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网络技术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30

  网络技术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的认识任免程序,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人员。总经理办公会是人事任免的决策机构,综合部是人事任免的执行机构,负责文件发放及其相关管理。

  第一条 招聘

  1.总工在每年年末应该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人力资源状况编制公司下年人力资源规划方案,拟定招聘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批。

  2.综合部根据人才需求状况适时选择招聘渠道,收集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经初选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3.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综合部通知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并安排好面试相关工作。

  4.总工负责面试业务人员,总经理负责面试财务、行政人员。

  第二条 录用

  1.员工录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由综合部办理录用手续,员工应如实填写录用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

  2.综合部发出任职通知,明确职位、薪资、到职日期等内容。

  3.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第三条 任免

  1.公司总工由公司总经理任免。

  2.公司财务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任免。

  3.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的聘任与解聘由总经理提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任免。

  第四条 离职

  1.凡被公司辞退、开除的,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综合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理由,明确离职日期。

  2.凡员工自行辞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并说明理由,交至总工。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

  3.总工签署意见后,离职员工将报告送至综合部。综合部经上报核准,发给《离职员工会签表》。

  4.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员工会签表》物品移交明细单中详细列明所移交的一切物品,并由综合部签字认可。

  5.凡离职员工必须移交、完成下列事项:

  ①完成所作业务(所做业务完成以出具报告并收到反馈意见书为准);

  ②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移交;

  ③交还所借用公司财物(笔记本电脑、加密锁、U盘等);

  ④交还公司其他相关资料。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综合部不得签字认可离职:

  ①凡因移交不清或所借财物遗失损坏,在未做出赔偿之前的;

  ②辞职员工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应该给予赔偿,在未赔偿之前的。

  7.凡未获批准辞职的员工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直至辞退。

  8.如果员工离职时,由于施工方不配合等原因,离职员工所作业务迟迟不能结束,报告不能及时出具的,公司可通知员工暂先离职。离职后离职员工有义务随叫随到配合完成后续业务,其完成后续业务时基本工资按实到天数计算。

  9.综合部在《离职员工会签表》上签署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财务部即可结算离职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离职员工自办妥手续后一个月内领取所有工资。

  10.违反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第八条、第九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综合部。

编辑:www.pmceo.Com

篇2: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与签约

  (一)聘用原则:按需用人,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用人原则:

  (1)任人唯德:德才兼备者重用、心态不健康者不用。

  (2)任人唯贤:能者上、庸者让、闲者弃。

  (3)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充足的自由度去学习和尝试。

  (4)奖励创新进取,鞭策死板、滞后。

  (5)服从整体前提下尊重个性。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聘用:

  (1)被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

  (2)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4)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6)精神病患者。

  (7)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8)体格检查经公司认定不合格者。

  (9)未满18周岁者。

  (二)招聘:

  1、各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确定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岗位工作标准设定人员编制,按编制严格以工作标准来招聘职员。

  2、各部门如超出编制增加人员或岗位须填写需求申请表,详述需求原因、新岗位职责及工作量后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初试由相关部门经理协同行政部组织考核,复试由主管总经理考核并决定录用与否。

  4、行政部对复试合格者签发录用通知书,办理入职手续并组织入职培训;随后由行政部分批组织新录用之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行政部统一存档备案。

  * 试用人员报到时,需向行政部缴验下列资料:

  A. 小一寸免冠彩照2张;

  B. 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任职资格证等证件之原件;

  C. 入职登记表;

  D. 公司录用通知(经入职部门主管签章);

  E. 暂住证(外省人员)原件;

  F. 未婚证(未婚者)或计划生育证(已婚者)原件。

  5、初试及复试工作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15天内决定录用与否。

  6、在决定录用管理人员及指定重要岗位的人员之前,行政部将对其进行家访,并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调查,以便对应聘者个人资料及原单位任职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7、对于公司招聘之人员,公司一旦核实所提供(包括填写)之资料不真实,公司将无条件辞退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试用和签约:

  1、录取员工须由公司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或防疫站进行体检。

  2、本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对于暂时未达到岗位技能要求但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良好的员工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不合格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同时试用期员工也随时可提出辞职。

篇3: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入职手续办理】

  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部门为院办公室;

  2、一般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3、医疗、护理、医技、技术人员入职手续办理时,除提交一般员工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医院存档,由医院代为办理注册手续: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正副本;

  4、员工需保证应聘登记表中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隐瞒、虚假填报情况,视为严重欺骗医院,医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如医院需要新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社保停交证明,员工需主动配合医院工作。

  【工作时间】

  医院按照劳动法规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常规班次:

  上午:8:00.-- 12:00.

