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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手册: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7-07

  ZJ国际建设公司技术管理手册 文件编号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规定

  编制 技术中心 审核 ** 批准 **

  1 总则

  1.1 为贯彻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新技术,落实总公司及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以ZJ国际建设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以下称“示范工程”)为载体,将科研开发、技术推广及项目管理融为一个有机整体,全面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水平,进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建设部和ZJ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所指的建 筑新技术是指建设部当前重点推广的“建筑业 10 项新技术(20** 版)”,即: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与预应力技术、新型模板及脚手架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安装工程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环保应用技术、建筑防水新技术、施工过程监测和控制技术、建筑企业管理信息化技术。

  1.3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可分为三个层次,建设部示范工程(国家级)、总公司或地方示范工程(省、市级)、总公司下属二级企业示范工程(局级)。

  1.4 公司示范工程及推广工作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协同各事业部、总部直营项目经理部、各分公司及驻外机构等共同负责并运作示范工程的立项申报、实施监督、验收评审以及推广等工作。

  2 适用范围

  2.1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ZJ国际集团内示范工程的申报、审查立项、实施、验收和管理工作。

  2.2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向ZJ总公司示范工程、地方(省市)示范工程、建设部示范工程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3 示范工程申报

  3.1 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为: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国内外建设项目,且申报书中计划推广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可在三年内完成。

  3.2 示范工程的申报首先由各事业部(分公司及驻外机构)、子公司推荐,并自行组织评审并上报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示范工程的评审组织工作,并参与示范工程评审工作。

  3.3 示范工程申报时要填写《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 1),一式5 份,并制定推广工作计划(一式 5 份),经主管事业部审核后,于每年 3 月底前报公司技术中心。

  3.4 ZJ总公司、地方(省市)、建设部示范工程申报时,填写的《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书》按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4 示范工程审查、立项

  4.1 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批准列入示范工程计划并发文公布。

  4.2 已经被批准列为示范工程的项目,如果立项条件发生变化,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公司可以做出取消或更改的决定。

  5 示范工程过程管理

  5.1 示范工程计划下达后,各实施单位要加强领导与协调,严格管理,按照推广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半年总结检查一次。

  5.2 技术中心牵头负责协调与沟通工作,实施项目领导层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认真组织推广技术的实施,并及时进行技术总结和效益测算;

  5.3 示范工程实施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实施计划,强化管理,使其成为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施工进度符合要求、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样板工程。

  5.4 示范工程要与公司的技术发展要求相适应,积极参与公司的技术研发课题,通过示范工程促进公司技术的积累与提高。

  5.5 示范工程因故停、缓建,应由实施单位向技术中心做出书面报告,技术中心核实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说明停、缓建原因及可能复工时间。

  6 示范工程验收

  6.1 示范工程验收申请

  示范工程的实施单位在完成示范工程申报书的内容后,在满足以下要求的前提下上报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向总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应满足的要求为:

  (1) 采用 6 项以上建筑新技术;

  (2) 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3) 工期合理,满足业主要求;

  (4) 科技进步效益率达到 1.5%以上;

  (5) 严格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

  6.2 示范工程的验收总结资料

  示范工程实施单位应提交以下验收评审资料,并在申请验收时间的 1 个月前报送技术中心,资料应包括:

  (1)《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验收证书》(见附件 2); (2)《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书》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3)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新技术应用部分); (4)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扼要叙述应用新技术内容,综合分析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成效,体会与建议); (5)单项新技术应用工作总结(每项新技术所在分项工程状况,关键技术的施工方法及创新点,保证质量的措施,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工程质量证明(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对整个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 (7)工期证明;

  (8)效益证明(可计算部分应提供相应数据,不可量化的应采用文字说明,社会效益证明及经济效益与可计算的社会效益汇总表); (9)文明安全施工情况证明;

  (10)企业技术文件(通过示范工程总结出的技术规程、工法等);

  (11)其它有关文件、证明材料。

  其中第 2~11 项内容应装订成册,一式 3 份。

  6.3 示范工程验收主要内容

  6.3.1 提供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6.3.2 是否完成了申报书中提出的推广应用新技术内容;

  6.3.3 应用新技术中有无创新内容;

