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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图书馆图书流通与书库管理工作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09

  汉武大学图书馆图书流通与书库管理工作规范

  为规范图书流通工作流程,规范图书馆各类书库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借书、还书、分检工作规范

  (一)借书

  借书时首先核对借书证,确认为读者本人证件方可办理借书手续;借书完毕核对借书册数无误,进行消磁处理后再交给读者,并主动提醒读者还书日期。

  办理外借手续时,发现不能外借的图书则不予外借,并告知读者原因。

  借书时发现破损图书,不予外借,并告知读者此书须装订后再借;还书时发现破损图书须及时挑出,放置到指定地点,并定期整理。

  借书时发现书目信息与图书不符,如著录(书名、作者等)错误、无效馆藏号等,应将图书挑出,并简单写明情况,将书放置于指定地点,集中交资源组织部加工处理。

  借书时遇无条码的图书,须加贴条码后再行外借。

  借书时发现读者有违规记录,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理完毕后,即取消其违规记录。

  (二)还书及分检

  还书操作中,扫描(输入)图书条码后,须待屏幕闪过“还书成功”信息方能进行下一册图书操作。

  还书时若屏幕出现超期罚款信息,应及时提醒读者缴纳超期款。

  还回的已登记预约的图书,须放置于预约书架,并及时通知预约的读者。

  还书时发现图书有破损,按规定罚款后再行归还;如为钢笔、圆珠笔、油渍、墨汁、水渍、撕页等污损,则根据污损程度加盖污损章,并按规定罚款后归还图书。如读者不在场,则在系统中查明借书读者,用纸条记下该读者姓名、读者证号、图书条码号、当天日期、罚款金额、工作人员签名,并将纸条夹在破(污)损图书内,放置于指定地点,同时在系统中该读者名下注明相同内容的违规记录,待下次读者到馆借书时再行处理。还书时发现图书缺页、外封皮丢失等也作违规处理,操作同上。

  还书时及时挑出其它分馆与院系资料室的图书,放置于指定书架,留待分馆取走。

  对于有争议的图书(读者认为已还,而户头上未注销的图书),工作人员应写下此书索书号、书名、条码,由书库工作人员负责查找,找到此书后及时归还,并向读者表达歉意;如无法找到图书,应向读者耐心解释。

  及时对归还的图书进行充磁和验磁处理。

  按时分检各层、各类图书,并放置于指定位置以便书库工作人员取书上架。

  破损图书分检出来后,做修改单册处理状态并进行修复。

  10. 对各层、各类图书进行统计。

  第二条 书库管理工作规范

  (一)新书的签收、统计、上架和下架

  到资源组织部验收、提取入库新书。

  认真核对种数、册数等是否与交接单完全相符,确定准确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名。

  在验收或图书归架、流通过程中,发现图书分类标引或所贴标签存在差错或问题,及时联系资源组织部处理。

  新书交接后,必须立即入库(或新书展厅)上架,不得滞留。

  上架过程中如发现架上有错架的图书,应抽出重新归位;上架的同时应将架上图书排列整齐。

  新书提取入库后,当天做好各库的新增图书统计;入库新书清单统一送指定地点保存。

  新书展厅下架图书须及时到各楼层严密上架。

  (二)图书的上架、整架和倒架

  书库工作人员接班后,立即到还书台提取归还图书,并立即上架;同时收集书库中读者散放在各处的图书归架。

  图书上架时按索书号严密排架,差错率不得大于5‰;上架过程中若发现错架图书应及时提出归位,其他楼层或分区图书须送至该楼层或分区。

  上架过程中如发现书标损坏或模糊应及时更换,如发现架上有散装破损图书应挑出并及时送交装订和修补。

  上架的同时应将架上图书排列整齐;相对拥挤的架位应及时进行调整。

  架位大面积拥挤时,应与组长协商,提出整架方案,并报部主任同意后进行调整。

  涉及不同楼层、大范围的书库调整,相关组长应与部主任协商解决方案,并报主管馆领导同意,在部主任组织下进行调整。

  图书的架位调整,除涉及图书馆流通总体功能、服务的调整须由馆务会决定并组织实施外,其余均由本部门书库管理人员日常完成。

  书库调整后,须及时将变更标识报总务办公室,由总务办公室联系印制。

  需要下架图书,须与典藏部门沟通协商,做好下架与相关处理方案,并提出申请报告,经办公会通过后方可进行。

  (三)书库管理及读者管理

  书库管理人员须兼顾书库巡视、读者督导。每一班次应有计划地安排巡视与督导;每周保证全面巡架一次,防止图书乱架。

  书库管理员须配合保洁员做好服务区域的保洁工作,保洁员不在场的情况下,随时与保洁员沟通,保证书库持续整洁。

  管理区域内暂时不用的物品须集中放置在不影响美观、不影响读者的指定地点。

  巡视时发现污损、破坏图书等违规行为,须立即制止并送总服务台处理。

  巡视时注意纠正读者不文明行为,制止读者喧哗、嬉闹。

  巡视注意检查书架、桌椅、窗帘、计算机设备等,发现损坏及时报相关部门维修。

  (四)书库安全管理

  每天上班后,应适时开窗,并扣好窗扣;如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关好窗户,以免造成损失。

