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做好公司的技术档案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技术档案包括三方面,即工程技术档案、施工技术档案和大型临时设施档案。
(2)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3)按系统归类整理,保证完整准确。
(4)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随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有关规范、规定的相应格式认真填写,做到自己清楚规整,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5)签字手续必须齐全,严禁伪造和后补资料。
2、工程技术档案
工程技术档案是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建设单位的技术资料。它反映了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并为该项工程的竣工使用、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等提供不可缺少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项目一览表。包括名称、项目、结构、层次等。
(2)设计方面的有关资料。包括原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洽商变更记录、地质勘察资料。
(3)材料质量证明和试验资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检验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证明。
(5)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和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6)设备安装和采暖、通风、卫生、电气等施工和试验记录,以及调试、试压、试运转记录。
(7)永久性水准点位置、施工测量记录和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8)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时应注意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
3、施工技术档案
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经验总结;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工艺的试验研究及经验总结;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分析资料和处理措施,技术管理经验总结和重要技术决定,施工日志等。
4、大型临时设施档案
主要包括临时房屋、库房、工棚、围墙、临时水、电管线设置的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图,以及施工记录等。
对技术档案的管理,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和真实。技术文件和资料要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后才有效,不得擅自修改或事后补做。
采编:www.pmceo.cOm篇2:网络技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网络技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为业务发展提供资料支持,提高资料利用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资料按性质分为机要资料和非机要资料。
1.非机要资料: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可以对外公开的资料。
包括:
①公司非密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一般会议记录及资料;
②外界发给公司的所有非机要文件、信函及资料;
③公司宣传及重大公关、接待活动文字、影视资料;
④公司业务研究背景资料。
⑤以公司名义购置的书籍、磁碟及相关资料。
2.机要资料:公司经营发展中形成的、不宜对外公开的资料。
包括:
①公司密级文件、公司的规划、财务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②人事档案、经理以上人员的工资收入;
③公司非公开的项目内容,研究成果;
④公司内部或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
⑤公司非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账户账号等。
第二条 公司资料库由综合部专人管理,负责资料收集,目录编制,资料建档、归档、查阅、借阅。
1.资料收集:来源包括公司收、发文,公司业务研究资料,及其他途径获得的资料。
2.目录编制:根据资料密级、内容、编号、时间、份数编制资料目录。
3.资料建档、归档:根据资料目录做好相应的建档、归档工作,保证公司资料库齐全完整,密级资料必须保证安全。
第三条 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公司非机要资料,须在行政人员处填写《公司资料借∕查阅簿》,办理借还手续。
第四条 借、查阅资料应妥善保管、保持整洁,按期归还,如有遗失毁损应立即报告总工并及时追查处理。
第五条 借、查阅资料不得涂改、划线、抽页、剪裁和污损,资料出借和归还,由行政人员负责检查资料的完好破损情况。
第六条 查阅机要资料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机要资料不得复印,不得外借。
第七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篇3:房地产分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分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建设单位竣工交付后的使用、维护、改建、扩建提供依据以及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和交付验收,单位工程必须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1.技术资料管理总则:
1)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由各项目部派专人负责,施工技术部门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
2)工程竣工后,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必要的工程技术资料原件的收集保管工作(如工程验线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档案移交证书等),登记造册,建档保存。工程部在验线手续完成后,将验线记录原件一份送交施工技术部存档;竣工验收手续完成后,将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一份送交施工技术部存档(不含在送交竣工资料之内);
3)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不得缺项漏项,必须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
4)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工作实行每月检查和阶段检查(基础阶段、主体阶段),技术资料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进行阶段验收。同时对所有在建工程应进行不定期抽查;
5)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部应将工程技术资料报送施工技术部门,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6)工程竣工验收后12日内,施工部门部应将技术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报送施工技术部门,经检查合格后,施工技术部门配合施工部门将原件资料送交市档案室,复印件资料送交公司资料室,并办理技术档案移交手续和退还技术资料保证金手续;
7)设立工程技术资料保证金: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单位工程预留保证金2万元;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单位工程预留保证金3万元。此项保证金由财务部在工程第一次划款中代扣,工程竣工后15日内能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移交手续,施工技术部门开具退还保证金证明,到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工程竣工后15日内未能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移交手续,每拖后一天,扣罚保证金的l%,直到完成资料移交为止;
