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物业管理质量体系审核概论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4

  物业管理质量体系审核概论

  一、质量审核与质量体系审核

  1、质量审核的定义:

  审核: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审核准则:用作依据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

  审核证据: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

  过程: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质量审核:确定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地实施并适合于达到预定目标的、有系统的、独立的检查。

  2、关于质量审核的定义,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量审核一般用于(但不限于)对质量体系或其要素、过程、产品或服务的审核。以上审核通常称为"质量体系审核"、"过程质量审核"、"产品质量审核"、"服务质量审核"。

  2)质量审核应由与被审核领域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但最好在有关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3)质量审核的一个目的是评价是否需要采取改进或纠正措施。审核不能和旨在解决过程控制或产品验收的"质量监督"或"检验"相混淆。

  质量审核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它包括质量体系审核、产品质量审核、过程质量审核和服务质量审核等内容。

  2、质量体系审核的定义:

  确定质量体系的活动和其有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或文件;质量体系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并适合于达到质量目标的系统的、独立的审查。

  3、质量体系审核的特点:

  质量体系审核的特点,就其审核的内容来说是其"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合性";就审核的方式来说是其"系统性"和"独立性"。

  质量体系的审核大致可以分为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

  因此,质量体系审核主要是对被审核的体系文件是否规定得合乎质量标准或约定文件(如合同)、实施是否符合规定、实施结果是否能达到质量目标作一番检查。因此首先要求被审的体系是一个正规的、文件化的体系;其次要求这些文件真正得到实施,而且收到实效,这就要求大部分质量活动均应有记录可供证实和追溯。

  从审核的方式来说,首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正规地进行审核工作。也就是说审核工作本身也要求正规化、有程序可以遵循。为了求得审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样本的选定、客观证据的收集、审核结论的得出等都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和办法,如编制审核计划和检查表、召开首次和末次会议、开列不合格报告、编写审核报告、跟踪纠正措施等等。

  二、质量体系审核的分类

  质量体系审核常常分为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外部质量体系审核两大类。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即第一方审核,是一个企业(或组织)对其自身的质量体系所进行的审核。

  外部质量体系审核可以分为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两类。前者是需方派出审核员按合同规定要求对它的供方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后者是公正的第三方(认证/注册机构)对申请认证/注册的企业(或组织)所进行的质量体系审核,或是其他的公正的第三方对申请审核的企业进行的一次独立的符合性的质量体系审核,其目的不一定是认证注册。

  外部质量体系审核较之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有更高的独立性。

  三、质量体系审核的目的

  1、第一方审核(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主要目的:

  (1)依据某一质量体系标准来评价组织自身的质量体系;

  (2)验证组织自身的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并且正在运行;

  (3)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使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4)在外部审核前作好准备。

  2、第二方审核的主要目的:

  (1)当有建立合同关系的意向时,对供方进行初步评价;

  (2)在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验证供方的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并且正在进行;

  (3)为制定和调整合格供方的名单的依据之一;

  (4)沟通供需双方对质量要求的共识。

  3、第三方审核的主要目的:

  (1)确定质量体系要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定现行的质量体系实现规定质量目标的有效性;

  (3)确定受审方的质量体系是否能被认证/注册;

  (4)为受审方提供改进其质量体系的机会;

  (5)减少许多重复的第二方审核;

  (6)提高企业声誉,增强竞争能力。

  上述第一、二、三方审核的目的各有侧重,但有时也有共同之处,如总的评价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是三者共同的目的。不过这种评价的最终目的,内外部审核是不完全一致的。

  简单地说,第二、三方审核(外部审核)的目的重在评定受审方质量体系,评定合格则予以认可(第二方审核)或认证/注册(第三方审核);而第一方审核(内部审核)的目的重在发现问题,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期改进质量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它不存在认可或认证的问题。

  四、质量体系审核的范围

  所谓审核的范围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哪些质量体系要素、场所和活动进行审核"(ISO10011-15.1.1)。这里要素、场所和活动是范围的三大主要内容。

  1、要素:要素与审核所依据的标准有关,内审范围中涉及的要素应多于或至少包括全部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要素。

  当内审是按要素或部门滚动式地进行时,每次只涉及一个或几个要素,但从整个周期看,要素还应是完整的。

  2、场所:场所涉及两个概念,一是部门,二是地区。凡是与审核的质量体系所覆盖的产品和质量活动有关的部门和地区均应列在审核范围以内。场所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指受审核单位的分支机构是否包括在审核范围之内。

  3、活动:所谓活动是指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它主要包括所涉及的产品范围。

  五、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应包括:

