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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06

  江西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文号:赣财库[20**]3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根据《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赣财库[20**]30号)、《关于印发建立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库[20**]29号)和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等1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江西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银发[20**]16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省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

  省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零星商品服务和2万元以下的购买支出,原则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随着银行卡受理环境改善,省级预算单位应积极扩大使用公务卡结算,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

  第四条

  公务卡使用遵循“个人先行支付,单位审核报销,财政实时监控”的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为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预算单位原则应选择本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行作为公务卡发卡行。

  第六条

  省级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公务卡管理”模块完成公务卡的财务报销、银行划款等业务。

  第七条

  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依托公务卡管理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按规定时间,通过零余额账户或相关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资金还款手续。

  第二章公务卡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公务卡一律使用“62”字开头的银联标准信用卡。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费换卡、本地存款取现免手续费。

  第十条

  公务卡由省级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发卡行不得私自为单位个人开立公务卡。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预算单位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管理系统。发卡行负责公务卡管理有关的信息维护。

  第十一条

  预算单位在工作人员新增或调动、退休时,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现有工作人员涉及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

  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公务支出发生后,由持卡人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第十四条

  发卡行可根据持卡人资信情况对其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和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其中,调增信用额度的,须事前商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通过单位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第十六条

  发卡行应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七条

  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

  第三章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八条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须取得发票和有关银行卡消费交易凭条等财务报销凭证。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对于公务支出有事前审批要求的,持卡人应事先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公务卡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费单笔原则上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单位财务部门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刷卡环境不具备,无法使用公务卡而必须用现金结算的,预算单位可以办理报销手续,报销资金通过零余额或相关账户划转到持卡人公务卡账户。

  第二十二条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当事前经过单位财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第四章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因持卡人所在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交易凭证,按照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

  第二十五条

  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或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笔交易金额的明细信息,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于免息还款期之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手续。

  第二十六条

  单位财务人员登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公务卡管理”模块,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交易日期、交易凭证号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

  第二十七条

  单位财务人员通过“公务卡管理”模块,编制“还款明细表”,生成“还款汇总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汇总表”及“还款明细表”网上提交发卡行。

  第二十八条

  报销还款区分不同的资金来源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报销资金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单位财务人员应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确定对应的用款额度,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并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送交零余额账户开户行向指定的还款账户划款,同时将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还款汇总表”送交发卡行。

  (二)报销资金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单位财务人员开出银行转账支票送交付款账户开户行,通过相关账户向指定的还款账户划款。同时,将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还款汇总表”送交发卡行。

  第二十九条

  单位财务人员原则上应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的前五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对于确需提前还款的业务,可及时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或开出银行转账支票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手续。

  第三十条

  “还款明细表”应包含流水号、预算单位财政代码、组织机构代码、零余额账户(或付款账户)账号、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交易日期、交易金额、报销金额、商户名称、预算科目(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用途、处理状态等要素。

  第三十一条

  “还款汇总表”在“还款明细表”基础上生成,应包含还款记录序号、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报销金额、预算科目(功能分类)、支付令号码、汇总还款金额等要素。

  第三十二条

  “还款汇总表”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必须确保一致。预算单位提交发卡行的“还款汇总表”必须从公务卡管理系统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另行编辑或下载修改的“还款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

  预算单位填写所有用于公务卡还款的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和银行转账支票时,收款人统一填写持卡人所在单位名称,收款账号统一填写发卡行指定的公务卡账户。

  第三十四条

  代理银行根据预算单位签发的支付指令和“还款汇总表”信息,于当日将资金分解或支付到公务卡或收款人账户,并及时向公务持卡人发送还款资金到账信息。

  第三十五条

  因特殊原因导致发卡行当日无法将资金划转到公务卡账户,发卡行应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与预算单位沟通核实并重新划款。3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完成划款的,付款账户为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签发《财政资金授权支付退票通知书》,预算单位按照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退回业务流程,办理零余额账户资金退回手续;付款账户为单位其他账户的,代理银行将资金退回该账户。

  第三十六条

  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区分不同的报销资金来源及时退回相关账户。持卡人退款的财务审核手续按所在单位内部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报销和资金退回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库[20**]37号)等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发卡行应当按财政部门要求,向财政部门的动态监控系统提供实时、全面、准确反馈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还款的支付信息,以及该笔报销业务所对应的公务卡明细消费信息。

  第三十九条

  发卡行应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按月向预算单位提供公务卡报销信息对账单。对账单区分预算科目,按日期、姓名、卡号、报销金额、退回金额等内容编制。

  第五章管理职责

  第四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中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组织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组织管理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试点和实施工作,组织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政策解释。

