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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20

  信息管理制度--大学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为做好后勤管理处简报、各中心上报的动态消息、统计数据、来信来访、校园网、后勤网站等各类信息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信息工作管理的原则

  1、实事求是。各类信息要坚持真实性、准确性,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通报情况,不夸大,不缩小,力求准确真实。

  2、反映本质。对表面的直观的信息进行分析研究,认识事物的本质。

  3、快捷高效。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4、安全保密。各中心和个人不得发布涉密信息和虚假信息;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违背社会公德、侮辱他人的信息;不得在校园内或通过校园网发布广告、推销、求职等与学校教育活动无关的信息。

  二、信息工作管理的分工

  1、办公室是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后勤管理处下行公文的网上发布,编发《简报》、《情况反映》、《年鉴》;负责后勤管理处对外、对上信息的报送,对内、对下信息的传递;负责信息工作队伍的组建、培训和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的考评;负责提供后勤管理处简介、后勤管理处领导个人简介、各类统计数据。

  2、办公室信息管理员是后勤管理处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人员,负责在校报、广播、橱窗、校园网等媒体上发布后勤管理处新闻和有关宣传材料,提供宣传后勤管理处的稿件、图片、音、视频资料及文字说明。

  3、网络部是后勤管理处网站对外宣传的技术保障部门。负责在后勤管理处网站上发布后勤管理处新闻和有关宣传材料,提供宣传后勤管理处的稿件、图片、音、视频资料及文字说明。

  4、后勤管理处网站主页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网络部提出设计方案,报后勤管理处领导审定,最后由网络部完成技术开发和后期维护、系统完善任务。

  5、与学校计算机网络中心协作,后勤管理处网络部负责后勤网上交互式栏目的监控和引导工作。

  6、后勤管理处网络部负责后勤网站上信息监控的技术支持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7、后勤管理处各中心负责后勤网站主页上相关管理软件的信息更新与管理。要充分利用后勤网发布本单位工作简报和其它信息,减少纸质信息的流转。

  8、后勤管理处各中心要配备相应的信息员,主要负责向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做法,在工作中的成功管理经验和突出成果,职工的思想动态,以及根据工作要求应提供的有关报表和数据,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信息工作任务。

  三、信息发布的规程

  信息发布是指通过纸张、网络向公众传递的相关信息,后勤管理处信息发布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后勤网站上发布的下行公文、简报由后勤管理处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在后勤网站上发布。全处(公司)性通知由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后勤网站发布。各中心的通知由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示后亦可通过后勤网站发布。

  2、后勤管理处各中心提供的新闻报道,由办公室审查后分别在校园网、后勤网站上发布。

  3、后勤管理处各中心的信息由各中心负责人审定后报送或发布,所引用的综合性数据必须以学校发布的数据为准。

  四、信息工作的要求

  1、报送

  ①后勤管理处各中心要定期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原则上每月一至二次,突出、重大信息及时报送。

  ②后勤管理处各中心组织的重大活动,由各中心信息员提供工作简报和新闻稿件。

  ③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中心发送后勤管理处里的工作信息,实现信息的互相交流。

  ④后勤管理处的一般信息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和办公网络报送。重大事件6小时内、其它突发事件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2、审核

  ①后勤管理处各中心报送的普通信息,可由中心副主任审核后上报。

  ②后勤管理处各中心的重大信息必须由各中心主任审核后报送。

  信息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内容是否真实;内容是否涉密;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学校的相关规定相违背;是否与学校教育活动有关;措辞是否严谨;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字词句、标点是否有误等。

  3、更新

  ①后勤管理处概况一般1年更新一次;

  ②后勤管理处各中心概况一般应6个月更新一次;

  ③后勤管理处各中心的有关数据一般3个月更新一次。

  ④重要的人事变动、机构设置变动、重要数据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更新;

  ⑤后勤管理处新闻要求即时更新。

  4、考评制度

  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每年考评一次,评选优秀信息员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5、责任追究

  后勤管理处各中心提供或发布的信息如发现不实或有错误时,要及时纠正,消除不良影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信息发布人的相关责任。

  五、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管理总经理信箱,具体管理办法见《总经理信箱管理办法》。

  六、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后勤管理处的统计工作,具体管理办法见《后勤管理处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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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业经济学校网站信息管理制度

  工业经济学校网站信息管理制度

  1、学校网站代表学校对外的形象,应设专人管理,负责学校信息的及时传递,;

  2、各科室有义务及时提供各种信息,充实网站内容,加强学校宣传;

  3、发布信息需经相关领导批准,事关重大问题的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发布;

  4、网站信息内容要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5、网站内收集到的外来信息,要及时归纳整理,并报相关科室负责处理。

篇3:住宅楼项目施工信息管理

  住宅楼项目施工信息管理

  -1 施工信息化管理内容

  本合同实施期间,本承包人将采用计算机进行施工信息的管理,进行包括进度、质量、安全、资源、合同、合同结算、文档等管理,以达到科学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目的。本承包商将在本合同项目经理部内设专人负责施工信息收集、录入、整理,以使施工信息能够快速准确的上报业主。

  -2 施工信息化管理方案

  -2.1 施工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

  -2.2 施工信息管理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采用P3工程管理软件进行施工进度计划动态管理,形成日、周、旬、月、季进度计划,动态反映施工进度实际情况、工程形象面貌、资源配置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指导项目经理部决策层调整上进度计划和资源配置和修改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按照业主要求及时上报业主,并将业主反馈的进度计划信息反馈至项目经理部决策层和各部门。

