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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加强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13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纺织工业园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的防范、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和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物业管理行业的重要任务和首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做好居民住宅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社区街道办的统一部署,做好居民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一)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配合属地社区街道办通过物业管理区域公告公示栏,业主群等多渠道宣传防控知识,引导业主提高防控意识。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企业全称,以及物业联系电话,以方便业主联系,畅通疫情防控渠道。

  (二)严格管控小区人员出入。要减少小区出入通道,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加强小区出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劝导佩戴口罩,并严格落实登记上报制度,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异常者,及时报告社区。要减少非本小区居住人员进入。

  (三)做好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认真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杀工作,增加消杀频次、频度,做好日清日洁,尤其对单元楼道、下水井盖、健身器材、活动场所、儿童娱乐设施、客服中心、单元门口、停车场、单元门拉手、小区电梯轿厢、门房(传达室)、垃圾桶等公共区域每日早晚消毒杀菌不低于二次,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对口罩等严重污染物品配置专门的垃圾桶,并在垃圾桶上进行标注,严格做到日产日清,严防再次污染。

  (四)积极配合社区街道办人员做好小区住户排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所在社区街道办统一安排,认真配合,做好入户登记排查工作,同时积极通知各住户尽里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握手,宅居在家隔离防护。

  (五)关闭小区内活动场所,取消聚会活动,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六)做好物业管理人员安全防护。做到人员上岗“戴口罩,手套”。每天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洗手,换洗衣服,保持个人卫生。上岗执勤动作规范标准,解释说明准确清晰无误。

  三、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统计各物业企业面临的疫情防控物资紧缺情况,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争取所需物资能够得到优先调度解决,保证物业服务工作人员一线防护措施到位,杜绝交叉感染。

  四、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辖区属地管理职责,联合社区街道办共同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可联合综合执法部门视其情节进行处罚。

  疫情面前,责任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的部署,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众志成诚,共同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 为打赢这场阻击战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2月1日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加强小区管理十项措施的通告

  宿迁市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加强小区管理“十项措施”的通告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全面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十项措施”通告如下:

  1.落实防控责任。 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保留一个进出通道、组建一支管理队伍、张贴一份安民告示、配备一个宣传喇叭、配齐一组检测工具、建立一套台账资料的“六个一”标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2.严控人员进出。 倡导居民网上采购生活用品,尽量不外出。对所有进出人员严格落实登记制度,必须测量体温、戴好口罩。快递、外卖配送的物资,由居民到大门口自行领取。除应急维修、救援救护等紧急情况外,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

  3.督促及时就医。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房东承担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职责。

  4.严管重点人员。 近期有外市尤其是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乡镇(街道)牵头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的严管措施。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社区,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5.严管重点小区。 对已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小区要进一步严格管控措施。属确诊病例的,对单个楼道单元、单栋楼体实行挂牌管理或规范隔离。

  6.妥处防疫垃圾。 单独设置口罩、手套等卫生用品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7.加强消毒工作。 每日对电梯轿厢(内外按钮)、楼道、单元大厅、地下车库、健身器材等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进行高频次消毒,对出入口设施、电梯轿厢、专用垃圾桶每日消毒不少于4次。

  8.严管公共场所。 小区内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菜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9.严禁聚会聚餐。 严禁小区居民聚众打牌、聚餐聚会以及开展其它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10.党员干部带头。 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违反上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年2月5日

篇3:疫情防控指导手册:快递人员能否进小区

  小区如何落实封闭式管理、快递人员能否进小区?这份手册为你解答

  为切实维护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出现的物业小区封闭式管理总体要求,在市住房城乡建委指导下,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昨(9)日发布了重庆市物业小区“新冠肺炎”(NCP)疫情防控指导手册(第四版),针对小区如何落实封闭式管理、快递人员能否进小区等市民关注问题,出台了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出入口实行预约出入的“出门条”登记制度

