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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防控操作指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13

  医院物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

  防控操作指引

  (一)应急预案关键要素

  根据国家、地方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行业、医院及合同相关应急要求,制定防疫应急预案,预案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

  1.专门的疫情防控部门/组织、成员、职责及分工;

  2.防控物资、经费保障方案及机制;

  3.消毒方案(包括消毒药品、消毒液浓度、消毒方法、配置方法、消毒频次等);

  4.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人员、车辆管控和排查方案,含工作人员防疫管控;

  5.员工疑似感染隔离处置方案;

  6.员工防护方案;

  7.疫情期间信息传递机制。

  (二)出入控制

  1.根据医院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协助医院进行全院或部分建筑区域进行出入管制,其中包括人员、物品、车辆等控制;

  2.设置24 h值守岗位,按医院规定对外卖、快递员等出入进行管控,拒绝闲杂、无关人员入内;

  3.根据医院要求,必要时协助开展体温测量、问询及信息记录等工作;

  4.发生扰乱就医秩序及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医院要求协助处理;

  5.关注出入口情况,保持出入口的畅通,随时保障急救车辆和应急物资进场;

  6.按医院要求,复核检查隔离观察区出来的车辆消毒记录,无消毒手续的应阻止其外出。

  (三)隔离观察区封闭管理

  1.宜保留“一进(洁净入口)一出(污物出口)”两个独立并分开的通道,其余通道进行有效封闭,并粘贴封条,张贴绕行告示;

  2.设置24h值守岗位,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观察区;

  3. 检查进出人员的体温情况,对进出隔离观察区的人员、物品和车辆进行防疫管控,阻止以下人员、物品及车辆进出隔离观察区,包括:

  (1)体温≥37.3 ℃的工作人员;

  (2)无手续和医护人员陪同的患者或人员;

  (3)不符合消毒和防护要求的工作人员;

  (4)不符合消毒和防护要求的物品;

  (5)未按洁污分流要求携带/运送的物品;

  (6)无合格消毒手续的车辆。

  (四)就诊秩序维护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医院就诊秩序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拥挤,减少医院感染风险:

  1.在预检分诊点、门急诊大厅、导医分诊台、各科候诊区、电梯厅等区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人员密集;

  2.宜引导患者在首层大厅室外开阔区域排队。大厅内可分散设置人员入口;

  3.宜在距导医分诊台/一站式服务中心大于1 m的距离,设置安全警戒线,提示患者站在安全线外,避免分诊台等周围发生围堵;

  4.宜在电梯入口处设置提示牌,提示就诊高峰时段优先使用楼梯,维护并保持有序的乘梯秩序。

  (五)通风管理

  1. 基本要求

  (1)疫情爆发区医院及其他地区定点医院的空调系统

  ①疫情期间宜停止集中式中央空调的使用,并封闭内循环的风口。尽量采用直接开窗通风。因结构原因无法直接自然通风的,宜在做好有效措施情况下可采用直接室外采风的独立新风系统,并加装高密度过滤器。空调机房内空气处理设备的新风进气口应采用风管与新风竖井或新风百叶窗相连接,不得间接从机房内、楼道内和吊顶内吸取新风;

  ②疫情期间,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空调机房及其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新风与排风不应短路,不得污染新风。室内采暖,建议使用无需风管的暖气片或独立的取暖器;

  ③疫情期间应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定期对风口进行喷雾消毒。所有内循环的回风口、送风口应经消毒后使用保鲜膜进行密封。机械新风送风的送风口和室外进风口的过滤网应进行定时消毒,并保留记录。隔离观察区的负压排风口应使用不低于1000 mg/L的有效氯含量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④有条件的医院可进行空气消毒,如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

  ⑤手术室、ICU等高洁净要求的区域应及时更换过滤器,每周1~2次使用75%酒精擦拭通风口。

  (2)其他地区非定点医院的空调系统

  可参照附录9的指引执行,如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医院有特殊要求,应遵照其要求执行。

  2.不同区域的通风要求

  医院应加强通风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其中:

  (1)发热门诊留观室或抢救室如使用机械通风,应控制气流方向,由洁净侧流向污染侧流。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 min;

