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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05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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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饰工程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公司实行任人唯贤、量才录用、论功行赏、奖罚分明的用人原则。

  2.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薪、晋级的对象。对员工的晋薪、晋级应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3.本制度适用注明奖罚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奖励制度

  1.对员工的奖励实行以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2.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书面表扬;嘉奖;小功;大功;年终评奖。

  3.奖励规定:

  (1)对于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书面表扬;

  a)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工作突出的;

  b)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啤;

  c) 乐于帮助同事,合理处理工作事务;

  d)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于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嘉奖

  a)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理论水平、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忠于职守,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

  b)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c) 公司实行薪金保密制,如有检举**职员违反“薪金保密管理制度”条款,检举者将奖励现金200元,记嘉奖一次。

  d)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3)对于以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小功

  a)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b)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c)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d)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e)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f) 其他应给予记小功事迹者。

  (4)对于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记大功

  a) 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b) 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当季度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c)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d)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e)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f)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g) 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突发事件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蒙受重大损失者;

  h) 其他应给予记大功事迹者。

  (5)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a) 一年中累计二次记大功(但无惩罚记录)者。

  b) 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c)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d)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本部门、系统内起标杆作用,工作成绩优秀者。

  e) 在工作中,能鼓舞士气,带领团队,努力进取者。

  f) 其他应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情况。

  4.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同时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才能者,可提升行政职务。

  5.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名;

  (2)综管部审核;

  (3)总经理审批;

  6.奖励按时间划分可分为不定期奖励和年终特别奖。

  第三条 处罚制度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扣发部分工资、罚款、降级、开除等处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罚款。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予以开除。

  (4)拒不执行公司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公司工作的;予以开除。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开除。

  (6)玩忽职守,违反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予以开除。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开除。

  (8)财会人员不坚持财会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罚款。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等,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予以开除。

  (10)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予以开除。

  (11)泄露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予以开除。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予以开除。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予以开除。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应予以处罚的;

  2.各部门主管对员工违反公司的行为,应及时向综管部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

  3.综管部接到报告、检举后,应立即进行调查。调查完结,并将调查结果和处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由综管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4.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5.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6.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名;

  (2)综管部审核;

  (3)总经理审批;

篇3:传菜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传菜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

  四、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迎宾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二、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三、主动热情为进出的每一位宾客、路人拉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10元。

  四、及时参加班前会及平时的业务培训,服从领导指挥。

  五、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况,并作记录,熟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引导客人就位。如有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投诉,每次罚款5-20元,两次加倍。

  六、熟记常客姓名及单位,要热情、准确的称呼客人,违者罚款20元/次。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酒店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篇4:酒店餐饮传菜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酒店餐饮传菜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做,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能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做,如因而对在开餐过程中所形成的后果及丧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臵;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臵、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形成的丧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做。

  四、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坚定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篇5:酒楼部奖罚规定

  酒楼部奖罚规定

  (一)餐饮部处罚条例

  1、员工进入营业区未着工装者或工装外套私衣者,扣5分。

  2、工装穿着不整齐、不整洁、有破洞、有掉边、卷边者,扣5分。

  3、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带工号牌,扣5分,遗失不及时上报者扣50分。

  4、未按要求着工鞋且不干静(有破洞/断带/皮鞋开口/断跟)扣10分。

  5、上班佩戴多余饰物(除婚戒手表外 )/留长指甲/涂指甲油者扣20分。

  6、在营业场所做出脱鞋、挖鼻孔、理头发、吐痰、掏耳、等不雅动作者,岗前酗酒或是食用葱蒜等强异味食物者,扣10分。

  7、未正确使用礼貌用语,客进没有欢迎语,客走没有欢送语,路遇宾客或上司没有礼让问候着,扣10分。

  8、头发不整洁,男员工头发过长,女员工头发未扎起,扣20分并限期改正。

  9、女服务员上班未化淡妆或浓妆艳抹者。扣10分。

  10、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通讯设备发出响声(除主管级以上人员和营销部门员工除外)者,扣20分。

  11、未能正确使用对讲机/在对讲机里聊私人话题/粗言秽语或擅自使用他人对讲机(指无对讲机人士)/不戴耳机(除以挂失或保修)/上班时间连续被call三次不回答者/上班时间对讲机电量不充足者扣20分。

