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华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七小时工作制
公司总部:上午:8:00-11:45下午:2:15-5:30
生产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月月底前发计算所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2天(十月一、二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时间,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成为责任人员的员工实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每年为15天,可以累积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责任人员休假的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探亲可以报销单程飞机经济仓、回程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或者来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探亲或休期一般不报销医药费,但经批准带有疗养性的休假的职工和因患重病或传染病经县医院证明的嗣,可适当报销医药费。
第二十六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雪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 请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 加班
第二十九条:公在生产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三十一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标准的200%计算。
第三十二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按原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三条:嗣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 出差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五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停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 培训
第三十九条:为提高公同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嗣进和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四十一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四十二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四十三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四十四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 调职
第四十五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七条:嗣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委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八条:员工调动,如驻地远者,按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
第十一章 保密
第四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五十条:员工不得汇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俱意见涉及公司的,涨上级领导许或,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 道消息的传播。
第五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五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人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蜜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蜜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阴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 考核
第五十五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绩: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总裁办共同拟制及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闪,特殊人员可由主和副总裁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条:部门经理以下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裁办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 奖惩
第五十八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主管副总裁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裁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裁签署的证书外,不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以;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教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八、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综合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较大者。
二、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四、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五、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准: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嗣怕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吕合理指导,节轻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十三、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到生产和科研场所参观者。
十四、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在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仪器、设备、车辆等 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八、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四、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八、无故放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 福利
第六十七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八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含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九条:责任人员在责任岗位工作期间除享受上述医疗保险费用外,还可报销护理费、疗养费保健费用。有重大贡献的特别责任人员必要时可去国外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条:公司负责组织新员工作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一条:员工服从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补贴。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 资遣
第七十三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七十四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七十五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七十六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七十七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并发给路三百元。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另发给五百元路费和一百五十元礼品费。
第十六章 辞职
第七十八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九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密级的不同,需提前2-6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八十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华为司字(1994)36号、83号文件和其它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 生活与娱乐