  (2)普通门诊及病区(房)的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 min;

  (3)收治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观察区应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并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 min;

  (4)员工及医院职工宿舍应每日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 min;

  (5)卫生间、开水房等区域的排风系统应正常开启并保持全天连续运行,应注意排风口的位置,是否有串入其他区域、串入新风口的潜在风险。有条件时可设置紫外线消毒灯等临时消毒设施,利用非使用时间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6)员工食堂使用期间应保证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适当加大加工区的排风量,避免有害空气扩散到就餐区。餐前要对就餐区消毒清洗,并开外窗或全新风,提高该区域空气质量。使用结束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继续运行1 h,并进行全面消毒处理。有条件时可设置紫外线消毒灯等临时消毒设施,利用非使用时间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7)有外窗的楼梯间应开启外窗,无外窗的楼梯间应定期开启防排烟设备,确保楼梯间内的通风。动用防排烟系统设备通风后要恢复到消防系统正常状态,确保消防安全;对于无外窗、无新风、无排风、使用量较大的开水房等密闭房间,建议停用,对于无外窗、无新风、无排风、使用量较小的库房、档案室等密闭房间,可使用,每次使用后建议做消毒处理;新风吸入口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新风吸入口直接从室外取风,周边无污染源;

  (8)地下车库宜采用负压排风方式通风,通风系统应保证连续运行,确保区域内空气流通。地下停车库直接进入电梯的入口处,可设置简易风淋室,动用防排烟系统设备通风后要恢复到消防系统正常状态,确保消防安全;

  (9)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密集的部门应分设休息区域,避免人员密集,休息区域应设有外窗、相对独立,休息区域的面积应能确保较低的人员密度,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10)其他要求:生活水箱间、饮水机处(包括直饮水)间等应适时通风。核查空调新风取风口的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定期检查取风口附近是否存在杂物及污物积存的情况并及时处理。

  (六)重点区域与部位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本部分参照疫情爆发区医院及其他地区定点救治医院的要求编制。其他地区的非定点医院可参考本部分内容,酌情调整相应区域与部位的消毒浓度及频次等。

  医院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医院要求执行。

  1.电梯厅及电梯轿厢清洁与消毒

  (1)电梯按钮、轿厢扶手可使用保鲜膜(塑料薄膜)覆盖保护并每日更换1~2次;未覆盖防护的,可使用75%酒精每日擦拭2~3次;电梯门、轿厢内壁(含天花板)等表面,应保持卫生清洁,每日可使用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2~3次;发现明显污染应立即更换保护膜或进行清洁并消毒;

  (2)电梯地面应每日使用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拖洗2~3次,发现污渍应立即清洁并消毒。轿厢内如使用光面塑料地垫,应每日进行彻底地清洗和消毒;

  (3)电梯厅的物体表面可使用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2~3次;电梯内部宜在疫情期增加消毒剂的喷洒和对通风口的专门消毒,每日建议1~2次(应在无人情况下作业,消毒后宜停运30 min);

  (4)与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区等极高风险区域连通的电梯,宜专梯专用,悬挂标识;该区域电梯厅的物体表面每天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2~3次,发现明显污渍(含患者呕吐物、血迹、痰等)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5000~10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照无可见污染物处理。普通病区的电梯发现明显污渍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处理;

  (5)专用电梯发现明显污染或有确诊病员乘坐、尸体运送后等,应使用不低于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2.大堂、消防通道清洁与消毒

  (1)医院一般区域的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地面或物品表面每日应使用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拖洗不少于2次;

  (2)出入口门把手、可视门禁系统面板、各楼层通道门拉手每日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2次;

  (3)出入口不宜设置地毯,确实需要铺设地毯的,宜采用可每日清洗的地毯(如塑料地垫),并每日用清水冲洗后,使用浓度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4)中央空调出风口、大堂每日使用浓度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3次;

  (5)与隔离观察区等极高风险区域联通的通道、门,应在以上卫生基础上增加消毒剂的剂量。

  3.室外设施设备清洁与消毒

  (1)户外座椅、路灯等公共设施设备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至少消毒1次,使用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每次30 min。地面用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

