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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8-26

  冲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冲压安全通则

  1.加强冲压机械的定期检修,严禁带病运转。开始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完好,离合器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和安全可靠;应把工作台上的一切不必要的物件清理干净,以防工作时震落到脚踏开关上,造成冲床突然启动而发生事故。

  2.冲小工件时,不得用手,应该用专用工具,最好安装自动送料装置。

  3.操作者对脚踏开关的控制必须小心谨慎,装卸工件时,脚应离开脚踏开关。严禁其他人员在脚踏开关的周围停留。

  4.如果工件卡在模子里,应用专用工具取出,不准用手拿,并应先将脚从脚踏板上移开。

  5.注意模具的安装、调整与拆卸中的安全。

  ①安装前应仔细检查模具是否完整,必要的防护装置及其他附件是否齐全。

  ②检查压力机和模具的闭合高度,保证所用模具的闭合高度介于压力机的最大与最小闭合高度之间。

  ③使用压力机的卸料装置时,应将其暂时调到最高位置,以免调整压力机闭合高度时被折弯。

  ④安装、调整模具时,对小型压力机(公称压力150吨以下)要求用手扳动飞轮,带动滑块作上下运动进行操作;而对大型压力机用动力操纵,采用按微动按钮寸动,不许使用脚踏开关操纵。

  ⑤模具的安装一般先装上模,后装下模。

  ⑥模具安装完后,应进行空转或试冲,检验上、下模位置的正确性以及卸料、打料及顶料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并装上全部安全防护装置,直至全部符合要求方可投人生产。

  ⑦拆卸模具时,应切断电源,用手或撬杆转动压力机飞轮(大型压力机则按微动按钮开启电动机),使滑块降至下死点,上、下模处于闭合状态。而后,先拆上模,拆完后将滑块升至上死点,使其与上模完全脱开,最后拆去下模,并将拆下的模具运到指定地点,再仔细擦去表面油污,涂上防锈油,稳妥存放,以备再用。

  油压机冲压工

  1.遵守《冲压安全通则》。

  2.开车前应检查油压系统各油泵、控制阀,压力表是否正常,各处油泵是否漏油,油箱是否缺油等。

  3.开车后注意压力表指针偏转情况,发现来回摆动或不动,应停车检查。

  4.操作中应注童额定压力,不准超负荷。禁止将工具放进挤压范围内。

  5.两人以上操作,应相互配合协调,指挥信号应明确。

  剪床工

  1.操作前检查启动踏板防护罩及剪刀前的防护栅栏是否牢固可靠。

  2.工作前用手搬动皮带轮数转,观察刀运动有无阻碍,再开空车检验正常后,才能开始剪料。严禁突然启动。

  3.工作前对加工的材料进行检验,禁止裁剪超长度和超厚度的材料。

  4.不准用剪床剪切淬了火的钢.高速钢、合金工具钢、铸铁及脆性材料。

  5.工作中经常注意拉杆有无失灵、紧固螺钉有无松动等现象。

  6.送料时要注意手指安全,特别是一张板料剪到末端时,不要将手指垫在板料下面送料或将手指送入刀口。

  7.严禁两人在同一剪床上同时剪切两件料。

  8.剪床后面不准站人和接料,更不准将手从两刀口之间伸过去接料。

  9.剪切薄板时,刀片必须紧贴,刀片间的间隙不得大于板料厚度的1/30,上下刀片应保持平行。

  10.调整刀片必须停车进行,调整之后应用手动进行试验和开空车检验。

  折边机工

  1.上下模和前后距离要校正适当,保持一定的行程量,防止上下模咬死。

  2.严禁将工具或手伸进上下模之间。

  3.加工材料不允许有焊疤和较大的毛刺,也不得超过规格使用机床。

  4.加工小件不准带手套。

  5.多人操作,应听从一人指挥,工件翻面或进退时两侧操作人员必须密切联系,动作一致。

  切边机工

  1.工作前应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送料、夹料、切边、推料动作是否灵活协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理和更改。

  2.开车前应检查模具的安装是否准确,压板螺钉是否牢固。

  3.机床运转时不准用手在机床上接送工件,坯料被模具卡住时应停车用工具解脱。

  4.剪切一端时要注意另一端不许翘起,也不准下滑(特别是较厚的工件),以免发生设备伤人事故。

  5.工件要堆放整齐,且不应堆放过高.废料应及时清除,以免割伤手脚。

  6.完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清除边角余料。

  压延工

  1. 开车前检查机床各部件是否松动,开车空转3~5分钟,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严禁在轧辊进料方向擦洗轧辊,以防发生事故。

  3.压延工作时,应有专人操作机床,别人不得乱动,送料,接料人员要配合好。

  4.废钢带不准随地乱抛,以防发生事故。

  5. 操作后应擦洗轧辊并涂油,擦洗机床,关闭电源,打扫卫生。

  搓丝机工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护具。

  2.检查机床各不件是否良好,两搓丝扳是否平衡,防护罩不得任意拆卸。

  3.检查搓丝板是否合适,然后开空车试转2~3分钟。

  4.开机床时不准调搓丝板、机床,擦机床时要关电门停车。

  5.搓丝板在运转时,不得用手或工具接触转动中的工件和搓丝机。

  6.在停止搓丝前应首先停止毛坯供应,待两搓丝扳间无毛坯时才能关闭电源。

  7.由于临时停电或故障等原因而停车,搓丝板间有毛坯,应采取正确方法排除故障取毛坯。

  滚丝机工

  1.工作前应检查滚轮是否在规定的位置上。检查坯料尺寸,硬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严禁混入已淬火的坯料,或其它脆性材料。