  下午:13:30.-- 17:30.

  非常规班次:

  由医院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季节 需要决定。

  【考勤管理】

  1、医院员工以指纹方式进行考勤,每日上下班均应打卡。

  2、员工打卡以后即视为上班,不得再因任何个人原因私自离岗;如查岗发现打卡后人不在岗者视为脱岗,罚款50元/次。

  3、员工忘记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再交办公室存档,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一个月内忘记打卡累计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则罚款10元/次。

  4、若因手术、抢救病人或外出公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1)迟到、早退

  A、员工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15分钟后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月内迟到第一次扣款5元;第二次扣款10元;第三次扣款20元;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早退处罚办法与迟到一致。

  B、医院各种会议、培训通知应到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旷工;请假者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

  (2)旷工

  1)未请假、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不到会者视为旷工;

  2)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及津贴,并每次处以罚款100元;

  3)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年累计旷工四日,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处理,医院将根据劳动法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6、考勤卡异常审批权限

  (1)导医、护士考勤卡由本部护士长签字后,交护理部主任签批,护士长考勤直接由护理部主任签批;

  (2)各医疗、医技及药剂科室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长签批,科主任考勤直接由医务科长签批;

  (3)行政、后勤、财务、发展等部员工考勤卡由各部第一负责人签批;

  (4)各部负责人及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考勤由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5)考勤卡签批时,应先自行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无效。

  7、院办公室负责每月出勤统计工作。

  【请假管理】

  1、法定假日

  共计11天,元旦1天、五一劳动节 1天、十一国庆节 3天、农历中秋节 1天,农历清明节 1天,农历端午节 1天、农历春节 3天。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节 日期间休假的,由各科室在医院统筹下安排补休。

  2、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流程由直接主管、科室负责人、院办公室、院长、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存档;

  (2)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核准;

  (3)员工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核准;

  (4)员工请假三至七天(含七天)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核准;

  (5)员工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批,院长审核,总经理核准;

  (6)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院长核准;

  (7)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院长审批,总经理核准;

  (8)医院员工请假遵循“书面请假”,“先请假后休假”原则;

  (9)员工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予扣除计算;

  (10)员工请假未办理书面手续者,记为旷工;

  (11)《请假审批表》统一交院办公室备案。

  3、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盖章 病假条 ,病假条 作为《请假审批表》附件一同交办公室存档。如员工病情严重不能于当日办理请假手续,应使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病假期满后立即补办手续,病假以半日起计;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一月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两天,两天以上部分按事假计;

  员工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事假

  事假以0.5天起计,不满0.5天按0.5天计算,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任何薪资及津贴。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十天,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聘。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5、婚假

  (1)凡医院已转正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婚龄,属于初婚者,领取结婚证后,即可申请婚假。

  (2)基础婚假为5天,晚婚员工婚假为7天;

  (3)员工婚假必须于结婚证领取一年内休完,超过一年不予核批婚假;

  (4)员工休婚假必须提前一星期向公司提交请假报告,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5)员工婚假包含路途与法定节 假日;

  (6)员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6、丧假

  (1)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三天(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

  (2)旁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天(旁系亲属指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产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生育津贴;

  (2)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提供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8、年休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一次;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假期不跨年度累计,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外地员工报销一次年假探亲往返路费(详见财务制度)。

  9、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加班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报领导核准后,到院办公室进行报备;

  加班按小时计算,每8小时记为一天;

  加班处理遵循“先调休后补钱”的原则,在该员工一个月内无法使用调休后,可支付加班工资,其加班费补贴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30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

  【薪酬管理】

  1、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构成;

  2、医院采用月薪制,薪酬计算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1日;

  3、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

  4、薪酬发放形式为银行卡或现金形式;

