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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辨识与评价方法指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4

  物业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危险辨识与评价方法指引

  危害辩识过程是公司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在危害危险因素辩识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分析预测,评估其危害危险程度就是危险评价的过程。

  1.0 危险评价方法选择的原则

  危险评价的方法有多种,根据本公司危害危险因素的范围、性质和特点确定,选择《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2.0 危险评价的实施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一种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用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的。三种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取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即危险性分值D=L×E×C,来评价危险性大小。

  3.0 L/E/C/D值的确定

  3.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预料  6相当可能  3可能但不经常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极不可能  0.1实际不可能

  3.2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分数值危险程度

  10连续暴露  6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3每周一次  2每月一次  1每年一次或几次  0.5非常罕见的

  3.3 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分数值危险程度  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灾难,数人死亡  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严重,重伤  3重大,致残  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3.4 风险评估的最终危险性分值,依据以下数值确定:

  分数值危险程度

  D>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

  70

  20≤D≤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D<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4.0 重大危险因素

  极其危险、高度危险、显著危险归结为重大危险因素。对于确定为重大危险因素的物业管理工作项目(场所、设备),应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标值,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采取消除、限制、处理、转移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见《目标制订与评价程序》/《职业安全卫生方案管理程序》及《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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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电动工具作业指引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电动工具作业指引

  1 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1.1 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1.2 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1.3 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 设计、制造

  2.1 工具及其所配元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

  2.2 工具及其所配元件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产和销售。

  2.3 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3 选购和储运

  3.1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3.2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

  3.3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3.4 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4 安全技术管理

  4.1 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4.1.1 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4.1.2 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4.1.3 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4.1.4 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4.1.5 必须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 操作者注意事项。

  4.2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5 工具的合理选用

  5.1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2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5.3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5.4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 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6.1 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注:原有以黑色线作为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软电缆或软线应逐步调换。

  6.2 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7 对插头、插座的安全要求

  7.1 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7.2 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7.3 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用导线接至接零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零线与接地线连接起来。

  8 保护接地电阻

  8.1 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不大于4欧姆。

  9 对机械防护装置的要求

  9.1 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10 检查和维修

  10.1 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10.2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10.2.1 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10.2.2 在湿热和温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10.2.3 在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10.3 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a.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b.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c.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d.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e.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f.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g.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h.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篇3:物业公司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1.0 目的

  通过对危险作业和有潜在危险的服务活动进行控制,保证员工及相关方的人身安全。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危险作业及有潜在危险的服务活动的控制。

  3.0职责

  3.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识别例行工作及服务活动中的危险作业及性质。

  3.2 公司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批各类危险作业及危险服务项目 。

  3.3 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相应的操作规定实施危险作业或提供服务。

  4.0 工作程序

  4.1危险作业及服务的分类:  动火作业  高空作业或服务  吊装作业  绿化消杀作业  高压电气作业  施工作业  其它作业或服务

  4.2 危险作业识别及控制要求

  4.2.1公司管理委员会应规定公司每一类危险作业明确定义,并对公司目前的日常管理及服务活动进行分析,识别哪些工作或服务项目为危险作业范畴,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见《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置》。

  4.2.2 公司管理委员会应编制《日常危险作业(服务)控制一览表》,明确危险作业项目、控制要点、职责、工作范围等,此一览表每半年由安全委员会审批其有效性和充分性,对不适宜的内容进行修改。

  4.2.3 涉及危险作业或服务的岗位员工应严格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对有潜在危险的活动项目,公司应知会参与活动的相关方,工作人员应确保每一参与活动的相关方均了解规则。

  4.3 临时危险作业的审批与实施

  4.3.1 各部门及在公司(小区)内施工的相关方因工作或服务需要实施危险作业时,必须执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即在实施危险作业前,填写《安全作业票证》,报区域安全责任人审批。

  4.3.2 各部门及相关方只有在安全作业票证得到审核批准后方能开工,必要时应编制详细的工作规定,以保证危险作业的安全实施。管理委员会应指定专业人员监督危险作业的整个实施过程,并对潜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4 检查与监督

  4.4.1 管理委员会在每月月检中对各管理处的危险作业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相应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4.4.2对因客观原因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管理委员会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隐患控制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兑现,必须严格执行"四定四落实"制度,即定项目、定方案、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落实计划、组织、经费、材料。