  2.工作前先空车运转2~5分钟,工作时两滚轮之间的距离应大于要求尺寸。

  3.机床在运转过程中,手不得接触滚轮。上坯料时,手不得插入两滚轮之间。

  4.工作中严禁戴手套,不准将量具、工具等放置在机床的工作台上。

  5.装卸工件不得过猛,防止碰伤手。

  6.防护罩不得任意拆卸或不用。

  拔丝(拉丝)机

  1.工作前应检查机床各转动部分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开空车运转3~5分钟,若正常方可操作。

  2.模具不得有裂纹和损坏现象,并牢固地安装在机床上。毛坯尺寸、材质模具不准超出工艺规定和设备的允许范围。

  3.钢丝头牢固地安装在绕线架上,绕线器必须用压板压好。

  4.工作时操作者不准站在拔丝台上和出线两侧,以免弯头弹出伤人。

  5.机床在运转过程中,要移动绕线器上的钢丝时,只能用专用工具移动,不得用手直接移动。

  6.机床运转时,不得擦拭和修理机床。

  7.换绕线架时必须停车,换好后必须将保护装置还原,否则不准开机。

  8.工作中不准用手摸或扶着正在拉长的棒料,棒料架后面不准站人。

  9.模子冒烟、机床颤动时,应停车找原因,不许硬拉。

  10.及时清理工作现场的线头、料头、杂物等确保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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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锻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锻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锻造安全通则

  1.工作前,要穿好工作服、隔热工作鞋,戴好安全帽和护目镜,工作服应当很好地遮蔽身体,以防烫伤。

  2.检查所用的工具、模具是否牢固、良好,齐备;锤头、锤杆有无裂纹现象,锤头与锤是否松动,气压表等仪表是否正常,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3.设备开动前,应检查电气按地装置、防护装置,离合器等是否良好,并为设备加好润滑油,空车试运转5分钟,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采用机械化传送带运输锻件,要检查传送带上下左右是否有障碍物,传送带试车正常后方可作。

  4.工房温度较低时,应对工具、模具及设备的有关部分进行预热到150℃~200℃,防止冷态使用造成断裂。

  5.工房内的通风设备(如:排气扇等)使用前一定要检查,以防排风扇叶片脱落或漏电伤人。移动时风扇叶片应完全停止转动。

  6.工作中应经常检查设备、工具、模具等,尤其是受冲击部位是否有损伤、松动,裂纹等,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或更换,严禁机床带病作业。

  7.锻件在传送时不得随童投掷,以防烫伤、砸伤。大的锻件必须用钳子夹牢,由吊车传送。

  8.掌钳工在操作时,钳柄应在人体两侧,不要将钳柄对准人体的腹部或其他部位,以免锻打时钳子突然飞出。造成伤害。锻打时掌钳工给司锤工的信号要明确。

  9.掌钳时不要把手指放在钳柄之间,也不要把钳口放在锤头行程下面,以防钳口裂开,挤压手指。

  10.不得锻打冷料或过烧的坯料,以防飞裂伤人。

  11.操作时,严禁用手伸入到锤的下方取,放锻件。不得用手或脚直接清除铁帖上的氧化皮或推传锻打的工件。

  12.锻件及工具不得放在人行通道上或靠近机械传送带旁,以保持道路畅通。锻件应平稳地放在指定地点。堆放不能过高,一般应为0.8m,以防突然倒塌,砸伤、压伤人。

  13.锻造操作机运行及热件运送范围内,禁止堆放物品和站人。

  14.与生产无关的工具、毛坯、锻件和料头等,不要放在锤的旁边.不准横跨机械传送带或锻造自动线,也不准在其上面递送工具或坯料等。

  15.使用脚踏开关锤时,在测量工件时需将脚离开脚踏开关,以防误踏失事。

  16.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放在加热炉或热锻件近旁。

  17.工作现场操作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观看,防止工件飞出击伤人。

  18.严格遵守七不打的操作规程。

  即: ①工件放不正不打;

  ②拿不平不打;

  ③夹不准不打;

  ④冷铁不打;

  ⑤冲子于和剁刀背上有油不万打;

  ⑥空锤怪不打;

  ⑦看不准不打。

  19.点炉前,烧火工要认真检查炉膛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自由锻锻工

  1.遵守《锻造安全通则》。

  2.钳口必须与锻件几何形状相符合,保证夹持牢固。拔长较大锻件时,钳柄末端应套上钳箍以避免工件飞出伤人。

  3.操作时钳身要放平,锻件在铁砧中心位置上放于放稳。无论何种工序,首锤轻击,锻件需要斜锻时,必须选好力点。

  4.采用操作机锻造时,不准在操作机持料运转更位过程中锤击。

  5.操作时,由掌钳工或组长统一指挥,指挥信号必须清晰、明确。不允许有阻挡操作机司机和司锤视线的现象存在。

  6.剁料及冲孔时,必须将剁刀及冲子的油,水擦拭干净,剁刀必须放正,不可歪斜.只许加平整的垫铁,不许加楔形垫铁。当料头快断开时,掌刀者应特别招呼司锤轻击,料头飞出方向不得站人。

  7.从垫模中脱出工件或从工件中脱出冲子时,必须用平整的园垫,不准用不规则的料代替园垫。

  8.冲孔时,常在冲孔的位置上放一些煤屑,操作时锤头不能过高,司锤不能过猛,也不能连击防止把冲头爆出和未燃尽的煤屑飞溅伤人。

  锻造操作司机

  1.遵守《锻遣安全通则》和《起重工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开动设备时要注意周围安全,要鸣铃起步。设备运行范围内(一般为0.5m)不准站人和堆放物件,保持运行畅通。非操作者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3.开电门前先要检查操作手柄是否放在停止位置上。