  6.3.4 应用新技术后对工程质量、工期、效益的影响。

  6.4 示范工程验收由技术中心负责组织示范工程验收组,示范工程验收组由5~7 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应根据以上内容,对该示范工程应用新技术的整体水平做出综合评价。

  6.5 示范工程验收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资料审查,二是现场查验。验收组专家必须认真审查示范工程实施单位报送的评审资料和查验施工现场,实事求是地提出审查意见。

  6.6 验收组聘请专家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项目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10 年以上,在某一新技术领域有较深造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被评审的示范工程实施单位人员,不得聘为验收组专家。

  6.7 验收专家组组长应提出初步评审意见,评审意见须有超过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的评审专家表示同意时,评审意见才能成立。评审意见形成后,由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

  6.8 通过评审验收的示范工程,公司将按照程序予以公告,并颁发奖牌、证书。

  6.9 对未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项目,验收专家组要指出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限期整改。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可视同通过验收。

  6.10 对已通过验收评审的示范工程,如发现其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验收材料弄虚作假,将撤消其示范工程称号,并予以通报批评。

  6.11 验收组评审专家必须为申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6.12 评审验收工作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7 示范工程推广

  7.1 示范工程推广应遵循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原则。

  7.2 示范工程应采用至少 6 项以上的建筑新技术,科技进步效益率达到 1.5%以上。(科技进步效益率=科技进步效益/合同额 *100%)

  7.3 总部各部门、分公司、分支机构要加大示范工程宣传力度,组织各项目经理部人员相互学习和交流,使在示范工程中效益明显的新技术逐步推广和应用。

  8 示范工程的奖励

  8.1 示范工程中推广的技术成果或科研开发成果,均可参加ZJ国际建设公司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8.2 对在示范工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9 附则

  本管理规定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书;

  附件 2: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验收证书;

  附件 3:ZJ国际建设公司示范工程管理流程。

  附件 4:总公司地方(省、市)级示范工程管理流程。

  附件 5:建设部示范工程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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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公司技术管理手册:投标技术方案管理

  **国际建设公司技术管理手册 文件编号

  文件页数 第 1 页 共 1 页 投标技术方案管理规定 文件状态 第0次修订

  编制 技术中心 审核 ** 批准 D*

  1 目的

  明确投标技术方案编制、审核、归档和总结程序,规范公司投标技术方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投标技术方案编制的质量。

  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投标技术方案编制过程中的责任划分、相互配合工作内容,使投标编制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对投标技术方案编制过程及后期情况的总结,不断积累经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建立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投标技术方案资料库。

  加强投标技术方案的严肃性,在项目中标后要认真贯彻执行投标技术方案。项目需要更改技术方案的,须得到技术中心的同意。增强项目投标各参与方的责任感,尤其是

  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投标技术方案牵头人的责任感。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技术中心负责的房建业务投标技术方案编制工作;

  基础设施事业部负责的、以基础设施工程为主的投标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可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其中技术中心的相关职能由基础设施事业部负责技术的相关板块承担;

  机电分公司负责的、以机电工程为主的投标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也可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其中技术中心的相关职能由机电分公司负责技术的相关板块承担。

  钢结构分公司负责的、以钢结构工程为主的投标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也可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其中技术中心的相关职能由钢结构分公司负责技术的相关板块承担。

  3 相关部门

  投标技术方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包括:国内工程事业部、国际工程事业部、海外合作事业部、基础设施事业部、合约采购中心、技术中心、机电分公司、钢结构分公司。各

  部门的协作关系详见图 3:各部门协作关系图。

  4 管理流程

  投标技术方案管理流程详见图 4:投标技术方案管理流程图。

  5 实施细则

  5.1 事业部发放招标文件及投标计划

  事业部业务板块将招标文件、书面的投标工作安排计划发放给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

  事业部应确定事业部本投标项目的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5.2 技术中心确定投标技术方案编制计划

  技术中心召开内部投标会议,确定投标技术方案编制组成员。投标牵头人根据事业部业务板块的投标工作安排计划,对投标技术方案的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分工,并对投标