  (二)确定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并指导和督促发卡行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做好公务卡实施的系统建设、信息传递和资金还款等工作。

  (三)建立和管理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对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项下的公务消费支出和报销事项进行监控管理,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或组织核查。

  (四)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公务卡实施中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并协同推动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改善和银行卡产业发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在公务卡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省财政厅组织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共同推进公务卡实施工作。

  (二)加强对发卡行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引导推动发卡行不断加强公务卡应用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三)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落实与公务卡有关的配套措施建设,推动有关方面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环境。

  第四十二条

  预算单位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

  (二)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做好新增、调动、退休等人员的公务卡管理工作。

  (三)督促本单位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项下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协助发卡行向本单位有逾期欠款的持卡人催收欠款。

  (四)审核本单位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和资金退回等业务,及时下载保存报销还款信息,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并按月与发卡行就公务卡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五)配合省级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第四十三条

  发卡行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扩大银行卡机具布设范围,规范有关银行卡机具使用和银行卡消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送等方面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公务卡应用环境。

  (二)按照与省级财政部门所签订协议的要求定制公务卡,开发维护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的公务卡接口,及时、准确为省级财政部门传送零余额账户资金支付及公务卡中的公务消费支出等动态监控信息,并确保信息传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三)按照与预算单位签订的公务卡服务协议,为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为公务卡报销、审核与支付还款业务提供及时、准确、规范、便捷的服务。

  (四)按照本办法规定,与预算单位协商设定公务卡信用额度,为持卡人提供公务卡使用、挂失、注销等方面的便捷优质服务,并及时向持卡人反馈资金还款信息。

  第四十四条

  省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除有涉密任务外,原则上均应在单位统一组织下申请办理公务卡。持卡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申请办理公务卡,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有关费用。

  (二)执行公务所需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并接受财政部门和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对公务支出的监控管理。

  (三)及时归还公务卡项下银行欠款。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应按单位要求清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的使用。

  (四)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四十五条

  严禁预算单位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本单位公务卡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透支、拖欠还款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严禁发卡行对外泄漏与公务卡支出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级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单位财务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本单位公务卡报销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并认真做好对本单位持卡人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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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管理成就生活读后感

《管理成就生活》读后感

我们要如何才能做到有效的管理,从而使自己在未来的组织里有效地工作。我们都希望自己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做事情能提高效率,从而获得成功。从这本书也得到很大的收获。在这本书中也可看出马利克看重的是计划和行动能否在实践中获得成功,并提出用管理的结果去衡量我们的工作。

众所周知,管理是社会中最重要的一个职能,在发达国家是这样,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更是这样。大量事实表明,导致所谓不发达国家身陷困境的真正原因,是管理不成熟,是由于管理不能发挥作用,或者发挥作用的方式不符合实际需要。这就使得管理质量成为一个重大问题,因为管理实际上是整个社会及其各部门的组织力量和推进力量。对于这种情况是不是良性的,或是否意味着社会进步,大家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毋庸置疑的是,管理已经成为工作中挥之不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而通过本书,我也更好地理解了什么是正确的管理、好的管理。能更深入的思考组织内的工作、活动、职能以及岗位对自己的要求是什么,从而做出更为合理的措施。虽然这本书是为商界的管理者所写,但它的适用群体绝不仅限于此。其实管理是已经超越了商界,延伸到社会上的各个领域。不同领域又有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且都要面对不断变化的内外部形势。看来,要做好管理是相当不容易的。这就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何让正确的和好的管理在我们平常的工作中发挥作用,并运用它来解决各种难题。在深入思考这些问题之前,再来看看我们平时在管理方面形成的一些误区,不要小看这些错误的观念,它会直接导致我们思维上的混乱。

而这其中就有提到几种所常见的误区:误区一:只有高级管理者才是管理者;误区二:只有拥有下属才是管理者;误区三:只有下属才需要管理。这三种误区,第二点亦是深有感触,在当今社会中,在人们的潜意识里,第二点大家都是有所认同的。但是也存在有那么一些人,不是靠下属的,而是靠着其他的一些因素来更好地管理,为他人为公司做出贡献。

