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某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16

  某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第一部份 加班管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班管理适用范围:除业务、研发人员外其他部门的非工时人员和非管理人员;

  3、原则

  效率至上原则。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负责的工作。

  4、职责

  4.1部门经理

  4.1.1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合理安排。

  4.1.2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统计报表交至行政部。

  4.2行政部

  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加班申请及审批程序

  5.1加班申请

  5.1.1各部门员工如需加班,应向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简称部门管理人)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加班;部门管理人员要求加班的,需提前告知员工,并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

  5.1.2公司总部(除技术服务中心外),加班前填报《加班单》(见附件),加班申请单需注明加班时间、加班地点、加班事由、计划加班时间、加班人员,由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5.1.3加班申请单填报完毕后由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审批,并在核准栏签字确认。审批人有权对加班内容、实际加班时长进行修改及调整,并告知加班申请人具体调整的内容及调整原因。

  5.2 技术服务中心

  5.2.1以OA流程《技术服务中心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2.2投标方案部加班按《投标方案组员工调休、轮休考勤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5.3 业务大区

  5.3.1业务大区技术、文员、仓管员以OA流程《业务大区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3.2大区技术人员加班、餐补按照原《大区技术加班、餐补及电话补贴办法》执行。

  5.3.3 原业务大区工程、售后、司机加班按照现有工时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6、加班及加班餐补确认

  6.1加班确认单填报要求

  6.1.1加班完成后由加班人填报加班单中的加班时间。

  6.1.2加班确认单填报时间要求:加班申请人应根据实际加班时间,在实际加班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加班确认单交由部门经理确认。

  6.2加班打卡要求

  6.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在公司加班,均需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行政部统计加班时数,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未按照制度要求打卡的,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6.2.2工作日加班,忘记打卡的,需在2日内找部门经理补签卡,补签卡后交考勤管理员,工作日补签卡次数计入每月正常考勤2次补签机会中;

  6.2.3休息日加班需打上、下班卡,①在上午11点前上班的,需打卡3次,分别是:在上班前打卡,中途打卡时间为12:30至13:00,加班结束后打卡;②在上午11点后开始加班的,需打2次卡(上、下班卡)。

  6.2.4休息日加班忘记打卡的,需在2日内找部门经理补签卡,补签卡后交考勤管理员;每月休息日补签卡次数不得超过2次;

  6.3加班统计规定

  6.3.1工作日加班统计

  a.中午休息时间工作不计算加班;

  b.下午下班后一小时内的工作不统计为加班,一小时后开始计算加班。例如:17:30下班后,某员工继续工作至18:30,则加班时间记为:17:30-18:30共计1h。

  c.加班最小单位为1小时,以0.5小时为递增计算单位,核算工资时不足0.5小时的部分不予计算。

  6.3.2休息日加班统计规定

  周末及节假日加班应按照实际加班时间进行申报填写,休息日连续加班的有效时间,需扣除吃饭时间(每餐至少半小时);

  6.3.3填报加班时间需以打卡时间为依据,经审核发现填报加班时长>实际打卡时长的,按照虚报处理。

  6.4加班餐补计算方法

  6.4.1在公司范围内加班,且进行打卡考勤记录的,可根据规定申请加班餐补。

  6.4.2工作日下午下班后在公司连续加班时长≧3小时可申请一个正餐补助,连续加班时长≧6小时可申请两个正餐补助,当天申请正餐餐补不得超过2个。

  6.4.3休息日一天内累计加班时长≧4小时,可申请一个正餐补助;累计加班时长≧8小时可申请两个正餐补助;连续加班≧12小时可申请三个正餐补助,休息日一天申请正餐补助不得超过3个。

  6.4.5公司已提供饭餐或团餐,则不能申请餐补补助。

  6.5 加班地点要求

  原则上加班地点必须要在公司,如因工作性质或是特殊原因需在公司以外地点加班的,每次必须先申请,且在加班单注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计算;

  6.6每月加班表统计

  6.6.1各部门对每月1日至本月31日的部门员工的加班时长进行汇总,并在次月5号前,将部门经理审核签名确认过的纸质加班单及电子汇总表(附表二)提交至行政后勤管理员处,由行政后勤管理员将各部门的月度加班统计表汇总后交财务,由财务核算各员工加班工资

  6.6.2加班单及加班统计表的保管:在行政部存档,保存期限为三年。

  6.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加班

  6.7.1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6.7.2在合理的指令工作日内,因个人工作失误及其它个人原因未完成生产及工作任务造成延时的;

  6.7.3为获取加班费或调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拖拉时间造成延时的;

  6.7.4节假日参加各种培训的受训人员;

  6.7.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公司组织的团体活动,如:年会、聚餐;

  7、审核以及责任

  7.1部门审核及责任

  员工应根据实际加班情况提前加班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需审批加班内容;部门经理应当对员工加班时间及加班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确认,并负有监督审核责任。

  7.2行政部检查及责任

  行政部检查:行政部应对每月各部门提交的加班统计表进行抽查,核对员工加班考勤时间是否与填报加班时间相同并对加班餐补进行核对。

  7.2.1由行政部查出加班未填写加班申请表的,不计加班;

  7.2.2加班单填写不规范的,行政部有权退回并要求部门进行修正;

  7.2.3加班时间与考勤数据不符的,按照虚报处理;

  7.2.4每月至少对两个二级部门进行监督抽查(抽查的二级部门(投标方案部除外)全部人员均需检查,投标方案部至少抽检一个小组)。对抽查到有问题的人员,次月继续抽查,直至不再出现问题为止。

