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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楼盘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01

  房产中介楼盘管理制度

  【登盘标准】

  ◆ 楼盘名称登盘标准

  (1)正常物业名称照实正确填写;

  (2)有超过一期以上的物业,完整名称应为“楼盘名称+期数+(名别)”,如无别名则不用填写。

  ◆ 栋阁位置登盘标准

  (1)当栋阁为阿拉伯数字时,以两位以上阿拉伯数字为标准,如:“01、02、25、、、”等,不用带单位;

  (2)当栋阁为英文字母时,则直接填写:如:“A、B、C、、、”等;

  (3)当栋阁为汉字时,则直接填写:如“东社、北苑”等;

  (4)只有唯一一栋时,则只能填“单栋”二字,不可出现“座”等;

  (5)以上“1-4”条以外栋阁,则照实际填写“如某某区、某某单元”等;

  (6)所有栋阁除“单栋”外,一律不带任何单位。

  ◆ 房号登盘标准

  (1)完整房号包括楼层及房号两部分,缺一不可;

  (2)楼层必须二位数字以上,当房间号为阿拉伯数字时,录入为“2+2”登录法,如“0702、3204、1201”等;

  (3)其他特殊情况照实填写。

  ◆ 业主电话登盘标准

  (1)业主电话每个房源必须如实登录,越多越好;

  (2)如在3天内不能落实业主有效电话,则该房源信息归属能落实到业主有效电话的置业顾问。

  ◆ 房源归属

  (1)判定任何一个房源归属时,皆以以上四项内容为标准;

  (2)未按以上四项内容之标准录房源不受公司制度保护,房源可修改为其他置业顾问房源或成为公盘。

  【登盘制度】

  ◆ 任何一个真实的楼盘信息,应第一时间登盘,以登记时间先后决定归属置业顾问,不准有房源不登记或隐藏楼盘,违者没收该盘业绩所得。

  ◆ 一个完整的房源信息应包括:物业名称、栋数楼层、房号、业主资料。受保护的房源应同时具备以上四个基本内容。房源的其他内容如:地址、片区、用途、面积、价格、管理费、证件、现状、看房方式等。置业顾问必须如实全部登录,便于查找。如有故意编报虚假房源行为(如业主电话号码与房源资料不符),罚款200元/条;若出现三次以上情况,公司将辞退该置业顾问,且无任何补偿;

  ◆ 若有重复房源现象(都为正确登录),则以电脑上显示的登录时间决定归属,后登置业顾问需主动及时删除自己该房源信息;

  ◆ 房源来源系通过中间渠道所得,若有额外费用,须在录入时“备注”里写明并同时上报分店店长,并于成交前填写《特殊费用支付审批表》上报区域经理、销售经理审批,否则成交后自行解决,收取佣金后,介绍人凭身份证或工作证到公司财务部领取(该费用从该单业绩中扣除)。如有虚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处以虚假所得双倍罚金,并予以无偿辞退处理;

  ◆ 录入房源时务必真实,若有置业顾问错登或乱登楼盘信息导致交易过程中出现损失的,由录入置业顾问负责赔偿所受损失;

  ◆ 房源在有客户下定后,落定置业顾问可向分店店长再由区域经理进行该房源封盘处理;

  ◆置业顾问离开公司时,所属房源归属分店公盘、客源由分店店长分配;

  ◆置业顾问所有客户需登记“求租求购”,并详细写清楚该客户的要求及电话,便于分店店长查询及做出合理的帮助;

  ◆ 为体现“客户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置业顾问可将自己跟进难度很大的客户转介给其他置业顾问跟进,成交后该转介置业顾问可得该单业务转介部分的20%,成交置业顾问可得剩余部分。

  ◆ 如有业主需要定制员工做卖房服务,则仍需正确登陆相关信息,但可在登录完成后第一时间申请封盘处理。

  ◆ 分店店长需随时关注房源的实效与真实性,第一时间对错盘进行状态修改并处罚;如已成交或跟进显示已无效的盘源需第一时间进行相应归类处理,置业顾问在进行房源跟进的同时有义务向分店店长提出该盘归类需求,以保证自己名下房源的真实性与时效性。

