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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会务工作程序及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08

  州苏大学会务工作程序及规范

  一、党委全委(扩大)会[简称“全委(扩大)会”]

  全委(扩大)会在学校党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

  全委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议题由常委会提出。全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缺席时可委托一位副书记主持。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出席方可召开。校纪委委员列席全委会。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以召开全委扩大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拟定。

  二、党委常委(扩大)会[简称“常委(扩大)会”]

  常委(扩大)会对学校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决策的会议。

  会务要求:

  (1)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常委扩大会,与会人员由党委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通知。非常委的与会人员不参加议题表决。

  (2)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常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以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常委因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

  (3)党委办公室负责常委会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决定。

  三、党务工作会

  党务工作会是党委领导通报有关重要情况、研究部署学校某一阶段党务工作的会议。

  党务工作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党务工作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会的参加人员为党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党委书记、各党工委书记。必要时可邀请校长、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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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党办文稿处理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党办文稿处理程序及规范

  一、处理程序

  秘书拟稿--党办主任或分管主任审阅--党委领导审阅并审定--秘书修改定稿--归档等。

  二、工作规范

  (一)本处所指文稿是指除公文外的领导讲话稿、贺信等需要由党委办公室起草的文字稿。

  (二)各职能部门、院系及直属单位召开会议、主办活动邀请学校党委领导参加并讲话,应提前为党委领导代拟讲话稿初稿并送党委办公室审核。

  (三)上呈校领导审阅的文稿应经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初审。校领导审阅后需修改的文稿一般应经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转交秘书。

  (四)应准备好讲话稿备用稿交由校领导陪同人员携带,以备不虞。

  (五)存档文稿包括初稿、各级修改稿及定稿,统一装订保存。

  (六)文稿格式要求:

  1.讲话稿一般由标题、领导人职务、姓名、日期、正文(含抬头)构成;贺信一般由标题、正文(含抬头)、落款、日期构成;

  2.讲话稿标题用2号或小2号黑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3.领导人职务、姓名用楷体字,字号同正文,居中排布;

  4.日期用仿宋体字,字号同正文,格式为“ 年 月 日”,使用阿拉数字,居中排布;

  5.讲话稿正文(包括抬头)一般用3号或小3号仿宋体字,如文稿字数较多,可用4号字;正文内的层次标题用仿宋体字加粗或黑体字,字号不变;行间距设置一般不小于28磅;一般情况下,页边距左右均为3.17厘米,上下均为2.54 厘米,页眉为1.5 厘米,页脚为1.75 厘米,可根据排版需要进行微调;

  6.贺信的标题、正文(包括抬头)、落款、日期的字体、字号、格式可根据对象、内容、排版要求灵活处理;

  7.其他文稿的格式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处理,没有要求的参考讲话稿格式处理。

  (七)如学校有关单位或个人需要文稿文本应经由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重要文稿须经由分管党办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批准。

篇3:大学党办电子公文办理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党办电子公文办理程序及规范

  一、电子公文类型及适用范围

  电子公文办理是指通过苏州大学网络办公系统进行的公文办理。

  “学校发文”主要用于起草学校的“红头文件”,只有机关部门的各用户才有权起草,如果院系、直属单位要起草有关学校文件,需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由职能部门起草。

  “校内行文”主要用于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向学校行文报告、请示各类事情。

  “院系部门行文”主要用于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间的公文(无须报告、请示学校的)流转,每个单位都有一个存档库,可以自行编号。

  “校外来文”主要用于各类非涉密校外文件的流转。

  “通知公告”主要用于公布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有关通知,该通知起草的权限是:各单位的领导以及秘书(每单位仅限一人)。

  二、主要电子公文办理程序

  (一)学校发文办文程序

  学校发文包括上行文和下行文。

  办文程序一般包括拟稿--核稿--编号--套红头--审核--审签--校对--用印--发送--存档等环节。

  1、拟稿

  委系统的发文种类一般为通知、请示、报告、批复、决议、决定、指示、条例、规定、会议纪要等,拟稿人员应按领导要求和文件内容加以选定。

  (1)选择公文类型、公文种类、紧急程度、文件类型。

  (2)拟文要素

  ①拟文单位。

  ②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③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

  ④正文:正文内容每自然段左空2个全角字符,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三号仿宋GB2312字体,段落1.5倍行距。

  ⑤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多个附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顺序号 (如“附件:1.×××××”)。

  ⑥行文机关名称、成文日期。发文时间与发文机关署名分二行置于正文右下方,发文机关署名在上,发文时间在下。单一机关行文时,在行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发文日期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人的签发日期为准。发文日期应当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3)草拟公文内容具体要求:

  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②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③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④拟制紧急公文,应电话联系发文单位,说明紧急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⑤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⑥结构层次序数和字体。文中结构层次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用楷体字,三级和四季用仿宋字体标注。

  ⑦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⑧文内使用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⑨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饰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4)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5)拟制公文必须经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并在承办核稿栏签名后方可进入网络办公系统流转。

