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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淬火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0-06

  高频淬火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高频淬火设备是锻工行业中常用的淬火设备,因为高频淬火设备可以在瞬间提升热量,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减少设备对操作人员的威胁或降低设备的损坏几率。今天小编就来介绍高频淬火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有些:

  1.高频淬火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操作高频淬火设备,并指定操作负责人;

  3.在操作高频淬火设备时应检查防护遮拦是否良好,工作时闲人免进,以免发生危险;

  4.工作前检查设备各部分接触是否可靠,淬火机床运行是否良好,机械或液压传动是否正常;

  5.工作中准备开启水泵时,检查各冷却水管是否畅通,水压是否在1.2kg-2kg之间,注意不准用手触及设备的冷却水;

  6.送电预热先进行一档,灯丝预热30min-45min后,再进行二档,灯丝预热15min。合上再继续调移相器至高压。加高频后,手不许触及汇流排和感应器;

  7.装好感应器,接通冷却水,将工件放水感应器方可通电加热,严禁空载送电。更换工件,必须停止高频,若高频无法停止,应立即切断高压或连接紧急开关;

  8.高频淬火设备运行中要注意阳流和粉流都不准超过规定值;

  9.工作时要全部关闭机门,高压合上后,不得随意到机后活动,严禁打开机门;

  10.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要首先切断高压,再分析、排除故障。

  11.室内应装有通风设备,排除淬火时发出的烟气,废气,保护环境。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5-35℃。

  12.工作后,首先断开阳极电压,再切开灯丝电源,并继续供水15min-25min,使电子管充分冷却,再清扫、检查设备,保持清洁干燥,以防电器元件放电和被击穿。打开机门清扫时,应先对阳极、栅极,电容器等放电。

  以上就是高频淬火设备的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不同型号的高频淬火设备而言操作流程会有所不同,但注重安全、规范化操作等要点还是不变的,我们在平时使用高频淬火设备时,必须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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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厂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工厂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1.0目的

  保证供电设备操作正确性和安全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低压配电设备、电力变压器的操作。

  3.0职责

  3.1高配巡查人员负责配电房供配设备的运行操作、管理。

  3.2电气维修人员负责除配电房设备以外,其它所有配电设备的操作、维护、管理。

  4.0工作程序

  4.1  高压配电柜

  4.1.1停送电操作流程

  4.1.1.2.1作好准备并穿戴好安全用具

  4.1.1.2.2操作程序

  (一)I线Ⅱ线同时供电

  a)检查联络开关确在断开位置

  b)合上I线(或Ⅱ线)进线开关,检查确在合闸位置

  c)合上出线开关,检查确在合闸位置

  d)合上主变低压侧主开关,检查确在合闸位置

  e)检查主变负荷

  f)检查I线(或Ⅱ线)负荷

  (二)改双路供电为I线(或Ⅱ线)单路供电

  a)检查主变负荷

  b)断开出线开关,检查确在断开位置

  c)断开I线(或Ⅱ线)进线开关,检查确在断开位置

  d)I线(或Ⅱ线)进线开关由热备用改为冷备用

  e)合上联络开关并检查确在合闸位置

  f)检查Ⅱ线(或Ⅰ线)主变负荷

  g)检查Ⅱ线(或Ⅰ线)负荷

  (三)I线(或Ⅱ线)由运行改为冷备用

  a)检查主变负荷

  b)断开出线开关,检查确在断开位置

  c)断开I线(或Ⅱ线)进线开关,检查确在断开位置

  d)I线(或Ⅱ线)进线开关由热备用改为冷备用

  (四)改I线(或Ⅱ线)单路供电为双路供电

  a)检查主变负荷

  b)检查I线(或Ⅱ线)负荷

  c)断开联络开关并检查确在断开位置

  d)联络开关由热备用改为冷备用

  e)合上Ⅱ线(或I线)进线开关,检查确在合闸位置

  f)合上出线开关,检查确在合闸位置

  g)合上主变低压侧主开关,检查确在合闸位置

  h)检查主变负荷

  I)检查I线和Ⅱ线负荷

  4.2 变压器操作顺序

  4.2.1 主变由运行改冷备用

  4.2.1.1操作前准备好安全用具

  4.2.1.2操作顺序

  a)检查主变负荷

  b)断开主变低压出线开关,并检查确在断开位置

  c)断开10kv主变开关,并检查确在断开位置

  d)将10kv主变开关由热备用改冷备用

  4.3 低压配电设备操作

  4.3.1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操作规定

  4.3.1.1高配巡查人员对各路低配供电、停电,需凭电气负责人或工程部经理签发

  的《低压供电、停电操作票》进行操作。

  4.3.2除配电房以外的配电设备操作,由电气维修人员凭工程部领班、主管或工

  程部经理签发的工作票进行操作。

  5.0相关记录

  5.1供配电各类操作票

篇3:企业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允许未取得电工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二、禁止使用不合格或劣质的电气设施。

  三、不能临时乱拉电线,如有必要拉临时电线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用完后应及时给予拆除。