  【查盘制度】

  ◆置业顾问应熟练掌握业务管理软件,运用各种查盘方式,以最快的速度获取所需信息;

  ◆置业顾问必须随时清洗电脑所登楼盘,及时掌握物业的最新情况并做出相应的修改,以确保楼盘信息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置业顾问看完房或通过其他渠道知道物业的最新情况后必须将所了解情况写到“跟进记录”里面,以便其他置业顾问查询。如发现置业顾问同业主联系后不写跟进者,处以第一次处以100元/次罚款,如累计出现3次者,公司将对该员工予以开除,并同时处以分店店长管理失职100元罚款;

  ◆置业顾问应天天查询“推介房源”,及时了解每天各分店新房源情况;

  ◆置业顾问必须保证每天洗盘不少于10个(单盘当天不得累积),否则罚款5元/个。若所写“跟进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乱写者(垃圾跟进),罚款10元/条;

  ◆置业顾问需保证每个月拿1把钥匙,未能完成者罚款5元/把;

  【笋盘推荐】

  为加强内部资源互通,增加笋盘的流通速度,最大化的资源整合,凡有优质房源均可在QQ群内进行发布,以需求更大化的利用我们越来越多的连锁店优势达到资源互通,更快的售出大家推荐的笋盘。

  1、“笋盘推荐”即可对所有的优质盘源进行推荐,推荐人可以不是房源持有人;

  2、需要进行“笋盘推荐”的房源持有同事,需将房源基本情况第一时间报备分店店长,由分店店长实地勘察后进行规范发布;

  3、分店店长在进行“笋盘推荐”发布时需描述清楚以下要素:楼盘名称以及具体房屋地址、房屋面积(建面/套内)、朝向、房型、价格(租金/售价)、房屋卖点、房屋照片、具体推荐的置业顾问等,除以上要素外,分店店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发挥以增加同事们对房屋的关注度;

  4、推荐房源时分店店长需仔细分析斟酌,不得随意推荐或发布错误房源信息。。。。。。。。。。。。。。。。。。。。。。。。。。。。

  【封盘制度】

  为保证房源资源安全,确保同事们在谈判过程中信息的保密性和资源的安全性,实行如下封盘制度:

  1、封盘分为下预定封盘与在谈准单封盘两种,封盘后同事们将无法查看该盘信息;

  2、封盘责任人为区域助理,由区域助理进行封盘与开盘工作,作好资源安全性把控;

  3、下预定封盘即为收了诚意金/定金/等房源区域助理在确定收取费用后在第一时间内对收定房源进行封盘处理;

  4、在谈准单封盘即为同事们在谈的很有成交可能性的房源,这样的房源由员工提出封盘申请,分店店长批准后交由区域助理作封盘处理,但为保证其他同事的查盘权益不受侵犯,此类封盘时间只能为3天,在3天之内若该单子谈判无结果,届时将解除该盘;

  5、若区域助理因个人疏忽原因未及时封盘处理导致其它员工争抢该盘源,每次罚50元/次,并向申请封盘同事致歉。

  6、如果因网络问题造成某些分店未能及时封盘的,视为特殊情况处理!

  【业务信息保密制度】

  ◆ 置业顾问应保存好自己“房友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不可随意泄露,如有泄露应及时修改密码。置业顾问离机时应即时退出操作系统,如发现员工借用他人密码进入查盘,或离机时未退出操作系统的予以罚款,罚款当事双方100元/人次;

  ◆ 任何人只能读取而不可以抄袭或拷贝“楼盘信息”及“客户信息”。抄袭或拷贝上述信息视为违规,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扣发底薪、业务提成,并追究相应责任;

  ◆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信息(房源、客源)以任何形式泄漏给其他人员或机构。若有上述情况发生,对当事人作即时辞退处理并停止发放所有工资、提成及奖金,给造成公司损失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 公司员工有义务对泄露公司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一次有效举报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

  ◆ 各分店置业顾问未经许可不可使用分店店长电脑(主机),违者罚款100元/次,三次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其他事项】

  ◆ 所登房源(正确登录)享有唯一性所有权;

