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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02

  房地产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l.档案的分类:

  施工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机械设备物资档案、工程决算与工程合同档案、图集、图书、音像照片档案、文书档案、其他档案。

  2.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

  1〉立卷归档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卷面整洁干净、严禁乱涂乱画;

  2〉归档的原始记录签证应真实、齐全,日期、部位明确,严禁事后增减或涂改,使用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以备查询;

  3〉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的各种参考资料,以便于查阅。要定期检查档案存放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机密文件、资料归档要注意保密,并采取专门的保密措施,专门保管。

  3.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的时限:

  1〉文书文件等类档案资料每年内归档一次;

  2〉财务档案每年归档一次;

  3〉施工技术档案,质量体系运行管理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2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4〉工程经济档案,在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半年内,完成归档工作。

  5〉公司人事档案、职工技术、职工劳资、社会保险及车辆档案每年度内整理归档一次;

  6〉质量安全资料档案每年度内整理归档一次;

  7〉公司大型机械设备档案每年度内整理归档一次。

  4.档案的查阅与借用:

  1〉档案归档后,需查阅或借用时,必须经专业部门的负责人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由档案员做好登记,否则任何人无权查阅或借用;

  2〉凡属公司需对外保密的档案资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好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或借用;

  3〉各种图集、书籍、文书档案由档案员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

  4〉查阅档案资料只限所查范围,不得翻阅无关内容,对档案资料必须注意爱护,不得损坏,不得涂改、勾画、剪截和拆卷,更不准抽取或撕毁张页等。如发现上述情况,档案员有权立即制止,停止查阅;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对批准摘抄、复制和借出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准公布、翻印、转借和扩大阅读范周围;

  6〉利用档案资料完毕后,要亲自送还,经审查无误注销查借手续。

  5.档案鉴定销毁:

  1〉按照国家标准,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指无限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6--50年;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2〉短期保管的档案,15 年期满后应组织鉴定小组进行复查,经领导批准后可以销毁;长期保存的档案满50年,经鉴定小组再次鉴定确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领导和有关都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3〉对需要销毁的档案,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按照规定的标准手续进行销毁,销毁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完毕,监销人员要签字。

  4〉档案资料保管期具体分类划分详见国家档案法或青岛市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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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公司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2.财务部和档案室的财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财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翻阅。

篇3:网络技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网络技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为业务发展提供资料支持,提高资料利用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资料按性质分为机要资料和非机要资料。

  1.非机要资料: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可以对外公开的资料。

  包括:

  ①公司非密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一般会议记录及资料;

  ②外界发给公司的所有非机要文件、信函及资料;

  ③公司宣传及重大公关、接待活动文字、影视资料;

  ④公司业务研究背景资料。

  ⑤以公司名义购置的书籍、磁碟及相关资料。

  2.机要资料:公司经营发展中形成的、不宜对外公开的资料。

  包括:

  ①公司密级文件、公司的规划、财务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②人事档案、经理以上人员的工资收入;

  ③公司非公开的项目内容,研究成果;

  ④公司内部或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

  ⑤公司非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账户账号等。

  第二条 公司资料库由综合部专人管理,负责资料收集,目录编制,资料建档、归档、查阅、借阅。

  1.资料收集:来源包括公司收、发文,公司业务研究资料,及其他途径获得的资料。

  2.目录编制:根据资料密级、内容、编号、时间、份数编制资料目录。

  3.资料建档、归档:根据资料目录做好相应的建档、归档工作,保证公司资料库齐全完整,密级资料必须保证安全。

  第三条 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公司非机要资料,须在行政人员处填写《公司资料借∕查阅簿》,办理借还手续。

  第四条 借、查阅资料应妥善保管、保持整洁,按期归还,如有遗失毁损应立即报告总工并及时追查处理。

  第五条 借、查阅资料不得涂改、划线、抽页、剪裁和污损,资料出借和归还,由行政人员负责检查资料的完好破损情况。

  第六条 查阅机要资料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机要资料不得复印,不得外借。

  第七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篇4:房地产分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分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建设单位竣工交付后的使用、维护、改建、扩建提供依据以及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和交付验收,单位工程必须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1.技术资料管理总则:

  1)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由各项目部派专人负责,施工技术部门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

  2)工程竣工后,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必要的工程技术资料原件的收集保管工作(如工程验线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档案移交证书等),登记造册,建档保存。工程部在验线手续完成后,将验线记录原件一份送交施工技术部存档;竣工验收手续完成后,将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一份送交施工技术部存档(不含在送交竣工资料之内);

  3)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不得缺项漏项,必须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

  4)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工作实行每月检查和阶段检查(基础阶段、主体阶段),技术资料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进行阶段验收。同时对所有在建工程应进行不定期抽查;

