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体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保护人力资源,吸引优秀人才,同时也为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成长,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按照按劳分配、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的全体员工。
2.薪酬结构及标准
(1)员工的薪酬采用弹性岗位技能等级制,即以员工的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 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来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2)员工薪资由月薪及年终双薪(年终分红)构成。
月薪=标准工资+奖金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工资
①标准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资历、能力等确定。
②基本工资占标准工资的40%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③福利津贴占标准工资的30%,含国家规定的所以生活津贴及政策性补贴。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④岗位工资占标准工资的30%,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
⑤年终双薪(年终分红)于每年的2月份(春节前)根据公司上年度的营业情况给予额外发放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年终双薪只限于对公司的正式员工发放。
(3)奖金。奖金即月奖金,是为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根据公司每月经营状况,由董事会决定提取月营业额的作为奖金发放。奖金实行“奖金分数制”,即结合职级、部门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数级别,计发奖金。
(4)职级与工资。
根据工作岗位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以员工共分为13个职级,即:
①行政级:1~2级。
②经理级:3~5级。
③督导级:6~9级。
④员工级:10~13级。
(5)特殊津贴。经批准的特殊津贴(如工种津贴),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准,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具体发放。
(6)工资及职级确定。所以新入职员工,其工资及职级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确定。其中5级及以上职级员工由总经理确定。
3.薪资的管理
(1)薪资按照先劳动后取酬的原则,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经济效益的考核结果发放。
(2)对于月奖金和年终奖金经考核实发数少于标准,其结余金额保留在财务账面,可由部门负责人支配,支配方案须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使用。
(3)于每月1日按月支付,遇节假日提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年终奖金在年终支付,补贴每季度凭发票经报销程序到财务报账。
(4)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试用期月薪按实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5)涉及薪资变动的,从变动之日起计发新的薪资。
(6)两种或两种以上岗位(职务)交叉任职者,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发薪资。
(7)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视其情形计发薪资。
①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薪资计发到离岗之月,同时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6个月基本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其薪资计发到离岗之月,同时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的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③违法、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因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的和申请辞职获准的员工,其薪资计发到离岗之日。
日薪标准计算方法:离岗前薪资标准÷当月工作日(具体数字)
(8)员工死亡,其薪资计发到死亡之月,其他待遇按照《员工其他福利制度》执行。
(9)工作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公司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下列情形可发放加班费:
①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按员工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的300%支付。
②国家法定休假日值班,按每人每天40元支付。
(10)员工参加学习、培训或出国留学,离职期间按下列标准计发薪资:
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指令性参加学习、培训或出国留学的,视同出勤,薪资按在岗时的标准核发。
②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短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半脱产培训的,基本工资按照在岗时的标准核发,岗位工资减半计发。
③员工本人申请出国留学或参加全脱产学习的,停发薪资,学习期满,若公司有职位可优先录用上岗。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资产管理公司薪酬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薪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具体岗位工资标准由行政人事部每年根据社会总体收入水平、公司业务经营增长情况进行设计并调整,经公司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员工不得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工资信息。
第三条 员工岗位工资等级视考核情况升降,具体见考核制度。
第四条 员工奖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第五条 公司薪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
篇3: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第五部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实施办法与《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配套实施。
第二条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修订时,本实施办法随之修订;《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未做修订时,本实施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独立修订。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未涉及事项,按《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 员工工资指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按月发放。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16日发放,遇法定休假可提前。
第五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工资由投资人或公司董事会核定,由公司发放或由公司与投资人共同发放。
第六条 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由职员提升为部门正/副总经理的,应就高不就低进行套级。对公司紧缺人才其工资等级可以高等级起步,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七条 职员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按照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分3个工资等级。职员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但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职员的工作经历,也可以从较高等级起步聘用。根据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高级经理级职员的工资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三章 津 贴
第八条 员工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
1、交通补贴。交通补贴属员工上、下班交通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费用。配备专门工作车辆的公司总裁、副总裁不享受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为:230元/月•人,按公司有关规定是否具体执行。
2、误餐补贴。误餐补贴属员工工作就餐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工作就餐问题。误餐补贴标准为:100元/月•人
第四章 年终奖励
第九条 年终奖励指公司在每年年终给员工发放的除工资、津贴以外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条 年终奖励总额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由总裁会议提出,报董事会核定。
第十一条 每位员工年终奖励数额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1、基本年薪=月基本工资×12
2、奖励系数以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确定。