  12、上班时间说脏话、和同事开玩笑、打闹者,每项扣10分,情节严重扣10-30分。

  13、在旅店内大声说话、唱歌、哼小调、吹口哨者扣10分,让宾客听到不该听到的声音或引起宾客投诉者,扣30分。

  14、在营业餐厅站立姿势不端,倚靠他物者,扣10分。

  15、与宾客交谈未使用敬语,语气不耐烦、不清楚的事情随意回答宾客、引起宾客投诉者,工作间带个人情绪,精神状况不佳,不微笑对客者,扣20分。

  16、变相催促宾客买单,取笑宾客身上缺陷,扣20分,引起宾客投诉者扣50分。

  17、值台人员应主动征求宾客意见,填写宾客意见卡并及时上交值班部长,否则每次扣5分。部长不监督落实,扣50分。

  18、工作中不服从上级安排或带抵抗情绪,(不服从部长安排扣20分、经理扣50分。)情节严重者双倍,甚至开除。

  19、未按时签到、签退者,扣10分每次。弄虚作假者双倍处罚。

  20、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故意在旅店逗留或穿工装出旅店区域者,扣10分。除经理级以上,无故从大门出入者每次扣50分。

  21、上班时间未经允许擅离工作岗位者,扣30分。

  22、当班时间扎堆闲聊者,扣10-20分。

  23、在营业场所内抽烟、吃零食、嚼口香糖(槟榔)等,扣50分。

  24、未经允许私自换班、换岗者,双方各扣10分,重犯加倍处理。

  25、私自向宾客索要财物(包括小费),与宾客私换外币,未将客留财务交换宾客或上级,甚至遗失者,扣100分,并赔偿所遗失物品,情节严重者,扣100-200分,甚至开除,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或在培训、业务学习期,不认真、不刻苦、不虚心,未达到标准者,扣20分,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7、偷吃宾客剩下菜品,按菜品售价赔偿,偷吃未出售菜品,按菜品的三倍售价赔偿。

  28、开餐工作准备不到位扣10-30分。服务过程中,不使用托盘扣5分。

  29、不取查询单,查询单不放在指定位置,上菜不划单扣5分,造成上错菜或引起宾客投诉者(导致退菜),照原价赔偿该菜品或扣10-50分。

  30、员工操作过程中不细心,操作程序出现失误,扣10分。

  31、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扣10-30分。

  32、旅店规定回收物(如老油、果叉、易耗品等),不及时回收或私自倒掉或占有者,扣20-50分。

  33、餐具、设备、设施损坏不及时保修报损,扣部长级10分,严重超时未报修者重扣。

  34、结账时不核对帐单,未开启的酒水不退还吧台者,扣20-50分。情节严重双倍扣罚。

  35、开市收市工作不彻底(地面、桌面、转盘、餐具、工作柜、托盘、椅子摆放、开水壶等),扣10分。部长检查不到位,扣20分。

  36、见到宾客没有咨客带位而不上前打招呼者,扣15分。

  37、消极对待,宾客要求才更换骨碟、烟盅、添加酒水、茶水者,扣5分。

  38、参加例会不认真者扣5分,迟到一分钟扣二分,以此类推。

  39、当班时间看报纸、杂志、电视、玩牌、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扣10分,睡觉者扣20分,情节严重者扣50分。

  40、下班没有交接清楚扣10分,若由此造成损失由交班人负责。

  41、营业时间拒客予以严重警告至开除。

  42、非因工作需要不得串至其他部门,违者扣15分。

  43、任何时间使用客用设施,扣10分,引起投诉扣20分,客用洗手间除经理级以上可以使用,其他人员不得使用,违者扣50分。

  44、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不爱护既不按规范使用和维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扣10分,有重大损失,照价赔偿。未经许可张贴或拿取告示栏资料等,扣20分。

  45、未经许可私自配旅店钥匙者,扣20分。

  46、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交易或利用结帐单,向宾客收费及故意加费者,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47、蓄意损坏旅店或个人财物者,双倍赔偿直至开除。

  48、因工作疏忽或失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未造成的予以警告。

  49、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不配合,予以警告处分或开除。

  50、擅自动用其它办公用具(如电脑/点菜器/对讲机等)或将办公用具借给不具备使用资源者使用扣50分,若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以上制度望各级管理干部监督落实,如监督不到位,部长负连带责任。如违反以上制度,由部长开出员工过失单,经违规人签字,报部门负责人签批,交行政办,拒绝签字者经调查证实后双倍扣罚。请全体员工认真执行!!!(注:1分等于1元)(如果餐饮部处罚条例与员工手册有出入按员工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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