  技术方案的完成时间及质量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发送给相关部门。

  技术中心工程技术板块

  事业部业务板块

  估算报价板块 拟派项目经理部 机电分公司 模板架料板块 物资采购板块

  事业部业务板块

  投标技术方案交底

  主要工程量

  合约采购中心

  提供新材料、新设备等信息

  流水段、总控进度计划

  提出新材料、新设备等需求

  模板方案及相应工程量

  拟选专业分包商 钢结构分公司

  提出技术方案

  初步框架

  提出项目策划,参与确定主要技术方案

  提供总控进度计划、现场平面布置图

  提供机电计划计划、临水临电图及方案、机电方案

  提出钢结构施工方案要求

  提供钢结构方案

  提出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打印、移交

  发放招标文件、投标工作计

  划,组织标前会议

  图 3:各部门协作关系图

  编制 技术中心 审核 ** 批准 D*

  图 4:投标技术方案管理流程图

  事业部发放招标文件及投标计划

  事业部组织现场考察与答疑

  技术中心确定技术方案编制计划

  确定主要技术方案

  相关部门/单位

  投标技术方案初稿

  发送

  事业部提出要求

  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相应方案

  技术中心评审

  事业部综合评审

  不通过

  不通过 修改

  通过

  通过

  投标技术方案提交

  开标

  中标 不中标

  投标技术方案归档

  投标方案牵头人对项目交底

  技术中心审核

  投标技术方案总结

  与投标时一致 分析原因

  与投标时不一致

  项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技术中心投标牵头人编制技术标目录及格式,发送给相关部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详见上图 3。

  技术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招标文件及图纸。掌握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质量、工期要求,方案重点,设计及施工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以书面形式将问题清单提交给事业部业务板块。

  需专业分包商配合编制投标技术方案时,技术中心向事业部业务板块提出专业分包商配合要求。由事业部业务板块负责联系具体专业分包商,同时督促分包商按质按期完

  成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事业部业务板块应及时将专业分包的相关信息通知技术中心,并应及时将专业分包所需的招标文件和图纸发放到各专业分包商。事业部应确保各

  专业分包商必须参加技术中心组织的主要方案讨论会议。各专业分包商应严格按要求参与本次投标工作并完成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技术中心将对各专业分包商的参与响应程

  度做出评价,公司应在确定合格专业分包商时充分考虑该评价结果。

  技术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事业部业务板块组织的现场考察,并将现场情况和特点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在编制投标技术方案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于因特殊情况未让技术中心参加现场考察的,由事业部业务板块负责提供投标技术方案编制所涉及的现场情况资料。

  5.3 确定主要技术方案

  在已熟悉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基础上,由技术中心组织事业部业务板块(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分包商等相关人员,进行关于本工程投标主要技术方案、施工部署的讨论会,以确定本工程投标技术方案的整体编制思路及主要技术方案。该会议所确定的工期、质量目标、组织机构、流水段的划分以及大型机械设备布置等主要技术方案,在招标条件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原则上与会各方不能随意更改,以确保技术方案编制的连贯性、整体性及严肃性。

  5.4 投标技术方案初稿形成

  技术中心尽快完成投标技术方案中总控进度计划及各阶段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时提交给机电分公司,由机电分公司完成机电工程进度计划及现场临水临电布置图。技术中心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计划书要求完成投标技术方案中相应部分。机电分公司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计划书的有关要求完成投标技术方案中机电部分,以及相应的技术方案交底,并及时提交给技术中心。

  钢结构分公司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计划书的有关要求完成投标技术方案中钢结构部分,以及相应的技术方案交底,并及时提供给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将本工程所涉及的新材料、新设备信息需求以书面形式交给物资采购板块,物资采购板块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应及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主要工程量、主要设备材料用量的样表格式提供给合约估算板块;合约估算板块应及时向技术中心提供投标项目有关的主要工程量、主要设备材料用量。

  技术中心负责协助合约估算板块制定项目开办费和其它有关措施费用,技术中心根据投标技术方案及工程实际需求情况填写投标技术方案交底表(附件 1),并及时提供给合约估算板块。

  技术中心负责审核专业分包商完成的相应技术方案并汇总后形成完整的投标技术方案初稿。

  在投标技术方案编制的整个过程中,事业部业务板块应做好各投标参与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严格督促专业分包商按要求完成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就与业主