  四、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五、电气设备修理之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有人在场监护。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六、电气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七、电气设备经检修后,应先经过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八、电气设备应定期保养或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九、上班开启电气之前应进行检查,下班之前必须关闭车间电源总开关。

篇4:企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应具有一般机械安全操作知识。

  二、工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可上岗作业。

  三、机械设备修理之前必须先切断电,并有人在场监护。

  四、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五、机械设备经检修后,应先经过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六、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或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七、机械设备高速运动部位(轮轴和三角皮带)要有防护罩。

  八、操作人员开机之前应进行检查,在作业中有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机并报告领导,下班之前关闭电源。车间主任、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安全附件检查,发有不安全因素必须马上整改。

  九、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车间开启机械设备。

篇5:安全管理体系规程:铆焊设备

  安全管理体系规程:铆焊设备

  12 铆焊设备

  12.1 基本要求

  12.1.1 铆 焊设备上的电器、内燃机、电机、空气压缩机等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3.1,第3.2,第3.4,第3.5节的规定。并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12.1.2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12.1.3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12.1.4 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12.1.5 当长期停用的电焊机恢复使用时,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2.1.6 电焊机导线应具有良好的绝缘,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不得将电焊机导线放在高温物体附近。电焊机导线和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械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12.1.7 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结应牢靠,接触良好,连结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电焊钳。

  12.1.8 电焊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当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通过。当导线绝缘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12.1.9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12.1.10 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2.1.11 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清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2.1.12 当焊接预热焊件温度达150℃~700℃时,应设档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焊接人员应穿戴隔热的石棉服装和鞋、帽等。

  12.1.13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2.1.14 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2.1.15 应按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操作,严禁过载。在载荷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当温升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采取降温措施。

  12.1.16 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2.2 风动铆接工具

  12.2.1 风动铆接工具使用时风压应为0.7MPa,最低不得小于0.5MPa。

  12.2.2 各种规格的风管的耐风压应为0.8MPa及以上,各种管接头应无泄漏。

  12.2.3 使用各类风动工具前,应先用汽油浸泡、拆检清洗每个部件呈金属光泽,再用干布、棉纱擦拭干净后,方可组装。组装时,运动部分均应滴入适量润滑油保持工作机构干净和润滑良好。

  12.2.4 风动铆钉枪使用前应先上好窝头,用铁丝将窝头沟槽在风枪口留出运动量后,并与风枪上的原铁丝连接绑扎牢固,方可使用。

  12.2.5 风动铆钉枪作业时,操作的两人应密切配合,明确手势及喊话。开始作业前,应至少作两次假动作试铆,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12.2.6 在作业中严禁随意开风门(放空枪)或铆冷钉。

  12.2.7 使用风钻时,应先用铣孔工具,根据原钉孔大小选配铣刀,其规格不得大于孔径。

  12.2.8 风钻钻孔时,钻头中心应与钻孔中心对正后方可开钻。

  12.2.9 加压杠钻孔时,作业的两人应密切配合,压杠人员应听从握钻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加压。

  12.2.10 风动工具使用完毕,应将工具清洗后干燥保管,各种风管及刃具均应盘好后入库保管,不得随意堆放。

  12.3 电动液压铆接钳

  12.3.1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部螺栓无松动,高压油泵转动方向正确。

  12.3.2 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在空载情况下,不得开启液压开关。

  12.3.3 不得使用扭曲的高压油管。

  12.3.4 安装铆钉时,不得按动手柄的开关。

  12.3.5 应随时观察工作压力。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值。

  12.4 交流电焊机

  12.4.1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12.4.2 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桩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12.4.3 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12.4.4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2.5 旋转式直流电焊机

  12.5.1 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换向器与电刷接触应良好。

  12.5.2 启动时,应检查并确认转子的旋转方向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12.5.3 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当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5.4 当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起动。

  12.5.5 运行中,当需调节焊接电流和极性开关时,不得在负荷时进行。调节不得过快、过猛。

  12.6 硅整流直流焊机

  12.6.1 焊机应在出厂说明书要求的条件下作业。

  12.6.2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硅整流元件与散热片连接紧固,各接线端头紧固。

  12.6.3 使用时,应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风扇电机无异响。

  12.6.4 硅整流直流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严禁用摇表测试。

  12.6.5 硅整流元件应进行保护和冷却。当发现整流元件损坏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新件。

  12.6.6 整流元件和有关电子线路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启用长期停用的焊机时,应空载通电一定时间进行干燥处理。

  12.6.7 搬运由高导磁材料制成的磁放大铁芯时,应防止强烈震击引起磁能恶化。

  12.6.8 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12.7 氩弧焊机

  12.7.1 氩弧焊机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12.1,第12.4,第12.5节的规定。

  12.7.2 应检查并确认电源、电压符合要求,接地装置安全可靠。

  12.7.3 应检查并确认气管、水管不受外压和无外漏。

  12.7.4 应根据材质的性能、尺寸、形状先确定极性,再确定电压、电流和氩气的流量。

  12.7.5 安装的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进行试验并确认无障碍和漏气。

  12.7.6 冷却水应保持清洁。水冷型焊机在焊接过程中,冷却水的流量应正常,不得断水施焊。

  12.7.7 高频引弧的焊机,其高频防护装置应良好,亦可通过降低频率进行防护;不得发生短路,振荡器电源线路中的联锁开关严禁分接。

  12.7.8 使用氩弧焊时,操作者应戴防毒面罩,钍钨棒的打磨应设有抽风装置,贮存时宜放在铅盒内。钨极粗细应根据焊接厚度确定。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端头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不得随身携带。