  4.操作机夹特工件,必须插入钳口深度2/3以上。

  5.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机,当需要夹持超过允许用力矩的长工件时,必须用行车吊链托起。

  6.要用与加工件相适应的钳口,不得凑合使用。

  7.配合司锤操作时,要注意吊得干稳,锤头压住料坯时,不得变换料位.与司锤工密切配合,并听从掌钳者的指挥。

  8.液压管(气管)和电缆应经常检查,发现破损要及时修理。

  9.有轨式锻造操作机司机,必须经常检查限程挡铁是否起作用,以及运行时有无咬轨和卡阻现象。

  10.锻造完毕应将设备停到规定的位置,将电门关闭。

篇3:金属切削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金属切削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金属切削安全通则

  1. 工作前的准备

  ①选择和使用适合的防护用品,穿工作服要扎紧袖口、扣全纽扣,头发压在工作帽内。

  ②检查保护用具是否完好。

  ③检查并布置工作场地,按左、右手习惯放置工具、刀具等,毛坯、零件要堆放好。

  ④检查本机床专用起重设备状态是否正常。

  ⑤检查机床状况,如防护装置的位置和牢固性,电源导线、操作手把、手轮、冷却润滑软管等是否与机床运动件相碰等,并了解前班机床使用情况。

  ⑥空车检查起动和停止按钮;手把、润滑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大型机床需两人以上操作时,必须明确主操作人员,由其统一指挥,互相配合。

  2. 工作中的要求

  ①被加工件的重量、轮廓尺寸应与机床的技术性能数据相适应。

  ②被加工件重量大于20kg时,要使用起重设备。为了移动方便,可采用专用的吊装夹紧附件,并且只有在机床上装卡可靠后,才可松开吊装用的夹紧附件。

  ③在工件回转或刀具回转的情况下,禁止戴手套操作。

  ④紧固工件、刀具或机床附件时要站稳,勿用力过猛。

  ⑤每次开动机床前都要确认机床附件、加工件以及刀具均已固定可靠,并对任何人都无危险。

  ⑥当机床已在工作时不能变动手柄和进行测量、调整以及清理等工作。操作者应观察加工进程。

  ⑦如果在加工过程中形成飞起的切屑,应放下防护挡板,清除机床工作台和加工件上的切屑不能直接用手,也不能用压缩空气吹,而要用专门的工具。

  ⑧正确地安放被加工件,不要堵塞机床附近通道,要及时清扫切屑,工作场地特别是脚踏板上,不能有冷却液和油。

  ⑨当离开机床时,即使是很短的时间,也一定要停车。

  ⑩当闻到电绝缘发热气味、发现运转声音不正常时,要迅速停车检查。

  3. 工作结束

  ①关闭机床,整理工作场地,收拾好刀具、附件和测量工作。

  ②使用专用工具将切屑清理干净。

  ③进行日常维护,如加注润滑油等。

  ④关闭机床上的照明灯,并切断机床的电源。

  车工

  1. 车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

  2. 夹持工件的卡盘、拨盘、鸡心夹的凸出部分最好使用防护罩,以免绞住衣服及身体的其他部位。如无防护罩,操作时应注意距离,不要靠近。

  3. 车削外圆面、端面等时,车刀安装在方刀架上,刀尖一般应与车床中心等高。车刀在方刀架上伸出的长度一般应小于2倍刀体高度,垫片要放平整,片数不能太多(不超过3片),要用两个螺钉来压紧车刀。这样才能保证切削时刀具稳固,避免折断伤人。

  4. 在车床上进行切断工作时,注意切断刀的安装,使刀尖与工件中心等高。如刀尖低于工件中心时,切刀易被压断;如刀尖高于工件中心,切刀后面顶住工件,不易切削。工件的切断处应距卡盘近些,以免切断时工件振动,并避免在顶尖上切断。操作时,要均匀进给,即将切断时,必须放慢进给速度,以保证安全。

  5. 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后尾座顶尖要顶牢。

  6. 在车床上钻孔前,必须先车平端面。为防止钻头偏斜折断,可先用车刀划一坑或用中心钻钻中心孔作为引导,钻孔时应加冷却液。孔将钻通时,须放慢进给速度,以防钻头折断。

  7. 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8. 削形状不规则的工件时,应装平衡块,并试转平衡后再切削。

  9. 除车床上装有运转中自动测量装置外,均应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动到安全位置。

  10. 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和手接触工件表面。加工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钻工

  1. 工件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钻削小工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着钻。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2. 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逐渐增加压力或逐渐减小压力,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3. 钻头上缠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理,用刷子或铁钩清除,严禁用手拉。

  4. 精绞深孔、拔锥棒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5. 工件材料较硬或钻孔较深时,应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将钻头抽出孔外,排除钻屑,防止钻头过热并使用冷却润滑液。必要时采用保护性卡头。

  6. 钻孔时,身体不要离主轴太近,以免头发或衣服被钻头卷入。

  7. 用钻床绞孔时,绝对不可倒转,否则铰刀和孔壁之间容易挤住刀屑,造成孔壁划伤或刀刃崩裂。

  8. 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站人,不准有障碍物。工作时横臂必须夹紧。

  9.横臂及工作台上不准堆放物件。

  10. 工件结束时,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主轴,并且要夹紧。

  镗工

  1. 调整镗床时应注意:升降镗床主轴箱之前,要先松开立柱上的夹紧装置,否则会使镗杆弯曲及夹紧装置损坏而造成伤害事故;装镗杆前应仔细检查主轴孔和镗杆是否有损伤,是否清洁,安装时不要用锤子和其他工具敲击镗杆,迫使镗杆穿过尾座支架。

