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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公司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27

  制造公司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第一条 为了确保质量方针目标及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提高产品质量,防止和杜绝不合格品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于不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管理不严,工作松懈,质量意识低下,在产品工艺设计、制造、安装、服务、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或给信誉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给予质量处罚;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给信誉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以及不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工作失职,明知故犯、屡查不改、重复发生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均按本规定从严予以质量否决。

  第三条 对于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和规章制度,在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车间(科)或个人予以奖励。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各部门质量处罚、奖励的管理。

  第五条 质检科是实施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以及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意见,并在工资考核中兑现。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对职工(特别是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业绩进行考核,将员工受过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的情况纳入职工个人档案。并将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的款项落实到责任者个人。

  第七条 对于在产品设计、制造、安装、服务、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质量管理、检验管理制度和工艺纪律规定的责任者,将按下述规定予以处罚:

  1、产品零、部件出现废品或重大返修时,对直接责任人按损失金额予以相应的处罚。具体计算方法为:

  (1)当损失金额小于2000元时,给予100元处罚。

  (2)当损失金额大于2000元而小于20000元时,按5%计算金额给予处罚。

  (3)当损失金额大于20000元时,按照:处罚金额=1000元+(损失金额-20000元)×1.25%

  2、产品外观、涂装、防锈、包装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到整台产品的外观表面质量和信誉时,对责任者按实物价值的1%或视情节在100---2000元之间给予处罚。

  3、对于产品在外部反馈出的质量问题,即产品在用户开箱交付、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直接责任者按本条“1”款中的计算方法所得金额给予处罚。对于未造成经济损失,但对公司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给予300-1000元处罚,对有连带责任者给予100-500元处罚。

  4、对于未按有关规定,按期做好服务工作的单位,对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200元、100元处罚。

  5、对于违反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和工艺纪律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给予100---300元处罚。并对下述两种情况给予重处。

  (1)对于强行转序的责任者,给予300元处罚,若生产需要紧急放行的,需办理紧急放行审批手续。

  (2)对于违反不合格品管理规定的个人,给予300元处罚。

  第八条 对于在产品设计、制造、安装、服务、使用过程中,未完成质量指标或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按下述规定给予处罚。

  1、对于当月未完成返修率指标的单位,对该单位质量责任人扣工资总额的1-5%。对当月未完成监督抽查合格率指标的单位,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对该单位质量责任人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1%。

  2、对于产品装配精度、整机性能参数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每发现一台(次),扣除单位工资总额的1%。

  3、对于产品未达到原规定质量等级标准的单位,每发现一台(次),扣除单位工资总额的1%。

  第九条 对于出现以下质量问题部门领导的处罚规定

  1、当部门质量指标未完成,或由于出现质量问题对部门的处罚金额超过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时,对部门质量主要负责人及正职分别给予100-200元处罚。

  2、对于拒收技术科签发的纠正措施通知单,或在发出纠正措施通知单后,仍未按时组织整改和纠正的车间(科),对部门主管质量的负责人给予200-300元处罚;若问题重复出现,通知部门行政正职后,仍未有较大改观时,对部门正职给予100--200元处罚。

  3、对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质量管理问题后,不及时从部门内部组织分析,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也不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部门,对部门主管质量的负责人给予200-300元处罚。

  4、上述的责任者若为部门领导时,给予两倍的处罚。

  5、对于违反《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和《质量信息管理规定》的单位,视情节对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质量的负责人给予100-500元处罚。

  第十条 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质量检验人员的处罚规定:

  1、对于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一般行为,视情节给予100-300元处罚。

  2、对于检验人员的错、漏检行为实行处罚及过失积分考核,即每发现一次错、漏检时给予100元处罚,累积一分;二次错漏检时,给予200元处罚,累积二分并给予下岗三个月的处理;三次错、漏检时,给予300元处罚,累积三分,给予下岗六个月以上的处理。下岗期间只给下岗工资。

  3、对于因检验人员错、漏检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时,给予负主要责任的检验人员500-1000元处罚和下岗六个月以上的处理,给予检验负责人免职处理,同时视情节给予调离检验岗位或按公司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对于未做好各类质量记录和内、外审核中出现一般不符合项的责任者个人,每发现一处(次),给予50元处罚。出现重大不符合项且未影响合格时,给予300元处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未完成质量考核指标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及部门主要领导给予免职、降职处分或下岗、等处理。