  交流过程中获得的重要信息及时反馈给技术中心。

  投标技术方案初稿完成并经技术中心内部评审合格后提交事业部评审。

  5.5 投标技术方案综合评审及最终提交

  技术中心将内部评审通过的投标技术方案初稿电子版本交给事业部业务板块(包括拟派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以便在方案评审会议前仔细审阅。

  事业部业务板块组织投标技术方案的综合评审,事业部业务板块(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机电分公司以及技术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评审会议(必要时应邀请公司内外的有关专家),与会各方应对投标技术方案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技术中心及机电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调整投标技术方案。技术中心负责将最终版的投标技术方案打印提交给事业部业务板块,由事业部业务板块该项目牵头人

  负责复印及装订。

  5.6 投标技术方案资料归档

  投标技术方案各种资料应用的软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技术中心投标牵头人按投标技术方案归档资料组成(附件 2)的要求,整理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技术中心负责将电子版的投标方案资料以 PDF 格式在公司 Notes 平台上发布。

  技术中心投标牵头人填写投标技术方案编制记录(附件 3),并将投标过程中收到的各种书面资料按照投标资料目录(附件 4)整理齐全。由技术中心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6 中标后的管理

  投标项目中标后,技术中心本投标牵头人应就投标技术方案中的重要事项,向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见中标项目技术交底表(附件 5)。

  中标项目在制定项目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应与投标技术方案保持一致性。

  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对原投标技术方案有涉及安全、质量、技术等重大变动的,必须事先与技术中心进行沟通,提出充分必要的理由,在取得技术中心的同意后方可修改。以便技术中心随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投标阶段的偏差,做好技术方案的总结,为今后投标方案积累一些经验,使投标方案更有可操作性。

  7 投标技术方案总结

  **国际建设公司技术管理手册 文件编号

  编制 技术中心 审核 ** 批准 D*

  项目投标结束后,由事业部业务板块负责搜集竞争对手的投标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的最终评审结果及相关信息,并传递给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本项目投标方案组成员把该投标方案中遇到的新技术、新方案等补充到技术资料库中。

  技术中心根据以上信息进行投标技术方案总结,并作为投标技术方案编制工作改进的基础。

  8 其它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本管理规定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9 附件

  附件 1:投标技术方案交底表

  附件 2:投标技术方案归档资料组成

  附件 3:投标技术方案编制记录

  附件 4:投标资料目录

  附件 5:中标项目交底表

篇3:化工集团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化工集团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节 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标准和企业的实际装置运行情况制订自己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应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和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第二节 计划编制及审批

  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提出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报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院、厂长)审核。

  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院长、厂长)或(总工程师),应召开工会、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项目:

  (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二)项目的资金。

  (三)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四)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五)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下达年度计划时一并下达。

  企业每年应按时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需请上级支持协调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企业应办理报批手续,如削减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也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节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企业应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敷需要的可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企业供应部门按计划供应。

  第四节 检查和报告

  安全技术部门必须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向企业主管领导汇报并由企业主管领导做出总结。

  企业主管领导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定期向专业公司和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汇报。

  第五节 竣工验收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峻工投用前,应办理检查确认手续后,方可试运行。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计划、技术、设备、安全、防火、工业卫生、环保、工会等部门会同所在车间或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报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由集团公司投资实施的重大安技项目,在验收时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参加验收。

  设计单位在使用单位的配合下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

篇4:物业园区盆栽盆景管理技术标准

  物业园区盆栽盆景管理技术标准

  1、放  置

  为美化环境,一般在物业的前庭、中庭、电梯间、走廊、边角位及卫生间等处,放置盆栽盆景。不同的花木,所需的水分、空气、光照、温度等也不同,因此,不同地方要选择不同特性的花木来摆设。喜欢阴湿的花木,一般应摆放在卫生间或边角位;需要光照较长的花木则应摆放在近阳光或灯光较强的地方。在南方,室内花木一般产自热带,因此,室内的空气湿度要大些。