  2. 工件夹紧要牢固,工作中不应松动。

  3. 工作开始时,应用手送给,使刀具接进加工部位时,再用机动进给。

  4. 当刀具在工作位置时不要停车或开车,待其离开工作位置时,再开车或停车。

  5. 机床运转时,切勿将手伸过工作台,在检验工件时,如手有碰刀具的危险,应在检查之前将刀具退到安全位置。

  铣工

  1. 高速铣削时要戴防护镜;铣削铸铁件时应戴口罩;操作时,严禁戴手套,以防将手卷入旋转刀具和工件之间。

  2. 机床运转时,不得调整、测量工件和改变润滑方式,以防手触及刀具碰伤手指。

  3. 在铣刀旋转来完全停止前,不能用手去制动。

  4. 装卸工件时,应将工作台退到安全位置,使用扳手紧固工件时,用力方向应避开铣刀,以防扳手打滑时撞到刀具或夹具。

  5. 装拆铣刀时要用专用衬垫垫好,不要用手直接握住铣刀。

  6. 在机动快速进给时,要把手轮离合器打开,以防手轮快速旋转伤人。

  刨工

  1. 工作时的操作姿势要正确。不得站在工作台前面,防止切屑及工件落下伤人。

  2. 工件、刀具及夹具必须装夹牢固,否则会发生工件“走动”,甚至滑出,使刀具损坏或折断,甚至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

  3. 机床运行前,应检查和清理遗留在机床工作台面上的物品,机床上不得随意放置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机床开动后,发生意外伤人;并应检查所有手柄和开关及控制旋钮是否处于正确位置。暂时不使用的其他部分,应停留在适当位置,并使其操纵或控制系统处于空档位置。

  4. 机床运转时,禁止装卸工作、调整刀具、测量检查工件和清除切屑。

  5. 牛头刨床工作台或龙门刨床刀架作快速移动时,应将手柄取下或脱开离合器。

  磨工

  1. 必须正确安装和紧固砂轮,更换砂轮时,要用声响检查法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并校核砂轮的圆周速度是否合适;切不可超过砂轮的允许速度运转。砂轮装完后,要按规定尺寸安装防护罩。

  2. 新砂轮装入磨头后,先点动或低速试转,若无明显振动,再改用正常转速,空转十分钟,情况正常后才能使用。空转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的侧边,送进时不能与毛坯相撞或挤压。

  3. 磨削前,检查砂轮是否松动,有无裂纹;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工件装夹是否正确、牢靠,如有上述情况,严禁开机。

  4. 干磨或修整砂轮时要戴防护镜。用金刚石修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衔住,不准用手拿着修整。

  5. 开机前应先进行手调,使砂轮和工件之间留有适当的间隙,进给前要选择合理的进刀量,并要缓慢进给,以防砂轮破裂飞出。

  6. 测量、装卸、调整工件时,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以防磨手。

  7. 砂轮未退离工件时,不得停止砂轮转动。

  8. 干磨工件不准中途加切削液;湿式磨削切削液停止时应立即停止磨削,工作完毕应将砂轮空转5分钟,将砂轮上的切削液甩掉。

  锯床工

  1.操作前必须检查机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清除操作活动范围障碍。

  2.将保险支杆调整适当,并检查锯条是否安平紧固,有无裂纹。

  3.装卸料时必须停车进行。所要厂的料,必须根据料型选用合适安全的装夹方法,并要夹牢固。长料必须用支架支牢,不准以木箱等物代替支架使用。

  4.装夹紧后方准开车。进刀必须缓慢进行,严禁快速进刀, 以防锯条或圆片锯破碎伤人。

  5.下料中,必须保持刀具冷却, 以防造成刀具破碎。

  6. 机床运转中,禁止清扫擦洗机床.更不准用手清除工件上的毛刺。

  7. 锯切时,必须站在锯刀的侧面操作。

  8.锯切中,禁止用手摸锯口或正面低头观察锯口。在料将被锯断时,应用支架支住,不准用手去接。

  9.装卸笨重料时应用吊车,无起重设备两人以上搬抬时,应统一指挥,动作要协调一致。

  10.使用吊车时,必须检查吊具,并遵守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数控机床工

  1.操作人员应熟知机床的结构和传动原理。

  2.开机后检查刀具补偿数字是否正确,机床运动是否返回机床零点。

  3.机床使用工、夹、量、刀具和毛坯、工件应分类摆放在定置区内.

  4.不得随意打开NC装置的纸带阅读机门和改变用于传动轴行程端点的限位开关。

  5.操作机床时,应认真检查各按钮开关是否安全可靠及润滑系境、直流电源是否良好。

  6.每次装夹另件、刀具后,应认真检查,确认夹紧后,方可开车加工。

  7.机床在加工过程中,不要用手触摸旋转和运动部位。操作者应坚守岗位,并监视控制柜和显示器有无异常变化,发生故障立即停车。

  8.在调整冷却油喷嘴的位置时.应待机床停稳后,方可调整。

  9.工作后将机床运动轴返回机床零点.依次关闭驱动数控箱,稳压电源等,并清理机床内外铁屑。

  齿轮工

  1.开车前检查各手轮、手柄,按钮位置是否正常,开空车检查各运转部分、润滑、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2.搭配挂轮时,必须切断总电源.齿轮啮合间隙要适当。

