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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05

  20**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切实推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20**〕*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号)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办〔20**〕26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据城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遵循“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城区各小学的招生区域,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公平享有相应的学位。

  2、坚持同城不择校、不借读原则。不招收择校生,不接收借读学生,做到“人籍同校”。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招生公告制、招生过程监督制、招生结果公示制。

  二、招生学校

  实验小学、城关二小、城关三小、城关四小、城关五小、千亩园学校。

  三、招生对象

  1、户籍在城区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在城区(需有房产证且为完全产权,下同)且年满六周岁(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非城区户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或经商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1、招生学校根据划定的招生范围,按以下条件为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1)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在同一学校招生片区。

  (2)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在同一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

  (3)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均有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的(需提供房管局开具的无房证明,下同),依据儿童户籍所在地址。

  (4)祖(外)孙户籍在同一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可以依据祖辈的房产登记入学。

  2、对下列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在其片区学校登记入学。

  (1)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凭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依据购住房地址。

  (2)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依据合法协议中公租房(廉租房)地址。已参加最近一次公租房摇号但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依据摇号确定的地址。

  (3)拆迁户未安置落户的,需提供拆迁协议书等原始证明材料,依据拆迁协议安置房地址。

  (4)自购的门面房,若城区确无其他住宅房产,或者城区有其他住宅房产但门面作为自己营业用房,可依据门面房地址。

  (5)自建房有“两证一书”,即法定监护人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依据自建房住址。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凭县人武部、招商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审核后的相关材料到县教体局进行登记,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1)军人、烈士子女入学:按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执行。

  (2)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入学:凭招商引资单位及招商局证明、营业执照、户口簿、居住证等,按县政府招商引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户口簿;外地来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户口簿;进城经商人员凭营业执照、户口簿等材料。

  (4)儿童有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户籍又无房产的。

  4、依法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残疾儿童经审核登记后,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随班就读,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切实保障他们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5、不足龄儿童入学问题。各招生学校开学后视班额情况,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对片区内不足龄儿童有入学需求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迟于当年12月31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28日前,发布招生方案。

  2、8月11日前,公布城区各小学招生区域。

  3、8月21日--8月24日,招生学校根据划片区域组织新生入学登记,家长交验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地点:城区各小学)。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招商引资、军人烈士等人员子女进行登记,交验相关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地点:县教体局二楼基教股)。

  4、8月25日--8月27日,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5、8月28日--8月30日,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入学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6、8月31日--9月1日,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7、9月4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报到入学。

  六、工作要求

  1、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热心服务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一律不得跨片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对通过伪造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2、严格执行招生限令。各校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办学资源和实际招生人数,合理设置班级数,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3、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分重点班、快慢班、分层次班等,要均衡编班教学,均衡配置师资,避免家长为学生盲目择班,切实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招生期间县教体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基教股**监审股**

  招生信息查询:

  ①**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址:**

  ②微信公众号:**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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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四中足球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中足球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实施我校体育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课外体育训练团队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体育、艺术2+1项目”的广泛开展,今年我校计划招收体育特长生。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20**年**区**第四中学足球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

  一、组织机构

  20**年广州市**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 z

  二、招生范围和项目

  在**镇、zz街范围内招收足球特长生。

  三、招生指标

  我校足球特长生的招生指标 25人(男15、女10)。

  四、特长生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足球特长生必须是具有广州市**区户籍或具有广州市**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有与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二)足球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区级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镇级体育比赛前三名的队员。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五、特长生的招录基本程序

  (一)《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发送至相关小学,让其家长了解政策。

  (二)特长生招录方案及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区教育局中招办网站对外公布。

  (三)20**年5月27日至29日,凡符合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且需要报考的考生,必须填写附件1《20**年**区**第四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表》,签名盖章后,在5月29日前凭《报名表》、有效获奖证件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盖“与原件相符”和学校公章)到我校报名,联系人:z老师***或1**8。

  (四)学校审核报名资料。审核时间:20**年6月1日至3日。

  (五)组织专业测试。学校组织专业人员,在区教育局组织机构的指导和督导下进行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20**年6月6日上午9:00—11:30测试内容:5 0米跑足球

  (六)公示拟录取特长生名单。学校将拟录取特长生名单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通过后对外公示。公示时间:20**年6月9日至6月16日

  (七)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办理时间:20**年6月18日至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地点:**第四中学三楼教导处联系人:孔老师18002209668

  六、工作要求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招收足球特长生的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

  (二)学校要逐步完善对特长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开设本校特色课程、选修课程,提高训练水准,带动校园体艺氛围,推动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和素质教育发展。