第八十一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和用具,并有组强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向新员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八十三条:员工租用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故第八十四条:向嗣提供膳食服务,并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八十五条:公司设立生活协调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员工的文娱活动,各部门也可按生活委员会的安排自行组织员工进行健康的文娱活动,活动经费由生活协调委员会适当补贴。
第八十六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 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七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国外出差(2)考核(3)职位职级晋升(4)年终奖发放(5)荣誉(6)退休(7)抚恤(8)各种津贴给付(9)派赴港澳、国外人员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九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裁办。
第九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网络技术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网络技术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的认识任免程序,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人员。总经理办公会是人事任免的决策机构,综合部是人事任免的执行机构,负责文件发放及其相关管理。
第一条 招聘
1.总工在每年年末应该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人力资源状况编制公司下年人力资源规划方案,拟定招聘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批。
2.综合部根据人才需求状况适时选择招聘渠道,收集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经初选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3.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综合部通知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并安排好面试相关工作。
4.总工负责面试业务人员,总经理负责面试财务、行政人员。
第二条 录用
1.员工录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由综合部办理录用手续,员工应如实填写录用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
2.综合部发出任职通知,明确职位、薪资、到职日期等内容。
3.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第三条 任免
1.公司总工由公司总经理任免。
2.公司财务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任免。
3.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的聘任与解聘由总经理提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任免。
第四条 离职
1.凡被公司辞退、开除的,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综合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理由,明确离职日期。
2.凡员工自行辞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并说明理由,交至总工。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
3.总工签署意见后,离职员工将报告送至综合部。综合部经上报核准,发给《离职员工会签表》。
4.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员工会签表》物品移交明细单中详细列明所移交的一切物品,并由综合部签字认可。
5.凡离职员工必须移交、完成下列事项:
①完成所作业务(所做业务完成以出具报告并收到反馈意见书为准);
②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移交;
③交还所借用公司财物(笔记本电脑、加密锁、U盘等);
④交还公司其他相关资料。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综合部不得签字认可离职:
①凡因移交不清或所借财物遗失损坏,在未做出赔偿之前的;
②辞职员工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应该给予赔偿,在未赔偿之前的。
7.凡未获批准辞职的员工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直至辞退。
8.如果员工离职时,由于施工方不配合等原因,离职员工所作业务迟迟不能结束,报告不能及时出具的,公司可通知员工暂先离职。离职后离职员工有义务随叫随到配合完成后续业务,其完成后续业务时基本工资按实到天数计算。
9.综合部在《离职员工会签表》上签署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财务部即可结算离职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离职员工自办妥手续后一个月内领取所有工资。
10.违反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第八条、第九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综合部。
篇3: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与签约
(一)聘用原则:按需用人,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用人原则:
(1)任人唯德:德才兼备者重用、心态不健康者不用。
(2)任人唯贤:能者上、庸者让、闲者弃。
(3)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充足的自由度去学习和尝试。
(4)奖励创新进取,鞭策死板、滞后。
(5)服从整体前提下尊重个性。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聘用:
(1)被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
(2)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4)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6)精神病患者。
(7)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8)体格检查经公司认定不合格者。
(9)未满18周岁者。
(二)招聘:
1、各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确定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岗位工作标准设定人员编制,按编制严格以工作标准来招聘职员。
2、各部门如超出编制增加人员或岗位须填写需求申请表,详述需求原因、新岗位职责及工作量后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初试由相关部门经理协同行政部组织考核,复试由主管总经理考核并决定录用与否。
4、行政部对复试合格者签发录用通知书,办理入职手续并组织入职培训;随后由行政部分批组织新录用之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行政部统一存档备案。
* 试用人员报到时,需向行政部缴验下列资料:
A. 小一寸免冠彩照2张;
B. 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任职资格证等证件之原件;
C. 入职登记表;
D. 公司录用通知(经入职部门主管签章);
E. 暂住证(外省人员)原件;
F. 未婚证(未婚者)或计划生育证(已婚者)原件。
5、初试及复试工作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15天内决定录用与否。
6、在决定录用管理人员及指定重要岗位的人员之前,行政部将对其进行家访,并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调查,以便对应聘者个人资料及原单位任职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7、对于公司招聘之人员,公司一旦核实所提供(包括填写)之资料不真实,公司将无条件辞退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试用和签约:
1、录取员工须由公司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或防疫站进行体检。
2、本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对于暂时未达到岗位技能要求但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良好的员工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不合格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同时试用期员工也随时可提出辞职。
篇4: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入职手续办理】
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部门为院办公室;
2、一般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3、医疗、护理、医技、技术人员入职手续办理时,除提交一般员工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医院存档,由医院代为办理注册手续: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正副本;
4、员工需保证应聘登记表中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隐瞒、虚假填报情况,视为严重欺骗医院,医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如医院需要新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社保停交证明,员工需主动配合医院工作。
【工作时间】
医院按照劳动法规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常规班次:
上午:8:00.-- 12:00.