  挂轮搭配好后应先不接触工件进行试验,手柄用后要及时取下,两人操纵一台机床时,应协调一致。不得同时搭配齿轮和开电门。

  3.加工工件件时,先要手动慢进给进行试切。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具和其它未固定的物件。

  4.装卸和测量工件、变速、换刀、紧螺速时必须停车。

  5.操怍多台机床时,必须严格进行巡回检查,无人看管的床子必须停止切削。

  6.机床转动时,不准将手伸入刀具与工件之间进行检查,不准用棉纱擦工件和设备,人身不得接触旋转部位。

  7.切削时要装好防护罩,防止冷却油飞溅,完工工件放

  入油盘,地上的油渍应及时清除,防止滑倒。

  线切割机床工

  1.检查电路系统的开关旋钮,开启交流稳压电源,先开电源开关,后开高压开关,5分钟后,才能与负负载连接。

  2.控制台在开启电源开关后,应先检查稳压电源及氖灯数码管是否正常,输入信息5分钟,进行试运算,正常后,方 能控制加工。

  3.线切割高频电源开关加工前应放在关断位置,在钼丝运转情况下,才能开启高频电源,并应保持在60V~80V。停车前先关闭高频电源。

  4.切割加工时,应加冷却液.钼丝接触工件时,应检查高频电源的电压与电液值是否正常,不允许在拉弧情况下加 工。

  5.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高频电源,分析原因。电箱内不准放入金属器材和其它物品。

  6.禁止用手或导体接触电极丝或工件。也不准用湿手接触开关或其它电器部分。

  7.加工时冷却液应高于工件15~20mm以上,以免电极丝烧断或燃烧。

  8.工作结束后,关闭电源开关,清扫周围卫生。

  9.工作过程中操作者发现有异味,应立即关断电源,并通知电气维修人员检查维修。

篇4:安全管理体系规程:建筑机械走合期的使用

  安全管理体系规程:建筑机械走合期的使用

  附录A 建筑机械走合期的使用

  A.0.1 新机和大修后机械在初期使用时,应遵守走合期规定。

  A.0.2 机械设备的走合期,除原制造厂有规定者外,内燃机械宜为100h,电动机械宜为50h,汽车宜为1000km。

  A.0.3 走合期间,应采用符合其内燃机性能的优质燃料和润滑油料。

  A.0.4 启动内燃机时,严禁猛加油门,应在500~600r/min下稳定运转数分钟,使内燃机内部运动机件得到良好的润滑,随着温度上升而逐渐增加转速。在严寒季节,应先对内燃机进行预热后方可启动。

  A.0.5 内燃机运转达到额定温度后,应对汽缸盖螺丝按照规定程序和扭矩,用扭力扳手逐个进行紧固,走合期内不得少于两次。

  A.0.6 走合期内,操作应平稳,严禁骤然增加转速,并应减载使用:

  (1) 起重机从额定起重量50%开始,逐步增加载荷,且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2) 挖掘机在前30h内,应先挖掘松的土壤,每次装料应为斗容量的1/2,以后70h内装料可逐步增加,且不得超过斗容量的3/4。

  (3) 推土机、铲运机和装载机,应控制刀片铲土和铲斗装料深度,减少推土、铲土量和铲斗装载量,从50%开始逐渐增加,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80%。

  (4) 汽车载重量应按规定标准减载20%~25%,并应避免在不良的道路上行驶和拖带挂车,最高车速不宜超过40km/h。

  (5) 其他内燃机械和电动机械在走合期内,在无具体规定时,应减速30%和减载荷20%~30%。

  A.0.7 在走合期内,应观察机械各部机构的运转情况,并应检查各轴承、齿轮箱、传动机构、液压装置以及各连接部分的温度,发现运转不正常、过热、异响等现象,应及时检查原因并排除。

  A.0.8 执行走合期的机械,应在机械明显处悬挂“走合期”的标志,应使有关人员按走合期使用规定操作,待走合期满后再取下。

  A.0.9 走合期满后,应更换内燃机曲轴箱机油,并清洗润滑系统,更换机油滤清器芯,同时应检查各齿轮箱润滑油清洁情况,不洁时亦应更换。

  A.0.10 走合期满,应由机械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修理工配合进行一次检查以及调整、紧固工作。内燃机装有限速装置者,应在走合期满后拆除。

  A.0.11 机械管理人员应对走合期负责。在走合期前,应把走合期各项要求和注意事项向操作人员交底;走合期中,应随时检查机械使用运转情况,详细填写机械走合期记录;走合期满后,应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将走合期记录归入技术档案。

  附录B 建筑机械寒冷季节的使用

  B.1 准备工作

  B.1.1 在进入寒冷季节前,机械使用单位应制定寒冷季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寒冷季节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教育,同时应做好防寒物资的供应工作。

  B.1.2 在进入寒冷季节前,对在用机械设备应结合保养进行一次换季保养,换用适合寒冷季节气温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防冻液、蓄电池液等。对停用、在库、待运、待修和在修的机械设备,应由所在单位机械管理部门组织检查,放尽各部存水,并挂上“放水”标志。

  B.2 机械冷却系统防冻措施

  B.2.1 当室外温度低于5℃时,所有用水冷却的机械设备,在停止使用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放尽机体存水。放水时应待水温降低到50℃~60℃时进行,机械应处于平坦位置,拧开水箱盖并打开缸体、水泵、水箱等所有放水阀。在存水没有放尽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存水放净后,各放水阀均应保持开启状态,并将“无水”标志牌挂在机械的明显处。为了防止失误,应由专职人员按时进行检查。