(8)具有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①对经检查发现工程技术资料有不合格项的,每项按100-200元给予罚款预告,严重不合格项按每项300元给予罚款警告,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②整改期限内经复查发现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上述额度再加倍罚款,并由公司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督查改正小组,进驻现场进行整顿,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2.竣工档案整理基本要求:
1)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符合案卷质量要求:
①归档城建文件材料应做到纸质优良,图纸清晰,字迹工整,一律要求原件,不得使用易褪色的圆珠笔,纯兰墨水和铅笔等书写材料书写;
②用施工蓝图编制竣工图时必须使用新蓝图。
2)竣工图的编制形式和深度应区别不同情况采用以下方法:
①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图施工,没有变动者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无变更”字样,作为竣工图;
②在施工过程中有一般性设计变动,能在施工图上修改补充,且不影响图面质量,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把在施工过程中修改变更的内容,用碳素笔在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注记变更依据,在注记变更的起始部位画一个圆圈,原则上直径为10毫米为宜,一张施工图的变更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在圆圈内用阿拉伯数字编序号,然后在修改注记后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该张图纸变更*处字样,作为竣工图。修改施工图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形式出现的变更,用碳素墨水笔,原施工图变更部位用细实线杠改划掉(用直尺),然后绘上真实反映实物的图形,注上真实反映实物的文字,并在靠近变更部位的适当空白处注记变更依据;
第二.变更部位出正式蓝图,用碳素墨水笔将原设计变更图部位打叉划掉,并在靠近变更部位的适当空白处注记变更依据。
采用修改施工图作为竣工图的方法时,修改、说明和注记应在适当空白处,不得与原施工图内容重叠,不能破坏原施工图的内容;
第三.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它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按改变后的情况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重新绘制”字样,作为竣工图;
3)组卷:
①文件材料按工程准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竣工等阶段组卷,材料较少时,可将2个以上的阶段组为一卷;材料较多时,亦可将一个阶段形成的材料按问题分为数卷;
②图样材料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顺序排列,视其材料多少组成l至数卷。
4)卷内文字的排列:
①文字卷:按问题结合时间排列;
②图样卷: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不同专业分开,视其材料的多少组成或合并组成l至数卷;
5)案卷编目:
①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右上角编写页号,两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以打号机打字显示;
②移交单位:填写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
③卷内目录的编制:
顺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依次标注。
③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卷内备考表要标明案卷内文件的件数或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6)案卷装订的要求:
①案卷内不同尺寸的文字材料应统一折叠为265毫米* 190毫米,图样卷或文字图样混合卷297毫米* 210毫米。图纸折叠采用“手风琴”式,标题栏应外露;
②文字材料卷应采用线绳三孔装订的办法,装订线不得压字,装订应整齐,美观牢固、每卷厚度不得超过2CM;
③图样材料单独立卷时,一律不装订。
3.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及竣工文件材料:
1)可行性研究方案;
2)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3)工程项目申请,批准文件;
4)征地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5)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6)工程方案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7)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审批文件;
8)规划许可证或施工执照;
9)开工报告;
10)施工任务证明书;
11)准予开工证明书;
12)委托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员通知书;
13)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等文件;
14)与工程有关的会计记要(贯穿全过程);
15)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16)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17)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第二部分:各种建筑材料合格证、准用证、施工试验报告:
1)钢材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及检验报告(钢筋型钢);
2)钢材焊接检验报告及焊条合格证、焊工操作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及复验报告;
4)砖、砂、石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含建筑用水检验报告);
5)防水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试验报告(含保温材料合格证);
6)构件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7)外加剂的合格证、准用证;
8)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9)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11)土壤试验;
12)砂浆配合比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3)砼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现场预应力砼试验;
15)其它。
第三部分: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定位放线、基础、结构验收、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图纸会审;
2)设计变更;
3)定位放线;
4)基础验收:
5)结构验收;
6)地基处理;
7)地基钎探;
8)桩基础施工记录;
9)结构吊装、预制砼、楼板安装记录;
10)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11)沉降观测记录;
12)施工测温记录;
13)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14)通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6)地基验槽;
17)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8)主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9)楼地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0)屋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1)采暖卫生与煤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电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3)通风与空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4)电梯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5)工程分项使用功能检测记录:包括内容分四个方面共13项(原1l项)