  放置的花木主要有以下品种:红帝皇、绿帝皇、绿宝石、红宝石、酒瓶兰、红三角椰子、夏威夷椰子、袖珍椰子、密叶绒、锯齿万绿绒、细叶斑马、绿巨人、散尾葵、巴西铁、金边巴西铁、圣诞树、发财树、热带球、龙骨、马丽安、孔雀、三色荷兰铁、琉球苏铁、圆叶蒲葵、帝王蔓绿绒、新红蔓绿绒、双线竹芋、彩虹竹芋、金碧变叶木、阿波罗千年木、富贵竹、文竹、罗汉松、银杏等。

  2、山水盆景的选购标准

  2.1山水布景合理,远近景搭配合适,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

  2.2山石连接自然,没有明显人工拼凿痕迹,附生植物生长良好,比例合适。

  2.3山石连接稳固,不易松落。

  2.4水盆清洁,没有长青苔。

  2.5盆景大小与摆放地点相协调。

  3、树桩盆景选购标准

  3.1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叶色自然健康,比例合适,有发展潜力。

  3.2植株造型古朴自然,修剪精细,无明显的人工雕凿、绑扎痕迹。

  3.3盆景盆与植株相协调。

  3.4盆景大小与摆放地点相协调。

  4、盆景管理质量标准

  4.1山水盆景山体清洁,盆水清透,盆内没有青苔或泥沙等杂物。

  4.2山水盆景山石稳固,不易掉下,附生植物生长健壮,大小合适。

  4.3树桩盆景植株生长健壮,无明显的病虫害,没有缩枝现象。

  4.4树桩盆景能按树种习性修剪,形状保持完好,无明显不自然的修剪刀痕,没有5cm长以上的冗长枝。

  4.5盆景内,除装饰用的小植物及小饰物外,不允许有杂生植物及其他杂物。

  4.6盆泥没有板结或因淋水而冲刷流失现象。

  4.7养护过程中没有肥害、药害。

篇5:生产与技术管理制度:质量奖惩办法

  生产与技术管理制度:质量奖惩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奖惩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股份实施质量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和标准,以促使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认真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本办法适用于在股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有关部门或人员实施质量奖励、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

  2职责

  2.1公司总裁是公司实施质量奖励、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的最高决策者,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遇有争议时,有权作出最终裁决。

  2.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2.3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施本办法,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

  2.4技术管理部是考核结果的执行部门。

  3工作流程

  3.1各职能部门在检查本部门负责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时,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或人员实施质量奖励或惩罚(工作流程见附图),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部门领导签字,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责任部门,一份送人力资源部执行,一份由技术管理部保存。责任部门收到有质量惩罚内容的质量奖惩通知单后,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附图:工作流程

  3.2对轻微质量问题不致构成质量惩罚的按“质量管理考核标准”(见附表)进行考核。每月27日前,填报“通用考核表”交技术管理部。

  3.3对实施的质量奖励或惩罚有不同意见时,相关部门领导可书面向公司总裁提出申诉,公司总裁有权作出最终裁决。

  3.4根据质量管理工作状况或出现异常情况,主管副总裁可随时提出对有关部门和/或人员奖励或惩罚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接到书面通知后负责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

  4质量奖励

  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奖励有关人员1000元(含)以上:

  4.1.1模范地带头参加质量管理工作,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质量工作有卓越贡献:

  4.1.2荣获市级(含)以上与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4.2符合下列条款之一,奖励有关人员500元(含)以上,奖励有关部门1000元(含)以上:

  4.2.1公司荣获市级(含)以上与质量工作有关的质量先进企业荣誉

  称号;

  4.2.2荣获普天集团与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2.3积极支持公司贯标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2.4在公司建立、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文件及开展的质量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4.2.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审和换版认证做出贡献。

  4.3符合下列条款之一,奖励有关人员100元(含)以上,奖励有关部门500元(含)以上:

  4.3.1公司荣获普天集团与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3.2荣获公司质量工作先进工作者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3.3为公司质量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经采纳后取得明显效果;

  4.3.4受到公司质量否决惩罚后,纠正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促进了公司质量改进;

  4.3.5在公司建立、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体系文件及开展的质量活动中做出贡献;