而这本书里面几乎每一篇谈及管理的文章都会提到对管理者的要求。如果我们深究下去,就会看到一种几乎占统治地位的理念,也就是管理者的标准形象。其实当我们一听到“管理者”这个词,大部分人就会自然而然地关注这个问题:谁是理想的管理者?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也是在管理文献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的,可见这一问题是很重要的了。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职业的人都面临着管理问题。在社会里,几乎每个人都会在组织里度过自己的职业生涯,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么多人都在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管理。随着知识、信息和服务时代的来临,未来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还会迅速增加,这方面的需求也会明显扩大。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或是否理解管理,也不管我们是管理他人,还是只管理自己,大部分人都必须应对管理工作。然而,只有少数人对此做好了准备。其实,我们都会受到管理的影响。不管喜欢与否,我们都应该关注管理的质量。准确区分正确与错误的管理、好的与差的管理,对于我们非常有用,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会直接影响我们能否取得成功。它决定着每一个社会组织的效率、商界的竞争力和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而管理在我们国家中其方式质量以及效能都有很大的缺陷,需要得以更进一步的改善,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大幅度的改善。同样,我们也没有必要接受那些不断增加的、打着“管理”的幌子到处传播的垃圾知识。这需要我们能正确辨别何为正确的管理。所以我们更需要懂得如何管理,并且不断推广,使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能够得以更好的解决。

在这本书中,我还记得有讲到一点,有种极端形式的思路宣称就是以快乐为重点的。在工作时需要让员工感到满足,甚至如果可能的话,感到快乐。不管用何种方法,也不管这种方法能否实现,组织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为员工指出获得幸福的道路。但是这却是错误的。我一开始看到时,觉得这个是很有道理的,让员工感到满足感,不就是让他们对这份工作更加有份归属感,才会更加尽力去完成。但是看了才了解到这个点错误之处就在于他是假设让员工满足,这一开始就是无法成功的,它若要让每个员工都感到满足,这是需要做出很多努力的,但有时这些也许只是无用功。所以大多数的组织则是有一个特定的目标,然后围绕着这个目标组织起来。还有就是在于它不是让个人为自己的满足负责,而是让第三方为其负责——组织、公司或者是先前提到的国家和社会。而且,这个理论还错在其基础观念上,即只有先让员工满足,而后他才会努力工作。

而这本书主要就是有俩个目的,第一就是由于不同的情境是他们的管理方式产生了区分。而这种区分具有非常高的实践价值,一旦能够进行正确区分,我们就可以看出管理学和管理教育中存在的诸多误区、偏差和错误理论。能够揭露这些问题,并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能使管理者能更好的受益。还有一个就是它们的管理必须是精确化管理。这就需要达到目前管理领域的最高专业标准,甚至还要超越它。它要求对管理者的培养必须达到培训神经外科医生、飞行员那样的水准,并且还要让他们拥有相类似的专业精神。这个也是比较艰难的。

所以,从这本书中,我也了解到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将此融入到社会中去。我曾看到有这么一句话: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寻找成功之道,就是要在责任的驱使下,决不放弃,永不言败。

篇3:物业管理者个人工作计划篇

  物业管理者个人工作计划篇

  一、加强管理

  管理是一门学问,管好员工是一件非常或重要的申请,这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也关系到公司的成长,一个好管理者就必须要带领手下的成员创造出成绩,做实事,而不是散乱无章。为了加强管理我对手下员工作了以下要求。

  首先每天必须按时工作,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不能出现缺勤,和旷工的情况,如果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会及时去改变去纠正,不让自己犯下重大错误。

  管好他人,先管好自己,以自身为榜样,按时上下班,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坐好工作,与其他员工一样工作让自己有更足的底气更高的气势去面对员工的质疑。

  加强部门的纪律,对于敢于公然我被规则的人就要严加管理,该惩罚的惩罚,该做调整的调整,不能纵容,不能让歪风邪气在公司内部增长,控制好公司的工作环境让打击都能够有一个稳定,且积极的工作空间。

  及时鞭策员工,在员工没有工作目标的时,设定基本完成目标,做好完成的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盐工的工作效率这是今后工作的目标也是要完成的任务。

  二、客户的反馈和投诉

  当客户对我们物业的一些工作做的不好时候,给出的一些建议一定及时采纳,不能把问题搁在一边不管出现为题叫解决,就要完成,客户既然反馈了我会在第一时间去安排人手做好工作,同时调查相关的负责人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能清楚他们的工作出现了那些纰漏,并及时做好调整,完成相应的工作。

  当遇到客户投诉的时候,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及时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沟通,先想办法得到客户的原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在犯同样的错误了,也不能在犯相同的问题,及时解决相关的事情,在第一时间做好沟通,并且诚恳的道歉,然后子啊给出具体的方案,及时去行动,不光只是挂在嘴边说更多的是用行动去证明,去完成对客户的约定做好工作。