  5、公司薪酬遵循“薪随岗变”的原则,员工需遵从医院对其岗位的合理调整。

  【福利管理】

  1、员工入职后,享受伙食费:按每人每天8元(含煤气费)由医院食堂统一安排。

  2、住房标准:外市人员由医院统一安排,一般员工住集体宿舍,医技人员中级职称者二人一间房,高级职称及以上者一人一间房。个人生活用品、水电费、煤气费等医院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5元,超过部分如由医院垫付的,财务部门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3、员工生日,按医院安排发放30-50元礼品,由院办公室依据员工身份证登记生日按月交财务办理。

  4、员工在职期间,因病需要检查治疗自负50%检查治疗费;但须办理审批手续,由医务部门负责。

  【离职手续办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3、辞职报告由院办主任、院长审核签字方为医院同意离职;

  4、员工在辞职手续办理期间不得消极怠工、故意损害医院形象,如出现此情况,该员工作严重违反医院规章 处理;

  5、员工书面辞职获得批准后,持批准后的书面辞职报告到院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离职审批表》规定内容,进行工作交接、物品交接、个人工作证牌上缴、医院所发生活物资上缴等;

  6、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便行离职者,按照旷工处理;

  7、员工离职手续完成后,当月应发工资将于正常发薪日进行发放;

篇4:文化传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文化传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本,我们的员工必须团结向上,具有朝气蓬勃、百折不挠的“阳光精神”,保持优质高效的工作状态;我们提倡人性化的管理,把“以人为本”作为我们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 我们的用人原则:用人所长、容人所短、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第三条 我们的工作机制: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责定权、以工作效果定利益。

  第四条 我们最需要的人才类型:高智力、高社会适应能力、高意志力、具献身精神和冒险意识的人才。

  第二章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有权取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 有权向自己的上级乃至越级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本公司精神、原则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

  第三条 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公司正常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不损公肥私,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章 招聘录用

  第一条 员工的录用应遵循“宁缺勿滥、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公司发展的规划和经营规模的需要来确定公司人员的编制,以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为准则。

  第二条 由用人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向综合行政部提交用人申请报告,综合行政部根据用人需求先进行内部调配,如无法满足需求则根据公司发展状况,报董事长审批后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三条 应聘人员由综合行政部及用人部门会同初试,再由分管副总进行复试,最后报董事长审定。

  第四章 任用

  第一条 员工入职:新员工经招聘考核合格后到公司综合行政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建立个人人事档案。综合行政部为该员工出具《入职通知书》到总经办,以此确定起薪日期。

  第二条 试用期:

  1、试用期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在此期间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

  2、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经董事长确定也可取消试用期。试用期表现突出者可由直接上级提出申请交综合行政部签署意见后,经董事长批准,可提前转正。

  3、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公司认为不符合要求或本人不愿继续在公司工作者,将予以解除试用关系。

  第三条 员工转正:试用期满后一周内,由本人填写《转正评定表》,经部门经理及综合行政部签署意见后,送董事长审定,方可予以转正。转正员工由综合行政部出具《转正通知书》至总经办,以此确定转正日期及工资标准。

  第四条 公司员工职位采用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至三年。

  第五条 聘用程序: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长任免;

  部门经理--由董事长、总经理任免;

  普通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六条 每一聘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综合行政部报总经办,经董事长批准后,再由综合行政部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 聘用期内,如受聘员工因公司或个人原因需调整职位,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在两日内向公司综合行政部提出。

  第八条 聘期结束时,若原部门不再聘用,该员工将退回综合行政部,该员工有权在两日内寻求新的部门聘用,或由综合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所报用人申请推荐新的部门;若一周内无部门聘用或不服从综合行政部所安排的新工作,则视为辞职。

  第九条 员工调职: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后,综合行政部视用人申请提出的人员需求自公司内部进行调配的员工,由综合行政部协调双方部门及员工后发出调职或任免通知,并存入该员工人事档案备查。

  第五章 离职

  第一条 员工离职: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除名、自动离职。

  第二条 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同意后可至综合行政部领取《离职审批表》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认为其不合公司要求需辞退者,由综合行政部通知该员工到综合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2、正式员工辞职:普通员工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员需提前60天提出书面申请(普通员工辞职须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辞职须经直接上级同意);公司在收到书面辞职申请后一周内做出答复;员工在未得到正式答复前,不得离职。

  第三条 辞退:员工在聘期内,由于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将予以辞退,由综合行政部提前一周通知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 除名:员工在聘期内,由于个人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原则及规章 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声誉重大损失,公司将予以除名,由综合行政部通知该员工立即办理离职手续。除名员工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公司保留起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 离职手续办理程序及要求:

  1、辞职(辞退)者须在公司综合行政部确定的离职日期起3日内办理完结离职手续,在未办理完结离职手续之前应正常上班,一切按公司规定考核;若因辞职(辞退)者的原因而未按期办理完结离职手续,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同时若因其未按期办理完结离职手续而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向离职者提出赔偿要求。

  2、擅自离职、未经批准而离职和批准后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提前离职的员工均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未付酬劳公司一律不再计算发放,同时保留因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要求赔偿的权利。

  3、所有辞职者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①普通员工提交离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分管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填写《离职审批表》,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须经分管副总同意后,交董事长签字认可后方可填写《离职审批表》;

  ②员工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并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③《离职审批表》最后交到综合行政部,由综合行政部确认其所有离职手续齐备后出具《员工离职通知》到总经办结算其所得工资。

  ④所有离职交接手续如下:

  所属部门工作交接完毕,由直接上级签字确认(附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交接清单)。

  将书刊、办公用品等公司物品上交综合行政部,由综合行政部签字确认。

  与财务部结清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财务部签字确认。

  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交接手续,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如与其他部门无工作联系可不用交接)。

  第六章 临时工及外聘兼职用工

  第一条 用人部门增加临时用工,需向综合行政部提出需求申请,综合行政部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批准后,综合行政部开始启动外聘临时工或兼职人员工作。

  第二条 公司雇用临时工或兼职人员,由综合行政部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并严格遵守。

  第三条 临时工、兼职人员从公司取得报酬的形式只有工资一种,不享受公司制度规定的其它福利。

  第七章 培训

  第一条 新员工培训:

  1、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综合行政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新员工培训内容: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其他相关的规章 制度等。

  第二条 综合行政部将根据公司需要,不定期安排对员工进行素质和专业培训。

  第三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选送在公司工作满三年、部门业务骨干或经特别批准的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公司提供其在学习期间的学费,但公司将与其签订《培训合同》。送培员工取得证书者,其证书由综合行政部保管。

  第四条 由公司出资获得证书者,必须在学成后为公司服务三年以上,其间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其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的个人薪金必须双倍返还公司。

  第五条 公司鼓励和支持员工在业余时间进修与本人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课,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公司可酌情为员工提供时间支持。

  第六条 员工参加各种培训的培训成绩将列入人事档案,作为聘任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篇5:投资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日常人事工作,明确权责范围,指导具体人事事务操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组织及人员编制管理

  第一条 每个年度初期,公司各部门上报年度岗位设置、岗位说明书、人员编制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因业务发展需要,涉及到岗位设置或岗位名录变化的,需提供岗位说明书,人员编制发生变化的需提交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 离职

  第一条 员工离职必须办理离职审批手续,离职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条 员工离职审批程序:

  1)辞职程序:员工至少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离职审批单》,勾选离职原因,提交用人部门和领导批准。

  2)辞退程序:用人部门填写《离职审批单》,勾选辞退原因,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辞退审批未结束前,辞退信息需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员保密,辞退审批后,根据审批意见,用人部门应与员工谈话,通知公司决定,办理交接手续。

  3)自动离职是指员工无正规人事手续而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的。自动离职程序按辞职手续办理,由用人部门办理审批和交接手续。

  第三条 离职审批后,用人部门要安排好离职交接工作,交接完成方可离职。《工作交接表》上接交人、监交人要签字确认;工作交接内容清单、客户信息资料、工作物品等要由接交人、监交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留存用人部门。离职岗位或部门撤并划转的,应在离职审批环节 确认接交部门和接交人。

  第四条 离职审批意见要求离职审计的,要进行离职审计,审计结果确认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 员工离职后,人事专员发布员工离职公告。

  第三节 劳动合同

  第一条 签订程序:

  1)人事专员接到入职通知,准备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2)人事专员向员工解释说明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和签订注意事项;

  3)员工签写劳动合同文本,人事专员负责审核;

  4)人事专员提交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后,交于法人或法人盖名章 ,然后加盖公司公章 。

  5)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发给员工(送达签收),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条 劳动合同文本

  1)中、高管理层和特殊岗位需签订:劳动合同正本、劳动合同附加条 款、保密协议、承诺书、竞业禁止协议;

  2)一般员工需签订:劳动合同正本、保密协议、承诺书;