  5)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部应将工程技术资料报送施工技术部门,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6)工程竣工验收后12日内,施工部门部应将技术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报送施工技术部门,经检查合格后,施工技术部门配合施工部门将原件资料送交市档案室,复印件资料送交公司资料室,并办理技术档案移交手续和退还技术资料保证金手续;

  7)设立工程技术资料保证金: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单位工程预留保证金2万元;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单位工程预留保证金3万元。此项保证金由财务部在工程第一次划款中代扣,工程竣工后15日内能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移交手续,施工技术部门开具退还保证金证明,到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工程竣工后15日内未能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移交手续,每拖后一天,扣罚保证金的l%,直到完成资料移交为止;

  (8)具有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①对经检查发现工程技术资料有不合格项的,每项按100-200元给予罚款预告,严重不合格项按每项300元给予罚款警告,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②整改期限内经复查发现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上述额度再加倍罚款,并由公司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督查改正小组,进驻现场进行整顿,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2.竣工档案整理基本要求:

  1)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符合案卷质量要求:

  ①归档城建文件材料应做到纸质优良,图纸清晰,字迹工整,一律要求原件,不得使用易褪色的圆珠笔,纯兰墨水和铅笔等书写材料书写;

  ②用施工蓝图编制竣工图时必须使用新蓝图。

  2)竣工图的编制形式和深度应区别不同情况采用以下方法:

  ①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图施工,没有变动者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无变更”字样,作为竣工图;

  ②在施工过程中有一般性设计变动,能在施工图上修改补充,且不影响图面质量,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把在施工过程中修改变更的内容,用碳素笔在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注记变更依据,在注记变更的起始部位画一个圆圈,原则上直径为10毫米为宜,一张施工图的变更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在圆圈内用阿拉伯数字编序号,然后在修改注记后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该张图纸变更*处字样,作为竣工图。修改施工图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形式出现的变更,用碳素墨水笔,原施工图变更部位用细实线杠改划掉(用直尺),然后绘上真实反映实物的图形,注上真实反映实物的文字,并在靠近变更部位的适当空白处注记变更依据;

  第二.变更部位出正式蓝图,用碳素墨水笔将原设计变更图部位打叉划掉,并在靠近变更部位的适当空白处注记变更依据。

  采用修改施工图作为竣工图的方法时,修改、说明和注记应在适当空白处,不得与原施工图内容重叠,不能破坏原施工图的内容;

  第三.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它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按改变后的情况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重新绘制”字样,作为竣工图;

  3)组卷:

  ①文件材料按工程准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竣工等阶段组卷,材料较少时,可将2个以上的阶段组为一卷;材料较多时,亦可将一个阶段形成的材料按问题分为数卷;

  ②图样材料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顺序排列,视其材料多少组成l至数卷。

  4)卷内文字的排列:

  ①文字卷:按问题结合时间排列;

  ②图样卷: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不同专业分开,视其材料的多少组成或合并组成l至数卷;

  5)案卷编目:

  ①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右上角编写页号,两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以打号机打字显示;

  ②移交单位:填写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

  ③卷内目录的编制:

  顺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依次标注。

  ③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卷内备考表要标明案卷内文件的件数或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6)案卷装订的要求:

  ①案卷内不同尺寸的文字材料应统一折叠为265毫米* 190毫米,图样卷或文字图样混合卷297毫米* 210毫米。图纸折叠采用“手风琴”式,标题栏应外露;

  ②文字材料卷应采用线绳三孔装订的办法,装订线不得压字,装订应整齐,美观牢固、每卷厚度不得超过2CM;

  ③图样材料单独立卷时,一律不装订。

  3.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及竣工文件材料:

  1)可行性研究方案;

  2)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3)工程项目申请,批准文件;

  4)征地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5)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6)工程方案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7)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审批文件;

  8)规划许可证或施工执照;

  9)开工报告;

  10)施工任务证明书;

  11)准予开工证明书;

  12)委托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员通知书;

  13)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等文件;

  14)与工程有关的会计记要(贯穿全过程);

  15)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16)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17)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第二部分:各种建筑材料合格证、准用证、施工试验报告:

  1)钢材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及检验报告(钢筋型钢);

  2)钢材焊接检验报告及焊条合格证、焊工操作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及复验报告;

  4)砖、砂、石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含建筑用水检验报告);

  5)防水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试验报告(含保温材料合格证);

  6)构件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7)外加剂的合格证、准用证;

  8)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9)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11)土壤试验;

  12)砂浆配合比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3)砼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现场预应力砼试验;

  15)其它。

  第三部分: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定位放线、基础、结构验收、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图纸会审;