  7.3总经办监督检查

  总经办至少每2月对加班抽查一次,由总经办查出有问题的,属于虚报的,按照虚报处理;属于其他问题的,按照《关于总经办对部门工作检查结果的处理标准》中相关规定处理。

  7.4责任处理

  7.4.1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经理扣减绩效奖金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7.4.2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申请加班的责任人以虚报数10倍扣减奖金,部门经理负管理及审核责任,绩效扣减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7.4.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对部门经理扣减绩效奖金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7.4.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现工作效率低下,严重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绩效扣减200元/次。

  第二部份 餐费补助

  1、餐费补助对像

  1.1 公司餐补对象:公司高层及研发中心外所有员工

  1.2 出差餐补对象:除固定餐补外所有员工

  2、公司餐补标准

  2.1工作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补助10元/天(正餐),工作日休假不享有餐补补助。

  2.2非工作日上班员工参照加班规定6.4相关规定执行。

  2.3出差餐补定义及计算标准

  2.3.1在区外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不能按整天出差餐补计算:早餐不计算,13:00以后回公司可报出差午餐,20:00以后回公司可报出差晚餐;

  2.3.2出差时间在两天以上餐补标准 工作日出差的员工:

  早餐 4元/天

  中餐 13 元/天(正餐)

  晚餐 13 元/天(正餐)

  2.3.3工作日员工如已享受出差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餐补补助。(按出差天数扣除);

  2.3.4出差工作地点指在番禺区外。

  2.3.5餐补申报填写公司加班/出差申报表(附件三),由部门经理审批。

  3、固定餐补标准

  3.1 享受固定餐补人员不再计算加班、出差餐补。

  3.2 固定餐补人员当月休假天数<3天不扣除当月餐补;休假天数≥3天,则按当月的日均餐费扣除餐补。

  4、加班、出差餐报表

  各部门将加班、餐补报表连同每月加班单及汇总表,并在次月5号前,交到行政后勤管理员处统计计算。

  附件

  附件一《加班单》

篇3:奇迹超市加班制度

  奇迹超市加班制度

  1、超市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因此超市原则上不鼓励加班。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义务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须事先取得店长或人事部的批准。

  2、加班补偿原则上采取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式解决。确因工作需要未能补休者,公司给予加班补贴。

  3、加班补贴标准

  1)平时加班:员工工作时间外,超时经批准可计加班,按25元/天计发加班费,加班超过5个小时的,按一个工作日计发加班费;3个小时内按半个工作日计发,在1个小时内不计加班。

  2)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法定假日加班原则上以相同天数换休,如确因工作所需未能补休的,则按1:3计发加班费;

篇4:装饰工程公司加班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加班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加班原则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公司在正常工作日的下班之后举行的会议、活动和培训不得算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视情况做调休处理或是支付相应加班工资(一线工程施工现场职工除外)。加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

  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 计算加班补贴。

  第三条 加班时间限制 1、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包括在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

  时间,自下班1小时起,且延长时间超过1小时的均视为加班。

  2、工作日加班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工作日加班时长不得超过4个小时,特殊 情况可做适当调整,周日如需加班,工作量不得少于4小时。

  3、在本职工作份内之事,且理应于当天工作时间内结束而又未及时结束的工作,又不能提出正当理由使部门或公司认可的,视为本职应该完成处理,不作为加班处理。若员工又不去继续完成份内工作的,视为工作不力,按公司有关制度惩罚。

  第四条 加班审批

  1、组织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需填报《加班审批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预计加班时长,以部门经理审批、综管部经理备案同意为准。事先没经核准的加班视为自愿延时工作。

  3、《加班审批单》应于实际加班的第二天填写实际加班时长后,自留存根联,原件上交综管部负责人,以便月终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

  第五条 加班监督及服务:

  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记录加班时间,综管部核算加班工时时,需将员工的加班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加班。

  2、综管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免费提供加班工作餐,相关事宜由综管部统一安排。

  第六条 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

  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

  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原则上加班调休需在本月或次月内完成,特殊原因由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加班工资的计算

  1、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小时数×150%

  2、公司休息日加班工资=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小时数×200%(周六为 公司正常上班时间)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小时数×300%

  4、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员工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天)

  其中:21.75天为计算加班工资的法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即(365-104)÷12

  5、法定假节日加班,其加班工资在当月发工资时一起按上述规定支付;除法定

  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进行调休。

  6、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工资的加班,且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

  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7、加班时长由综管部月末统一核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加班工资。

  第八条 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者,取消加班补偿。

篇5:考勤制度加班调休规定通知

  考勤制度加班调休规定通知

  鉴于公司考勤制度的订立,现公布考勤制度,如有违反者讲按照制度严格执行,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制度如下:

  1、每月迟到不得超过3次(包含3次),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3次者(半小时之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100元,第四次按照旷工处理,。

  2、旷工:旷工一天者扣除2天工资,在职期间旷工三天做开除处理。

  3、忘记打卡者第一次,第二天应及时告知行政部补卡,第二次扣除当天工资。加班忘记打卡将不做加班范围。加班时间规定:加班至8点以前,第二日上班时间不做延迟处理。加班至11点以前,第二日上班时间可延迟至10:30。加班至3点以后,按照通宵计算,第二天能够延迟半天。

  加班调休规定:全公司实行统一调休制度

  1、不鼓励周末加班,如果周末加班按小时计算,1/3比例结算。

  2、通宵一次调休半天;以上如果没有调休的,请假不超过同等时间不扣工资。

  10月开始需要加班的员工,要提前向部门主管做加班申请,说明状况,加班调休等事宜将按照记录实行,如加班申请及考勤记录不符者则不作加班记算,为保证大家得到合理的调休,请及时做好加班申请及考勤事宜。

  行政部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