  12.7.9 焊机作业附近不宜装置有震动的其他机械设备,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12.7.10 氮气瓶和氩气瓶与焊接地点不应靠得太近,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12.7.11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12.8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12.8.1 作业前,二氧化碳气体应先预热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12.8.2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焊丝的进给机构、电线的连接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合乎要求,焊枪冷却水系统不得漏水。

  12.8.3 二氧化碳气体瓶宜放在阴凉处,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并应放置牢靠,不得靠近热源。

  12.8.4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大于36V,作业后,应切断电源。

  12.9 等离子切割机

  12.9.1 应检查并确认电源、气源、水源无漏电、漏气、漏水,接地或接零安全可靠。

  12.9.2 小车、工件应放在适当位置,并应使工件和切割电路正极接通,切割工作面下应设有熔渣坑。

  12.9.3 应根据工件材质、种类和厚度选定喷嘴孔径,调整切割电焊、气体流量和电极的内缩量。

  12.9.4 自动切割小车应经空车运转,并选定切割速度。

  12.9.5 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面罩、电焊手套、帽子、滤膜防尘口罩和隔音耳罩。不戴防护镜的人员严禁直接观察等离子弧,裸露的皮肤严禁接近等离子弧。

  12.9.6 切割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可从工作台下部抽风,并宜缩小操作台上的敞开面积。

  12.9.7 切割时,当空载电压过高时,应检查电器接地、接零和割炬手把绝缘情况,应将工作台与地面绝缘,或在电气控制系统安装空载断路继电器。

  12.9.8 高频发生器应设有屏蔽护罩,用高频引弧后,应立即切断高频电路。

  12.9.9 使用钍、钨电极应符合本规程第12.7.8条规定。

  12.9.10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气源和水源。

  12.10 埋弧焊机

  12.10.1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部分导线连接良好,控制箱的外壳和接线板上的罩壳盖好。

  12.10.2 应检查并确认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12.10.3 作业前,应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12.10.4 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并定期吹洗。

  12.10.5 作业时,应及时排走焊接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在通风不良的舱室或容器内作业时,应安装通风设备。

  12.11 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

  12.11.1 应根据施焊钢筋直径选择具有足够输出电流的电焊机。电源电缆和控制电缆联接应正确、牢固。控制箱的外壳应牢靠接地。

  12.11.2 施焊前,应检查供电电压并确认正常,当一次电压降大于8%时,不宜焊接。焊接导线长度不得大于30m,截面面积不得小于50mm2。

  12.11.3 施焊前应检查并确认电源及控制电路正常,定时准确,误差不大于5%,机具的传动系统、夹装系统及焊钳的转动部分灵活自如,焊剂已干燥,所需附件齐全。

  12.11.4 施焊前,应按所焊钢筋的直径,根据参数表,标定好所需的电源和时间。一般情况下,时间(s)可为钢筋的直径数(mm),电流(A)可为钢筋直径的20倍数(mm)。

  12.11.5 起弧前,上、下钢筋应对齐,钢筋端头应接触良好。对锈蚀粘有水泥的钢筋,应要用钢丝刷清除,并保证导电良好。

  12.11.6 施焊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焊接质量。当发现倾斜、偏心、未熔合、有气孔等现象时,应重新施焊。

  12.11.7 每个接头焊完后,应停留5~6min保温;寒冷季节应适当延长。当拆下机具时,应扶住钢筋,过热的接头不得过于受力。焊渣应待完全冷却后清除。

  12.12 对焊机

  12.12.1 电焊机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12.1、第12.4节的规定。

  12.12.2 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表12.12.2的规定。

  导线截面 表12.12.2

  12.12.3 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12.12.4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接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12.12.5 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12.12.6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12.12.7 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12.12.8 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12.13 点焊机

  12.13.1 作业前,应清除上、下两电级的油污。通电后,机体外壳应无漏电。

  12.13.2 启动前,应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和焊接电流的小开关,调整好极数,再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

  12.13.3 焊机通电后,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机构、冷却系统、气路系统及机体外壳有无漏电现象。电极触头应保持光洁。有漏电时,应立即更换。

  12.13.4 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应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可根据气温调节。

  12.13.5 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12.13.6 当控制箱长期停用时,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更换闸流管时应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小于5min。

  12.14 气焊设备

  12.14.1 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的有关规定。

  12.14.2 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12.14.3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12.14.4 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12.14.5 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12.14.6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2.14.7 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12.14.8 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12.14.9 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2.14.10 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2.14.11 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14.12 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2.14.13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2.14.14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2.14.15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2.14.16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12.14.17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无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2.14.18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2.14.19 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

  12.14.20 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12.14.21 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12.14.22 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2.14.23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罐、箱内。

  12.14.24 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火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12.14.25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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