  (三)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文化学科测试。

  (四)确定录取体育特长生名单前,需分别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一周。

源自于建筑资料

篇3: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坚持依法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一年级4个班。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年9月1日—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四.招生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学生。

  2.对居住在招生范围内的非本地段户籍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省市学生,按照区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www.pmceo.com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2.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由于今年我校整体搬迁、学校更名、重新划分了招生范围,因而给招生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学校通过新生家长咨询、张贴招生告示、下发《入学告知书》、拜访招生范围内的居委会、警署,相互沟通、互通信息,

  特别是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特色和优势,形成学校良好的办学声誉,为招生奠定基础。

  3.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要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原则,在保证招生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招生的来访接待工作。

  4.做好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如遇到残疾适龄儿童,可直接劝说到相应的学校入学。

  5.在招生工作时,教师要热情、耐心、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⑴ 20**年3月底,完成小学招生对象的摸底工作。(由本校和原对口学校共同完成)

  ⑵ 20**年5月15日前,向本招生范围内的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及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告知书》;完成招生告示的张贴工作;拜访本招生范围内的居委会、警署,相互沟通、互通信息。

  ⑶ 20**年5月21、22日,接受报名。

  ⑷ 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一年级招生工作。

  ⑸ 20**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万里城实验学校 教导处

  20**.5

篇4:E初级中学职高招生工作奖励方案

E初级中学职高招生工作奖励方案

为努力提升综合办学水平,确保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县教育教学奖励办法和县中职招生奖励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奖励方案。

一、中考目标奖

1、以首次公布切线为准,班级达县普高平均数(县普高切线线上数÷县七年级招生数×班级七年级招生数+班级职高任务未完成数)人,学校发给该班集体奖800元,超2人以上每超1人奖200元。在普高达标的前提下,示范高中每超县平均1人奖150元,其中:省级每超县平均1人另奖100元。

2、班级目标奖分配:按各科达线考生分(理化实验操作分一半分别计入理化总分)比例分配。但中考名次倒数第一名的学科,则按考分2/3 参与分配。(当P-P>-1.5F时不扣,各科F值是中考科目权重)

3、班级完成职高任务的,每超1人奖班主任200元,超3人以上每超1人奖300元,超5人以上每超1人奖400元。进入县前18名的班级,再由县直接奖励班主任1000元及获奖证书。

4、班级职高任务=班级学生数-班级达线数-(学校考生数-学校线上数-学校职高计划数)÷学校班级数(商数四舍五入)

二、行政领导管理奖

1、学校获全县中考团体奖,奖金为中上等,

即:(教师个人最高获奖金额+平均奖金额)/2 ×0.95 ;

2、学校在中考名列全县30名前,奖金为中等,即:平均奖金额;

3、学校在中考中列全县30名以后,后10名以前,奖金为中下等,

即:(平均奖金额+最低获奖金额)/2;

4、学校中考列全县后10名,行政人员没有奖金。

行政领导兼任毕业班课的,在行政与教师两个系列考评中就高不就低。

三、附则

1、中考目标奖奖金在县职高奖励基金中列支,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收取推介费的当事人,一旦发现,将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并取消所有教学奖。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行政会。

E初级中学

篇5: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

  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

  (20**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20**年苏州市吴中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精神,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个教师”的战略主题,以***为指导,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普惠性;牢固树立教育服务意识,完善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服务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组织网络

  1.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z

  副组长: z

  2.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 z

  副组长: z

  组员:zz

  三、职责要求

  1.职责:根据市、区招生文件精神及学校招生方案,认真做好咨询接待、报名登记、材料查验等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吸纳外来人员子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2.要求: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严格把关;规范操作

  四、入学对象

  初中入学对象包括在辖区内的小学毕业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吴中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吴中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乡的小学毕业生。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吴中区常住户籍,在吴中区公、民办(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www.pmceo.com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施教区初中。

  4.外来人口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孩子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借读,并提供如下材料报名登记。

  (1)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原件。

  (2)原籍户口本原件。

  (3)Z镇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Z镇居住1年或1年以上的原件。

  (4)孩子法定监护人在Z镇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5)父母务工证明(以孩子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父母双方在Z镇工作的孩子优先安排)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

  (6)独生子女证原件。(以上六证都需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持以上相关材料到Z中学初中部凭证登记,在学校所能容纳的前提下,安排借读。

  五、报名办法

  1.持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来学校报名,报名时带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材料。(户籍在吴中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乡生,需提供1寸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7月7日(周六),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

  报名地点:Z中学鲁望楼一楼会议室。

  2.凡非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申请借读者,带好相关证件来校登记申请。

  登记时间:7月8日(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报名地点:Z中学鲁望楼一楼会议室。经镇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借读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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