  1、GB/T19001或ISO9000质量保证标准;

  2、质量手册;

  3、程序文件;

  4、质量计划;

  5、合同;

  6、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个别行业除执行一般质量标准外,还要执行某些特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如军工行业要执行"国军标",汽车行业要执行QS-9000标准,医药卫生行业要执行GMP等。这些标准也可以列为内审的依据之一。

  六、质量体系审核的时机和频度

  1、第一方审核

  在第一方审核(即内审)时,第一次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时机往往选择在质量体系文件已全部编制完成、颁布实施,而且已经运行一段时间,各项质量活动均已有记录可查之时。此时内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对刚刚建立的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评价。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一般可以分为例行的常规审核和特殊情况下的追加审核两类。前者按预先编制的年计划进行,往往是每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或要素)进行审核,每年应覆盖所有部门(或要素)至少一次。

  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

  1)发生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或用户有严重申诉;

  2)组织的领导层、隶属关系、内部机构、产品、质量方针和目标、生产技术及装备以及生产场所等有较大改变;

  3)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

  4)第三方审核后获得认证注册资格和证书,而证书即将到期又希望继续保持认证资格。

  在以上几种情况下,往往需要临时组织一次特殊的追加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内审的时机和频次应由本组织的质量管理部门研究具体情况后提出,由管理者代表报请最高领导决定后实施。

  2、第二方审核

  第二方审核的时机选择在编制合格供方名单以前,对有合同意向的供方进行质量体系评定之时。签订合同(纳入合格供方名单)以后。审核的频度取决于供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情况以及供方质量体系变化情况。

  3、第三方审核

  第三方审核的时机一般是企业提出申请认证/注册以后,认证机构认为受审方已作好准备之时。企业获证后,认证机构对其定期进行监督审核,其频度为每年1~2次。特殊情况下可增加监督审核的频度。

  七、质量体系审核的一般顺序

  审核的顺序按外部审核和内部审核而有所区别。

  1、外部审核的一般顺序可分为几个阶段,即:

  a)提出审核 第二方审核是需方向供方提出,要求对供方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第三方审核是委托方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注册的申请。

  b)文件初审 第二方审核时是需方审阅供方的质量手册等文件,检查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第三方审核时则由认证机构审阅受审方文件是否符合所申请的质量标准的要求。

  c)审核准备 包括成立审核组,编制审核计划和审核员各自编制检查表。

  d)实施审核 包括首次会议、现场审核和末次会议等内容。

  e)编写审核报告

  f)跟踪纠正措施

  g)监督审核 在认可或认证以后进行。

  2、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大致可分下列几个步骤进行:

  a)确定任务

  b)审核准备

  c)现场审核

  d)编写审核报告

  e)纠正措施的跟踪

  f)全面审核报告的编写和纠正措施计划完成情况的汇总分析

  以上各个步骤均应在内审程序中明确规定。内审程序应根据每个组织的实际情况编制,但这些主要步骤的内容都是不可以缺少的。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内部审核程序

  物业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内部审核程序

  1.目的:确保管理体系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

  2.范围: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区域。

  3.职责:

  4.操作规程:

  工作流程图说明记录

  1、品质管理部编制《年度内审计划》(每年至少一次),包括:确定审核目的、范围、依据、频次、办法、受审部门、内审时间,上报管理者代表审核。

  2、管理者代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当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法律法规及其它外部要求变更等情况发生时,由管理者代表及时组织进行内部审核。

  4、内审组长和内审组成员由管理者代表任命。

  5、内审组长编制本次《审核实施计划》,包括:审核组成员、时间、地点、受审部门、审核要点、审核报告分发范围、日期等,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内审组长组织编写《内审检查表》,包括:审核项目、依据、方法等。

  7、内审组长于内审实施前10天通知受审部门。  8、受审部门如有异议,应于内审前3天通知内审组长。

  9、内审的首次会议由公司领导、内审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与会者签到并将会议记录在公司品质管理部归档。

  10、首次会议内容:由组长介绍内审目的、范围、依据、方式、组员、日程等。

  11、首次会议后应进行现场审核,并将管理体系运行效果及不符合项记录在《内审检查表》中。

  12、内审组需每日召开内审会议,对当日的审核情况进行核对。

  13、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长召开内审小组审核会议,对审核结果进行全面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分布表》。

  14、审核组长于一周内完成《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目的、范围、方法、依据、审核组成员、受审核方代表名单、审核计划实施情况、不合格项分布情况分析、不合格数量及严重程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对体系的有效性、符合性的结论及今后应改进的地方。

