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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置的预先危险性分析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8-31

  生产装置的预先危险性分析

  (1)评价结果

  按表2形式对*********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有限公司生产装置预先危险性分析

  潜在事故 危险危害因素 触发事件 现象 形成事故

  原因事件 事故

  后果 危险

  等级 措施

  火灾、爆炸

  溶剂、树脂等易燃、可燃物遇明火 1、搅拌器、研磨机非密封生产,遇明火易发生火灾;

  2、撞击、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造成容器等破裂而泄漏;

  遇高热、明火燃烧甚至爆炸 1.点火吸烟;

  2.抢修、检修时违章动火、焊接时未按有关规定动火;

  3.其他火源,电动机相间短路;

  4.电气线路陈旧老化或受到损坏产生短路火花;

  5.静电放电;

  6.雷击(直接雷击、雷电二次作用、沿着电气线路、金属管道侵入);

  7.机动车辆未戴阻火器等;

  8.焊、割、打磨产生的火花等;

  9.其它 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停产 Ⅳ 1、生产车间及原料、产品仓库严禁吸烟,厂区严禁游烟;

  2、动火时必须严格按动火手续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加强电机等电气设备维护,防止摩擦或相间短路等引起高热;

  4、对装置及仓库等区域的电气线路加强维护检查;

  5、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完好可靠;

  6、机动车辆加强管理,进入生产区及库区必须戴好阻火器;

  7、明火源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电气火灾 电气火灾、过载、短路、绝缘损坏 1.电气线路不合规格及超负荷运行;

  2.配电箱违反规程私拉乱接临时线;

  3.电气线路、接线盒等缺乏检查维修,未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4.接地不良。 绝缘被击穿、稳压电源短路或高阻抗元件因接触不良接触点过热 1.元器件突发故障,未能及时排除;

  2.静电火花;

  3.雷击等。 人员伤亡失火造成停产,经济损失 Ⅲ 1.建筑物要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2.配电箱要采用消除静电措施;

  3.电缆沟要采用防潮和防鼠咬的措施,电缆线与配电箱的连接要有锁口装置或采用焊接加以固定;

  4.配电箱外应有良好的防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5.凡属电气改线或临时用线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操作;

  6.对职工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教育,以及急救方法;

  7.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严禁“三违”;

  8.对防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检测,保持完好装态,使之有可靠的保护作用;

  9.做好变、配电室、电气线路和单相电气设备、电动机、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的安全作业和运行。

  表3 *********有限公司生产装置预先危险性分析(续1)

  潜在事故 危险危害因素 触发事件 现象 形成事故原因事件 事故

  后果 危险等级 措施

  触电 漏电、绝缘损坏、雷电 1.设备漏电;

  2.绝缘老化、损坏;

  3.安全距离不够;

  4.保护接地、接零不当;

  5.手持电动工具绝缘损坏;

  6.雷击。 1.人体触及带电体;

  2.流通过人体的时间超过30MAS 1.手及人体其它部位、手持金属物体触及带电体;

  2.使用的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

  3.雷电(直接雷、感应雷、雷电侵入波)。

  4.在潮湿环境、狭小间电焊等作业,无人监护;

  5.电工违章作业、非电工违章电气作业。

  人员

  触电、

  伤亡 Ⅲ 1.按规定设备、线路采用与电压相符,使用与环境和运行条件相适应的绝缘体,并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状态;

  2.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和耐火性能的材料,采用遮栏、护罩、护盖、箱匣等防护装置,将带电体同外界隔绝开来,防止人体接近或触及带电体;

  3.根据要求对用电设备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4.电焊机接线端不能裸露,绝缘不能损环,注意检测有否漏电现象,电焊时要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应注意防触电问题,在特殊环境下进行焊割要有监护,并有抢救后备措施;

  5.根据作业场所要求正确选择手持电动工具,并做到安全可靠。

  6.建立和健全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物体打击 高处有浮物等 高处有未被固定的浮物,因被碰或风吹等因素坠落; 坠落物击中人体 1. 未带安全帽;