下午:13:30.-- 17:30.
非常规班次:
由医院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季节 需要决定。
【考勤管理】
1、医院员工以指纹方式进行考勤,每日上下班均应打卡。
2、员工打卡以后即视为上班,不得再因任何个人原因私自离岗;如查岗发现打卡后人不在岗者视为脱岗,罚款50元/次。
3、员工忘记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再交办公室存档,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一个月内忘记打卡累计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则罚款10元/次。
4、若因手术、抢救病人或外出公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1)迟到、早退
A、员工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15分钟后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月内迟到第一次扣款5元;第二次扣款10元;第三次扣款20元;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早退处罚办法与迟到一致。
B、医院各种会议、培训通知应到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旷工;请假者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
(2)旷工
1)未请假、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不到会者视为旷工;
2)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及津贴,并每次处以罚款100元;
3)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年累计旷工四日,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处理,医院将根据劳动法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6、考勤卡异常审批权限
(1)导医、护士考勤卡由本部护士长签字后,交护理部主任签批,护士长考勤直接由护理部主任签批;
(2)各医疗、医技及药剂科室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长签批,科主任考勤直接由医务科长签批;
(3)行政、后勤、财务、发展等部员工考勤卡由各部第一负责人签批;
(4)各部负责人及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考勤由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5)考勤卡签批时,应先自行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无效。
7、院办公室负责每月出勤统计工作。
【请假管理】
1、法定假日
共计11天,元旦1天、五一劳动节 1天、十一国庆节 3天、农历中秋节 1天,农历清明节 1天,农历端午节 1天、农历春节 3天。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节 日期间休假的,由各科室在医院统筹下安排补休。
2、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流程由直接主管、科室负责人、院办公室、院长、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存档;
(2)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核准;
(3)员工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核准;
(4)员工请假三至七天(含七天)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核准;
(5)员工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批,院长审核,总经理核准;
(6)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院长核准;
(7)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院长审批,总经理核准;
(8)医院员工请假遵循“书面请假”,“先请假后休假”原则;
(9)员工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予扣除计算;
(10)员工请假未办理书面手续者,记为旷工;
(11)《请假审批表》统一交院办公室备案。
3、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盖章 病假条 ,病假条 作为《请假审批表》附件一同交办公室存档。如员工病情严重不能于当日办理请假手续,应使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病假期满后立即补办手续,病假以半日起计;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一月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两天,两天以上部分按事假计;
员工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事假
事假以0.5天起计,不满0.5天按0.5天计算,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任何薪资及津贴。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十天,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聘。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5、婚假
(1)凡医院已转正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婚龄,属于初婚者,领取结婚证后,即可申请婚假。
(2)基础婚假为5天,晚婚员工婚假为7天;
(3)员工婚假必须于结婚证领取一年内休完,超过一年不予核批婚假;
(4)员工休婚假必须提前一星期向公司提交请假报告,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5)员工婚假包含路途与法定节 假日;
(6)员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6、丧假
(1)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三天(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
(2)旁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天(旁系亲属指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产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生育津贴;
(2)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提供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8、年休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一次;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假期不跨年度累计,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外地员工报销一次年假探亲往返路费(详见财务制度)。
9、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加班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报领导核准后,到院办公室进行报备;
加班按小时计算,每8小时记为一天;
加班处理遵循“先调休后补钱”的原则,在该员工一个月内无法使用调休后,可支付加班工资,其加班费补贴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30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
【薪酬管理】
1、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构成;
2、医院采用月薪制,薪酬计算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1日;
3、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
4、薪酬发放形式为银行卡或现金形式;
5、公司薪酬遵循“薪随岗变”的原则,员工需遵从医院对其岗位的合理调整。
【福利管理】
1、员工入职后,享受伙食费:按每人每天8元(含煤气费)由医院食堂统一安排。
2、住房标准:外市人员由医院统一安排,一般员工住集体宿舍,医技人员中级职称者二人一间房,高级职称及以上者一人一间房。个人生活用品、水电费、煤气费等医院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5元,超过部分如由医院垫付的,财务部门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3、员工生日,按医院安排发放30-50元礼品,由院办公室依据员工身份证登记生日按月交财务办理。
4、员工在职期间,因病需要检查治疗自负50%检查治疗费;但须办理审批手续,由医务部门负责。
【离职手续办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3、辞职报告由院办主任、院长审核签字方为医院同意离职;
4、员工在辞职手续办理期间不得消极怠工、故意损害医院形象,如出现此情况,该员工作严重违反医院规章 处理;
5、员工书面辞职获得批准后,持批准后的书面辞职报告到院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离职审批表》规定内容,进行工作交接、物品交接、个人工作证牌上缴、医院所发生活物资上缴等;
6、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便行离职者,按照旷工处理;
7、员工离职手续完成后,当月应发工资将于正常发薪日进行发放;
篇5:文化传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文化传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本,我们的员工必须团结向上,具有朝气蓬勃、百折不挠的“阳光精神”,保持优质高效的工作状态;我们提倡人性化的管理,把“以人为本”作为我们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 我们的用人原则:用人所长、容人所短、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第三条 我们的工作机制: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责定权、以工作效果定利益。