  15、将此报告交管理者代表审核,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16、召开内审末次会议,公司领导、内审组成员及各部门领导到会并签到、公司品质管理部将会议纪录存档。

  17、会上内审组组长通报检查结果,宣读《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提出完成纠正措施的要求及日期。

  18、公司品质管理部将《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发放到各相关部门,并将内审结果提交公司管理评审。

  《审核实施计划》 C*8.2-02-F01-01

  《内审检查表》 C*8.2-02-F02-01

  《不合格项分布表》 C*8.2-02-F03-01

  《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C*8.2-02-F04-01

篇3:物业分公司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物业分公司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1总则

  1.1体系内部审核是确定各物业分公司满足管理体系程度以及评价管理体系符合性、有效性,识别改进机会的重要手段。

  1.2各物业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内部审核的有关要求,健全自我完善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经营绩效。

  2职责界定

  2.1物业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核活动,并将审核报告报项目所在公司备案。

  2.2项目所在公司负责监督区域内物业分公司的内部审核,必要时将物业分公司内部审核作为项目所在公司内审的一个组成部分。

  2.3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指导各物业分公司开展内部审核活动。

  3基本要求

  3.1各物业分公司内部审核应定期进行,至少每半年一次。全年的内部审核安排由品质部负责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例行的内部审核必须全面覆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区域(责任部门)和人员。

  3.2必要时,物业分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进行临时增加的内部审核,临时增加的内部审核可以是完整的或部分范围的审核。提出临时内部审核的时机包括(不限于):

  a)组织机构、业务流程或制度文件发生重大调整;

  b)发生严重的顾客投诉事件、质量事故或其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

  c)管理工作受到集团或管理公司的严厉批准;

  d)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它情况。

  3.3物业分公司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应为内部审核提供必需的资源,并在公司内各级员工中明确有关内部审核工作的权责。

  3.3.1公司分管领导(管理者代表)职责

  a)每次内审计划的审核、批准、并指定审核组长;

  b)审核组与受审核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

  c)不合格项纠正措施方案的批准;

  d)审核报告的审核、批准。

  3.3.2品质部职责

  a)负责按计划组成审核组进行内审;

  b)负责内审报告的打印、发放和存档;

  c)负责不合格项纠正措施的审查和跟踪验证。

  3.3.3受审核方职责列入内审计划的岗位或部门均为受审核方,其职责是:a)确认对本部门进行内审的计划;

  b)做好接受内审的准备工作;

  c)指定联络人员,协助审核组完成审核计划;

  d)确认不合格项,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纠正措施。

  3.3.4审核组职责

  3.3.4.1审核组长职责:  a)协助品质部组成审核组;

  b)制定现场审核计划,组织文件审核;

  c)指导审核员编制检查表,准备现场审核记录和不合格报告等工作文件;

  d)主持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

  e)控制现场审核气氛和审核进度;

  f)编写并向品质部提交审核报告、现场审核记录等。

  3.3.4.2审核员职责:  a)编制检查表。

  b)按分工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填写现场审核记录。

  c)对不合格事实进行描述,填写不合格报告。

  3.4审核员安排必须保证独立性,审核员与受审核部门没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关系。各物业分公司内审员管理应保证满足以下要求。

  3.4.1内审员必须经过相关体系审核的专业培训(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等),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4.2物业分公司每年应以适当的形式对内审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专业知识技能和内审技巧;

  3.4.3参加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规定的其它培训进修课程和审核交流活动。

  3.5各物业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内部审核,无论其是否已经按相关体系标准建立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依据中必须包含本手册的规定。

  4审核程序

  4.1审核计划与准备

  4.1.1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每次审核前一周由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或分管领导)指定审核组长,组长负责协助品质部确定内审组成员,应保证与受审核方没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关系。

  4.1.2审核组长负责制订《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实施计划》,计划应包括(不限于):

  a)审核目的与范围;

  b)审核依据;

  c)审核日期;

  d)审核组成员;

  e)审核日程安排;

  f)审核报告的分发范围审核等。

  4.1.3审核计划经品质部审核、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审核组长分发至受审核部门。

  4.1.4实施审核前,审核组长组织审核组成员对公司内部管理文件进行系统的审查,针对与本手册规定及选定体系要求不一致的问题开列出文件审查清单。

  4.1.5实施审核前,审核组长应安排审核员根据分工编制审核检查表,审查检查表应由审核组长汇总审查,协调、指导审核组成员的审核思路和方法,达成一致后签署执行。

  4.2审核实施

  4.2.1审核组长负责对审核全过程进行控制,审核实施过程一般包括(不限于):首次会议、现场审核、末次会议等。

  4.2.2现场审核实施过程中,内审员通过与受审核部门人员的面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等方式收集审核证据,并如实记录。