  (2)排水沟每日至少消毒2次,用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

  4.停车场清洁与消毒

  停车场内人经常触摸的物体表面,如岗亭门把手等部位保持清洁卫生,每日使用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至少消毒3次;地面每周可用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1~2次;停车场的排水沟每周使用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杀液进行喷洒消毒1~2次。

  5.办公室清洁与消毒

  对办公区域经常触摸的物体表面如电脑键盘、鼠标、复印机按键、桌椅、门把手等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使用75%酒精至少消毒1~2次,地面宜每天使用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拖洗1~2次。

  6.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区(房)共用部位清洁与消毒

  (1)地面及物体表面每日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拖洗、擦拭1~2次;

  (2)不宜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仪器、设备,应使用75%酒精每天擦拭2~3次;

  (3)高风险区域宜使用一次性消毒纸巾,减少重复使用消毒抹布;

  (4)明显污渍(含患者呕吐物、血迹、痰等)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5000~10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照无可见污染物处理。

  7.卫生间清洁与消毒

  (1)一般区域的卫生间每日至少消毒2次,用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每次消毒30 min。发现明显污渍(含患者呕吐物、血迹、痰迹、排泄物等)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处理;

  (2)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区等区域的卫生间无可见污染物消毒剂应不低于2000 mg/L有效氯含量。明显污渍(含患者呕吐物、血迹、痰迹、排泄物等)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5000~10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照无可见污染物处理。

  8.隔离观察区床单元/终末消毒

  (1)主要流程

  ①开窗通风;

  ②清理垃圾/废物,并用黄色垃圾袋密闭包装(含卫生间的垃圾);

  ③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依次顺序宜为:

  座椅→床头柜→设备带→床架(餐板-尾档-防护栏-床架-物品架-轮子)→拖洗/消毒病房地面。

  (2)消毒剂要求

  消毒剂配比要求:有效氯含量不低于2000 mg/L。有明显污染或污渍(含患者呕吐物、血迹、痰等)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5000~10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照无可见污染物处理。

  (3)应注意事项

  ①床单元地面拖洗时应移动床头柜、座椅等物件,确保无死角。

  ②如室内无人住院,最后可增加空气消毒:药剂喷洒或紫外线照射。

  ③终末消毒应增加患者使用后物品清理:按医疗废物处理。

  (七)隔离观察区保洁工具的清洁与消毒

  1.隔离观察区的保洁工具应专门配置,独立使用,废弃后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2.应坚持保洁工具清洗和消毒双结合的原则,具体方法为:

  (1)无明显污染的,使用含氯浓度2000 mg/L的消毒剂擦拭或浸泡消毒30 min,再过水清洗后晾干/烘干备用;

  (2)有明显污渍污染的,应先使用不低于5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再清洗,过水清洗后晾干/烘干备用;

  (3)有高温消毒条件的部分保洁工具可进行高温消毒,包括使用高于60 ℃的清洗和浸泡;有条件的保洁工具使用后或清洗后可使用紫外线进行30 min的消毒;

  (4)保洁工具坚持“一用一清洗一消毒”,保洁工具严禁在一个消毒剂中重复浸泡消毒。

  3.保洁工具清洗消毒后应妥善存放,具体要求包括:

  (1)应与污染物/工具分开存放,并宜进行自然通风;

  (2)与污染物或潜在污染物(如废弃物)同室存放时,应确保清洁后的工具始终处于上风位置或单独使用密闭容器隔离存放。

  (八)转运工具的清洁与消毒

  1.疑似/确诊患者(标本)院内运送工具消毒

  (1)运送结束后应对工具进行消毒处理,运送工具(平车、轮椅、标本箱等)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或1000 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至车辆内物体表面湿润,作用30 min;

  (2)运送工具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5000~10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照无可见污染物处理。

  2.疑似/确诊患者转移救护车消毒

  (1)转移疑似/确诊患者专用的救护车,每次转运后应进行消毒;

  (2)喷雾消毒:用2000 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救护车后舱,密闭舱门,作用60 min;

  (3)打开车后舱紫外灯:喷洒消毒后可同时打开紫外灯,消毒30~60 min;