  2、核稿

  党委办公室秘书收到文件后,要对文稿内容和发文名义进行初步审核,再发给党办主任进行审核。

  (1)核稿内容:

  ①是否确需行文;

  ②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③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文件精神相衔接;

  ④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⑤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⑥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的用法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2)确定发文名义:

  ①党委的工作计划、学习安排、中层党务领导干部的任命、校党委对下属单位请示的批复、校党委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转发上级党的领导机关的文件均应以党委名义发文。

  ②一般事务性通知,转发党委其他职能部门的具体事务性安排、对同级对口单位的函件应以党委办公室名义发文。

  ③印发学校长时期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等重大事项或重要改革举措的通知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联合发文。

  (3)对于不符合办文内容、程序和格式要求的文稿,党委办公室应退还拟文部门修改或重拟。

  3、编号:将拟文发送党办秘书,在公文系统里编文号,具体文号拟定如下:

  (1)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联合发布的文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要点、部分非常设机构的设立及调整、校党委对下属单位请示的批复、校党委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转发上级党的领导机关的文件等编号为:苏大委【】号。

  (2)中层党务领导干部的任命、校党委对各党委(总支)、工委换届工作事宜的有关批复,以及党委组织部下发的一些规章制度等编号为:苏大委组【】号。

  (3)党委宣传部表彰决定,学习计划等编号为:苏大委宣【】号。

  (4)党委人武部的军训有关文件等编号为:苏大委武【】号。

  (5)以党办名义专项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编号为:苏大委办【】号。

  (6)全委会决议、常委(扩大)会议纪要编号为:苏大委办纪【】号。

  (7)全委会决议、常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涉及职能部门需要抄送的内容编号为:苏大委办函【】号。

  (8)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保密相关管理制度及办法编号为:苏大委密【】号。

  (9)其他不用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保密日常管理制度及办法编号为:苏大委密办【】号。

  4、套红头:除苏大委办、苏大委办函和苏大委办密文号为*苏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红头,其他均为*苏州大学委员会红头。下行文发文字号右侧无需签发人,上行文则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右侧保留签发人。

  5、审核:发送党办主任,进行拟文审核。

  6、审签

  (1)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委书记或主管副书记签发。

  (2)以党委和行政名义联合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委书记和校长联合签发。

  (3)以党委办公室名义发出的上报文件材料,由分管党办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党委办公室名义发出的下发文件,由党委办公室主任签发。

  上行文在校领导审签后可添加签发人,签发人在发文字号右侧居右空一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遇多个签发人,按发文机关顺序排列。

  7、校对

  已经领导人审签过的文稿,在发送之前应交由拟文部门校对。经校对如需对文稿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须报原审批领导人复审。

  8、用印

  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顶端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9、发送

  选择发文方式:根据公文性质、内容选择普发或点发。

  (1)普发:直接发布校园网学校发文。

  (2)点发:根据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内容分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上行文一般将纸质稿打印后加盖学校党委或党委、行政印章,寄送主送、抄送单位,并给拟稿部门留存一份。

  10、存档

  (1)打印底稿,加盖党委办公室印章后以备纸质存档。

  (2)电子公文发送后存档。

  (二)校外来文办文程序

  非涉密校外来文可在电子公文系统办理。校办来文途径主要有:

  1、江苏省电子政务平台。

  2、苏州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

  3、来信来函。

  4、两办传真。

  5、苏州市教育局。

  6、苏州市文件交换站。

  7、校领导开会带回文件。

  8、部门邮件来文办理。

  校外来文办文程序一般包括:核对--录入--发送--批办--流转--催办--办结--存档等环节。

  1、核对:根据来文途径核对来文是否需要办理。主要查阅来文抬头、发文机构以及文件内容,确定是否需要办理或周知。在确定办理后,按来文的轻重缓急,分党委和行政两类办理。

  2、录入:所有来文均按PDF或WORD格式录入公文系统校外来文,录入内容包括:

  (1)收文编号:按党委、行政(DW、*Z)分别按次序编号。

  (2)来文编号:来文的文号。

  (3)来文标题:来文的文件名。

  (4)来文日期:接收来文的日期。

  (5)来文单位:来文成文机构单位。

  (6)页数:一般是来文的正文页数。

  (7)紧急类型:按文件的轻重缓急选择:普通、紧急、特急。

  (8)备注:对来文正文中的重要信息加以备注。

  (9)上传正文及附件,若有多个附件按顺序上传。附件名一般是文件标题名+来文文号。

  3、发送:按文件类型发送党办秘书或校办秘书。

  4、批办:党办主任或校办主任拟定批办意见。

  5、流转:两办秘书按领导批示流转来文。

  6、催办:在文件流转中按领导批示意见和文件要求进行催办。

  7、办结:确认文件流转完毕后办结。

  8、归档:根据文件类型、内容、办理情况初定归档单位。打印来文和文件办理单,并将电子公文发送归档单位后存档。

  (三)“校内行文”: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涉及党委方面需要向学校行文报告、请示各类事情。