  该指导手册要求,各属地政府启动物业小区封闭式管理期间,小区应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措施。为降低人员流动,在宣传到位的同时,及时采取关闭次要出入口只保留小区主出入口、停用中央空调(大厦)、关闭小区内运动健身场馆、业主活动中心、禁止装修或维修施工、在主出入口设置24小时监控录象等措施。

  同时在出入口实行预约出入的“出门条”登记制度,严禁本小区外的人员、车辆进出小区;本小区人员出行和返回时,均应监测体温并登记备查。小区实行住户定期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办法;有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启动生活物资代购预案,帮助本小区出行困难家庭代购生活物资。

  物业还应当配合街道社区作好小区居民的疏导、解释工作,对于强行违规外出或外来人员强行进入的行为,应尽力劝阻并及时向属地街镇、社区报告。

  物业小区主要出入口应24小时设置红外体温测量仪 市物业管理协会供图

  快递人员检测合格并登记后可实施“无接触投递”

  对于快递人员如何进小区、如何进行投递,该手册也做出明确要求。对于设有快递投递箱(柜)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配送邮件、快件的邮政、快递人员加强检查,在配送人员配戴口罩做好防护,穿着单位工作装、出示工号,体温检测合格并经登记后,可以准予配送人员将邮件、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柜),实施“无接触投递”。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做好快递投递箱(柜)管理,并对快递投递箱(柜)每日喷洒消毒不少于2次。

  对于未设快递投递箱(柜)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小区门口或入口处指定快递暂存区域,禁止快递配送人员进入小区;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做好快递暂存区域管理,并对快递暂存区域每日喷洒消毒不得少于2次。

  电梯如何消杀?用棉球蘸上浓度75%的医用酒精搽拭

  在公共区域消杀方面,各小区物业应建立并按时填写物业项目防疫值班消杀台账。每日对物业小区内客服中心、食堂、公共厕所、下水道、地下车库等区域进行高频次消杀(为日常频次的2-4倍),每日对于出入口设施和电梯轿厢消杀不少于2次。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应及时封闭清运,每日封闭清运不少于2次,并对装卸设施做好消毒杀菌。

  有电梯的物业小区,应用医用棉球蘸上浓度75%的医用酒精,对电梯内外呼梯按钮进行不少于2次的搽拭消毒作业;也可采用定时更换呼梯按钮覆膜的方式进行防毒除菌管理。

  同时建议在小区入口匝机位置设置简易鞋底消毒池或放置浸有消毒药剂的泡沫垫以及相应的防滑倒设施和警示标识,对进入小区人员的鞋底进行简易消毒处理。

  对于出现疫情确诊小区协助社区安排监控、物资配送等服务

  该版指导手册还要求,对已出现症状,并要求在家隔离的人员,应协助属地卫健部门派专人值守,详细记录其进出户情况。对有发热、乏力、干咳症状的员工、业主、使用人,及时向就近的疫情定点救治医院和街镇、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疑似患者的隔离、送医工作。

  对于出现疫情确诊的小区,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机构采取封闭措施的,小区物业应协助社区安排摄像监控、生活物资配送、人员巡查、生活垃圾上门收取等服务工作。未经政府相关许可不得通过公共网络传播影像、图文资料。

  对疑似或确诊患者所在物业小区进行紧急风险防控。对疑似或确诊患者途经物业区域的公共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对本小区与疑似和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病理检查、隔离。

篇4:常州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常州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证小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一个大门进出。实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对于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只能开放一个大门进出(3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小区,最多开放两个大门进出)。

  二、严控外来人员。各社区应组织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力量,在小区出入口加强秩序维护人员,设立外来人员、返程人员登记处。对外来人员,问清楚来意,并与业主取得联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入内,并做好记录。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

  三、严控外来车辆。要做好外来车辆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对外来车辆,特别是鄂牌车辆,严控进入小区,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

  四、戴口罩出入小区。进出住宅小区一律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出小区的人员进行提醒劝返。同时,在指定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小区业主应当主动将废弃口罩投放到定点收集桶。