  B.2.2 使用防冻液的机械设备,在加入防冻液前,应对冷却系统进行清洗,根据气温要求,按比例配制防冻冷却液。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防冻液的容量和比重,不足时应增添。加入防冻液的机械,应有明显处悬挂“已加防冻液”标志,避免误放。

  B.2.3 气温较低的地区,对汽车及汽车式起重机等的内燃机、水箱等都应有保温套。工作中如发生故障停用或停车时间较长,冷却水有冻结可能时,应放水防冻。

  B.3 燃料、润滑油、液压油、蓄电池液的选用

  B.3.1 应根据气温按出厂要求选用燃料。汽油机在低温下应选用辛烷值较高标号的汽油,柴油机在最低气温4℃以上地区使用时,应采用0号柴油;在最低气温-5℃以上地区使用时,应采用-10号柴油;在最低气温-14℃的地区使用时,应采用-20号柴油;在最低气温-29℃的地区使用时,应采用-35号柴油;在最低气温-30℃以下地区使用时,应采用-50号柴油。如在低温条件下缺乏低凝度柴油时,应采用预热措施方可使用高凝度柴油。

  B.3.2 换用冬用润滑油。内燃机应采用在温度降低时粘度增加率小,并具有较低凝固温度的薄质机油,齿轮油采用凝固温度较低的齿轮油。

  B.3.3 液压操纵系统的液压油,应随气温变化而换用。加添的液压油应使用同一品种、标号的油。换用液压油应将原液压油放尽,不得将两种不同的油质掺合使用。

  B.3.4 使用蓄电池的机械,在寒冷季节中,蓄电池液密度不得低于1.25,发电机电流应调整到15A以上。严寒地区还应加装蓄电池保温装置。

  B.4 存放、启动、防滑及带水作业

  B.4.1 寒冷季节时,宜使机械设备进入室内或搭设机棚存放。露天存放的大型机械,应停放在避风处,并加盖篷布。

  B.4.2 在没有保温设施情况下启动内燃机,应将水加热到60℃~80℃时再加入内燃机冷却系统,并可用喷灯加热进气岐管。不得用机械拖顶的方法启动内燃机。

  B.4.3 无预热装置的内燃机,可在工作完毕后将曲轴箱内润滑油趁热放出存放清洁容器,启动时再将容器加温到70℃~80℃后将油加入曲轴箱。严禁用明火直接燃烤曲轴箱。

  B.4.4 内燃机启动后,应先怠速空转10~20min后再逐步增加转速。不得刚启动就加大油门。

  B.4.5 轮式机械在有积雪或冰冻层的地面上应降低车速,必要时可加防滑链,上下坡或转弯时应避免使用紧急制动。

  B.4.6 带水作业的机械设备如水泵、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等,停用后应冲洗干净,放尽水箱及机体内积水。

  附录C 液压装置的使用

  C.1 液压元件的安装

  C.1.1 液压元件在安装前应清洗干净。安装应在清洁的环境中进行,防止外界污染物进入系统。

  C.1.2 液压泵、液压马达和液压阀的进、出油口不得反接。安装时应保证液压泵轴与传动轴的同心度。连接螺钉应按规定扭力拧紧。

  C.1.3 液压缸中心线应与负载作用线同心,并与安装面保持一定的平行度和垂直度。活塞和缸头的密封圈松紧应适度。

  C.1.4 油管应清洁光滑,无裂缝、锈蚀等缺陷,并应采用管夹与机器固定,防止振动。软管应无急弯或扭曲,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物件相碰或摩擦。

  C.2 液压油的选择和清洁

  C.2.1 液压系统所用的油料,应符合出厂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液压油种类和牌号,也可根据液压泵或液压马达的结构形式、液压系统采用的压力、环境温度等选用适当的油液。

  C.2.2 加补油料应经过严格过滤,向油箱注油应通过规定的滤油器。滤油器应经常检查和清洗,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

  C.2.3 定期检查液压油的清洁度,如清洁度低于规定的等级,应及时更换,应认真填写单机加、换油记录及油品检测记录。

  C.2.4 向油箱加注新油的牌号应与旧油液牌号相同;当需加注不同牌号油液时,应将液压系统的旧油液全部放净并清洗后,方可加注新油。不同牌号的液压油不得混合使用。

  C.2.5 盛装液压油的容器应保持清洁。容器内壁不得涂刷油漆。

  C.3 启动前的检查和启动、运转作业

  C.3.1 液压油箱内的油面应在标尺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低于下限时,应补充新油。

  C.3.2 冷却器应有充足的冷却水,散热风扇应完好有效。

  C.3.3 液压泵的出入口与旋转方向应与标牌标志一致。换新联轴器时不得敲打泵轴。

  C.3.4 各液压元件应固定牢固,油管及密封圈应无渗漏。

  C.3.5 所有操纵杆都应处于中间位置。

  C.3.6 在低温或严寒地带启动液压泵时,应使用加热器提高油温,加热时不得使油温超过80℃。启动后,当油温低于10℃时,应使液压系统在无载荷状态下运转20min以上。

  C.3.7 初次启动时,在液压系统空载情况下,应观察并确认各工件工作状态正常,并应打开空气阀,将系统内空气排除干净。

  C.3.8 停机时间较长的液压泵和液压马达,启动后应空转一段时间,方可正常使用。

  C.3.9 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超过液压系统允许的最高压力。应检查并确认各操纵阀、管接头等无破损漏油现象,各机构运转灵活,一切正常后,方可启动作业。