  3)根据不同的用工形式,确定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文本;

  4)根据国家、地方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需要签订其他专项用工合同的,根据规定办理。

  第三条 劳动合同甲方签约主体:

  第四条 劳动合同续签与改签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日前两个月,通知用人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到期人员进行评估,确认本部门续签人员名单,上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办理续签工作。

  员工因工作岗位、工作部门、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主要因素发生变化,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经与员工协商,办理劳动合同改签工作,改签程序同签订程序。并收回原合同,如原合同丢失或其它原因无法收回的,双方约定原合同作废。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人事专员根据离职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员工有需要的,人事专员可以开具符合劳动关系口径的离职证明,离职证明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后,可以盖章 。离职证明一式两份,一份发给员工(签收),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 劳动合同日常管理

  人事专员负责对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离职证明进行编号、分类、存档管理;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保证月度更新,作为员工工资、保险等核对依据。

  第四节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考勤总则

  1)《考勤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其他因业务性质、特殊岗位等差异因素不能完全按照本制度执行的,可以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专项的考勤办法,经公司审批后作为本的附加办法使用。

  2)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统一进行管理。

  3)考勤管理是公司员工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员工出勤状况的事实认定依据,考勤结果是公司核算工资的重要凭证之一。

  4)公司以考勤签到表作为考勤认定的原始依据。

  第二条 作息时间规定

  公司按国家法定节 假日、年休假正常休息,具体休息安排以公司的放假通知为准。

  第三条 考勤规则及具体办法

  1)考勤周期以公司结算月口径为单位计算,即1日起至31日止。

  2)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用人部门在具体工作、人员管理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遇临时性的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员工考勤时间的必须提前以申请报告的形式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获得批准方可执行;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提交申请报告的,需事前电话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获得批准后可以先执行后补办申请报告程序。

  第四条 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按照公司《请销假管理规定》进行办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应的考勤信息录入。

  第五节 加班管理规定

  公司希望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1、加班时间限制:

  1)工作日加班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时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上限为36小时。

  3)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4)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登记表》申请加班。

  5)员工加班需经总经理审批。

  6)加班完毕员工应在加班记录表中填写加班情况。

  7)部门负责人应在月底汇总本部门全部加班纪录,填写部门加班记录汇总表,送人力资源部存档。

  8)人力资源部应在月底汇总本公司全部加班纪录,填写公司加班记录汇总表,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后存档、计算加班费用。

  9)加班费用的计算。

  10)平日加班:加班工资=本月每小时工资额(本月工资额/21天/8小时,以下同)×1.5倍×加班时间。

  11)双休日加班:加班工资=本月每小时工资额×2倍×加班时间。

  12)法定节 日加班:加班工资=本月每小时工资额×3倍×加班时间。

  第六节 请销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员工应遵守事前请假的基本原则,如有特殊、紧急情况无法事前请假的须在第一时间与用人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假期。

  3、请销假管理

  1)员工可申请的假种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A、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应提供相应证明;

  B、工伤假应组织上报相应的事实说明资料。

  2)假期审批权限规定:

  A、员工请假,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请假申请单。请假天数在3个工作日(含)以内的,应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请假天数在4个工作日(含)以上的,应提前3天请假。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没来得及提前请假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填写请假单。

  B、病、事假期限。到岗后的试用期员工事假每月不可超过2个工作日(含),病假每月不可超过3个工作日(含),试用期间的病、事假合计不可超过5个工作日(含),否则公司有权终止试用,予以辞退。正式员工1年内事假不可超过15个工作日(含带薪事假),否则公司将保留采取处理措施的权利。

  C、审批权限。一般员工事假1个工作日以内(含)、其他休假3个工作日以内(含)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事假1个工作日以上、其他休假3个工作日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请假假期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到部门考勤经办人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员工销假当日提交《员工请/销假单》流程,员工请假、销假结束。

  4、请销假的要求及处理方法

  1)员工请假应说明具体明确事由,不应含糊不清;销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考勤经办人员,不应拖延滞后。

  2)员工请假应做好具体的工作衔接,当日提交《员工请/销假单》流程并做好流程审批的催办及督促工作。

  3)无请假或续假手续而出现异常脱岗状况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4)各类假期的薪酬支付

  A、事假:因事而不能正常出勤者,需请事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事假是无薪假,按照标准工资扣减工资,不支付餐费补助、通勤补助。