  (2)进度报告管理

  项目经理部施工信息管理部将施工信息收集、录入、整理,传送给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负责人员审核、签批后,按监理人的要求按时将信息上报业主,内容包括:

  1)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的计划及日进度;

  2)现场施工实际工程量进展情况(其中重点反映到日、周进展情况;

  3)现场施工的形象进度;

  4)对施工进度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以及为减轻这种不利状况并重新达到预期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5)所用设施现场实施和运行状况;

  6)设备和工程设备的到货以及将来的到货计划;

  7)关键施工设备的状况,包括配置、数量、运行、维护、性能等;

  8)合同期内钢筋、水泥、砂、石料等主要材料用量情况;

  9)施工现场投入的人员数量和今后3个月的人员数;

  10)意外情况,如质量缺陷、人身事故及停工等记录;

  11)拟要求进行的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决定等事项;

  12)施工区域的水文气象记录;

  13)按监理人要求报告的其它情况等。

  (3)施工质量报告管理

  按监理人的要求按时将有关施工质量报告上报业主,内容包括:

  1)日、周施工质量记录报告;

  2)当前施工质量问题、缺陷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情况报告;

  3)合同项目单元工程分解;

  4)单元工程、工序的质量评定及验收;

  5)材料检验情况与结果;

  6)其它施工质量统计资料。

  (4)施工安全报告管理

  根据业主的要求和规定,按时将关于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措施、安全会议及安全事故等安全管理报告上报业主。

  (5)合同管理

  按照监理人要求将合同价格(包括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和其它辅助资料)、合同变更、补偿、奖励、价差以及结算报表等。

  (6)文档管理

  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合同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3 施工信息化管理资源配置

  为满足施工信息化管理要求,本承包人将为项目经理部计算机管理系统配备下表所示资源。

  项目经理部计算机管理系统资源配置表

篇4:人防机关信息网站管理制度

  人防机关信息网站管理制度

  人防网站纳入延安市政府政务网备案管理,由市政府信息办统一监管。分管政秘科工作的县级干部为人防网站的分管领导,政秘科为管理科室,指挥通信科为协管科室,有关专技人员为网站管理员。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维护管理、技术支持与保障,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管理。网站主页面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栏目适时更新,具备时效特色;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主管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经主任批准同意后执行。

  发布的信息要完整标注信息来源、提供单位、作者、上载人员、审查人员,并按要求设置阅读范围。网站管理员负责搜集和整理,各科及时提供最新相关工作信息。

  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本单位主要领导活动等信息由政秘科提供;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拉动训练、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防空警报、通信电台、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信息由指挥通信科提供;人防工程建设信息由工程科提供;人防行政执法、工程管理、平战结合和企业管理工作信息由平战法规科提供。主任信箱栏目信息需由负责网站管理分管领导审批传阅。

  网站管理员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按程序批准后发布。一般信息由网站管理员编发,经网站管理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24小时内发布;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经网站管理科室、分管领导审核,主任批准签发后及时发布。人防网站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得泄漏。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通过人防机关网络终端登陆互联网,要以实名制登陆延安市政务网后,再联入互联网。不得在人防网站上(或通过人防机关网络终端)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单位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传播*、淫秽、违*公德的信息,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规定、影响人防形象、泄露人防机密的信息。

  上载信息遵循“谁上载、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发现上载违规、有害、*或泄露国家秘密等内容信息,要及时报告办领导,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删除相关信息,根据情节作出批评教育,或追究当事人的党政纪责任。

篇5:制造公司质量信息管理规定

  制造公司质量信息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质量信息的管理,确保质量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处理,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的预测、控制和调节作用,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服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质量信息的管理。

  第三条 质检科是质量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质量信息工作,组织收集各种质量信息,完成对质量信息的分析、整理、处理及贮存、归档工作,及时编辑并向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发布和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报送质量信息。

  第四条 各有关部门(车间或科)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本部门的质量信息,并及时向质检科报送。

  第五条 质量信息的内容:

  1、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

  2、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结果;

  3、设计产品图样、编制工艺和有关技术文件,未遵守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差错;

  4、原材料、配套件和外协件的质量问题;

  5、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及行业来抽检产品质量的情况;

  6、上级质量管理部门诊断咨询与检查的情况;

  7、工艺纪律检查与执行情况;

  8、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9、质量审核、管理与评审情况;

  10、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的情况;

  11、各部门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资料;

  12、产品质量报告;

  13、产品完工后,在仓储和发运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

  14、产品出厂后,在向用户交付及安装调试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15、其他与质量有关的信息。

  第六条 为了便于传递和处理,将质量信息划分为一般质量信息和重大质量信息两大类:

  1、一般质量信息是指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定期发出并逐级传递的各类固定的报表、报告、总结等质量信息,包括“第五条”所有内容。

  2、重大质量信息包括:

  (1)由于质量问题,一次性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

  (2)由于质量问题,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由于质量问题,给本公司信誉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

  第七条 一般质量信息由各部门于每月(季)十日前,将月或季的质量信息的统计资料整理、汇总后,填报质检科及有关部门。

  第八条 技术科负责对经常发生的一般质量信息进行分析,针对性地给有关单位下发《预防措施通知单》,并按要求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 重大质量信息,由各有关部门或单位于发生的二十四小时内填报质检科。

  第十条 质检科负责对重大质量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质量的公司领导,在其领导下完成组织协调、分析、处理工作。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下发《纠正措施通知单》,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审核、验证。

  第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接到《纠正措施通知单》后,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质检科汇报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向质检科报送质量信息。对愈期不报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将按《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质检科负责对质量信息的报送、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财务科在每月的工资考核中兑现。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质检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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