  ◆ 电脑只限置业顾问登盘、查盘专用,若因置业顾问错误操作导致电脑损坏或信息流失,由该置业顾问负责赔偿。

  ◆ 置业顾问所登录的楼盘信息之产权资料不清晰时,置业顾问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如因产权资料没落实清楚而造成其他置业顾问损失时,由登盘置业顾问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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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楼盘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1.公开宣传资料:楼书、折页、户型单页、报价单、付款方式、宣传资料、宣传杂志等。每日检查该类资料是否用到保留底限,应及时增加摆放资料。

2.销售资料:《客户来访登记表》、《****楼盘认购协议书》、《价格表》、《广告来电登记表》、《购须知房》、《销控表》、《变更通知单》《客户投诉表》《楼盘折扣申请单》等。
销售员对该类资料使用方法:
客户登记表--销售员应详细填写每一项内容,并做好跟进记录。于当日填写《客户登记总表》,由并输入电脑。
物业认购协议书--在向客户推荐物业时填写,计算必须核对是否正确后,才能交给客户,以免因此误导客户。
广告来电登记表--登记来电量,用于检测广告发布效果,同时便于对媒体效果监控。
购房须知--签定认购书后附送。
缴款通知单--客户付款时,由销售员开具缴款通知单,财务联交给财务,交款人联交内勤人员。
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一般由财务自行保管,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负责管理。
--变更房号、业主名、付款方式、折扣点、价格等都必须填写变更通知单,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签字后将财务联交给财务,另一联附在认购书后存档。
买卖合同及按揭合同--另行规定。
客户投诉表----用于登记客户投诉时间、投诉内容等。
楼盘折扣申请单----用于客户如需多套单位或要求更多折扣。

3.楼盘档案资料
(1)已签定的客户登记表、认购书、变更表、客户档案:每日由内勤人员审核并存档。
(2)合同登记情况表:由内勤人员负责登记,::客户领取时在登记表上签字。
(3)下月应收款清单及应签合同、办理按揭清单:由内勤人员在月初与财务查核后制定,及时通知销售员。
(4)客户投诉表:由客户自己填写或销售员指导客户填写,处理完毕后及时反馈客户,并存档,在《投诉汇总表》上登记。
(5)客户基本情况表、客户付款情况表:每日由内勤人员及时登录。
(6)业主函:业主函由内勤协助主管执笔,寄送后原件存档。
(7)销售员签到及接待顺序表:由内勤人员存档。

4.其他资料,包括楼盘相关文件(如预售证等相关五证、建筑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公司文件(制度、条例等)、销售员档案(销售员的调查报告、总结等)、公司其他楼盘资料、周边楼盘资料等。此类资料由内勤人员分类存档管理,销售员查看后须放回原处,如出借需经过现场内勤人员同意并登记,要如期归还。

篇3:楼盘资料管理制度

  楼盘资料管理制度

  1、公开宣传资料:包括楼书、折页、户型单页、报价单、付款方式、宣传资料、宣传杂志等。该类资料销售主管管理,控制用量,保留一定的底线量,当资料用到保留底线时由申领,主管应随时检查摆放资料是否应增加。对于楼盘资料也应保留一份存档,以备查阅。

  2、销售资料:包括《销售员签到表》、《客户登记表》、《客户登记总表》、《尾数纸》、《楼宇买卖确认书》、《变更通知单》、《入伙通知单》、《客户档案登记表》、《物业推荐表》、交款通知单、销控表等。该类资料由主管统一向部门内勤领用。管理及控制用量,与楼盘资料管理方向基本相同。

  销售员对该类资料使用方法:

  客户登记表--销售员应详细填写每一项内容,并做好跟进记录。于当日填写《客户登记总表》,由主管存档并输入电脑。

  物业推荐表--在向客户推荐物业时填写,计算必须核对是否正确后,才能交给客户,以免因此误导客户。

  尾数纸--销售员需在上面注明补定时间,将客户联给客户,原件于当日上交主管。

  认购书--销售员将客户联交给客户,复印一份自己保存,将原件于当日交主管。

  购房须知--签订认购书后附送。

  业主档案表、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附在尾数纸或认购书后同时上交。

  成交卡--销售员每成交一套填写一份,附在认购书后同时上交。

  缴款通知单--客户付款时,由销售员开具缴款通知单(一式二联),财务联交给财务,业务联交主管。

  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一般由财务自行保管,特殊情况由现场主管负责管理。

  变更通知单--变更房号、业主名、付款方式、折扣点、价格等都必须填写变更通知单(一式二联),销售主管签字后将财务联交给财务,把业务联附在认购书后存档。

  买卖合同及按揭合同--详见公司规定。

  入伙通知书--销售员在填写入伙通知书之前,应先核实业主是否付清款,签署买卖合同、按揭合同等。填写后,经财务审核签字,才能交给客户。

  3、楼盘档案资料

  (1)已签定的客户登记表、尾数纸、认购书、变更表、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客户档案:每日由主管审核并存档。

  (2)客户付款情况表:每日由主管及时登录。

  (3)合同登记情况表:由主管负责登记,客户领取时在登记表上签字。

  (4)下月应收款清单及需签合同、办理按揭清单:由主管在月初与财务查核后制定,由主管及时通知业务员。

  (5)客户投诉表、客户反映情况表:由客户自己填写或业务员指导客户填写,处理完毕后及时反馈客户,并交由主管存档,在《投诉情况统计表》上登记。

  (6)业主函:寄送的业主函由协助主管执笔,寄送后原件存档。

  (7)业务员签到及接待顺序表:由主管存档。

  4、其他资料,包括楼盘相关文件(如预售证、建筑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公司文件(制度、条例等)、销售员档案(销售员的调查报告、总结等)、周边楼盘资料等。此类资料由分类存档管理,销售员查看后须放回原处,如出借需经过主管同意并登记,要如期归还。

  本规定自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执行。

篇4:楼盘现场销售管理办法

  楼盘现场销售管理办法

  本司认为销售乃一门专业工作,楼盘销售成功与否不单表现出个人能力高低,更重要是体现出团队精神,所有从事销售之业务员必须具备专业精神及态度进行销售工作,以客为尊,贯彻售前及售后服务,充分了解楼盘所有资料并掌握市场最新资讯,统一口径演绎楼盘销售卖点,全力配合整体销售策略,严格执行公司规定之规章制度,服从并尊重项目负责经理之最终决定。现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接待客户实行"轮流接待、专人全程服务的制度",销售部经理负责监督调查接待顺序,保证每个客户能得到销售员主动的接待。

  1、销售现场应保持环境干净整齐,接待台资料物品摆放有序。

  2、接待顺序根据签到的顺序。销售人员须按此排序表进行客户接待工作。轮到接待的销售员须携带相关售楼资料站在门口等候,其余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后等候。若销售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销售员书面投诉,核实后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以后计入季度考核。

  3、销售员如因正常工作如接待客户或其他公务不能按次序接待而导致空缺的 ,可以给予弥补。若轮到的销售员因私不在现场,则自动跳过,不另行补回。

  4、每个客户由专人全程服务,无特殊情况避免一个客户由多人接待的现象。

  5、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销售员都要全力接待。销售员在接待第一次见面的客户必须委婉地询问客户以下两个问题:(1)您是否来过?如来过,则询问`是哪位销售员接待的您?若客户有来过并说出该销售人员,应及时给回该同事,若该销售员恰巧休假,则其他业务员有责任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销售员,并招呼客户先坐下,有关销售员亦需及时决定找指定同事跟进或亲自跟进;若客户未能说出先前接待同事姓名、相貌特征,且现场同事无人认识该客户,则由轮值同事跟进,并于客户总登记册进行客户登记,并于排序表上登记。若有刻意隐瞒,并经证实违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自动离职;对于既成事实的成交的情况,业绩归属第一接待者,违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除名。