  第十三条 若未完成全年质量损失率指标时,取销质检科年度评优资格,给予科长降职处分。

  第十四条 对于全年未完成监督抽查合格率指标的部门,部门位主管领导给予降职、免职处分。

  第十五条 对于技术人员在编审技术文件中不执行技术标准(新产品试制、新工艺试验除外)或出现工作差错,生产工人不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文件,管理人员安排技术准备、外协、外购及生产计划不执行质量制度和程序文件规定并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下述规定给予处理:

  1、一次性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产品出厂后,“三包一赔”一次性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或给公司造成重大信誉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降一级工资的处分或下岗三个月的处理,并取消当年晋级资格。

  2、一次性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产品出厂后,“三包一赔”一次性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给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降两级工资的处分及下岗六个月以上的处理,并取消当年晋级资格。

  3、对于损失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恶劣或给信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十六条 对于在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审核中出现重大不符合项并影响到合格、取证工作的,给予降两级工资的处分和下岗六个月以上的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出现渎职、失职或弄虚作假行为,即不能按照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不能提出考核意见的管理干部和各级主管领导,初次违反时给予200元处罚,发生二次以上时,给予降一级工资或降职、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

  第十八条 对于能够认真贯彻质量方针目标,质量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质量指标完成好,产品质量稳定的部门及领导,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第十九条 对于能够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质量检验职责,成绩突出的检验人员,给予100-1000元奖励。

  第二十条 对于能够认真执行制度,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出突出成绩的质量管理人员,给予100-1000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隐患,避免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300-2000元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于能够积极开展质量改进(攻关)活动,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质检科根据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内部质量审核情况,提出考核处罚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对部门领导的否决,由质检科提出,办公室审核、主管质量的公司领导同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对于质量检验人员的过失积分考核,每年年终

  进行一次评审,确有整改表现、检验工作认真负责且未再发生失职行为者,每次可减免过失积分一分。

  第二十五条 处罚和否决以文字记录为基础,以事实和制度、标准为依据,由质检科、技术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认定。

  第二十六条 对于奖励,由质检科根据质量处罚金额及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审核控制。

  第二十七条 处罚与奖励,均应通过办公室审核,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转财务科在核算员工工资时兑现。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质检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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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住宅项目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住宅项目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落实干城尊府40#、41#楼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制订“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记录,每缺一项处罚200元;有记录交底无签字,每缺一项处罚100元。限期不改正加倍处罚,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2、无年度、季度技术措施计划处罚200元;无月度技术措施计划处罚100元。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施工放线,误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值,每处罚200元,水平测量超过±15mm的罚100元,没有定期进行沉降观测,无记录每次罚100元,责任人:项目测量员。

  4、无技术复核、无记录或没有复核出实际尺寸和施工图之间误差的,每项次处罚200元,责任人:项目质量员和主管工种施工员。

  5、施工质量造成严重缺陷的,每项次处罚300元,责任人:主管工种施工员。

  6、二材(钢筋、水泥),二块(混凝土、砂浆试块)无旁站见证,违反一次处罚100元,责任人:项目资料员/取样员。

  7、混凝土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元)

篇3:建筑工程公司施工质量问题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公司施工质量问题处罚细则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2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500元。

  9、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快,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快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罚款100元。

  10、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1、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每处罚款50元。

  12、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13、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每处罚款100元。

  14、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5、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6、多空砖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50元。

  17、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8、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9、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50元。

  20、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21、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200元。

  22、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留空的,每处罚款100元。

  23、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

  25、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26、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27、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每处罚款50元。

  28、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

  29、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

  30、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31、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50元。

  32、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33、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4、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35、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6、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3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100元。

  38、扦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39、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40、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使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100元。

  41、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42、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100元。

  4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盖章的罚100元。

  4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45、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46、试块的取样留设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试块的强度评定不合格的罚200元。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200元。

  47、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48、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

  49、水泥的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50、结构承重的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

  51、防水材料未按规定复试的每种罚200元。

  52、装饰工程(如幕墙工程)关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用于室内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试验,用于室内吊顶门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试验,用于幕墙石材未做弯曲强度试验,铝塑复合板未做剥离强度试验及幕墙各种材料的相容

性试验的各罚200元。

  53、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100元。

  54、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55、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如无每项罚款200元。

  5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57、通风管道无漏光检测,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8、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篇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三)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地技术员,质量员应向各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盲目施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条例处理,班组长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上岗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格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西安市质量验收规范操作,生天由工地质量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处以2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无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奖励。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50-1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持材料费,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罚款3元/处。