  (4)按规范穿戴好帽子、口罩、隔离衣、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5)驾驶舱消毒:用2000 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驾驶舱,注意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消毒,作用30 min,然后清水擦拭干净;

  (6)车后舱消毒:用2000 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注意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消毒,作用30 min,然后清水擦拭干净;

  (7)医疗废物、洁具的处理:医疗废物按规范处置;洁具用2000 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后晾干备用;

  (8)脱摘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做好消毒登记。

  (九)医辅运送管理

  疫情期间,疑似/确诊患者的标本、药品等运送工作可参考本部分及医院的具体要求执行。相关要求包括:

  1.运送疑似/确诊患者标本、药品应专人执行,配备专门工具并明显标识;

  2.隔离观察区和非隔离观察区应建立接力运送模式,并做好标本、药品的隔离防护;

  3.每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运送任务后,应参照本指引相关要求执行转运工具的卫生消毒,并规范进行个人卫生和防护用品的更换处理。

  (十)垃圾管理

  1.生活垃圾管理

  (1)非隔离观察区的生活垃圾应按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要求执行,具体按所在地的要求和国卫办医发[20**]30号文件要求执行;

  (2)生活垃圾容器及医疗废物容器应同等要求进行消毒。非经消毒的容器严禁进入科室使用,不同科室的垃圾桶严禁混用。

  2.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管理应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81号文)等要求执行;

  (2)防疫期间,所有废弃口罩均按医疗废物处置;

  (3)收治疑似/确诊患者的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区产生的所有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一律按医疗废物进行收集;

  (4)医院部分区域进行隔离防疫的,隔离观察区的医疗废物应专人专管,使用专门工具进行独立收集、包装和内部运输;

  (5)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包装,封口严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等物品时,严禁挤压。外包装有中文标签,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简写为“新冠”;

  (6)收治疑似/确诊患者的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对包装袋表面采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或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其他区域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7)隔离观察区的医疗废物转出隔离观察区时应经过专用通道,并在缓冲区再次进行消毒或加装包装后交接给外部专门人员转接离开隔离观察区。隔离观察区医疗废物处理人员非经卫生消毒和防护转变更换的不应走出隔离观察区;

  (8)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造成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或利器盒破损,避免造成医疗废物泄露和扩散。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运送工具被污染时应及时消毒;

  (9)新冠感染医疗废物与普通医疗废物应分开暂存。非全院隔离防护的医院,宜独立设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隔离观察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并明显标识,暂存间具体设置可参见附录8;

  (10)医疗废物容器应密封暂存、运输。严禁堆放,防止泼洒、泄露。医疗废物容器及暂存间应使用有效氯含量不低于2000 mg/L的消毒剂进行消毒,并宜增加紫外线光不少于30 min的照射。

  (十一)宣传管理

  应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管理,并丰富沟通形式(应尽量避免面对面沟通)。

  1.对外宣传

  (1)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严格落实各级、各方疫情防控要求,定时向上级及医院沟通防控安排和服务计划,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2)指定专人负责撰写并发布新闻稿或其他宣传材料,落实上级、相关方的宣传通告其他要求;

  (3)配合医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采用电子宣传屏幕、公告栏、电梯轿厢宣传屏等多种媒介载体宣传官方信息、防控常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等正能量标语等。

  2.对内宣传

  (1)全面培训、演练防疫预案和作业指导规范;

  (2)宣传测温规范、正确佩戴口罩、消毒喷洒作业规范等要求;

  (3)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个人防护知识等;

  (4)工作人员严禁私自转播、散布疫情信息;

  (5)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医院关于防疫宣传的其他要求。

  (十二)供方管理

  1.与供方协商一致执行统一的人员管控、车辆管控、消毒方案等,并应确保每日到岗人数以满足当日运营要求;

  2.与供方现场负责人沟通疫情期间所需的工作支持及协调等有关事项;其中,供方员工防护及隔离要求应与物业自有员工一致;

  3.如供方确有困难无法及时采购防护物资,可协助供方进行资源协调。

采编:www.pmceo.cOm

篇2:医院物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员工上岗指引

  医院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

  员工上岗指引

  疫情期内,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和供方员工均须按以下指引进行上岗服务:

  (一)基本要求

  1.身体状况良好、体温低于37.3 ℃,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2.已接受过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的个人防护知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法等;

  3.员工每日上班前测量体温,发现异常者立即联系疾控管理部门并按要求送至医院进行检查;

  4.非疫情区员工上岗时应在15日内无疫情区逗留的经历,如有疫情区停留史或与相关人员有亲密接触的,应按要求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并隔离观察14天,同时做好登记、跟踪、观察等工作,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二)员工防护

  疫情期间,应按医院要求确定防护等级,防护等级参考以下要求:

  1.员工防护等级要求

  (1)普通岗位防护要求

  在非发热门诊、非隔离观察区域提供服务的员工(如医院大楼外围值班人员、设施设备清洁与消毒人员等)进行普通防护,具体要求如下:

  ①如不直接接触患者,则穿工作服、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戴手套;如进入门诊须在执行上述防护措施外,戴工作帽;

  ②接触设施设备、物品表面后,须洗手、消毒;

  ③工作服注意更换和消毒;

  ④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注:根据医护人员要求,普通岗位也可执行一级或二级防护。

  (2)一级防护要求

  在发热门(急)诊提供服务的员工应执行一级防护,具体要求如下:

  ①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②接触患者后须洗手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酒精、复配消毒剂等)揉搓1~3 min);

  ③接触可疑的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须戴手套;

  ④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防护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要求

  进入传染性疾病(如肺炎)留观室和专门病区的人员、接触或处理患者的物品以及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分泌物和排泄物等人员、接触或处理患者尸体的人员、转运患者的人员等应执行二级防护,具体要求如下:

  ①员工进入传染性疾病(如肺炎)留观室,必须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每4 h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即进行更换;须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

  ②每次接触患者后立即进行手卫生。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酒精、复配消毒剂等)揉搓1~3 min;

  ③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注意呼吸道及粘膜的防护。

  (4)三级防护要求

  进入专治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区的人员,以及在上述区域进行医疗废物处理、救护车驾驶员、转运患者的人员应执行三级防护。具体要求如下:

  可在员工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注:根据医院要求,专治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区的普通岗位也可执行一级或二级防护。

  2.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1)口罩

  ①员工上岗前应正确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

  ②口罩原则上一次性使用,并按规定更换(见附录2)。

  (2)手套

  ①应选用医用一次性手套,工作需要可额外增加防水橡胶手套;

  ②应正确、规范穿戴和脱卸手套(穿戴手套并不代替手卫生);

  ③如发现手套破损或有明显污染,应及时更换。严禁手套重复使用和跨区域作业。

  (3)洗手

  ①工作人员应随时进行手部清洁。采用流动水源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消毒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作业前、作业后、饭前便后及污染时均需使用消毒洗手液;

  ②采用七步洗手法(附录3)。

  (4)防护服和隔离衣

  ①防护服和隔离衣只限在规定区域内穿脱;

  ②穿前应检查隔离衣和防护服有无破损,有渗漏或破损应及时更换;

  ③穿时勿使衣袖触及面部及衣领,脱时应注意避免污染;

  ④接触多个同类患者时,隔离衣或防护服若无明显污染可连续使用;

  ⑤隔离衣或防护服被患者血液、体液、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注:隔离衣和防护服的穿脱方法见附录4。

篇3:医院物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人员保障

  医院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

  人员保障

  1.确保一线工作岗位人员充足,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人员,保障人员集体用餐安全等工作到位;

  2.应依据疫情情况调整各岗位人员上下班时间,必要时可根据岗位需要,实行弹性排班制度;

  3.应建立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构成的机动保障队伍或突击队伍,以备项目应急调配:

  (1)企业总部

  企业总部应临时组建多工种、技术过硬的突击队,宜包括:

  ①有医学或护理专业知识的人员;

  ②有秩序维护、运送、环境管理经验的人员;

