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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集团公司空分装置安全运行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2-04

  中石化集团公司空分装置安全运行规定

  第一条 空分装置是指炼化企业所用各种类型的空分装置。

  第二条 对主冷凝蒸发器液氧中乙炔及其它碳氢化合物的有关指标均执行《空分设备液氧中乙炔及其它碳氢化合物控制指标的规定》[中石化(1989)生字56号](见附件)。

  第三条 空分装置操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法。

  第四条 空分装置空气吸入口安全要求

  1、空分装置应在空气吸入口附近设风向标,监视风向变化带来空气质量的变化。

  2、每周至少应对吸入口空气分析1次;周围空气质量发生变化时,随时进行分析。当吸气条件超标时,应及时查清原因,消除污染源或采取其他安全运行措施。

  3、加强与周围装置的联系,当有大量碳氢化合物排放或紧急放空时,应及时通报并立即采取防范应急措施。

  第五条 防止碳氢化合物进入液氧系统和积聚。

  1、分子筛吸附应严格做到:装入的分子筛质量应保证;空气温度应控制准确,分子筛再生应彻底;再生切换周期应按操作规程准时进行,特殊情况应缩短再生切换周期。

  2、硅胶吸附器应按规定定期切换,保证硅胶的再生温度和时间。

  3、分离装置液面和工况禁止大幅度波动。分子筛流程的主冷凝蒸发器应采取全浸式操作,即让主冷换热器浸没在液氧中,减少乙炔等碳氢化合物在换热翅片等部位浓聚。

  4、保持主冷凝蒸发器液氧连续排放,不能连续排放时要求每班排液氧1次,排放量等于或大于1%气氧产量。当液氧中碳氢化合物超标时应增加排放量,严重超标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直至停车。

  5、循环液氧泵应保持连续运转,停运检修时主冷凝蒸发器应每班排液3次,每次1%左右,同时尽快恢复运转。

  6、1000m3/h以上大中型空分设备应安装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连续监测液氧中的总烃化合物单项组分的含量,液氧系统的在线监测色谱分析仪应完好投用、分析准确。

  7、大中型空分设备应采用浓缩气相色谱法分析液氧中乙炔及其他碳氢化合物的含量,分析频次:每天至少1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分析次数。

  8、1000m3/h以下小型空分设备及纯氮空分设备采用比色法或浓缩气相色谱法分析液氧中乙炔机总烃含量,分析频次,至少每天1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分析次数。

  第六条 严格忌油和油脂

  1、所有和氧接触的部件和零件应进行脱脂清洗,做到绝对无油和油脂。

  2、使用铜制专用工具。

  3、空压机、膨胀机等机组密封应好用不漏油。

  4、空气冷却塔的冷却水应严防带油,宜单独使用循环水。 

  第七条 防止、减少二氧化碳带入空分装置。对采用自清除装置空分装置,过滤器、吸附器应完好投用,严格控制蓄冷器或板式温度,必要时缩短切换周期。

  第八条 排放液氧的安全要求。

  1、液氧应排入氧蒸发器,不应在室内乱排乱放。

  2、严格控制液氧排放速度,避免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3、液氧分析采样和处理液态气体时,应做好劳动保护,避免液态气体触及皮肤。

   4、空分装置用火属一级动火,严格按安全动火管理制度进行。

  5、严禁在泄漏氧气的设备周围动火。

  第九条 空分装置停车安全要求。

  1、空分装置应减少开停车次数,短期停车应分析主冷凝蒸发器液氧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如超标或液面过低,应将流体排放干净。

  2、当发生净化系统堵塞、板式换热器或精馏塔阻力增大等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安排系统冷吹或加热。

  3、检修冷箱时,应做冷箱中氧含量分析,打开人孔自然升温,待氧含量下降后再扒珠光砂,并应注意防止珠光砂快速下塌发生空间爆炸。

  第十条 人员应避免在氧气、氮气浓度增高区域停留。进入氧气、氮气容器或管道前,应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液氧应排放干净,经取样分析确认氧含量正常后才能进入,防止氧气伤害和氮气窒息事故。

  第十一条 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标准不符时,按国家标准执行。

  附件:空分设备主冷液氧中乙炔及其它碳氢化合物控制指标

  附件:

  空分设备主冷液氧中乙炔及其它碳氢化合物控制指标

  单位:ppm

  设备类型

  控制指标

  控制项目 1000m3/h及以上空分设备 1000m3/h以下小型空分设备 纯氮空分设备

  警戒值 停车值 警戒值 停车值 警戒值 停车值

  乙 炔 0.1 1.0 0.25

  注③ 1.0 0.6 1.0

  总 烃 100.0 250.0/500.0

  注① 100.0 250.0 100.0 250.0

  单项组分含量 甲 烷 - - - - - -

  乙 烷 15.0 40.0 - - - -

  乙 烯 10.0 25.0 - - - -

  丙 烷 10.0 25.0 - - - -

  丙 烯 2.0 5.0 - - - -

  正丁烷 合计

  1.5 合 计

  4.0 - - - -

  异丁烷 - - - -

  丁 烯 - - - -

  丁二烯 - - - -

  含油量mg/l液氧 0.2 - 0.2 - - -

  含氮氧化物mg/l液氧 0.5 - 0.5 - - -

  注:① 如果各单项碳氢化合物含量均在警戒值以下,总烃停车值允许提高至500ppm。

  ② 本规定控制指标中,总烃含量已折合为甲烷计,各单项指标则不折合为甲烷。

  ③ 此值仅适用于管式主冷的小型空分设备,若是板式主冷的小型空分设备则执行1000m3/h及以上空分设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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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石化集团公司专项安全监督管理: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

  中石化集团公司专项安全监督管理: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

  二、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关键装置系指以下设施或装置:

  1、陆上、海(水)上油气勘探开发重要的生产设施;

  2、工艺生产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装置等;

  3、要害(重点)部位系指场所或区域:

  (1)多工种联合作业、频繁拆卸、搬迁、安装,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的野外施工现场;

  (2)相对集中的油气生产与处理装置区;

  (3)制造、贮存、储运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化学毒性为高度、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以及可能形成爆炸和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码头、油库、仓库等;

  (4)对装置和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5)运送危险品的专业运输车(船)队。

  第二条 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和班组分级管理与分级监控原则。

  第三条 直属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 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设备、仪表、电气、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一般可将其分为两级。发生火灾时,影响全企业的生产或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关键生产装置及部位可定为一级。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划分参见附表的规定。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应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备案。

  第四条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应制定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 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领导干部分级定点联系(承包)的安全管理制度。

  1、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由直属企业现职处长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联系(承包)。联系(承包)点应设置“领导干部安全联系(承包)责任牌”。

  2、联系(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是:

  (1)指导帮助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

  (3)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帮助并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实施;

  (6)帮助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实行工作联系及反馈制度。局级领导至少每季、处级干部至少每月到联系(承包)点进行1次安全活动,联系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反馈到安全管理部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或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等。

  4、直属企业安全部门每季度分别对领导干部联系(承包)到位情况进行1次考核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中。

  第六条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应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

   2、直属企业应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对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监督检查,对二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3、应制定“机、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 二级单位、相关职能处(科室)监控要求

  工艺、技术、机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进行监控管理,具体是: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

  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0.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

  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95%以上,自控率达90%以上, 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道路畅通;

  5、每季度组织1次安全检查,并建立健全完整的二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档案。

  第八条 基层单位监控要求

  1、确认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2、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关键装置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要害(重点)部位设置专职工程师或安全员;

  4、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班组监控要求

  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每周对安全设施、每天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 直属企业应组织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各种应急处理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实际演练,使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附件1:关键装置划分参考表

  附件2:要害(重点)部位划分参考表

  附件1:

  关键装置划分参考表

  一、油气生产

  海上钻井平台 海上、水上采油平台

  海上作业平台 海上、水上井组平台

  二、炼油

  加氢裂化装置 热裂化装置

  加氢精制装置 常减压蒸馏装置

  制氢装置 汽油再蒸馏装置

  催化重整装置 汽油电化学精制装置

  催化裂化装置 溶剂脱蜡脱油装置

  气体分馏装置 汽油脱硫醇装置

  溶剂脱沥青装置 减粘裂化装置

  气体脱硫装置 硫磺回收装置

  气体脱硫醇装置 烷基化装置

  液化石油气化学精制装置 润滑油加氢装置

  延迟焦化装置 MTBE装置

  三、有机化工

  蒸汽裂解乙烯、丙烯装置 丁烯氧化脱氢制丁二烯装置

  裂解汽油加氢装置 乙烯直接法制氯乙醛装置

  芳烃抽提装置 合成甲醛装置

  对二甲苯装置 乙醛氧化制乙酸(醋酸)装置

  对二甲苯二甲酯装置 环氧氯丙烷装置

  对苯二甲酸装置 羧基合成制丁醇装置

  环氧乙烷装置 间甲酚装置

  环乙烷装置 碳四抽提丁二烯装置

  丙烯腈装置 乙烯氧氯化法制氯乙烯装置

  四、合成橡胶

  丁苯橡胶装置 顺丁橡胶装置

  丁腈橡胶装置

  五、合成树脂及塑料

  尼龙6(已内酰胺)装置 聚乙烯醇装置

  高压聚乙烯装置 聚酯装置

  低压聚乙烯装置 聚苯乙烯装置

  聚丙烯装置 ABS塑料装置

  六、合成氨

  合成氨装置 尿素装置

  七、石油化纤

  涤纶装置 腈纶装置

  锦纶装置 维尼纶装置

  尼纶装置

  附件2:

  要害(重点)部位的划分(参考)

  地质调查(物探)队 热采注汽站

  井架安装队 压气站

  钻井队 中子源库

  井下作业(修井、试油)队 放射性同位素库

  海上施工队 炸药库

  陆岸油气终端 甲类(A级)仓库

  输油站库 铁路装卸油栈桥(台)

  输气站场 油品装卸码头

  集输站 乙炔气厂

  联合站 自备电厂(站)

  脱水站 35千伏以上变电站

  污水处理站 1000立方m以上空分装置

  原油稳定站 油田大型计算中心

  天然气处理与氢烃回收站 专业运输车(船)队

  油(气)贮罐区(站、库):

  总容量5万立方m及以上,或贮量在0.5万立方m的液化石油气及闪点<28℃

  的液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罐区 供应户数500户及以上的民用

  液化气站、库

  一级加油站:加气站

篇3:XX鞋业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鞋业有限公司质量手册:

  主 题 第7.6章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7.6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

  1.目的

  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要求,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数据是真实的。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配置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3.2品管部负责产品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管理。

  3.3设备课负责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送检和维修,必要时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3.4行政部负责对测试人员定岗配置,人员培训安排。

  4.工作程序

  4.1产品检验和试验设备的申购

  4.1.1品管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检验和试验设备的申购,填写“设备申购表” ,报总经理批准。

  4.1.2设备课负责随同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并参加装置选型、考察和验收,在采购合同中,应注意设备的易维修性和经济性、测量准确度和要求一致。

  4.1.3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验收:如为量具,由设备课试用,没有异常方可入库;如为物理性能的检测设备,则应由设备课进行验收、入库并填写《设备验收单》。随设备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验证。具体内容:

  1)外观及零部件、备件、备品清点齐全。

  2)安装调试后验收。

  3)测试人员的操作培训,包括设备性能、维护知识、操作方法和技能等,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测视和测量装置的内容: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包含

  4.2.1生产设备中与生产过程的监控参数有关的仪器、仪表,如温控仪。

  4.2.2检验和试验产品质量的设备,如测厚仪,各种尺。

  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

  4.3.1对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在使用前或按规定的时间间隔送检,检定部门应由与国际或国家承认的有关基准有已知有效关系的检定合格的设备进行检定、校准,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当未能溯源国际或国家基准,企业应建立自校规程,并记录按自校规程检定合格的记录。自校中使用的基准设备,必须送具备检定资格的计量检验部门强制检定。

  4.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和管理

  4.4.1设备课应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包括进厂日期、型号名称、设备编号、使用部门、等级要求、检定周期、合格状态。

  4.4.2设备课每年初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计划,并按时送检,合格的方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应采取措施(维修或报废),以防止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

  4.4.3凡报废的装置,设备课应提出申请,设备课长批准后报废,当设备价值较大时由总经理批准。设备课据此对设备台帐消帐。

  4.4.4设备课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标识其检定合格状况,以利于使用者识别。

  4.4.5设备使用者应必须在懂得正确使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当使用过程较复杂时,应建立操作规程,执行者严格执行,以防止设备失准,同时对设备进行适当的维护保养。