  馆内严禁吸烟、用火和电热器具,严禁携带危险品,发现问题须立即处理、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书库管理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放置地点;如发现火情,须当即处理,迅速报警。

  每日闭馆前要在管理区域内巡视检查一遍,包括:有无读者滞留、门窗是否关好、库内是否有隐患问题、卫生间水是否关好,确定无误后锁门离开。

  规范使用电梯,保证安全,如发现电梯故障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用电梯并通告,同时通知总务办公室联系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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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党委介绍信使用规范

  州苏大学党委介绍信使用规范

  一、使用范围

  1、党委领导、党委办人员外出公务时使用。

  2、新建或更名的基层党委(总支)、工委在刻制印章时使用。

  3、参加会议时使用。

  二、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

  2、不能开出空白介绍信。

  3、除第(一)款规定的范围之外开具“中国共产党州苏大学委员会介绍信”,须经党委办公室主任或主管书记批准。

  4、盖印时应骑年压月、上大下小。

篇3:大学接待工作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接待工作程序及规范

  1.接到上级部门、兄弟院校来访的函件、电话后,填写《接待工作登记表》并及时向主任或分管主任汇报。

  2.主任或分管主任根据来宾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指示。

  3.根据领导要求,分管接待工作的同志做好接待计划并与来宾联络人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一般性接待活动由分管主任审定;重要接待活动报主任及校领导审定;重大接待活动由校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确定接待计划。

  4.党委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接待计划,以对等原则及活动内容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部门,并根据需要作好准备工作(包括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及演示稿、校领导讲话稿、席卡等)。

  5.接待人员要求,着装整洁大方,态度热情诚恳,遵守纪律,服务周到,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自行其是。

  6.做好接待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7.接待工作的其他各项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州苏大学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苏大〔20**〕4号)规定执行。

篇4:大学会务工作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会务工作程序及规范

  一、党委全委(扩大)会[简称“全委(扩大)会”]

  全委(扩大)会在学校党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

  全委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议题由常委会提出。全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缺席时可委托一位副书记主持。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出席方可召开。校纪委委员列席全委会。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以召开全委扩大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拟定。

  二、党委常委(扩大)会[简称“常委(扩大)会”]

  常委(扩大)会对学校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决策的会议。

  会务要求:

  (1)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常委扩大会,与会人员由党委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通知。非常委的与会人员不参加议题表决。

  (2)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常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以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常委因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

  (3)党委办公室负责常委会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决定。

  三、党务工作会

  党务工作会是党委领导通报有关重要情况、研究部署学校某一阶段党务工作的会议。

  党务工作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党务工作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会的参加人员为党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党委书记、各党工委书记。必要时可邀请校长、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篇5:大学党办文稿处理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党办文稿处理程序及规范

  一、处理程序

  秘书拟稿--党办主任或分管主任审阅--党委领导审阅并审定--秘书修改定稿--归档等。

  二、工作规范

  (一)本处所指文稿是指除公文外的领导讲话稿、贺信等需要由党委办公室起草的文字稿。

  (二)各职能部门、院系及直属单位召开会议、主办活动邀请学校党委领导参加并讲话,应提前为党委领导代拟讲话稿初稿并送党委办公室审核。

  (三)上呈校领导审阅的文稿应经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初审。校领导审阅后需修改的文稿一般应经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转交秘书。

  (四)应准备好讲话稿备用稿交由校领导陪同人员携带,以备不虞。

  (五)存档文稿包括初稿、各级修改稿及定稿,统一装订保存。

  (六)文稿格式要求:

  1.讲话稿一般由标题、领导人职务、姓名、日期、正文(含抬头)构成;贺信一般由标题、正文(含抬头)、落款、日期构成;

  2.讲话稿标题用2号或小2号黑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3.领导人职务、姓名用楷体字,字号同正文,居中排布;

  4.日期用仿宋体字,字号同正文,格式为“ 年 月 日”,使用阿拉数字,居中排布;

  5.讲话稿正文(包括抬头)一般用3号或小3号仿宋体字,如文稿字数较多,可用4号字;正文内的层次标题用仿宋体字加粗或黑体字,字号不变;行间距设置一般不小于28磅;一般情况下,页边距左右均为3.17厘米,上下均为2.54 厘米,页眉为1.5 厘米,页脚为1.75 厘米,可根据排版需要进行微调;

  6.贺信的标题、正文(包括抬头)、落款、日期的字体、字号、格式可根据对象、内容、排版要求灵活处理;

  7.其他文稿的格式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处理,没有要求的参考讲话稿格式处理。

  (七)如学校有关单位或个人需要文稿文本应经由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重要文稿须经由分管党办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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