  4.2.3现场审核过程中,内审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分配的检查任务,包括检查内容及时间进度要求。特殊原因导致现场审核不能按计划执行时,内审员必须同时报告审核组长和公司分管领导。

  4.2.4内审员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均应填写《审核不合格报告》,不合格报告需由审核组长批准,并经受审核部门领导确认。

  4.3报告与跟踪

  4.3.1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长负责根据审核过程中的记录编制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反映审核的实际过程和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本次审核的目的、范围;

  b)审核准则(依据文件);

  c)审核过程简介(包括审核组成员、审核天数、受审核部门、审核重点、受审核公司/部门配合情况等);

  d)管理体系总体运行情况,及审核结论;

  e)存在问题(不合格事项)及在各要素中的分布情况、纠正要求及验证方式;

  f)下次审核须重点关注的方面。

  4.3.2审核报告经品质部审核、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审核组长连同《审核不合格报告》分发到受审核部门。

  4.3.3受审核部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计划交品质部。

  4.3.4品质部应先对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计划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返回受审核部门重新制订。符合要求的报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或分管领导)批准。原件存品质部,复印一份交受审核部门实施。

  4.3.5受审核部门收到已批准的纠正计划后,及时按计划实施纠正措施。

  4.3.6品质部应组织内审员对纠正措施的实施进行督促,在规定期限到达后,组织人员进行效果验证,并在不合格报告上填写验证记录。

  4.3.7品质部负责汇总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向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或分管领导)汇报。

  5支持文件及记录

  5.1WDWY-FR-MM9102不合格控制、纠正及预防措施

  5.2WDWY-FR-MM9201日常服务检查

  5.3WDWY-MM96管理评审

  5.4WDWY-FR-MM9501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实施计划

  5.5WDWY-FR-MM9502审核现场检查表

  5.6WDWY-FR-MM9503审核首次/末次会议签到表

  5.7WDWY-FR-MM9504审核不合格报告

  5.8WDWY-FR-MM9505体系审核总结报告

篇4:物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

  --物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1.目的:

  审核质量活动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以及质量体系在实现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方面是否有效和适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组织的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17章

  3.2ISO9002标准第4.17章

  4.职责:

  4.1管理者副代表负责制定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组织实施内部质量审核。

  4.2管理者代表批准组成审核小组,并由管理者副代表担任或指定他人担任审核小组组长,负责审核工作的准备和具体实施。

  4.3综合办公室负责每次内审文件的记录、保存,每次内部质量审核完成并记录后,由综合办公室存档保管。

  5.工作程序:

  5.1审核计划:

  5.1.1滚动式审核:

  5.1.1.1管理者副代表负责编制全年度公司《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管理者副代表负责组织实施。

  5.1.1.2《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应保证公司质量手册的全部要素内容和各部门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审核。

  5.1.2集中式审核:

  5.1.2.1除上述例行审核外,公司根据下列情况做出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的决定,由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临时内部质量审核。

  a体系的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如公司机构设置的变动或程序修改等;

  b由于不合格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物业管理服务的效果及住户使用;

  c必须验证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及其有效性;

  d需要按质量体系标准评价质量体系。

  5.1.2.2集中审核计划内容包括:审核的各种活动和范围,应包括质量体系中各种主要活动、审核人员、审核目的、有关审核结果、结论和建议的报告程序、审核日期安排。

  5.1.3在文件首版至正式通过认证前,由管理者副代表负责安排计划,采取集中式审核的办法,至少进行两次内部质量审核。

  5.1.4在体系正式建立的第一年采用集中式审核,由管理者副代表计划每半年安排一次内部审核,两年后,主要采用滚动式审核。

  5.2审核准备:

  5.2.1内部审核员应通过ISO9000认证机构或咨询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安排时应考虑避免其审核与自己有直接责任的部门。

  5.2.2审核之前,管理者副代表负责组织审核小组,管理者代表批准并产生审核小组组长。由组长编写《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5.2.3审核小组应准备以下文件:

  a审核的依据性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

  b相关部门过程或活动不合格报告和纠正措施报告;

  c审核组员编写检查表,由审核组长审阅。

  5.3审核的实施:

  5.3.1审核小组成员通过访谈、查问、查阅文件、考察各项工作现状、表现和服务活动获取证据,并填写《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检查表》。

  5.3.2审核小组成员将所有的观察结果进行审核,以确定不合格项目提出不合格报告,所有不合格报告需要审核组长批准并由受审核部门领导确认。

  5.4审核报告:

  5.4.1滚动式审核只在全部计划的审核活动完成后,一个审核周期提交一份审核报告,每个审核分阶段提交《不合格报告》;集中式审核在  每一次审核活动结束后应提交当次审核报告,并附全部的《不合格报告》。一个审核周期每次集中审核完成后,由管理者代表列出《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5.4.2《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由审核小组组长编写,并交管理者代表审核。

  5.4.3《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的范围和目的、审核小组成员、受审核部门和审核日期、审核依据性文件、不合格项目统计分析、审核结论综述、审核报告的发放清单。

  5.4.4《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至各受审部门领导,审核报告正本按EJ-QP6.5《质量记录的控制》规定保存。

  5.5采取纠正措施:

  5.5.1受审部门负责人对审核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反馈给审核组长。

  5.5.2审核组长委派成员负责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填写在《不合格报告》中,达到满足表格所有项目要求后,交综合办公室存档。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EJ-QR-QP9.2-01

  6.2《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检查表》EJ-QR-QP9.2-02

  6.3《不合格报告》EJ-QR-QP9.2-03

  6.4《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EJ-QR-QP9.2-04

  6.5《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EJ-QR-QP9.2-05

  6.6《不合格项目分布表》EJ-QR-QP9.2-06

篇5:物业管理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概论

  物业管理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概论

  一、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管理职责

  1)质量方面的管理者代表应:

  a、策划质量审核计划纲要和所需的资源。

  b、选择审核员完成特定的审核。

  c、帮助解决对纠正措施要求方面解释上的不一致或反应迟缓等问题。

  d、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并向质量体系管理评审会报告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被委派的审核员应:

  a、按本程序准备、实施及报告审核工作。

  b、评审、同意所建议的纠正措施并使之形成文件。

  c、在受管理者代表委派时,对以前审核时的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其他有关人员应对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进行全面的合作。

  二、审核程序

  (1)编制审核计划

  1)每年年初,管理者代表应编制一份该年度的审核计划表。各部门或各要素的审核频次应取决于其现状和重要性,并考虑前几次审核所发现的问题。审核计划表应呈交总经理批准。

  2)应在审核前5天内向各有关部门的领导通知确切的审核日期。

  3)管理者代表应为每次审核委派负责该项审核的审核员。

  (2)实施审核

  1)受委派的审核员应在实施审核前研究有关的程序文件,并应:

  a、决定是否尚需取得其他文件。

  b、编制一份检查表。

  c、决定是否需要一名陪同人员。

  d、通知部门经理所需的特殊设施,这些设施是由于上述考虑而引起的。

  2)审核员应通知部门经理或其一名副手何时开始审核。

  3)审核员应使用编制好的检查表,用它作为进行审核的工具。

  4)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应尽早给予口头反馈;如有任何误解亦应尽早予以解决。

  5)审核的目的是寻找符合或不符合适用标准或程序的客观证据。不应在任何发现的问题中加入个人的责备。

  (3)报告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1)审核员应在审核完成后通知有关的部门领导,并对所发现的问题作一次口头报告,对这些问题将填写不合格报告。

  2)审核员应在不合格报告中填写不合格的详细内容,但不要填写纠正措施栏。

  3)审核总结报告和不合格报告应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并发给有关的部门经理。

  (4)对审核所发现的问题的反应

  1)对每一份不合格报告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反应,详细说明建议采取的纠正措施和完成期限。

  2)对不合格报告不作出反应时,管理者代表应加以追查并向总经理报告。

  3)如果发生不能就对纠正措施的需要或对纠正措施的性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时,管理者代表应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进行仲裁。

  (5)跟踪

  1)当纠正措施预定完成日期已到,或当管理者代表已接到完成的通知,管理者代表则应按两者发生的时间,委派一名审核员去验证其完成情况。

  2)去验证的审核员应检查纠正措施已被采取并表现有效后,再在不合格报告中的"验证"栏中签字。

  3)在下次计划中对该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时,审核员应检查此纠正措施是否仍然有效。如不再生效,则应发出一张新的不合格报告,在报告中说明原来发现的问题。

  4)如在协议的期限内未能完成一项同意的纠正措施,管理者代表应对此进行跟踪。如无正当理由或未能规定出可接受的修正的期限,该问题应向总经理报告。

  (6)记录的保存

  1)管理者代表应保存一份档案,内存所有的审核报告及不合格报告,并有一份记录表记录它们的完成状态。

  附:相关工作记录表格

  1、内部质量审核检查表

  2、不合格报告

  3、内审观察项报告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