  2. 在起重或高处作业区域行进或逗留;

  3. 在高处有浮物或设施不牢固,将在倒塌的地方进行或停

  留。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Ⅱ 1.高处作业要严格遵守“十不登高”

  2.高处不能有浮物,需要时应固定好;

  3.将要倒塌的设施要及时修复或拆除;

  4.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及穿好劳动防护用品;

  5.加强防止物体打击的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6.加强对职工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

  水灾 雨季,汛期 1.雨季暴雨成灾;

  2.两水期水位高于地面高度;

  3.循环水池循环系统出问题,形成谩池。 暴雨积水、洪水涌入 1.无排水系统或排水量小;

  2.洪水大量涌入。 产品损失,停产,人员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Ⅲ 1.加强抗涝的排水能力,特别是较低处要考虑到防雨水进入,要有足够的排水沟,抽水泵等设施;

  2.根据全厂地形、地势,历年最高水位,考虑防止洪水涌入及暴雨积水;

  3.制订应急预案,并要考虑防止引发二次事故。

  表3 *********有限公司生产装置预先危险性分析(续2)

  潜在

  事故 危险危害因素 触发事件 现象 形成事故

  原因事件 事故

  后果 危险等级 措施

  车辆伤害 原料、产品等运输作业 1.车辆有故障(如刹车阻火圈失灵等);

  2.车速太快;

  3.道路管线、管架等在马路边无防止车辆撞击设施;

  4.路面不太好(如缺陷、障碍物、冰雪等);

  5.超载驾驶,车辆存在故障。 车辆撞击人体、设备、管线等 1.驾驶员违章行驶;

  2.驾驶员精力不集中(如抽烟、谈话等);

  3.酒后驾车;

  4.疲劳驾驶;

  5.驾驶员心境差,激情驾驶。 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Ⅱ 1.非经许可厂内应禁止车辆入内;

  2.增设交通标志(包括限速行驾标志);

  3.保持路面状态良好;

  4.管线等不设在紧靠马路边;

  5.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驾;

  6.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如在行驶中不抽烟、不谈话、不疲劳驾驶等、不激情驾驶);

  7、不超载、超速行驶;

  8、车辆保证完好状态。

  机械

  伤害 绞、碰、戳、压伤人体 1、在生产检查、维修设备时,不注意;

  2、衣物等被绞入转动设备;

  3、旋转、往复、滑动物撞击人体;

  4、切割工具、突出的机械部分毛坯及工具设备边缘锋利处碰伤;

  5、机械旋转部分缺少防护罩;

  6、进行设备检修作业时,电源未切断,他人误起动设备等。 人体碰到转动、移动等运动物体。 1、工作时发生“三违”;

  2、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

  3、劳保用品未正确穿戴。 人体

  伤害 Ⅱ 1、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

  2、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3、集中注意力,工作时注意观察;

  4、转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5、危险场地周围应设防护栏;

  6、机器设备要定期检查、检修,保证其完好状态;

  7、进行设备检修作业,要严格执行设备检修作业的管理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中毒 吸入甲苯、二甲苯、丙酮等有毒挥发物质 1、有毒物挥发。

  2、作业时接触到有毒物;

  3、缺氧。 (1)有毒物料超过容许浓度(2)毒物摄入人体(3)缺氧 1、毒物浓度超标;

  2、通风不良;

  3、不清楚或不懂物料毒性及其应急预防方法;

  4、未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5、救护不当。 人员中毒 Ⅲ 1、严格生产中有毒物的挥发量,保持挥发气体检测仪的正常工作;

  2、作业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具。

  3、组织管理措施

  (1)加强对毒物的检测,有毒设备的检查,有否跑、冒、滴、漏;

  (2)教育、培训职工,掌握有关毒物的毒性、预防中毒的方法,中毒后如何急救;

  (3)要求职工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设立危险、有毒标志;

  (5)设立急救点(备有相应的药品、器材)。

  4、加强通风

采编:www.pmceo.cOm

篇2:中铁工程经理部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制度

  中铁工程经理部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程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公司《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安全管理和监控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范围: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并附安全验算资料,经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1、路基、站场施工