  C.3.10 运转中,在系统稳定工况下,应随时观察仪表读数,注意油温、压力、噪声、振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检修。

  C.3.11 液压油的工作温度宜保持在30℃~60℃范围内,使用中宜控制油温最高不超过80℃;当油温过高时,应检查油量、油粘度、冷却器、过滤器等是否正常,找出故障并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C.3.12 液压泵吸入管及泵轴密封部分等低于大气压力的地方不得漏入空气。

  C.3.13 当开启放气阀或检查高压系统泄漏时,不得面对喷射口的方向。

  C.3.14 高压系统发生微小或局部喷泄时,应立即卸荷检修,不得用手去检查或堵挡喷泄。

  C.3.15 蓄能器注入气体后,各部分不得拆开或松动螺丝。在拆蓄能器封盖前,应先放尽器内气体,确认无压力后方可拆开。

  C.3.16 液压系统在作业中如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停机检查:

  (1) 油温过高,超过允许范围;

  (2) 系统压力不足或完全无压力;

  (3) 流量过大、过小或完全不流油;

  (4) 压力或流量脉动;

  (5) 严重噪音振动;

  (6) 换向阀动作失灵;

  (7) 工作装置功能不良或卡死;

  (8) 油管系统泄漏、内渗、串压、反馈严重时。

  C.3.17 作业完毕后,工作装置及控制阀等均应回复原位。

  C.3.18 应认真进行保养。长时间不使用时,外露的活塞杆等应涂油防锈。

  C.3.19 拆检系统及管路时,应确保系统内无高压,方可拆除。

篇5:安全管理体系规程:铆焊设备

  安全管理体系规程:铆焊设备

  12 铆焊设备

  12.1 基本要求

  12.1.1 铆 焊设备上的电器、内燃机、电机、空气压缩机等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3.1,第3.2,第3.4,第3.5节的规定。并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12.1.2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12.1.3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12.1.4 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12.1.5 当长期停用的电焊机恢复使用时,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2.1.6 电焊机导线应具有良好的绝缘,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不得将电焊机导线放在高温物体附近。电焊机导线和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械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12.1.7 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结应牢靠,接触良好,连结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电焊钳。

  12.1.8 电焊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当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通过。当导线绝缘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12.1.9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12.1.10 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2.1.11 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清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2.1.12 当焊接预热焊件温度达150℃~700℃时,应设档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焊接人员应穿戴隔热的石棉服装和鞋、帽等。

  12.1.13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2.1.14 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2.1.15 应按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操作,严禁过载。在载荷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当温升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采取降温措施。

  12.1.16 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2.2 风动铆接工具

  12.2.1 风动铆接工具使用时风压应为0.7MPa,最低不得小于0.5MPa。

  12.2.2 各种规格的风管的耐风压应为0.8MPa及以上,各种管接头应无泄漏。

  12.2.3 使用各类风动工具前,应先用汽油浸泡、拆检清洗每个部件呈金属光泽,再用干布、棉纱擦拭干净后,方可组装。组装时,运动部分均应滴入适量润滑油保持工作机构干净和润滑良好。

  12.2.4 风动铆钉枪使用前应先上好窝头,用铁丝将窝头沟槽在风枪口留出运动量后,并与风枪上的原铁丝连接绑扎牢固,方可使用。

  12.2.5 风动铆钉枪作业时,操作的两人应密切配合,明确手势及喊话。开始作业前,应至少作两次假动作试铆,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12.2.6 在作业中严禁随意开风门(放空枪)或铆冷钉。

  12.2.7 使用风钻时,应先用铣孔工具,根据原钉孔大小选配铣刀,其规格不得大于孔径。

  12.2.8 风钻钻孔时,钻头中心应与钻孔中心对正后方可开钻。

  12.2.9 加压杠钻孔时,作业的两人应密切配合,压杠人员应听从握钻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加压。

  12.2.10 风动工具使用完毕,应将工具清洗后干燥保管,各种风管及刃具均应盘好后入库保管,不得随意堆放。

  12.3 电动液压铆接钳

  12.3.1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部螺栓无松动,高压油泵转动方向正确。

  12.3.2 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在空载情况下,不得开启液压开关。

  12.3.3 不得使用扭曲的高压油管。

  12.3.4 安装铆钉时,不得按动手柄的开关。

  12.3.5 应随时观察工作压力。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值。

  12.4 交流电焊机

  12.4.1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12.4.2 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桩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12.4.3 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12.4.4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2.5 旋转式直流电焊机

  12.5.1 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换向器与电刷接触应良好。

  12.5.2 启动时,应检查并确认转子的旋转方向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12.5.3 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当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5.4 当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起动。

  12.5.5 运行中,当需调节焊接电流和极性开关时,不得在负荷时进行。调节不得过快、过猛。

  12.6 硅整流直流焊机

  12.6.1 焊机应在出厂说明书要求的条件下作业。

  12.6.2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硅整流元件与散热片连接紧固,各接线端头紧固。

  12.6.3 使用时,应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风扇电机无异响。

  12.6.4 硅整流直流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严禁用摇表测试。

  12.6.5 硅整流元件应进行保护和冷却。当发现整流元件损坏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新件。

  12.6.6 整流元件和有关电子线路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启用长期停用的焊机时,应空载通电一定时间进行干燥处理。

  12.6.7 搬运由高导磁材料制成的磁放大铁芯时,应防止强烈震击引起磁能恶化。

  12.6.8 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12.7 氩弧焊机

  12.7.1 氩弧焊机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12.1,第12.4,第12.5节的规定。