1)烟道,楼板堵孔情况检查记录;
2)地漏安装、厕所、卫生间、阳台、地面坡向及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3)卷材屋面防水施工检查记录;
4)给水(采暖)管道系统清洗记录;
5)(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6)排水管道灌水(雨水)静压试验记录;
7)散热器组装后压力试验记录;
8)给水(采暖)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9)照明线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0)普通电器设备安装动态检查记录;
11)防雷及电器设备接地电阻测试验收记录;
12)防水工程渗、漏试验的记录表;
13)管道通球检验记录。
第四部分:单位工程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综合评定表);
2)单位工程分部质量评定汇总表;
3)保证项目技术资料核查表;
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表(分部及分项);
6)主体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7)地面与楼地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8)门窗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9)装饰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0)屋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1)采暖与煤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2)电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4)电梯安装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第五部分: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给排水竣工图;
4)电气竣工图;
5)采暖竣工图;
6)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及其它材料:
本归档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安装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检查项目。
4.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阶段验收时,分别具备的技术资料如下:
1)开工前需具备的资料:
①设计图纸,需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②工程地质勘测报告:需由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出具;
③工程质量委托书、质量目标责任书;
④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
⑤施工合同;
⑥施工组织设计及图纸会审记录。
2)基槽验收时需具备的资料:
①基槽验收记录;
②土壤试验、基底钎探记录;
③工程定位放线验收记录;
④土方开挖分项评定表及技术交底。
3)基础分部验收时应具备的资料:
①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合格证、准用证、砂子、石子、水泥、钢材、砖等;
②各种砼、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③砂浆、砼试块应有7天的试验报告;
④各分项工程评定表:砌石、砌砖、钢筋、砼、模板、回填土、防潮层、构件安装分析评定表;
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⑥桩基础应具有:测桩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配合比通知单、原材料试验报告;
⑦带地下室的工程需有防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⑧电气配管应有合格证、准用证;
⑨埋入地下的铸铁管应具有合格证、准用证;
⑩基础分部评定表。
4)主体验收应具备的资料:
(1)砌砖、砼、钢筋、模板、构件安装、配电箱、配管等分析评定表;
(2)构件合格证、准用证;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筋,电气配管等;
(4)红砖每20万块需做一组试块进行试验;
(5)砼、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和顶层7天的试验报告;
(6)配电箱和安装测量记录及其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准用证、PVC管合格证、准用证、生产证可证;
(7)砼统计表;
(8)施工记录:楼层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砼施工记录;
(9)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10)施工日志;
(1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12)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5)竣工初验和验收时需具备的资料:
(1)原材料、半成品合格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包括:内外墙涂料;墙地镶贴材料;上下水管材、管件;屋面防水及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电线、电缆、低压采暖散热器等;
(2)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面垫层砼及配筋、电气配线;
(4)地面垫层砼试验报告;
5)施工日志。
(6)水暖管道压力试验记录;排水管气密性试验记录;通球试验记录;
(7)电气带电项目:检查记录;
(8)住宅工程《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评定表;
(9)屋面蓄水试验记录表;
(10)卫生间、厨房蓄水试验记录表;
(11)外墙面砖洒水试验记录表;
(12)市政工程管道打压记录表;
(13)竣工申报表。
(14)分部工程登记表;
(15)设计变更记录;
(16)竣工图;
(17)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整改报告;
(18)停工通知、整改报告、复工报告;
(19)保修书;
(20)工程使用说明书。
篇4:混凝土试验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混凝土试验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⑴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⑵产品和工程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
⑶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⑷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大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⑸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2.其他属于定期保存的资料
⑴各类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不超过5年。
⑵各类报告保管期不少于5年。
⑶用户意见及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3年。
⑷检测报告发放登记本,保管期不少于3年。
3.技术资料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⑵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
⑶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⑷资料室为用户保守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
4.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站长批准后才能销毁。
篇5:汽修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汽修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车间、办公室基建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和科研产品开发档案。
3、本厂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