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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02

  房地产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和经营管理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法》、《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编制信贷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应收款管理,搞好资金回笼;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及时报送各种报表,主动配合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

  7〉办理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公司财务部由经理兼总会计师,下设主管会计、会计、出纳、记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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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部门在公司经营与运作过程中的反映、控制、参与和监督作用,全面揭示经济活动的发生及结果,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和《会计法》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 集团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分(子)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

  第四条 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分(子)公司和股东权益。

  第五条 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制度和依工作程序;勤奋廉洁,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技能;努力改进财务工作质量,讲求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保守职业秘密。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依此办理财务事宜,并积极协助、配合财务部门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权归集团公司董事会。各分(子)公司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篇3: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财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会计工作,按期出具财务报告,并经执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第五条 公司要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职能,加强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工作,及时完成财务分析供经营管理决策参考,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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