馆怎么能采用质量如此差的设施。"

  大堂副理不动声色地听完两位客人的申诉,脑子转了一下,便接口道:"台面的大理石是世界有名的意大利进口货,花架台是放花盆用的,如果由于花盆的重量而使台面破袭失角,责任自然在饭店,如果客人因而受了伤,那么饭店应该负责。但是这一次的事故却因为压了生物才造成的,显然饭店不应负责。"(大堂副理在这里有意避开"肥胖"这一类的字眼,而用"重物"代之,目的是不伤客人的自尊心。)

  那位胖太太听了以后,开始平静下来,继而考虑如何解决此事。

  此时,另外一位客人用比较平静和打圆场的口气说:"我们住进这间客房时便发现这个台面的一角有浅浅的裂痕。"

  大堂副理听了以后,对破损的边级进行了仔细检查,果然发现留有污痕,于是他客气地对客人说:"不错,台面的确过去就有裂痕。"说完便又请来了工程部的有关人员,经过商量决定划去台面的周围一圈,改成一个较小的花架台,。当客人被告知只需负担200元人民币的时候,她们点点头,当场从钱袋中掏钱付清。

  〔评析〕在不少省市的宾馆饭店人,客人一看到客房里的"旅客须知"就象当面被训斥一通,感到受到侮辱,因为那"须知"上面是一连串的"严禁",接着是"加倍处罚"、"照价赔偿"的语句,毫无亲切感可言。上面所提及的五星级宾馆并没有明文规定被告人损坏客房中物品时的赔偿制度,但处理的方法还是可取的。

  一般处理的程序和做法如下:

  第一,服务员在打扫房门时,发现有物品损坏,如客人在场,可婉转地向其了解原因,并将情况报告领班后一起向客人说明赔偿制度;第二,在客人不承认的情况下,会同上级主管人员和客人作解释,避免饭店受损;第三,可视实际情况酌情减免赔偿费用。

篇3:医院物品报废赔偿制度

  医院物品报废及赔偿制度

  1、报废

  ①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②需报废的各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③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后勤管理中心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然后上报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④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2、赔偿

  ①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②由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③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④各类物品发生损环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篇4:学校物品赔偿与处罚制度

  中学学校物品赔偿与处罚制度

  1、凡借出物品,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丢失的要赔偿;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并酌情加收折旧费,修后不能继续使用者应赔偿。

  2、凡在试验或操作中违反规程,以及在保管中违反规定而造成财产的损坏或丢失,不论个人或集体,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修复或赔偿。

  3、托管给教室的财产,因无视纪律和制度,保管使用不当而损坏丢失者,由责任者或班集体赔偿。

  4、可维修的损坏物,以自装自修为主,并经检验合格方可结案;无力自修者,由责任者或班集体赔偿。

  5、无法维修的损坏物,要赔偿实物,无法赔偿实物者,须经财管人员批准可折收现金,并入账。

  6、赔偿手续要限期办理,不得无故拖延。

  7、损坏公物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经教育仍无认识的除赔偿外,还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8、因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损坏,又证实纯属质量、安装、过于陈旧等财产本身的问题,视为正常损坏,不予赔偿。

  9、赔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各级负责人,教职工要以身作则,模范履行制度,财产人员要秉公执行。

篇5:某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  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为加强公寓物品及设施管理,保障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在学生入住公寓后,公寓中心与住宿学生进行统一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本验收的物品状况。

  (二)公寓设施维修工作由公寓服务中心维修组负责,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应在公寓中心交纳赔偿金后予以维修。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维修后交费。

  (三)公寓设施的自然损坏、老化及质量原因需维修的,由公寓中心免费负责维修。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

  1.公寓各种玻璃和纱窗;

  2.桌椅板凳断裂;

  3.水龙头开关断裂;

  4.桌面、壁橱、储物柜破损;

  5.插座因使用劣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烧坏;

  6.电视、电风扇及各种插座破损;

  7.地面、墙面污染、破损;

  8.床板断裂;

  9.洗刷池、蹲便器、水箱破裂、部件断裂;

  10.管道破裂及下水道堵塞;

  11.人为原因造成门锁、门把手损坏;

  12.各种线路人为造成的破损。

  (五)楼长下发赔偿通知单,宿舍舍长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楼长下发维修单予以维修。

  (六)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安全或节约资源,可在下发赔偿通知的同时予以维修。

  (七)接到赔偿通知单不办理赔偿手续的,每超一天加收1%元的赔偿金,损坏设施维修费直接从公物押金中扣除。

  (八)宿舍内设施损坏、物品丢失的,由责任人予以原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九)公寓内的公共设施损坏、丢失的,由公寓管理员、值班员予以赔偿。赔偿金直接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十)由学校分配的卫生工具及用品,不满使用期限损坏或丢失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或赔偿。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