  销售员有责任跟进已登记并属于其跟进的客户,促成交易。客户总登记册内

  6、之客户登记以第一次签署为准,当天起计7日内,视作销售员的老客户,若于7天内客户与另一名销售员成单交易,佣金平分,但必须于当日向销售经理提出,并在认购书上签署两人的姓名(7天后视作新客户处理);对于同一客户多人接待过,以第一接待人与最后成交者为准,佣金平分;老客户带来新客户除非指明或直接找某位销售员,否则作为新客户处理(若新客户回访有老客户陪同,也视做新客户处理)。

  7、排序中不能代接客户,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8、如因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现场经理查实后给予销售员书面警告,累计两次自动离职。

  9、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客人多时,只能兼顾)。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处理方式同上。

  10、规范销售员用语,不该在客户面前说的话决不允许说。其中包括:公司内部资料,其他已成交客户资料,有损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言语,与政府相关规定不符的言论。销售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销售员之间发生争执而向客户查核当时成交或登记的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除名。

  11、当发现售楼资料有不清楚或错误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决不能当着客户的面提出错误。

  12、销售员接待客户完毕后,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目送客户上车离开现场方可返回,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客户。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3、销售员接待客户后须在《接待轮序表》上签字确认,并按顺序接听电话。

  14、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做好电话记录,并鼓励客户来访售楼现场,客户主动留下电话的,登记在来电登记表上,当此客户来访时,由轮值销售员按顺序跟进。

  15、销售人员须定时定期如实填写相关销售工作表格。

  16、销售员接待完客户,要完整填好一份客户来访登记表,以备今后查阅,否则将视作放弃该客户。

  17、严禁挑选客户接待,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接待客户的权利。若销售员正在接待客户,登记过的老客户来访则由其他销售员义务接待,该销售人员继续接待新客户,接待完毕,尽快接回老客户。

  18、严禁争抢客户及破坏成交的行为。销售员不得在其他销售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若遭到其他销售员投诉,影响成交,并经证实违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自动离职。

  19、销售员在接待其他同事的客户时不得主动递送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员的同意。若客户主动要求,事后必须及时知会原销售员。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员促成交易,在原销售员不在或繁忙的情况下,其他销售员必须协助接待。如有销售员书面投诉,核实后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给予书面批评,罚款50元;

  20、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当日接待新客户的机会,过期不予弥补。

  21、发展商公司人员的接待不计次数;老客户直接再次定房接待不计次数,其他情况一律视为有效接待。违者参照第1条处理。

  22、购房认购书应由销售人员自行填写,交现场经理签字审核保管(经理不在时由主管跟进)。

  23、销售员需'留单位',需通知'销控人员',销售完毕亦必须通知'销控人员',同时填写成交客户调查表,现场销售经理作为销控人员,进行当日销控及统计。

  24、原则上客户定房后不予调换和退房,客户退房后,奖金、任务指标均不计。

  25、换房必须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生效且须交纳手续费,换房原则上可以以小换大,不可以以大换小,可以价格低换价格高的,不可以价格高的换价格低的;退房按公司规定执行。

  26、销售人员应协助客户顺利完成(如交款、签合同、按揭手续、办房产证)等手续,未按期交款的,应协助财务部门催收。

  27、以下客户属于老客户:与其是直系亲属的客户;以公司名义购买的该公司其他人员。

  28、私人会客时间应在15分钟以内,私人电话时间应在5分钟以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篇5:楼盘案场合同管理制度

  楼盘案场合同管理制度

  1. 案场每人手中都有一套空白的正式合同样本,用以客户讲解具体合同条款。

  2. 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销售部主管处销毁。

  3. 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每一具体条款,不得有欺诈行为。

  4. 正式合同签定前须让主管核实该房产是否可以销售,无误后才能签署正式合同。

  5. 合同所指价格为折后价。

  6. 合同填写完毕后,须先自查一篇,无误后交客户审查。

  7. 请客户签字后,将合同送案场主管或经理审核,再由主管送开发商敲章备案。

  8. 不得在合同中体现公司未落实的优惠条款。

  9. 客户必须交定金后才能签正式合同。

  10.补充协议须由开发商认可。

  11.上海展厅寄到案场已签购房合同后,先案场置业顾问检查、补漏,再将合同送案场主管或经理审核,审核后由主管送开发商敲章备案。整个流程从收到合同至交予开发商不能超过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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