  (1)石方爆破安全技术方案。

  (2)桩基础挖孔作业安全技术方案。

  (3)高边坡路堑安全技术方案。

  2、不良地质隧道施工

  (1)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实施方案。

  (2)钻爆设计方案。

  (3)不同围岩级别及地质条件下的开挖支护方法。

  (4)围岩量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实施方案。

  (5)隧道二次衬砌的施作时间、顺序和进度安排。

  (6)施工防火及应急方案。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前,编制人员应收集整理与施工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作为编制依据。

  三、编制方案时,编制人员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必须按照贯标要求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

  四、法律法规及要求清单和危险源识别评价表由专人负责,履行签字手续,项目总工审核,做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备案。

  五、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需要的技术设计、有校核计算、有详细布置图和相关文字说明,并实行分级审批。

  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公司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审批。

  3、对采用新技术和技术复杂的重难点工程,如超长大直径桩基、深水大跨径桥梁、新型结构桥梁、地质复杂隧道、特长或长大隧道、控制爆破和大药量爆破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公司总工组织项目及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论证,报专业机构审批。

  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组织施工。

  七、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施工相关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及时变更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方案。

  八、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九、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十、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附件。

  十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前应由项目总工向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十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十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十四、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十五、对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或方案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3:漆业公司危险性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漆业公司危险性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危险性检维修作业,涉及动火、登高、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危险性检维修作业。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AQ3025-20**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三、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危险性介质检维修作业

  生产区域内使用或盛装过刺激性介质等,对人体有危险性作用的封闭、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在进行危险性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四、危险性检维修作业的危害识别

  1.进行危险性检维修作业前,应针对腐蚀性物质、作业内容、作业场所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危险性检维修作业”有关安全措施逐条 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五、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行危险性检维修作业单位办理“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2.安全部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3.作业单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危险性检维修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危险性检维修作业完工后,在“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六、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1.作业所在单位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防护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急救方法,现场应配备的应急冲洗水源。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3.无“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行作业。在进行危险性检维修作业时,为防止腐蚀性物质伤及他人,在危险性检维修作业的周边应设置防护栏和“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4.在进行危险性检维修作业前,应切实做好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防止相连管线有腐蚀性物质伤及人身。

  5.对危险性的设备容器、管线可能存在压力的情况时,作业前应将压力泄净,泄压时泄压人员应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具,防止腐蚀性物质喷出伤及人身。

  6.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作业前应进行清洗、置换、吹扫,尽可能的清除腐蚀性物质。作业人员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

  7.对泄压、清洗于地面的腐蚀性物质应及时收集、冲洗,防止作业过程中伤及人体。

  8.、对作业前无法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清洗置换的,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穿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面具、防化服,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9.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废弃、闲置的,应进行严格的冲洗。

  10.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七、人员职责(一)作业负责人职责

  1.对危险性检维修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危险性检维修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作业;

  3.在危险性检维修作业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

  5.对未经允许的人员或未按相关安全规定作业的应进行劝阻或责令停止作业。

  (二)作业监护人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作业设备危险性危险特性,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进行危险性检维修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三)作业人员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涉及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危险性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3.“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作业时穿戴好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具。

  (四)审批人员职责

  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作业现场了解“危险性检维修作业”情况;

  3.督促审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许可证的管理

  1.“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是危险性检维修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2年。

  2.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

  3.“危险性检维修作业”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危险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 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 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危险性检维修作业”。

篇4: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篇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

  一、工程开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该工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清单”,报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二、组织方案论证后,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报告”,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表、论证资料、监理批准记录等资料一起报送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要按照中建六局有限公司《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进行。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成后,项目经理部要编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简要总结报告”,报送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四、由中建股份公司承接、工程局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执行单位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负责按股份公司管理规定报送股份公司对口管理部门,或工程局委托执行单位直接报送股份公司相应管理部门。

  五、由工程局承接、子公司或区域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负责实施的子公司或区域公司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六、由子公司承接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报送子公司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七、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子公司、区域公司及事业部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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