  校内行文程序一般包括:拟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单位秘书发送党办秘书,党办秘书将行文发送党办主任拟办,党办秘书按拟办意见流转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办理需要党办秘书可再次流转给党办主任批办后进一步呈校领导阅示。流程结束后发送至拟文单位和涉及部门阅知。

  (四)“通知公告”:党委办公室直接拟定的通知或其他部门拟定需党委办公室发布的通知。

  通知公告的发布程序一般包括:拟稿--录入--核稿--发送--发布。

  核稿:根据工作需要拟稿,经校领导或党办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确需发布的通知;涉及其他部门拟定需党办发布的通知,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办负责人审核后,需发布的通知。

  录入:拟稿人将通知内容录入公文系统,包括标题,即通知的题名,类型选择公告通知,将调整后通知正文格式(正文格式与发文正式格式一致)选择优化模式粘贴,填写拟文单位,联合发布按顺序并列排列。

  核稿:预览,校对通知发布内容和格式。

  发送:拟稿人发送至党办秘书。

  发布:党办秘书预览通知,核对无误后发布。

篇4:大学党办收文处理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党办收文处理程序及规范

  一、收文程序:

  (一)校外来文的处理程序:

  1、非涉密电子公文在公文系统处理,具体流程见“电子公文办理程序及规范”中“校外来文办文程序”。

  2、收取机要文件纸质登记后将“文件传阅批办单”贴附在文件首页前。经分管主任批示后纸质文件流转、督办并办结、归档。

  (二)校外单位来往函件的处理程序:

  凡标有“州苏大学党委收”、“州苏大学党委办公室收”或其他未指明党委领导个人亲收的信件,党办秘书均应拆阅、登记、分类,并按下列规则办理:

  1、机要件要严格签收手续,及时办理。

  2、属于群众来信的,按信访工作程序处理。

  3、属于函调的,转交党委组织部处理。

  4、党内刊物征订单,属于党办负责订阅的刊物自行处理,其它的订单转党委宣传部处理。

  5、属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重要的应报主任或分管主任阅处;一般的由秘书处理。

  6、将函件转交其他职能部门时,重要的应履行签收手续。

  二、收文工作要求

  (一)收文处理总原则

  1、必须做到准确、及时、保密,不拖拉不积压。

  2、应熟悉校领导的分工,了解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

  3、根据文件内容分轻重缓急及时办理,遇有急件应在送领导阅批意见后,复印或邮件发送职能部门办理。

  4、传阅时,应采取以秘书(综合科科长、部长或处长助理等)为中心点的辐射方式,尽量避免传阅对象之间的横向传阅。

  5、如遇领导同志和职能部门阅文时间过长,应及时提醒。

  6、及时催办,定期检查文件承办情况。

  (二)机要文件具体各环节要求

  1、登记:收到机要文件首先要检查文件袋有无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发文机关报告;收文后及时拆封 、清点、查对,避免号码和份数出现差错;各种文件、资料要分别登记,注明来文日期、文件号、编号、标题、份数、发放范围。

  2、送阅和借阅:按《涉密公文传阅流转借阅管理办法》执行。

  3、回收和销毁:按州苏市委办公室要求清退县团级及以上文件;按市委机要局要求及时清退各类电报;可留存的文件按《州苏大学归口管理规定》集中送档案馆保存;无保存价值的资料文件严格按照州苏市保密局销毁程序执行。

篇5:南京交通学院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程序

  京南交通学院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程序

  消防应急程序

  1.最先发现火情的现场人员,致电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和学校保卫处,z

  2.保持镇静,若情况不危急,使用便携式灭火器、消防栓等器材、物品进行扑救。

  3.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决定是否组织读者疏散并组织扑救。

  4.如火灾蔓延危急读者安全,须关闭电梯,馆内读者通过四个楼梯走道疏散、撤离;读者疏散、撤离完毕后,工作人员开始撤离;各部负责人确认人员疏散完毕后撤离。最后撤离人员一定要关闭门,防止火势蔓延。

  5.如有伤员,现场人员应拨打学校医务室电话或120,联系急救。

  6.安全员、现场员工、保安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本馆财产安全。

  7.在不影响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应及时组织抢救重要文献资料、设备等。

  8.读者听到火警后的注意事项:

  (1)不要惊慌,不要等待,立即按工作人员提示或疏散指示镇静有序撤离。

  (2)务求在火势不可控制前安全撤离。

  (3)疏散时要注意:不要停下来猜测火起何处;不要收拾个人或图书馆物品;从步行梯撤离,不要使用电梯;尽可能帮助救援人员尤其是伤残者;走近通向可能是火场的门时要小心,如有热气、异味或听到异响,千万不要靠近。

  治安事件应急程序

  发生打架、斗殴、伤害等治安事件时,当日值班人员要控制事态发展,立即通知保卫人员到达现场,并报告馆领导。视情节轻重和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报校值班室和保卫处。校值班室电话:z,保卫处电话:z

  地震应急程序

  当日值班人员组织读者利用身边桌子就地躲避;关闭电梯;利用第一次地震后稳定期指挥馆内人员按顺序撤离图书馆,撤离顺序同消防应急同;馆内人员在撤离前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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