  3、钢筋取样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5元,绑扎不符合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5元/处,弯起点偏移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6元。

  4、砌砖工程出现 同缝瞎疑现象每处罚款2元,漏放拉结筋罚每处2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正确罚款5元/处,灰缝隙不饱满每米0.5元,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每米1元,墙面砂灰光洁,落地灰清扫干净,辅灰不超过50cm,砌砖湿度不低于70%。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罚款3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3元/处,空鼓2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要水平,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费及人工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到施工点,如发现一次按每翻斗车罚100元。

  8、其它分部分项工程的处罚条例另行公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列出清单(以一个月为单位),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力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从职工(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项目部

篇5: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管理制度处罚细则

  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

  一、总则

  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各项生产活动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加快工程施工的速度,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1、项目部按监理工程师和公司核准的周、月、总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施工月进度计划是工程总计划的分解和细化,施工周进度计划是月进度计划的分解和细化,确保周、月、总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全部完成。

  2、月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周进度计划每周六或周日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上报公司企业管理中心和公司生产经理。延期一天罚技术负责人20元。

  3、若周计划未完成,则罚项目部100元,若连续第二施工周计划没有完成则加倍罚款,依次类推。

  4、若月施工进度计划未全部完成,则罚施工项目部200元,若当月计划全部完成,则把当月每周罚款总额50%返还项目部。

  5、若连续两个月月施工进度计划末完成,则把两个月的罚款数额合并一起,加倍处罚。

  6、若因项目部管理原因,致使工程主体(含围护结构)不能按期封顶,则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7、若工程不能按施工合同工期按期完成,又没有办理工期顺延手续,则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建设单位要求的违约索赔,根据实际情况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部分由项目部承担。

  8、若周、月、总施工进度计划都能依照监理工程师和公司核准的计划按期完成,应视作项目部正常管理,或对项目部酌情奖励。

  三、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1、检查验收记录要及时、认真、严格督促施工段作业,重视过程控制,全部完成后才组织检查验收,一旦发现不按此要求施工,生产经理处罚50元,质量员、施工员分别罚20元。

  2、在隐蔽工程验收时,项目施工员必须详细填写工程名称和分部分项名称,被验收的轴线、标高、数量,必要时用简要图加以说明。

  3、通过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如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参检人员应及时办理签字手续,意见是必须是肯定性的,不能无检查意见,如不及时办理手续或无检查意见的,罚责任人20元。

  四、钢筋工程管理规定检查要点

  1、保护层是否满足要求

  2、钢筋的交叉点是否绑扎牢固

  3、钢筋负筋位置是否正确

  4、箍筋位置是否正确

  5、钢筋弯钩锚固长度是否正确

  6、钢筋搭接长度是否正确

  7、板、主梁、次梁钢筋位置是否正确

  8、钢筋连接是否正确

  以上各项中,有一项合格率低于85%,对各相关责任人均罚款20元;有二项,罚款40元,以此类推。凡检查发现钢筋严重浪费现象,罚相应责任人50-200元。

  五、模板安装检查要点

  1、模板的支撑体系是否满足承载力要求

  2、模板的标高是否满足要求

  3、模板是否涂刷隔离剂

  4、模板的平整度、接缝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5、模板固定是否牢固、对拉螺栓位置是否按交底施工

  6、梁、柱的对拉杆是否按要求设置

  以上六项中,有一项合格率低于85%,对各相关责任人均罚款20元;有二项,罚款40元,以此类推。

  7、后浇带支模要求: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后浇带部位与整体模板不进行连接,后浇带两边采用独立支撑,如发现不按此要求施工,罚生产经理、木工施工员50元,质量员、技术负责人各罚20元。

  8、水平构件模板拆除必须以同条件试块强度为依据,砼强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拆模,若强度未达到提前拆除,每次罚生产经理、质量员50元,施工员、技术负责人20元。

  9、模板拆除时,一定要特别注意防护模板的损坏,若发现拆模时损坏一张模板,罚责任人20元。

  10、外侧剪力墙没有预埋螺杆(看脚杆)引起上下楼层接槎明显缺陷,则每一处每一次罚款20元。

  11、剪力墙上口模板明显弯曲不直,每次罚款20元。

  六、砼工程管理检查要点

  1、模板安装:项目质量负责做好对模板的位置、标高、截面尺寸、垂直度、接缝等是否正确,预埋件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施工图要求,支撑是否牢固,模板内的垃圾是否清理干净。

