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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出租房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学院(校)出租房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承租方须与学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应约定房屋的保证金、月租费(年租费)、租用期限、水电费收取标准、卫生责任、防火责任、治安责任等有关社会治安和社会公共道德方面的约束条款。

  二、承租方无权将自己租用的房屋转让他人,一经发现转租,校方立刻停止供电、供水,并同时收回出租房,一切损失将由私自转让方负责。

  三、按期按合同缴纳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不允许拖欠。若承租?a href=http://www.pmceo.com/wygw/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xtkey>讲?春贤环眩?晌?a href=http://www.pmceo.com/wgz*/xzzd/ target=_blank class=info*extkey>后a>基建处给予停电、停水,直至交齐所欠费用为止。

  四、必须加强对出租房分户水、电表的管理和监控,统一管理、统一收a>;各出租房水、电设施完善齐全交承租方后,若出现故障,由承租方自己负责修理。

  五、保持出租房门前清洁卫生,不能乱贴乱画,门前不摆杂物,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门前三包工作,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影响到文明城市建设而被扣分或罚款,学校将向承租方双倍收取。

  六、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方的经a>范围,不得将有损校园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校园内。严禁将学校房屋、经营部、场地出租给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经营活a>的业主。

  七、引进社会人员来校租赁或联合经营,实行准入审核制度,对经营者的资质信誉、商品a>量、卫生安全及资金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

  八、承租方必须按消a>规a>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所有通道出口设置足够用的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

  九、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对出租房进行改、扩建,如需必要的装a>,其方a>要征得后勤基建处的书面同意,否则将责令承租方立即撤除,直至中止合同,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十、后勤基建处每季度必须对出租房进行安全检查,并责令承租方限期整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出租方使用过程中结构安全、水电规范、经营合法。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2:学院(校)食堂经营服务准入制度

  学院(校)食堂经营服务准入制度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精神,推进我院饮食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保证一批实力强、信誉好、有特色的餐饮企业(个人)进入学校餐饮市场,提高饮食服务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准入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选优汰劣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

  3、坚持优质优先,兼顾合理的原则。

  三、准入条件

  1、具有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愿。

  2、具有良好的资质和信誉。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4、具有一定的资金运营能力和过硬的技术力量。

  四、操作过程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租赁需经过:招标信息发布→投标人投标→学院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论证→中标几个过程

  1、标信息发布

  食堂招租信息由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负责发布,一般刊登在南通本地的报刊上。

  2、投标

  投标人在获取信息后应及时按要求索取招标书,根据招标书的内容准备好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3、资格论证考察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自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学院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分管领导、后勤处、总公司、饮食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自揭标之日起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论证。

  (1)单位投标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的经营资质、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措施、从业人员素质及技术等级、资金能力、经营业绩与信誉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深入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掌握第一手真实有效的材料。

  (2)个人投标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投标个人的从业经历、从业业绩、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服务理念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核论证,并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4、综合评定等级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每份投标书作出一份较为详细的考察论证意见书,并根据考察意见和各投标单位(个人)的投标书,将投标书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最后报主管院长审定。

  5、宣布中标结果

  经主管院长审定,宣布中标结果,并按规范要求签定经营合同。

  6、填写准入审批表(附后)、发放准入证

  五、岗前培训

  食堂经营负责人必须根据饮食服务中心的要求,带领部门所有员工到指定地点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参加饮食服务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办理好相关手续,并获得健康证明后,员工方可正式上岗操作。

  六、跟踪考评

  1、考评内容

  每周一次的伙监会及饮食服务中心的卫生检查。

  每月一次的“安全文明”食堂评比

  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学院及总公司组织的民意测评

  投标书上服务承诺的实现情况

  2、劣汰制

  后勤服务饮食服务中心根据以上考评,定期对租赁经营人进行全方位的考核测定,对在经营过程中造成师生意见大、就餐者满意率低且考核排名在最后的,给予警告。经整改后仍无明显变化时,实行末位劣汰制。

  3、续签条件

  经营期间,考评成绩名列前茅且有继续经营的愿望,在合理的租赁费用前提下租赁食堂,可以续签合同。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后勤服务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3:学院(校)食堂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退出管理制度

  学院(校)食堂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退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与餐饮企业承包方双方的责任,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高校食堂管理的意见》(苏教安[20**]11号),确保承包经营食堂的伙食供应和饮食安全,强化与社会餐饮企业中止合同的执行力,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餐饮企业在合同执行期间,若要中止合同,实行退出制度,我校将成立相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处理退出事件;

  二、社会餐饮企业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经营管理。合同上必须写明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自然退出。

  三、按照学校与社会餐饮企业的合同约定,社会餐饮企业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应中止合同: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因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而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有转包分包行为的,经学校规劝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经营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利用学院资产搞不法经营的;

  四、社会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负责所属人员的招聘、用工手续、用工合同、相关费用、责任及日常管理,确保职业队伍的稳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予以清退。

  五、社会餐饮企业承包食堂合同到期或因违规中止合同时不愿退出或拒绝退出时,学校在与社会餐饮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将申请当地仲裁机关予以仲裁。仲裁未果,将移交法院处理。

  六、工作小组必须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做好社会餐饮企业退出及以后衔接工作,确保学生食堂正常供应。

篇4:企业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企业资金、财务、票据、合同的运作管理,企业不仅应对财务、销售、采购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学习、教育,健全各种资金、财务、票据、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还应建立起有针对性的舞弊预防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公司舞弊行为的发生,明确相关责任,降低审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一般原则

  1.各层级管理者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预防、发现及纠正舞弊行为是各级公司、各级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

  2.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以协助公司管理层预防舞弊行为的产生。

  第3条 名词解释

  1.损害公司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

  2.舞弊的预防:是指采取适当行动防止舞弊的发生,或在舞弊行为发生时将其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4条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1.具有预防、识别、检查舞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执行审计项目时警惕相关方面存在的舞弊风险。

  2.根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复杂性以及审计的成本效益性,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3.运用适当的审计职业判断,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以检查、发现和报告舞弊行为。

  4.发现舞弊迹象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第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1.接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4.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5.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6.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条 舞弊预防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并使之得以有效实施是预防舞弊的主要途径。

  2.审计人员在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时,应当关注以下主要内容,以协助公司预防舞弊:

  (1)公司目标的可行性;

  (2)控制意识和态度的科学性;

  (3)员工行为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经营活动授权制度的适当性;

  (5)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6)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

  3.除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外,还应考虑可能会导致舞弊发生的以下因素。

  (1)管理人员品质不佳。

  (2)管理人员遭受异常压力。

  (3)经营活动中存在异常交易事项。

  (4)公司内部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存在较大冲突。

  (5)审计部在审计中难以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

  (6)审计人员应根据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时发现的舞弊迹象或从其他来源获取的信息,考虑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的性质,向集团审计部报告,同时就需要实施的舞弊检查提出建议。

篇5:医院药品召回制度(4)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4

  1、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①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②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③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④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⑥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⑦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2、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一级召回:

  24小时内召回药库。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二级召回:

  一周内召回药库。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

  3、召回药品应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质量管理负责人可根据不同情况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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