  4.4.6在设备搬运和贮存期间,搬运人员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的损坏或失准。

  4.4.7当使用人员发现装置没有经校准或失准、损坏时,庆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设备课,设备课应组织人员及时维修、校准,需要外部计量单位校准和检修的,由设备课联系修理,检修后的设备应重新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发现失准时,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确定失准的范围,并对不确定的测量结果进行评定和记录,必要时重新测量和处置。

  5.质量记录 保存地点 保存时间

  5.1设备申购表 设备课/财务部 1年

  5.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设备课 2年

  5.3报废申请表 设备课 1年

  5.4设备验收单 设备课/仓库 1年

  5.5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设备课 长期

  5.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计划 设备课 1年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篇4:酒店空调的运行检查标准

  酒店空调运行检查标准

  1、空调主机

  (1)检查机组外观有无损坏,保持机组清洁;

  (2)按机组操作规程,检查机组运行情况。

  2、冷凝器

  (1)水冷机组

  ①检查冷却水进出口温度是否正常;

  ②有无漏水现象;

  ③冷却塔工作是否正常。

  (2)风冷机组

  ①冷凝器盘管表面除尘;

  ②检查冷凝器风扇工作状态。

  3、蒸发器

  (1)冷冻水出入口温度是否正常;

  (2)电磁阀工作状态;

  (3)有无漏水现象。

  4、空调水系

  (1)水泵电机轴承温度、运转是否有异响和振动;

  (2)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

  (3)联轴器是否有异响、跳动及是否漏油;

  (4)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常;

  (5)有无漏水现象;

  (6)清理泵组外表。

  5、新风机组

  (1)风机运转时是否有异响和振动;

  (2)是否有漏气、漏水现象,凝结水排泄情况;

  (3)相对湿度调节制的位置是否正常;

  (4)盘管是否有堵塞现象,分风阀是否正常位置。

  6、风机盘管

  (1)盘管有无堵塞现象;

  (2)风机工作情况;

  (3)风机调速是否有效;

  (4)冷凝水管是否堵塞。

  7、填写检修记录

  填写检修记录,整理存档。

篇5:10kV以下配电装置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10kV以下配电装置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10kV以下配电装置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高压巡视检查工作不得少于=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

  2.高压油开关的瓷套管应保证完好.油箱无渗漏,油位、油质正常,合闸指示器位置正确。

  传动机构灵活可靠。并应定期对触头的接触情况、油质、三相合闸的同期性进行检查。

  3.停用或经修理后的高压油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全面检查,在额定电压下作合闸、跳闸操作各三次,其动作应正确可靠。

  4.隔离开关应每季检查一次,瓷件应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和螺栓应无松动;刀型开关应无变形、损伤,接触应严密。三相隔离开关各相动触头与静触头应同时接触,前后相差不得大于3tara。

  5.避雷装置在雷雨季节之前应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应测量接地电阻。雷电后应检查阀型避雷器的瓷瓶、连接线和地线均应完好无损。

  6.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 5MO。

  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8.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lkm处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的保护零线以及塔式起重机的行走轨道均应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

  9.施工现场低压电力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第一级的总电源(总配电箱)保护和第二级的分电源(分配电箱或开关箱)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并应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0.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使用和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运行可靠、保护有效。

  11.配电箱或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 l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 1s。

  12.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13.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低压电器;在多尘和潮湿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1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按规定合理选用。严禁在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熔断器具有在一定温度下被烧断的特性,在电路中起着过载和短路的保护作用,如果熔断器的熔点选择不当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由于熔点不同,当电路中出现过载或短路时不能及时熔断而失去保护作用。

  1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l 3~1.5mi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在O 6--1 5m。

  16.每台电动建筑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

  17.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18.架空导线的截面应满足安全载流量的要求,且电压损失不应大于5%。同时,导线的截面应满足架空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得小于16ram2,绝缘铜线截面不得小于lOmm2。施工现场导线与地面直接距离应大于4m;导线与建筑物或脚手架的距离应大于4m。

  19.配电箱电力容量在i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 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20.照明采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场所为220V;

  (2)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 4m等场所不大于36V;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不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V。

  21.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2.使用移动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3.电压400V/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供电。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荷保护。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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