  2)设计变更;

  3)定位放线;

  4)基础验收:

  5)结构验收;

  6)地基处理;

  7)地基钎探;

  8)桩基础施工记录;

  9)结构吊装、预制砼、楼板安装记录;

  10)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11)沉降观测记录;

  12)施工测温记录;

  13)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14)通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6)地基验槽;

  17)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8)主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9)楼地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0)屋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1)采暖卫生与煤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电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3)通风与空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4)电梯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5)工程分项使用功能检测记录:包括内容分四个方面共13项(原1l项)

  1)烟道,楼板堵孔情况检查记录;

  2)地漏安装、厕所、卫生间、阳台、地面坡向及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3)卷材屋面防水施工检查记录;

  4)给水(采暖)管道系统清洗记录;

  5)(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6)排水管道灌水(雨水)静压试验记录;

  7)散热器组装后压力试验记录;

  8)给水(采暖)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9)照明线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0)普通电器设备安装动态检查记录;

  11)防雷及电器设备接地电阻测试验收记录;

  12)防水工程渗、漏试验的记录表;

  13)管道通球检验记录。

  第四部分:单位工程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综合评定表);

  2)单位工程分部质量评定汇总表;

  3)保证项目技术资料核查表;

  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表(分部及分项);

  6)主体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7)地面与楼地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8)门窗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9)装饰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0)屋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1)采暖与煤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2)电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4)电梯安装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第五部分: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给排水竣工图;

  4)电气竣工图;

  5)采暖竣工图;

  6)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及其它材料:

  本归档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安装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检查项目。

  4.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阶段验收时,分别具备的技术资料如下:

  1)开工前需具备的资料:

  ①设计图纸,需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②工程地质勘测报告:需由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出具;

  ③工程质量委托书、质量目标责任书;

  ④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

  ⑤施工合同;

  ⑥施工组织设计及图纸会审记录。

  2)基槽验收时需具备的资料:

  ①基槽验收记录;

  ②土壤试验、基底钎探记录;

  ③工程定位放线验收记录;

  ④土方开挖分项评定表及技术交底。

  3)基础分部验收时应具备的资料:

  ①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合格证、准用证、砂子、石子、水泥、钢材、砖等;

  ②各种砼、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③砂浆、砼试块应有7天的试验报告;

  ④各分项工程评定表:砌石、砌砖、钢筋、砼、模板、回填土、防潮层、构件安装分析评定表;

  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⑥桩基础应具有:测桩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配合比通知单、原材料试验报告;

  ⑦带地下室的工程需有防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⑧电气配管应有合格证、准用证;

  ⑨埋入地下的铸铁管应具有合格证、准用证;

  ⑩基础分部评定表。

  4)主体验收应具备的资料:

  (1)砌砖、砼、钢筋、模板、构件安装、配电箱、配管等分析评定表;

  (2)构件合格证、准用证;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筋,电气配管等;

  (4)红砖每20万块需做一组试块进行试验;

  (5)砼、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和顶层7天的试验报告;

  (6)配电箱和安装测量记录及其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准用证、PVC管合格证、准用证、生产证可证;

  (7)砼统计表;

  (8)施工记录:楼层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砼施工记录;

  (9)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10)施工日志;

  (1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12)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5)竣工初验和验收时需具备的资料:

  (1)原材料、半成品合格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包括:内外墙涂料;墙地镶贴材料;上下水管材、管件;屋面防水及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电线、电缆、低压采暖散热器等;

  (2)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面垫层砼及配筋、电气配线;

  (4)地面垫层砼试验报告;

  5)施工日志。

  (6)水暖管道压力试验记录;排水管气密性试验记录;通球试验记录;

  (7)电气带电项目:检查记录;

  (8)住宅工程《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评定表;

  (9)屋面蓄水试验记录表;

  (10)卫生间、厨房蓄水试验记录表;

  (11)外墙面砖洒水试验记录表;

  (12)市政工程管道打压记录表;

  (13)竣工申报表。

  (14)分部工程登记表;

  (15)设计变更记录;

  (16)竣工图;

  (17)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整改报告;

  (18)停工通知、整改报告、复工报告;

  (19)保修书;

  (20)工程使用说明书。

篇5:混凝土试验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混凝土试验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⑴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⑵产品和工程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

  ⑶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⑷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大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⑸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2.其他属于定期保存的资料

  ⑴各类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不超过5年。

  ⑵各类报告保管期不少于5年。

  ⑶用户意见及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3年。

  ⑷检测报告发放登记本,保管期不少于3年。

  3.技术资料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⑵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

  ⑶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⑷资料室为用户保守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

  4.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站长批准后才能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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