  五、进入小区测量体温。在小区出入口配备测温枪,各社区应组织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力量,对进入小区的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可疑情况立即登记、管控,并立即向属地社区上报,做好管控人员与属地社区的交接工作。

  六、必须按时消毒。在做好日常保洁工作的基础上,物业服务企业每日对电梯(内外按钮)、楼道、单元大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2次,加强通风,做好消毒记录。

  七、暂停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路灯维修、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加强管控。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八、规范台账资料。各社区应组织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力量,建立进出人员车辆登记簿、体温测量登记簿、小区应急处置方案、病毒消杀记录、员工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消耗登记簿等台账资料。

  九、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各社区应组织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力量,履行防疫工作日报制度,对掌握的疑似人员和居家隔离人员情况、消毒次数、消毒面积、物资储备消耗情况如实向属地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十、提高全民防控意识。多途径、全方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疫知识宣传,小区宣传栏内张贴防疫宣传画,电子屏、业主微信群做好预防控制指引,发放一封信、悬挂宣传横幅,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社区应切实履行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部门应做到履职尽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红色物业、先锋管家”战斗堡垒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2月2日

篇5:加强F县住宅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县住宅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社区疫情防控“十严格”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20**年2月12日起,全面加强浦北县内所有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疫情防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小区封闭式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主要由所属单位落实封闭式管理责任,物业小区主要由县住建局落实封闭式管理责任,无物业小区主要由所在社区落实封闭式管理责任。同时,要求安排到社区的县直单位的干部职工必须要配合做好封闭式管理的相关工作。每个小区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出通道,出入口处一律设立检查登记卡口。

  二、加强小区进出人员、车辆核查登记。要求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进行询问登记和体温监测;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情况特殊确需进入的,经所在社区同意并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发现20**年1月25日后外出返回浦北、外地来浦北人员车辆,以及体温高于37.3℃的人员,小区管理工作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作出报告,劝导发热人员到指定医院就诊;实施“一户一卡”,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隔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凭出入证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上班人员凭所在单位出具上班证明出入小区;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物品在小区出入口处进行表面消毒,实行无接触配送。除疫情防控、生命救援、应急抢险、保洁等车辆外,其他非小区业主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三、加强环境治理。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消杀工作,各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落实“门前三包”,垃圾日产日清,设置专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转运处置;每日对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并填写消杀记录。

  四、加强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通知栏、电梯广告、业主微信群和QQ群等多种形式进行新冠肺炎病毒介绍、防护知识、疫情进展等宣传,将病毒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居民,形成全覆盖宣传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各宣传栏、通知栏标注应急联系电话,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

  五、加强个人卫生。居民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学习防护知识,加强住所的环境卫生、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外出活动,不走亲访友,不聚会,不握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注重个人清洁,家庭用餐实行分餐制,维护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居民要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对不听劝阻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凡20**年1月25日后外出返回浦北、外地来浦北人员,须主动提前向物业小区、所属单位和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并自觉进行居家隔离14天以上,由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进行跟踪并建立台账。按规定需医学观察的人员,必须在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不得居家观察。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主动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监测;留观期间,一律不得擅离留观场所,一律不接受探视。

  七、加强出租房管理。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向社区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并做好房屋出租登记备案。落实房东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承租人为20**年1月25日后外出返回浦北、外地来浦北人员,出租单位或个人需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瞒报、漏报,拒绝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特别是出租房屋内发生疫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八、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小区内非生活必需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小区广场、露天健身场地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小区内的装修装饰等工程一律停止,水电气热等工程施工单位要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加强生活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社区菜市、超市、药店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做好人员导流,避免人员聚集。主管单位(社区)要根据防疫工作的需要,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短缺、存货不足的小区,主管单位(社区)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解决。

  十、加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员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居民须配合小区管理单位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的,纪委监委机关将严肃问责,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通告发布后,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整合力量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以上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大家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举报电话:0777-110。

  浦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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