  2、钢筋进行检查:项目质量员主要针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接头是否正确,项目质量员要督促工长安排人在浇注砼时对钢筋进行修整。

  3、项目预算员负责向生产经理提供浇注砼的方量,及时联系砼搅拌站。

  4、项目资料员负责塌落度筒及时试模的准备工作。

  5、工长协助材料员做好对砼方量的抽查工作。

  6、砼到达现场前不允许出现初凝和离析现象,砼不允许直接加水,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7、砼浇注过程中尽量做到连续作业,其间隙时间尽量缩短,振捣必须密实,尽量减少蜂窝、麻面、烂根等现象。

  8、在浇注砼完毕后12小时内,对于平均气温超过5℃,工长安排专人对砼表面覆盖和浇水养护。

  7、为防止砼裂缝,当室外温度高于30℃时,新浇筑砼必须使用一次性薄膜覆盖,进入冬季施工,新浇筑砼必须采用塑料薄膜和草帘被覆盖,并采用其他冬季措施;室外气温低于-10℃,无特殊措施严禁浇筑砼。

  8、钢筋砼结构柱、剪力墙、梁板,每出现一处烂根、露筋、漏振、蜂窝、孔洞、夹渣、麻面、胀模、竖向钢筋偏位,则每一处每一次罚款30元。

  9、楼梯间踏步砼收理不到位,每一踏步罚款5元(侧模埋在砼里)。

  10、浇筑砼时,要严格控制砼的厚度。砼实际平均厚度不得大于设计厚度的5mm,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10mm,一旦发现超过此范围的,罚责任人50元。

  七、建筑装修质量管理办法

  1、进行主体施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屋面和装修阶段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屋面、室外、室内墙面、楼地面、室内装修工程以及雨季施工方案,技术方案编制完成后,技术员根据《技术管理制度》报相关领导进行审批,经公司审批后的方案,方能报监理(建设)单位认可。项目技术负责人依据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方案,结合工程和现场实际,在施工前一天对工种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施工作业前,由工长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进行班前施工交底。

  2、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技术交底上的所有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只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权更改和修正,各工种及相关人员必须执行,若发现有错误的地方或者有更好的工艺,可向技术员提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

署书面同意文件后,方可实施,严禁擅自更改技术交底做法。现场若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的,罚技术负责人50元,生产经理、质量员、施工员各20元。

  3、屋面的做法,核实屋面的详细做法,注意屋面施工后女儿墙的高度、出屋面门下槛高度等,特别是细部做法必须得到设计的认可,使用的防水材料必须施工前10天进场试验员负责办理材料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没有抽检,或者抽检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进行防水施工。违反本规定,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4、屋面施工前,必须有防雨措施,相关防雨材料进场,找坡层和保温层施工必须分段进行。防水施工后,关键部位(后浇带、后浇洞、出屋面的管道,出屋面的设备基础等)必须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严禁改变屋面的坡向和坡度。违反本规定,处以50元罚款。

  5、屋面防水层上的砂浆或混凝土保护层,除按厨卫间方法外,必须设置分格缝,间距不得大于4.0m。如有钢丝网的其位置必须提到上面,以防止屋面找平曾的开裂通病;违反本规定,罚款20元。

  6、装修阶段的各分项施工前,必须进行样板施工,分为材料样板和工艺样板,材料样板必须在施工样板前确定。材料样板必须在监理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组织材料进场,工艺样板报分公司验收合格后,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的施工,若同一部位需前后有几个分项工程施工,后续的样板可在前期认可、并没有质量缺陷的样板上施工。

  7、墙面的抹灰施工缝,根据工程特点和使用的材料,由技术员提出防止墙面风裂、通长风裂的措施,工长负责实施,质量员负责监督和落实。

  8、装修阶段由于上下、前后工序穿插较多,实行交接检和会签制度,一个作业面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质量员、本道工序施工负责人、下道工序施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进行工序交接检查,并在会签单上签字。若不按此规定施工,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9、厨卫间的防水施工要求同上面的"屋面的做法",屋面、卫生间蓄水试验结果必须经建设、监理检查验收、并在上签证认可。