  三、建全监督管理

  为了加强工作,计划健全监督管理条列,对于那些需要我们去完成去改正的问题我们会及时的去修改去,严格监督员工的上班,情况,因为一些原因做好反馈处理部门,通过客户的反馈来考察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如果工作没有达到标准的就会及时的做出改正和批评,得到赞扬的给予奖励,同事之间也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反馈,对于反馈之后考察属实则会给予奖励给予更多的帮助。当然按照计划会在今后的一年中不断通过实际反馈来完成具体的工作,做好相应的事情。

篇4: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物业接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工程部负责对待接管物业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配套公共场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环境服务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环境绿化及环卫设施的验收。保安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前期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接管验收工作。

  第二条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在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之后,物业公司从管理和业主的角度对待接管物业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再检验。

  第二章接管验收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在待接管物业交楼前两个月组织召开有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的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专题会议,明确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组建接管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组”)。

  附则:如不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500元。相关部门无故不按时参加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必须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附则:如不按时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扣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受命五个工作日天内带队并组织验收组的相关人员与房产工程部召开接管验收联席会议,确定接管验收进场时间及双方注意事项,并在会议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其呈报集团分管领导、房产客户服务中心和公司领导。

  附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房产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时完成或呈报会议纪要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后3天内与人事部组织进行接管验收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20个学时(含考试),并且必须于交楼前一个月完成培训工作。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培训考勤及培训考试工作。

  附则:不按时组织培训,培训学时不够,未按时完成培训工作或组织考试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人各200元。受训人考试不及格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培训科目考试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和主讲人各50元。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在联席会议后三天内,必须安排物业助理或工程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开展前期摸底工作。

  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的,每延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于正式接管验收一周前备齐接管验收所需的各种表格和资料。

  附则:未按时备齐相关资料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50元,项目负责人30元。

  第十条验收组成员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安排,以接管验收工作优先,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予以支持。

  附则: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影响接管验收工作的,扣罚责任人500元。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验收组的各项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负责组织处理接管验收疑难问题。

  附则:若不按时检查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经理200元。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正式开展接管验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验收具体工作方案的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

  附则:未按规定完成具体方案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十三条在正式进行接管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召开由物业公司、房产工程部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接管验收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当天的接管验收情况,确定验收不合格项的整改期限,并形成书面记录。

  附则:未按时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书面记录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如不合格项中出现漏报或错报现象的,每项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每天必须按照计划检查接管验收工作。

  附则:如发现验收人员未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如未进行工作检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五条验收人员必须在每份验楼单上签名确认,并在当天交小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签名确认的,每份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必须在交楼一周前全部完成。

  附则: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十七条接管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必须于次日向公司领导提交书面的工作汇报,并具体负责与集团工程部办理移交手续。

  附则:若迟报工作汇报或无故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三章接管验收的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接管验收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附则:接管验收每漏检一户(项),扣罚当事人100元,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每天呈报合格的接管验收项目进行抽检,抽检率至少达到20。如果发现有不合格项目,须加抽30。再有不合格项,须全部进行复检。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抽检和复检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师或专业人员对接管验收的关键项目进行专项验收。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专项验收的,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一条凡是存在不合格项的分户验收项目,整改完毕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不得只对整改项进行验收。

  附则:未进行全面验收的,每户(项)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验收组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并且有相关工程师的签收记录。整改完毕24小时内部门负责人必须组织复验。

  附则:未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的,或未有签收记录的,或组织复验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三条验收过程当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在24小时以内书面上报房产公司领导。

  附则:如出现漏报、错报,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200元。若有不报、迟报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四条验收组必须每天跟进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超过三天未整改完的,书面加催一次,并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公司领导。超过一周内还未完成的,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报公司领导、房产工程部领导和房产公司领导。

  附则:如未按时催办整改情况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项目负责人20元。如未按时上报,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100元。

  第二十五条接管验收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经整改验收三次还未合格的,验收组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规定上报不合格项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累计验收差错率不得超过3。

  附则:未按照《广州市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相关进行接管验收,差错率超过3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100元;因接管验收不到位,有业主暂不收楼的,每出现1起,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有业主拒收楼的,每出现一起,责任人工资下浮两级,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300元。

  第四章接管物业交楼前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对验收合格的物业单元,钥匙经验收人员检验后必须于当日交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签收,并指定专人进行复核、编号和封存。

  附则:交接钥匙出现差错的,每发现一户,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条已接管物业的钥匙交楼前只允许在检查、清洁、维修的情况下借用。借用时必须遵守《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经过项目负责人同意并于当日归还。

  附则:未按规定封存、借用和保存钥匙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钥匙遗失或错乱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验收人员完成验楼后,必须关闭门窗水电。