第四条 我们最需要的人才类型:高智力、高社会适应能力、高意志力、具献身精神和冒险意识的人才。
第二章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有权取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 有权向自己的上级乃至越级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本公司精神、原则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
第三条 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公司正常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不损公肥私,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章 招聘录用
第一条 员工的录用应遵循“宁缺勿滥、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公司发展的规划和经营规模的需要来确定公司人员的编制,以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为准则。
第二条 由用人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向综合行政部提交用人申请报告,综合行政部根据用人需求先进行内部调配,如无法满足需求则根据公司发展状况,报董事长审批后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三条 应聘人员由综合行政部及用人部门会同初试,再由分管副总进行复试,最后报董事长审定。
第四章 任用
第一条 员工入职:新员工经招聘考核合格后到公司综合行政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建立个人人事档案。综合行政部为该员工出具《入职通知书》到总经办,以此确定起薪日期。
第二条 试用期:
1、试用期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在此期间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
2、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经董事长确定也可取消试用期。试用期表现突出者可由直接上级提出申请交综合行政部签署意见后,经董事长批准,可提前转正。
3、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公司认为不符合要求或本人不愿继续在公司工作者,将予以解除试用关系。
第三条 员工转正:试用期满后一周内,由本人填写《转正评定表》,经部门经理及综合行政部签署意见后,送董事长审定,方可予以转正。转正员工由综合行政部出具《转正通知书》至总经办,以此确定转正日期及工资标准。
第四条 公司员工职位采用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至三年。
第五条 聘用程序: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长任免;
部门经理--由董事长、总经理任免;
普通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六条 每一聘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综合行政部报总经办,经董事长批准后,再由综合行政部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 聘用期内,如受聘员工因公司或个人原因需调整职位,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在两日内向公司综合行政部提出。
第八条 聘期结束时,若原部门不再聘用,该员工将退回综合行政部,该员工有权在两日内寻求新的部门聘用,或由综合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所报用人申请推荐新的部门;若一周内无部门聘用或不服从综合行政部所安排的新工作,则视为辞职。
第九条 员工调职: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后,综合行政部视用人申请提出的人员需求自公司内部进行调配的员工,由综合行政部协调双方部门及员工后发出调职或任免通知,并存入该员工人事档案备查。
第五章 离职
第一条 员工离职: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除名、自动离职。
第二条 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同意后可至综合行政部领取《离职审批表》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认为其不合公司要求需辞退者,由综合行政部通知该员工到综合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2、正式员工辞职:普通员工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员需提前60天提出书面申请(普通员工辞职须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辞职须经直接上级同意);公司在收到书面辞职申请后一周内做出答复;员工在未得到正式答复前,不得离职。
第三条 辞退:员工在聘期内,由于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将予以辞退,由综合行政部提前一周通知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 除名:员工在聘期内,由于个人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原则及规章 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声誉重大损失,公司将予以除名,由综合行政部通知该员工立即办理离职手续。除名员工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公司保留起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 离职手续办理程序及要求:
1、辞职(辞退)者须在公司综合行政部确定的离职日期起3日内办理完结离职手续,在未办理完结离职手续之前应正常上班,一切按公司规定考核;若因辞职(辞退)者的原因而未按期办理完结离职手续,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同时若因其未按期办理完结离职手续而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向离职者提出赔偿要求。
2、擅自离职、未经批准而离职和批准后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提前离职的员工均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未付酬劳公司一律不再计算发放,同时保留因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要求赔偿的权利。
3、所有辞职者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①普通员工提交离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分管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填写《离职审批表》,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须经分管副总同意后,交董事长签字认可后方可填写《离职审批表》;
②员工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并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③《离职审批表》最后交到综合行政部,由综合行政部确认其所有离职手续齐备后出具《员工离职通知》到总经办结算其所得工资。
④所有离职交接手续如下:
所属部门工作交接完毕,由直接上级签字确认(附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交接清单)。
将书刊、办公用品等公司物品上交综合行政部,由综合行政部签字确认。
与财务部结清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财务部签字确认。
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交接手续,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如与其他部门无工作联系可不用交接)。
第六章 临时工及外聘兼职用工
第一条 用人部门增加临时用工,需向综合行政部提出需求申请,综合行政部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批准后,综合行政部开始启动外聘临时工或兼职人员工作。
第二条 公司雇用临时工或兼职人员,由综合行政部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并严格遵守。
第三条 临时工、兼职人员从公司取得报酬的形式只有工资一种,不享受公司制度规定的其它福利。
第七章 培训
第一条 新员工培训:
1、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综合行政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新员工培训内容: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其他相关的规章 制度等。
第二条 综合行政部将根据公司需要,不定期安排对员工进行素质和专业培训。
第三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选送在公司工作满三年、部门业务骨干或经特别批准的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公司提供其在学习期间的学费,但公司将与其签订《培训合同》。送培员工取得证书者,其证书由综合行政部保管。
第四条 由公司出资获得证书者,必须在学成后为公司服务三年以上,其间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其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的个人薪金必须双倍返还公司。
第五条 公司鼓励和支持员工在业余时间进修与本人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课,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公司可酌情为员工提供时间支持。
第六条 员工参加各种培训的培训成绩将列入人事档案,作为聘任和晋升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