  4.4.3对《整改通知书》及相应的隐患控制措施的完成情况,安全委员会应进行跟踪验证,直至不安全因素或隐患解决为止。

  5.0 相关文件

  5.1《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置》(***-QP-06-PZ-01)

  6.0 质量记录

  6.1《日常危险作业服务控制一览表》(***-OHS-07-1/A)

  6.2《安全环境问题检查记录》(***-OHS-07-3/A)

  6.3《整改通知书》(***-QP-04-4/A)

篇4:物业公司电动工具作业指引

  物业公司电动工具作业指引

  1 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1.1 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1.2 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1.3 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 设计、制造

  2.1 工具及其所配元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

  2.2 工具及其所配元件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产和销售。

  2.3 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3 选购和储运

  3.1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3.2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

  3.3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3.4 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4 安全技术管理

  4.1 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4.1.1 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4.1.2 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4.1.3 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4.1.4 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4.1.5 必须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 操作者注意事项。

  4.2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5 工具的合理选用

  5.1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2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5.3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5.4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 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6.1 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注:原有以黑色线作为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软电缆或软线应逐步调换。

  6.2 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7 对插头、插座的安全要求

  7.1 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7.2 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7.3 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用导线接至接零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零线与接地线连接起来。

  8 保护接地电阻

  8.1 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不大于4欧姆。

  9 对机械防护装置的要求

  9.1 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10 检查和维修

  10.1 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10.2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10.2.1 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10.2.2 在湿热和温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10.2.3 在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10.3 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a.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b.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c.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d.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e.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f.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g.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h.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10.4 工具的定期检查,除10.3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

  表1 MΩ

篇5:物业公司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公司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1.0 目的

  通过对危险作业和有潜在危险的服务活动进行控制,保证员工及相关方的人身安全。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危险作业及有潜在危险的服务活动的控制。

  3.0职责

  3.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识别例行工作及服务活动中的危险作业及性质。

  3.2 公司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批各类危险作业及危险服务项目 。

  3.3 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相应的操作规定实施危险作业或提供服务。

  4.0 工作程序

  4.1危险作业及服务的分类:

  动火作业  高空作业或服务  吊装作业  绿化消杀作业  高压电气作业  施工作业  其它作业或服务

  4.2 危险作业识别及控制要求

  4.2.1公司管理委员会应规定公司每一类危险作业明确定义,并对公司目前的日常管理及服务活动进行分析,识别哪些工作或服务项目为危险作业范畴,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见《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置》。

  4.2.2 公司管理委员会应编制《日常危险作业(服务)控制一览表》,明确危险作业项目、控制要点、职责、工作范围等,此一览表每半年由安全委员会审批其有效性和充分性,对不适宜的内容进行修改。

  4.2.3 涉及危险作业或服务的岗位员工应严格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对有潜在危险的活动项目,公司应知会参与活动的相关方,工作人员应确保每一参与活动的相关方均了解规则。

  4.3 临时危险作业的审批与实施

  4.3.1 各部门及在公司(小区)内施工的相关方因工作或服务需要实施危险作业时,必须执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即在实施危险作业前,填写《安全作业票证》,报区域安全责任人审批。

  4.3.2 各部门及相关方只有在安全作业票证得到审核批准后方能开工,必要时应编制详细的工作规定,以保证危险作业的安全实施。管理委员会应指定专业人员监督危险作业的整个实施过程,并对潜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4 检查与监督

  4.4.1 管理委员会在每月月检中对各管理处的危险作业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相应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4.4.2对因客观原因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管理委员会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隐患控制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兑现,必须严格执行"四定四落实"制度,即定项目、定方案、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落实计划、组织、经费、材料。

  4.4.3对《整改通知书》及相应的隐患控制措施的完成情况,安全委员会应进行跟踪验证,直至不安全因素或隐患解决为止。

  5.0 相关文件

  5.1《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置》(***-QP-06-PZ-01)  6.0 质量记录

  6.1《日常危险作业服务控制一览表》(***-OHS-07-1/A)

  6.2《安全环境问题检查记录》(***-OHS-07-3/A)

  6.3《整改通知书》(***-QP-04-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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