  附则:验收人员未关闭门窗水电的,每次扣罚50元;由此而造成室内设施受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责任人工资下浮一级,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三十条对于已验收合格后的房屋,验收组必须在入户门上张贴封条。客户服务中心和保安部负责日常的巡查。

  附则:如封条漏贴,每发现一户,扣罚责任人30元。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须对已接管的公共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进行巡查或值班。发现故障的,应立即报房产工程部进行维修。三天内未完成的,应上报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时报修和上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工程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二条物业公司任何人员进入房屋,均不得使用室内洁具和其他用品。

  附则:如发现私自使用室内物品的,扣罚责任人300元。

  第三十三条对于验收中无法整改的项目,验收组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时将整改项目上报的,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四条保安部负责对已接管的房屋和设备房中的物品进行看管。

  附则:因管理不善,导致室内物品发生丢失的,责任人照价赔偿,扣罚保安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五条验收组每周必须将本周的接管验收情况报表报行政部。行政部每周必须至少两次对接管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附则:未按时报送报表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100元。每延迟一天,责任人加扣50元;如报表中有错报、漏报的,每发现一项,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50元。督导室未按规定进行抽查,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和不报的,每项扣罚行政部负责人2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5:物业管理处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篇5)

物业管理处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篇5)

  为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出勤: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二、请假:必须要请假条,写明事由,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实。一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经理批准,擅自离开者,按自动辞工处理,扣发15天工资。

  (1)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2)请病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三天以内工资照发,三天以上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旷工者除扣当天工资外,年终奖扣发一天工资。

  (4)请假一天以上请假者必须提前申请。

  (5)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范围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三、坚守工作岗位,必须按质、按量达到管理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住户反映较大意见者,管理处有权做出调离原岗位或辞退处理。

  四、如损坏管理处及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照价赔偿并扣发工资。

  五、管理处的工具、机器、设备未经管理处或办公室同意,不准外借。

  六、上班时间不得看报、闲聊,不得用通迅设备聊天;业余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

  七、不得在工作时间在本住宅区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偿劳务。

  八、严禁向业主、住户索取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

  九、热情、周到、主动、高效服务住户,依靠法规严格妥善管理,绝不可粗暴、冷漠、置之不理。

  文明办公制度

  一、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二、员工应自觉遵守管理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中间私自离岗,外出办公说明去向。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须事先请假。

  三、讲究礼貌,注重仪容。员工服装庄重、大方、清洁。

  四、各办公室、会议室严禁吸烟。

  五、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清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六、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七、重视防水、防盗和安全生产。

  八、办公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准串岗聊天;嘻闹、高声喧哗和争吵。

  九、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以上规定,有违者将按管理处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小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均应参加值班。

  二、值班地点: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三、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3:00。

  四、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登记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等。

  五、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值班人同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办公室。事先无法安排的,应找机动人员暂替,并在值班登记表上注明。

  八、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提高社会效益,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接待来访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有门、信任管理处。

  二、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刁难,不得推诿,不得对抗,不得激化业主、住户情绪,并做到对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对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三、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须于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四、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责任、为难业主、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利益等,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一、用户投诉的接收

  1、凡用户对公司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面谈,统一由管理处物管员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2、管理处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或意见均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投诉文件(信件、传真、电话及面谈的正式记录)的编号、投诉性质或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3、管理处亲自或指定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或意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为了便于跟踪、检索,每一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应进行编号,并与《客户投诉登记表》中的编号以及对客户投诉或意见原件所作的编号保持一致。

  二、用户意见的处理(必须满足公司对用户的.承诺要求处理)

  1、管理处将《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连同用户投诉或意见原件责成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1)由有关班组负责作出补救措施。

  (2)作出补救措施的同时,还需采取纠正措施,近预定时间完成。

  2、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管理处不能处理的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经理,由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要在《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中记录,以便跟踪检索。

  4、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与用户联系,报告处理结果,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一、凡业主对管理处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或面谈,均由客服务中心进行接待、记录,然后按照投诉内容反馈给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答复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三天。

  三、各责任部门按照业业投诉的内容,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部调度室。

  四、对重大问题的投诉,各责任部门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五、服务中心应采用电话或其他形式跟踪投诉解决后是否仍存在问题,如有,仍需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六、对业主的投诉,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一、客服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主意见调查,业主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a)供电管理;

  b)供水管理;

  c)消防治安管理;

  d)卫生管理;

  e)绿化管理;

  f)公共设施管理;

  g)维修服务;

  h)服务态度。

  二、服务中心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如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等书面报告办公室主任。

  三、对各部门存在问题,办公室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四、对业主的误解,服务中心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五、对业主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六、物管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业主进行回访。

  七、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八、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九、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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