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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医院患者膳食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17

  精神病医院患者膳食管理制度

  1.患者的膳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医生开写或更改膳食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部和配膳员。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要予以协助。

  3.开饭时工作人员应洗手、戴口罩,保持衣帽整洁,携带配餐记录,并严格执行饮食查对制度。

  4.注意食品保温,及时准确地将饭菜送到患者床旁,保证患者吃到热饭菜。

  5.观察患者进食情况,必要时协助患者进食,注意饮食习惯。对食欲不佳的患者设当鼓励进食,必要时增加进食次数,以补充营养。

  6.每餐核对避免差错,特别对食用治疗膳食的患者,要讲清目的,取得患者合作。

  7.家属送来的食物必须经过人员检查同意方可给病人食用。

  8.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及时向营养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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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①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②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③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④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⑤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①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②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④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⑤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⑥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⑦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⑧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⑨可疑、来路不明的。

  4.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应、不良反应等严重后果,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做出如下知情告知:

  1.患者病情如确需使用自带药品,必须自愿签写《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2.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及不良后果,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及不良后果由患方承担。

  3.请患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药物。

  ⑩以下情况我院拒绝使用,敬请谅解:①拒接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的;②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③不能提供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的;④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⑤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⑥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⑦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⑧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⑨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⑩可疑、来路不明的。

  1.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不良后果:①输液反应:如寒战、发热、抽蓄、呼吸困难等;②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③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④神经精神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等;⑤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⑥其它一些毒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病人死亡。

  科室:

  患者姓名:

  年龄:

  性别:

  临床诊断:

  药品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

  批号

  有效期

  数量

  药品来源

  使用方法

  使用原因

  经过医生告知,我已充分理解上述谈话内容的含义。由于病情需要、治疗方便,我主动要求在玉溪市人民医院输注自带药品,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不良后果,签字为证。

  病人意见:

  签名:

  病人监护人意见:

  签名:

  关系:

  医师意见:

  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

篇3:加强住院患者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加强住院患者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配合治疗和护理,安心养病,确保安全。

1、病人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2、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请不要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在病房内私自使用电器等。

3、请不要随意出人医务人员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如有需要,请与主管医生联系,履行手续。

4、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以及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5、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人外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生批准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6、尽量少带物品到病房,暂不用的物品,由家属带回,贵重物品不要带入病房,如有特殊需要,请注意保管,手机等随身携带。

7、请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休养期间,不要串房间,不要自行更换床位,如遇抢救危重病人需要更换房间,请服从值班医务人员的安排。

9、在接到出院通知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请出示出院证,领取出院带药,离院。

10、遵守医院的制度,一旦违反,经劝说无效者,通知家属,开除出院。

11、看病要采用实名制。

12、需留陪人者严格按医嘱执行

篇4:附属医院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6)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评估项目、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医技部门辅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篇5:L市中医院急、危、重患者救治管理规定(暂行)

  L市中医院急、危、重患者救治管理规定(暂行)

  为加强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首诊负责制:

  1、凡急、危、重病人来院就诊,接诊医生为首诊医师,必须对其所接诊病人的检查、治疗、抢救、会诊、转科、转院等工作及时、认真负责到底。

  2、属于两科以上多种疾病的危、急、重病人,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相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接到电话后,应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

  3、如需转科治疗的病人,待生命体征平稳后,接诊医生填写会诊意见,转科前必须经所在科科主任同意,并写好转科记录;转科病程记录上需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转出科需派人做好路途中救护准备工作再行转科,送至转入科,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有关情况。

  4、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应及时邀请其他医院或上级医院会诊。如需转院,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请示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转院;转院前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如病情不允许搬动、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5、凡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拒诊或推诿,病房不得借故无床而拒收,住院处不得强调预交住院费而不及时办理入院手续,以免贻误抢救时机。危、急、重病人可优先快速检查,优先治疗,遇临时未带钱者通知医务科、总值班,可先抢救治疗,保证绿色通道畅通。但收治科室事后必须抓紧督促病人缴费。

  (二)凡危、急、重病人入院或住院过程中出现危、急、重情况时,住院医师应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并随时观察病人的神志及生命体征的变化,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抢救工作由主治以上医师主持。

  (三)医务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各种抢救药品的安瓶、输液袋、输液空瓶等用完后要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五)抢救物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六)为了加强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利用医疗资源优势,急诊、病房,危、重病人按照ICU收治病人的标准,收治ICU重症病房治疗。

  (七)凡危、急、重病人入院或住院过程中出现危急重情况时,在《危重病通知单》上详细记录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病危通知时间,在相应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就患者的病情、危重程度、发生病情变化的可能原因、疾病转归,拟采取的治疗方案等告知患者家属,并要求其在《危重病通知单》上签字。《危重病通知单》一式三联,医患双方签字后一联入病历保存,一联交患者家属保存,一联及时递交医务科保存(门急诊下《危重病通知单》方式与此相同)。

  (八)医务科接到《危重病通知单》后,应及时深入科室了解患者病情,协助科室制定并落实救治方案,督促并检查病历书写、医患沟通记录情况,必要时负责组织全院会诊及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

  (九)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急、重、疑难病人;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书写病程记录,并注明时间;应详实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时的病情分析及诊治意见;抢救记录应由经治医师及时书写,主治医师审签,其内容包括危重病名称、主要病情、抢救起始时间、抢救措施、抢救结果、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职称(职务)等,如因抢救工作不能及时书写时,应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如实补记;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手术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均应按要求详细、及时书写。

  (十)对危、急、重病人的值班、交接班具体要求: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簿,并做好床边交接工作。值班医师对危、急、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的记录,详细书写病历;并做好与下一位医师的交接班工作。若遇有疑难、重症病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及时处理。

  (十一)科主任、护士应做好抢救病人的组织管理工作,并随时督促检查医疗、护理情况,给予具体指导。科主任不在时,由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抢救,设专人护理(建立特护记录),病情发生变化,医护人员应及时研究,制订医疗和护理计划。

  (十二)科室要做好对危重病人的登记工作,对本科室的危重病人要登记在《危重病人登记本》上,重点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抢救日期、抢救方案及转归。

  (十三)护士要密切观察病情,按时正确记录,并向负责医师报告病情变化,严格执行医嘱和护理计划。

  (十四)护士长或主班护士应该经常检查和补充急救药品及器材。

  (十五)抢救危重患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抢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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