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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8-26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8.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9.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10.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12.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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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工程部高处作业规程(3)

  酒店工程部高处作业规程(三)

  (1)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级别:

  A、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的安全要求:

  A、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B、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不准酒后作业;

  C、在离地面2m以上(含2m),无固定栏杆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电工调换照明灯、熔丝除外,但使用的梯子必须有人扶好);

  D、作业面上下不准同时垂直作业;

  E、未经检查的简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墙顶不准攀、踏;

  F、凡拆下的实物、需要安装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抛上、掷下;

  G、单梯严禁两人同时攀登或站立作业;

  H、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I、 站在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4)需要经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空中管道、仪表、阀门等,应设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台,不准使用移动梯子。

  (5)使用梯子的要求:

  A、梯子脚应有防滑装置(车外胎包脚),人字梯中下梯档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铁丝加固;

  D、人字梯中间两侧应有长铁钩钩牢,防止突然张开或收拢;

  E、梯子长度不够时,不能用凳子、台子、箱子、桶等作为垫具使用;

  F、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度为宜,两脚受力面必须均匀;

  G、单梯必须专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离开岗位;

  H、梯子用完必须放回固定区域,不准到处乱丢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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