  10、砌体结构的构造柱、过梁、圈梁、预制混凝土块必须是清水混凝土标准,模板与砌体接触处须设海棉条;违反本规定,处以20元罚款。

  11、砌筑头角必须垂直带线;马牙槎进行必须上下一致,拉结筋必须做出明显标志;违反本规定,罚生产经理、质量员、施工员各20元。

  12、内墙腻子施工,必须按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其主要工序分为:墙面、天棚及其阴阳角找补(厚度超过20mm的须经多次找补成活),尤其是踢角部位阴角的平直度;然后根据设计要求分遍成活,分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违反本规定,处以20元罚款。

  13、水泥砂浆的楼梯踏步、台阶,抹灰是其角部必须通长设置8-10的圆钢,其锚固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不得使用其他钢筋;不论何种地面(除贴地面外)其门口、室内外凡有高差的必须在阳角口设置通长铁条、铝条或铜条并呈45度角,防止这些部位的破坏,所有材料完全可办理签证(也可提出变更);违反本规定,处以20元罚款。

  14、大开间的商业网点、厂房、地下车库的楼地面的建筑做法是水泥砂浆压光的,必须在结构施工缝一次性机械化完成,并使用塑料纸上铺纤维板一次性保护到位,待局部砌筑抹灰,批刮腻子等全部完成,一次性清理。保护费用公司另给;违反本规定,处以20元罚款。

  15、有地暖的地面,其房间四周、门口及厨卫间墙角沿开间方向,必须设置泡沫分格缝,以解决地暖地面开裂、空鼓的通病;违反本规定,处以20元罚款。

  16、厨卫间地面防水层上找水泥砂浆的做法为:结浆→上铺干硬性水泥→刮平→拉毛,以防防水层地面空鼓、隆起和开裂;违反本规定,处以20元罚款。

  17、结构截面尺寸偏差较大,每次罚款20元。

  18、对砌体围护结构,每出现一次平整度,垂直度、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通缝、马牙槎留置等不满足规范要求则罚款20元。

  19、对于安装工程每出现一次遗漏预埋,预留或位置错误罚20元。

  20、若发现屋面、外墙、楼板、卫生间管道、地面倒泛水、窗洞口出现渗漏现象,每次罚款50元。

  21、若发现楼地面,内外墙面粉刷出现空鼓,裂缝、起砂每一次罚款20元。

  22、对于结构,装饰、粉刷墙面平整度,垂直度、阴阳不方正,不垂直,每一次罚款20元。

  23、对于内墙腻子,阴阳角不顺直,色差、砂眼、露底,细部处理不到位将处以20元以上罚款。

  八、施工质量控制补充管理规定

  1、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纸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严格管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

  2、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对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对每一道工序按"三检一评"制度管理,若出现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除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修补外,还要对施工队伍进行经济处罚。

  3、下班前1小时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巡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并整改到人。公司职能部门采用定时、不定时抽查,发现一次没有执行此制度,则罚项目经理20元。

  4、各分包班组施工前,必须签定项目部目标责任书,班组不签定按95%工程费结算,项目经理罚款50元。

  5、若发生工程返工、补救、修改设计等质量事故,每出现一次,根据其造成影响的大小及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6、若施工过程中,每一个分部、分项及每一道工序质量控制均达到施工规范要求,应视作正常的施工管理,或根据合同约定对项目部进行酌情奖励。

  九、工程质量奖励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考核由企业管理中心检查组负责实施,每个月底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质量考核,依据是公司制定的内部质量验收规范,采取结果排名制。

  2、公司每月质量考核第一名奖200元,;最后一名项目部罚 200元。

  3、全年考核累计有4次最后一名的该项目管理人员年终工资下浮半级。全年质量考核累计有5次及以上最后一名的该项目管理人员年终工资下浮一级。

  4、以上处罚与企业管理中心每月检查处罚不相关。

  5、项目部在公司全年综合考核评比中获第一名,全体管理人员上浮一级工资。

  6、项目部获得市级标准化示范文明工地,对该项目部奖励10000元,获省级文明工地奖励20000元。

  7、项目部受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或造成停工整改的,处罚金额由项目部承担,并对项目经理罚5000元,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罚项目部10000元。

  8、如项目部受到集团公司大检查通报批评罚

5000元,获集团公司综合检查第一名奖10000元,获第二、三名,各奖励5000元。

  9、获得当地市级或省级以上优质结构奖,项目部奖励10000元;获得当地优质工程奖(青岛杯、省外扬子杯)奖励20000元;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泰山杯、白玉兰杯)奖励50000元。

  10、如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和公司创优计划要求,罚项目部5000元。

  11、以上奖励均须获得证书为准。

  以上企业施工管理制度自20**年1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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