  ③有培训或品质管控实战经验的管理人员。

  注:重点支援的项目部或主管部门按指令突击工作。

  (2)项目部

  项目部以负责人牵头,结合医院的要求和项目部的架构,可自行组织和指挥各工作组进行现场防疫。宜独立建立应急突击组,以随时应对额外任务或其他异常情况。主要人员宜包括:

  ①保洁人员(主要组成);

  ②医辅运送人员

  ③秩序维护/安保人员;

  ④管理人员。

  注:主要面向医院突发情势或情况,以及项目部人员出现岗位波动的情况。

  4.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员工,应根据国家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费;

  5.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定期消毒。保持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 m以上距离;

  6.应进行员工情绪管理。如项目存在疑似人员,应向员工进行正确引导;如员工内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研判,隔离疑似员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7.应进行人员激励管理,设置激励机制,制度可行;对假期值守人员发放慰问品、对优秀员工事迹及时上报宣传、对在本次防疫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8.宜及时开展员工慰问,进行员工心理关怀和精神支持,同时宜根据员工的年龄、体能等状况合理排班,并确保员工个人防护物资等落实到位,从物质和精神层面加强对员工的支持;

  9.应加强员工宿舍管理,每日消毒;对于需要隔离而不能自行隔离的员工,依项目情况设立隔离观察区。隔离观察区宜设置在适当位置,并有独立出入口为宜;隔离观察区应配置备用防护、消毒用品2套以上;隔离观察区工作人员按照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个人防护;隔离观察区垃圾统一收集,并按医疗废物处理;应及时通报被隔离观察人员的情况,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隔离观察区按重点区域消毒作业;

  10.指定防控指导工作专员,及时准确地为一线提供防疫作业标准和规范支持。

篇4:邕宁区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邕宁区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深入贯彻*xxx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理的工作部署要求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政府陈武主席的批示精神以及南宁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城区党委、政府对城区新冠联防联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城区实际,现就扎实做好邕宁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一)实行进出人员管控。各物业服务企业即刻全员上岗,要加强小区进出人员、车辆管控,特别是外来人员的管控工作,严格实行行人、车辆乘坐人员测量体温和登记制度,谢绝非本小区车辆进入。劝导业主尽量避免与小区以外的人员接触,快递、外卖在小区外接收。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每户逐一排查,登记人员信息、是否存在发热情况。对业主有外来人员特别是湖北籍人员来访的,或业主自湖北区域返回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跟踪和管控,发现存在此类人员的,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并告知相关人员居家或赴定点宾馆等医学隔离14天;隔离期满14天且无相关症状的,可由邕宁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制定部门出具达到隔离期限证明;对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劝导到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定点医院就医;被隔离人员相应门禁卡停用14日,严防疫情扩散;物业服务企业要每日填报《20**年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武汉离境人员健康登记表》(附件2),并于每日10:00前上报所在社区。

  (三)加强物业人员防护。物业服务企业上岗人员特别是清扫保洁人员要全员配戴有效防护病毒效果的口罩,并按国家防疫要求做好洗手等清洁措施,不做防护措施的物业人员不允许上岗。

  (四)加强防疫消毒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持续对小区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重点对卫生死角进行消杀和整治,对电梯、门禁等公共场所每日使用84消毒液等进行消毒,防止疫情扩散。

  (五)加大防疫宣传力度。通过业主群发布官方信息、公告栏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对新型冠性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及预防的宣传与引导,在小区内电梯视频广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性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科普知识,同时,要每日在小区公共栏公示湖北省往返小区人员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物业服务企业尽量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体温枪、消毒液等防护物资,防护物资储备不充足的物业企业要尽快购买配足。

  (七)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根据《邕宁区关于收集、处置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工作方案》要求,对使用过的口罩要单独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点统一弃置,并联系环卫部门予以清运和处理;物业企业要向业主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禁止个人回收使用过的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垃圾统一由物业企业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统一收集,转由环卫部门处理。

  (八)禁止举办群体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小区开展集体性文体活动和聚餐等活动,防止病毒疫情传播扩散。

  (九)加强现场监管力量。原则上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安排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驻扎小区,并上报企业经理和驻扎人员姓名、电话至城区住建局(电话:0771-4792631)。