  4.3.6积极支持和配合贯标工作,在内部审核、过程检查、产品检查、滚动检查中,及时提供文件、产品、设备、人员等资源,接受检查,认真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3.7在质量小组活动中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或管理水平,取得突出的成绩。

  4.4在质量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除上述奖励外,技术管理部可建议晋升工资或行政职务。

  5质量惩罚

  5.1发生下列条款之一,罚责任部门10000元(含)以上,罚部门主要领导1000元(含)以上:

  5.1.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定义见《邮电工业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5.1.2构成用户重大申告的质量问题

  5.1.3严重背离公司质量方针

  5.1.4在外审中有严重不合格项,影响公司通过认证。

  5.2发生下列条款之一,罚责任部门2000元(含)以上,罚主要领导200元(含)以上:

  5.2.1严重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或在内部审核中有两项(含)以上严重不合格;

  5.2.2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发生两次以上,不认真分析,未采取有力纠正措施,给用户造成较大影响或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含)以上者;

  5.2.3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造成产品进网认证证书被撤销的;

  5.2.4产品质量管理失控,不严格执行检验规定,使不合格产品出厂, 造成损失或影响

  5.2.5在外审中同一部门有两项以上轻微不合格项。

  5.3发生下列条款之一,罚责任部门500元(含)以上,罚主要领导100元(含)以上;

  5.3.1产品质量管理失控,不严格执行检验规定;

  5.3.2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被审核部门有一项严重不合格或公司下达的纠正措施,在考核期内有2项未按期完成的;

  5.3.3未按合同要求供货(因我方原因造成延误)或因服务质量引起用户不满造成公司经济、信誉损失的,加扣200元;

  5.3.4发生重要质量信息或紧急质量信息,(按质量信息管理办法)凡知情不报、有意隐瞒、缩小事实者;

  5.3.5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用户申告或失掉部分销售市场,加扣500 元;

  5.3.6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以上的;

  5.3.7因产品质量使产品进网认证证书和标志被暂停使用的;

  5.3.8在国家或上级部门产品质量抽查中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的;

  5.3.9不配合公司质量工作,在内部审核、过程检查、产品检查、滚动检查或其它质量活动中,不及时提供文件、产品、设备、仪表、人员等资源,不及时认真采取纠正措施或不组织人员参加有关公司质量活动;

  5.3.10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经技术管理部指出后不及时认 真采取预防纠正措施;

  5.3.11经质量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后,不合格项需要纠正而未及时认真采取纠正措施的。

  5.4对有重大质量责任者,除上述惩罚外,技术管理部有权建议对其作出降级、降职等处罚。

  附加说明

  附表

  质 量 管 理 考 核 标 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条件 考核标准

  (扣分) 备注

  1 一次检验合格率,出厂产品返修率 未进行统计或达不到指标 0.1-1

  2 产品质量检查 一次检查不合格 0.5-1

  3 按产品“例行实验办法”进行产品例行实验 产品例行实验第一次不合格

  第二次不合格

  未做例行实验 0.5 1 0.5-1

  4 零件、部件、器件、分盘等符合产品质量指标要求 公司内相关部门申告经返工或返修,影响产品质量或周期 0.5

  5 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开展工序质量控制活动 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未按要求开展工序质量控制活动 0.2-1

  6 应有质量分析会议记录和相应的纠正措施 未按要求记录 0.2-1

  7 按质量策划程序的规定做质量计划 未按规定做质量计划 0.5-1

  8 按时向职能部门上报各项报表 未按要求上报报表一次 0.5

  9 执行 偶然地、非系统地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次 0.5-2

  10 产品老化 整机未按要求老化 0.5-3

  11 记录填写 质量记录填写不完整或有弄虚作假者 0.1-1

  12 按标准生产 无标准生产或未按标准生产的 1

  13 交办任务 没有按时完成交办任务 0。.5

  14 文件资料控制 文件失控 生产、检验使用失效文件的 0.5-1

  15 质量管理员、检验员规定 执行未按规定擅自更换质量管理、检验人员的 1

  16 纠正措施 在考核期内有一项纠正措施未完成的 0.5-1

  17 产品测试 需要送外测试的产品,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内送外测试任务的 1-3

  18 按规定和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和要求执行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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