  B、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须请病假。病假超过1天(不含)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公司正式员工1年内可以享受3个工作日(含)的全薪病假,即发放全额日薪基本工资;1年内病假超过3个工作日(不含)者,病假超出期间发放日薪基本工资的60%;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者,病假超出期间发放日薪基本工资的30%;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者,扣除病假超出期间的工资。

  C、婚假: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婚假为3个工作日,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为7个工作日,婚假需在结婚年度使用。婚假按照大庆地区基本保障工资支付工资,不支付餐费补助、通勤补助,也可以和年休假合并使用,婚假期间的路费自理。

  D、产假:公司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90天(自然日)产假,特殊情况下(难产、剖腹产)可增加15天(自然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15天(自然日)。产假期满后无故不到岗者,以旷工处理。女员工怀孕期间,累计享受15天(自然日)的带薪产检假。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享受15天-30天(自然日)的假期。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自然日)产假,超出天数按病假处理,公司承担因流产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E、陪产假:是公司的有薪假,按照大庆地区基本保障工资支付工资,不支付餐费补助、通勤补助;

  F、哺乳假:产假期满后,本人申请可以休哺乳假,但累计不能超过一年,哺乳期工资发80%。凡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哺乳期间,每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带薪哺乳假,可以分两次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G、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的,由所在部门上报人力资源部,经大庆市市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或工伤等级认定后,结合工伤鉴定部门的认定报告及公司工伤管理委员会的最终决议为依据办理后续事宜,人力资源部门按医院鉴定报告给予工伤假期。

  H、丧假: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可休丧假。丧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可给一定的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丧假在亲属丧亡后1个月内使用。丧假按照标准工资支付工资,不支付餐费补助、通勤补助,但路费自理。

  I、年休假:凡是在公司工作满5年的员工,每年可以享受5天(工作日)的休假,之后工作每增加1年,年休假增加1天(工作日),年休假最长不超过15天(工作日);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了15个工作日或者旷工1天以上,不得享受年休假。员工年休假可在下一自然年度使用,可集中使用,也可分割使用。年休假当年有效。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随时召回正在休假的员工。员工因为工作原因放弃年休假的,则应发给相应的报酬,发放标准为当月日薪基本工资的两倍。

  J、法定的节 假日:员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节 假日,具体安排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节 劳动申诉与劳动仲裁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已经从公司辞职的员工。公司和上述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尽量避免劳动申诉和劳动仲裁。公司及所有员工应认真对待劳动合同,清楚合同条 款的含义,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

  (一)劳动申诉

  1、本制度所指劳动申诉是指员工因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以及伤病等原因引起不满,而向公司提出的申请处理的请求。

  2、发生劳动申诉时当事人双方应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面对事实,寻找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以免进入仲裁程序。

  3、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动申诉,双方必要时可以进入仲裁程序。

  (二)劳动申诉程序

  1、申诉条 件:员工对于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报酬有异议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申诉意见表》。

  2、申诉形式:员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时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员工申诉意见表》,人事专员负责将员工申诉报告和申诉记录提交人力资源部经理;

  3、申诉处理:

  1)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申诉人沟通确认并对其申诉意见表进行审核,并将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

  2)总经理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资料,决定是否需要召开由申诉人、申诉人直接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组成的申诉评审会;如不召开申诉评审会,则由人力资源部将结果直接反馈给申诉人;

  3)如果召开申诉评审会,总经理将主持评审会,通过讨论决定是否接受员工的申诉;或驳回员工的申诉;

  4)如果申诉人对评审会结果不满意,必须在得知评审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否则视为默认。公司领导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评审,程序同一次评审,二次评审结果以公司领导的最终评审意见为准;

  5)如果公司与员工双方对申诉内容达不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以进入调解或仲裁程序。

  4、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是指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中的一方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请求,而仲裁机构予以受理的情况。

  2)发生劳动仲裁时,无论原告是公司还是员工,公司其他员工都应积极配合取证,陈述事实,必要时可以到仲裁机构作证。

  3)若发生劳动仲裁,公司对待该事件的处理决定将以仲裁机构的最终裁定为准。

  第八节 人事状况反馈

  根据组织有利原则,公司员工有义务、各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于异常或特殊人事状况及时向上级管理者和人力资源部反馈。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