  12.7.2 应检查并确认电源、电压符合要求,接地装置安全可靠。

  12.7.3 应检查并确认气管、水管不受外压和无外漏。

  12.7.4 应根据材质的性能、尺寸、形状先确定极性,再确定电压、电流和氩气的流量。

  12.7.5 安装的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进行试验并确认无障碍和漏气。

  12.7.6 冷却水应保持清洁。水冷型焊机在焊接过程中,冷却水的流量应正常,不得断水施焊。

  12.7.7 高频引弧的焊机,其高频防护装置应良好,亦可通过降低频率进行防护;不得发生短路,振荡器电源线路中的联锁开关严禁分接。

  12.7.8 使用氩弧焊时,操作者应戴防毒面罩,钍钨棒的打磨应设有抽风装置,贮存时宜放在铅盒内。钨极粗细应根据焊接厚度确定。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端头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不得随身携带。

  12.7.9 焊机作业附近不宜装置有震动的其他机械设备,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12.7.10 氮气瓶和氩气瓶与焊接地点不应靠得太近,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12.7.11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12.8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12.8.1 作业前,二氧化碳气体应先预热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12.8.2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焊丝的进给机构、电线的连接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合乎要求,焊枪冷却水系统不得漏水。

  12.8.3 二氧化碳气体瓶宜放在阴凉处,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并应放置牢靠,不得靠近热源。

  12.8.4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大于36V,作业后,应切断电源。

  12.9 等离子切割机

  12.9.1 应检查并确认电源、气源、水源无漏电、漏气、漏水,接地或接零安全可靠。

  12.9.2 小车、工件应放在适当位置,并应使工件和切割电路正极接通,切割工作面下应设有熔渣坑。

  12.9.3 应根据工件材质、种类和厚度选定喷嘴孔径,调整切割电焊、气体流量和电极的内缩量。

  12.9.4 自动切割小车应经空车运转,并选定切割速度。

  12.9.5 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面罩、电焊手套、帽子、滤膜防尘口罩和隔音耳罩。不戴防护镜的人员严禁直接观察等离子弧,裸露的皮肤严禁接近等离子弧。

  12.9.6 切割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可从工作台下部抽风,并宜缩小操作台上的敞开面积。

  12.9.7 切割时,当空载电压过高时,应检查电器接地、接零和割炬手把绝缘情况,应将工作台与地面绝缘,或在电气控制系统安装空载断路继电器。

  12.9.8 高频发生器应设有屏蔽护罩,用高频引弧后,应立即切断高频电路。

  12.9.9 使用钍、钨电极应符合本规程第12.7.8条规定。

  12.9.10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气源和水源。

  12.10 埋弧焊机

  12.10.1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部分导线连接良好,控制箱的外壳和接线板上的罩壳盖好。

  12.10.2 应检查并确认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12.10.3 作业前,应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12.10.4 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并定期吹洗。

  12.10.5 作业时,应及时排走焊接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在通风不良的舱室或容器内作业时,应安装通风设备。

  12.11 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

  12.11.1 应根据施焊钢筋直径选择具有足够输出电流的电焊机。电源电缆和控制电缆联接应正确、牢固。控制箱的外壳应牢靠接地。

  12.11.2 施焊前,应检查供电电压并确认正常,当一次电压降大于8%时,不宜焊接。焊接导线长度不得大于30m,截面面积不得小于50mm2。

  12.11.3 施焊前应检查并确认电源及控制电路正常,定时准确,误差不大于5%,机具的传动系统、夹装系统及焊钳的转动部分灵活自如,焊剂已干燥,所需附件齐全。

  12.11.4 施焊前,应按所焊钢筋的直径,根据参数表,标定好所需的电源和时间。一般情况下,时间(s)可为钢筋的直径数(mm),电流(A)可为钢筋直径的20倍数(mm)。

  12.11.5 起弧前,上、下钢筋应对齐,钢筋端头应接触良好。对锈蚀粘有水泥的钢筋,应要用钢丝刷清除,并保证导电良好。

  12.11.6 施焊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焊接质量。当发现倾斜、偏心、未熔合、有气孔等现象时,应重新施焊。

  12.11.7 每个接头焊完后,应停留5~6min保温;寒冷季节应适当延长。当拆下机具时,应扶住钢筋,过热的接头不得过于受力。焊渣应待完全冷却后清除。

  12.12 对焊机

  12.12.1 电焊机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12.1、第12.4节的规定。

  12.12.2 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表12.12.2的规定。

  导线截面 表12.12.2

  12.12.3 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12.12.4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接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12.12.5 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12.12.6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12.12.7 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12.12.8 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12.13 点焊机

  12.13.1 作业前,应清除上、下两电级的油污。通电后,机体外壳应无漏电。

  12.13.2 启动前,应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和焊接电流的小开关,调整好极数,再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

  12.13.3 焊机通电后,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机构、冷却系统、气路系统及机体外壳有无漏电现象。电极触头应保持光洁。有漏电时,应立即更换。

  12.13.4 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应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可根据气温调节。

  12.13.5 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12.13.6 当控制箱长期停用时,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更换闸流管时应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小于5min。

  12.14 气焊设备

  12.14.1 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的有关规定。

  12.14.2 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12.14.3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12.14.4 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12.14.5 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12.14.6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2.14.7 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12.14.8 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12.14.9 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2.14.10 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2.14.11 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14.12 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2.14.13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2.14.14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2.14.15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2.14.16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12.14.17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无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2.14.18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2.14.19 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

  12.14.20 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12.14.21 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12.14.22 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2.14.23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罐、箱内。

  12.14.24 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火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12.14.25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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