第五章 “四金”
第十二条 “四金”指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 “四金”属员工法定福利,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享有。
第十四条 “四金”缴纳方法按杭州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内部医疗保障
第十五条 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另行实施办法再予执行。
第七章 有薪年假
第十六条 有薪年假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除法定公众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资数额的休假。
第十七条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八条 带薪年假的天数为: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其中公众假期。
第十九条 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二十条 员工个人全年婚、丧、产、病、事假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篇4: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四部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设立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力争体现员工个人价值、贡献大小,保障职员生活安全的需要,促进公司与职员共同发展。
第二条 薪酬福利的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内容包括:
1、工资;
2、年终奖励;
3、津贴;
4、“四金”
1)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 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 社会住房公积金;
5、内部医疗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1、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
2、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以下全部职员(简称职员);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员。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构成
第五条 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
第六条 职员执行职级等级工资制。职员分为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等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又分别为3个工资等级(详见《浙江**物业管理有限薪级标准》)。
第七条 工资的确认: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公司批准录用或聘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2、职员经公司批准试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第八条 工资的调整:
1、根据公司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和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每年年初调整一次工资。
2、工资调整的标准为:
总体评价优:晋升二级;
总体评价良:晋升一级;
总体评价一般:保持原工资级别。
第八条 特殊的工资调整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经批准调整工作部门和职务,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2、职员经批准转正或调整工作部门、岗位、职级等,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3、薪酬行情发生变化时,人员工资将作出相应调整。
第九条 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员工如对个人工资有疑问,应直接询问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条 员工当月工资的支付时间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税费处理:
1、员工个人所得税自理;
2、员工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
第三章 员工津贴
第十二条 员工津贴包括以下几部分:
1、交通补贴;
2、误餐补贴;
第十三条 津贴发放的对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发放的交通补贴和误餐补贴。
第十四条 员工在确认、调整工资的同时,确定享受津贴的具体待遇。
第十五条 员工享受津贴的具体办法详见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 员工年终奖励
第十五条 员工年终奖励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终以员工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除工资、津贴以外,给员工发放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六条 员工年终奖励的对象:具有年度考核成绩的员工。
第十七条 员工年终奖励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第十八条 员工年终奖励计算公式中的系数依据员工年度考核成绩而确定。
第十九条 员工年终奖励的发放按公司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第五章 员工的“四金”
第二十条 员工的“四金”包括: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四金”属国家法定员工福利。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参加公司员工“四金”的缴纳。
第二十二条 员工“四金”的缴纳和享受的标准按照国家每年颁布的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四金”中涉及的个人付费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六章 员工内部医疗保障
第二十四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参加公司出资投保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 公司以员工享受团体商业医疗保险所得的保险费,支付员工住院医疗费用中公司应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团体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八条 员工日常门、急诊费用中,除国家和杭州市法规中规定由公司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员工个人负担。
第二十九条 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法规处理。
第三十条 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具体执行办法待有关规定发布后再予执行。
第七章 员工的假期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假期包括:
1、 法定公众假;
2、 婚假;
3、 丧假
4、 产假
5、 病假
6、 工伤假
7、 事假
8、 带薪年假
9、 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带薪年假的长短与员工个人的职务、职级相关。
第三十三条 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三十四条 员工休假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依据国家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篇5:信息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信息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条 员工工资分为月薪工资和季度、年终绩效评分奖励工资。
第二条 按行政级别,员工转正后,视工作能力、态度等月薪上调0~20%不等,员工试用期时段为3个月,掌握原则:只会提前,不会推后。
第三条 月薪核算按考勤卡出勤天数统计,标准计算天数为26天。审批核发手续:行政人事部计算(应发、应扣、实发)→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文员核发。
每月10日-15日核发上月工资。当月 20 日后入职的,该月工资顺延计核于下月。
第四条 福利待遇项目:
1、休假、节日福利:按相关制度执行。
2、通讯补助、中餐补助、交通补助、住房补助:公司业绩达到一定程度时,按行政级别,给予员工补贴,具体标准参照员工福利对照表。
公司员工手机在8:00-22:00之间必须保持开机状态,当月两次因关机无法联系则取消当月通讯补助。对长时间出差通讯费用高者,可向总经理申请特批。
3、外训学习补助:A公司职位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外培训学习,公司给予全额学习费用补助。若在培训结束后一年内辞职则收回外培训费用的30%。
B.员工自我学习,以匹配工作岗位的相关培训,经有效申请备案(以学习完毕,呈交结业证书和单据审核为准),给予100元/次的学习补助,每人每年上限为5次。
4、社保福利:员工转正后,享有公司为个人购买的社保福利。
5、季度、年终绩效奖励工资:根据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核发,具体金额视公司季度、年度业绩另定。
6、其他: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各类文娱活动,具体视公司业绩另定。
第五条 员工晋升调资:
1、晋升:是指职位提升对应行政级别调整,按“员工晋升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操作。
2、调资:是指在员工工的月薪调整,划分两种情况:
A、工作期间,由于其工作表现突出,并且连续性获得绩效优秀级数,特别嘉奖不能足以鼓励时进行的工资调升。部门呈报→行政人事部综合复议→总经理审批。
B、年度结束(12月)作为除绩效年度评分奖励外的加薪活动,应满足以下五个基本条件,以便核定加薪幅度和入围名单:
①企业经济效益有提高和成果;②本人技能有明显提升;③对企业有突出贡献;④同行业基准水平提高;⑤物价指数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