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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工作人员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13

  建筑公司工作人员制度

  为了使该工程顺利完成,为了提高工程效益,搞好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每个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 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个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集体观念,提高质量素质,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脚,不准酒后上班。

  四、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高空作业上戏闹。

  五、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各种机械设备电线安装要合符要求。

  六、库房、木工房(棚)内严禁吸烟生火,夏季施工应搞好防洪工作。

  七、每个工作人员对各工序的质量,都必须接受现场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每个工作人员对现场材料、机具等要爱护保管。应做到节约、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

  九、严格控制三不,对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上序质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按实际情况和数据及时上报。

  十、施工区域严禁赌博和酒后闹事。

  以上规定如违反者,根据情节严重的给子罚款5~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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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5.协调好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

  6.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篇3:弱电设备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与培训制度

  弱电设备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与培训制度

  业务学习与培训制度包括学习和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形式、要求、执行者等内容。

  ①凡在弱电设备运行和维修岗位工作的人员都要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以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②业务学习和培训要紧密结合现有人员的情况和系统、设备的情况进行,重点是全面、深入地了解各项专业规章制度的内涵,明确和掌握执行这些专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方法、常见问题或故障的判断方法和应采取的措施;

  ③业务学习和培训应采取理论知识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系统培训与急用先学相结合、自学为主与集中辅导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集体分析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④对非智能建筑弱电专业毕业和没有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在岗人员,重点是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和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在一年内达到智能化建筑弱电工程师等级,已达到智能化建筑弱电工程师等级的在岗人员,重点是全面、深入地掌握智能化建筑系统和设备的情况、性能和特点,提高相应的技术水平;

  ⑤弱电主管负责业务学习与培训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篇4: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程序和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对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的管理。

  一、调入中心程序及要求

  第一步:综合科

  1.指导调入中心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如实填写《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备案表》,派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2.向调入人员提供工装定制公司联系方式,由调入人员窗口单位负责联系制作与其他窗口工作人员标准一致的工装。

  3.联系地下泊车工作人员进行车辆信息录入及地库停车卡的办理,由调入工作人员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4.进驻中心部门或单位出具调入人员午餐补助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劳动人事局审核盖章后,由调入工作人员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餐厅办理餐卡及充值。

  5.进行新调入工作人员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交接,填写交接明细单并签字。

  第二步:信息管理科

  1.做好网络与电脑的调试工作,提供桌面云、评价器等办公设备的使用方法说明书。

  2.办理新调入人员为党员的工作人员党员关系落户手续(办理长期调入中心的党员关系,调入6个月内调出者不需办理)。

  3.进驻中心部门或单位出具开通门禁的房间号证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中心管理办公室出具最终批准意见,方可办理门禁卡。

  4.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三步:业务科

  1.对新调入工作人员进行政务服务平台操作培训,并进行考核(附考核试卷及成绩)。

  2.由进驻中心部门或单位在政务服务平台审批流程中提交人员增加或变更事项后,业务科审批通过。

  3.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四步:督查科

  1.对新调入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大厅纪律作风等制度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录入中心考核系统(附考核试卷及成绩)。

  2.对新调入工作人员进行电子考勤指纹的录入。

  3.上传新调入工作人员电子照片等信息录入电子评价器,新调入工作人员需提供正装、正面、蓝底一寸免冠工作照电子版。

  4.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五步:综合科

  1.前期调入手续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呈报中心主任审批。

  2.确认同意调入后留存全部调入资料。

  二、调出中心程序及要求

  第一步:综合科

  1.调出部门或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工作人员调出申请,经中心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填写《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出备案表》。

  2.在大厅工作不满半年的,调出时须将工装交还政务服务中心,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在大厅工作满半年,不满2年的,调出时可选择将工装交还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也可选择缴纳30%的工装费用,工装归个人所有。在大厅工作满2年的,可选择缴纳30%的工装费用,工装归个人所有;也可选择不缴纳费用,将原工装交还政务服务中心置换新工装。

  3.取消调出工作人员车辆信息、收回地库停车卡。

  4.收回餐卡、门禁卡。

  5.负责做好调出工作人员网络设备和办公桌椅的检修、交接工作(窗口自备办公用品除外),确保中心固定资产的完好和不流失。

  6.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步:信息管理科

  1.调出工作人员需携带自备办公设备离开的,需经信息管理科、综合科核实后方可离开。

  2.办理调出工作人员党员关系等手续。

  3.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三步:督查科

  1.对调出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情况评价。

  2.对调出工作人员进行考勤指纹的注销。

  3.对调出工作人员进行照片电子版消档。

  4.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四步:综合科

  1.前期调出手续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呈报中心主任审批。

  2.确认同意调出后留存全部调出资料。

  三、附则

  本制度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解释、补充。

篇5: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请销假行为,严格审批程序,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根据《*南宁市LQ区委办公室 南宁市LQ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LQ区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良办发〔20**〕66号)》文件的精神,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干部职工(包含临时聘用人员)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以及外出公务、参观考察和培训学习等。

  请假除事假外,享受的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局干部职工(包含临时聘用人员)因事请假,按职级别和请假时间进行分级审批。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视为旷工,按《LQ区住建局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

  三、审批权限

  (一)请假半天以内按以下权限审批:一般干部职工由站所长审批,站所长由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按以下权限审批:一般干部职工、站所长及分管领导,实行逐层审批,审批程序如下:

  1.一般干部职工先由站所长审批,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站所长先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3.分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审批。

  请假者应由其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病假的,还须提供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无医院病休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四、关于公休假的申请,首先由各站所根据工作安排和本局的工作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然后提出方案,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主管领导审定。

  五、局干部职工(包含临时聘用人员)应尽可能减少因私请假,因私请假连续3天以上或累计达7天的,应抵本人年度公休假。

  六、休假完毕,应及时销假。如不按时销假,视为旷工,参照《LQ区住建局上下班考勤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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