  (十)加强对被隔离人员的服务。如小区内出现需隔离观察人员,物业服务企业需协助隔离人员购买生活用品等,严格监督被隔离人员,避免不必要外出。

  (十一)依法依规处理管控措施纠纷。对不配合进行登记、测量体温、隔离的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可报警110,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无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一)落实管理责任。非物业小区由原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牵头单位)牵头负责;有两个单位或以上管理的小区,由最多楼栋的单位牵头,其他单位配合,认真开展本小区的疫情管控工作,具体由所在社区明确;无管理单位的无物业小区,由所在社区牵头负责。

  (二)明确工作内容。牵头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并将联系人、联系方式上报所在社区;具体负责人每日排查湖北省外来、返回人员,发现存在此类人员的,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自我隔离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并负责每日填报《20**年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武汉离境人员健康登记表》(附件2),并于每日10:00前上报所在社区。

  (三)加强进出人员管控。无物业小区在疫情防控期间由城区平台公司下属物业企业统一调配人员,安排协管人员值班,原则上谢绝小区外人员(包括快递、外卖人员)和车辆进入本小区,严格实行测量体温和登记制度;管控期暂定为一个月,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视疫情发展进行后续调整。

  (四)加强协管人员防护。协管人员要全员配戴有效防护病毒效果的口罩,按国家防疫要求做好洗手等清洁措施。

  (五)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对使用过的口罩,要根据《邕宁区关于收集、处置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工作方案》要求,要单独设置垃圾回收点回收废弃口罩,专人管控以防群众回收再使用,由所在社区联系环卫部门予以清运;居家隔离人员垃圾统一由物业企业在做好防护情况下统一收集,转由环卫部门处理,堵住传播漏洞。

  (六)加大无物业小区宣传工作力度。由各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落实,通过在公告栏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及预防的宣传与引导,每日在小区公共栏公示湖北省往返小区人员的情况。

  (七)依法依规处理管控措施纠纷。对不配合进行登记、测量体温、隔离的人员,牵头单位或协管人员报警110,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其他要求

  (一)物业小区由城区住建局和新兴管委会牵头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网格化管理;无物业小区由牵头单位、蒲庙镇及所在社区人员共同进行网格化管理。

  (二)农民临时过渡安置房小区由新兴管委会牵头,蒲庙镇所在社区配合,参照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管控。

  (三)对不配合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服务企业,将呈文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附件:1.《20**年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信息登记表》

  2.《武汉离境人员健康登记表》

篇5:农大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

  农大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文件要求及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x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周密部署,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后勤保卫处

  (二)工作内容

  1.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措施及应急预案,严密监测学校师生员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

  2.指导相关人员紧急应对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3.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具体措施;

  4.学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指导和配合做好疫情的处理;

  5.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通过学校公众微信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安全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做好防控工作;

  6.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7.做好疫情监测、筛查、登记、报告、安全保卫、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职责

  (一)工作职责

  1.学校教职工:由人事处负责掌控情况;

  2.物业该公司员工: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3.食堂、商户: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4.假期留校人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控情况;

  5.学生: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6.应用科技学院及航空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涉及单位要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于20**年1月26日前将涉及湖北尤其是武汉及近期去过武汉的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并第一时间报送后勤保卫处。同时要密切关注人员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2.负责掌握所涉及单位人员寒假期间身体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的重点省份区域,要指定具体负责人掌控相关信息。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所负责人员及家属发生疫情或有出行计划时,第一时间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要做好师生员工春季返校后的每日日常体温监查工作,尤其是涉及疫情省份区域的师生,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留记录送校医务室备案。

  4.针对出现疫情较重的省份,根据当地政府政策确有必要推迟返校的,各单位务必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将师生返校情况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1.学校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

  3.教务处: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4.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5.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做好学生外出返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五、 预防措施

  (一)坚持师生员工每日体温晨午检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温进行晨午检。

  (二)坚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对因病请假的学生问清病情,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详细记录,追踪学生病情体温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生或疑似病例的教室和宿舍,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分别全面掌握和控制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人事处请假,学生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集体活动暂缓进行。

  六、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5℃,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通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务室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 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附件:温馨提示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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