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关于在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2018)
莆建物〔20**〕15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活动的通知》(莆委办发电〔20**〕34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活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切实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落实“企业自查与严格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督导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惩戒失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
即日起至6月30日,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承诺书》《莆田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自查汇总表》(见附件1、4),分别于每月10日、20日、30日上报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辖区住建局及市住建局。
(二)行业检查。
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要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普查(见附件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清除消防隐患,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的检查情况应于每月月底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落实安全检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导(见附件3),抽查率不低于10%。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与宣传。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经常性教育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向业主宣传防火、灭火、电梯困人、疏散逃生等常识,增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必须把物业服务项目安全管理检查纳入辖区安全管理检查之中,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清理整治消防设施设备。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损坏、缺失、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的问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标识,保持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完好。
2.清理整治占用消防通道。清除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清除消防通道上设置障碍物以及将消防通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通行的现象。
3.清理整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导致火灾隐患。重点清理整治擅自利用架空层、地下停车库等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或改变使用用途,增加火灾危险性的问题。重点排查改变车库用途用于出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问题。排查非机动车充电的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车不应停放在室内。排查公共部位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4.清理群租和“三合一”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属地政府、公安部门、辖区住建局等开展房屋租赁、“三合一”等行为巡查,对外来人员居住情况进行登记调查,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房屋有群租、“三合一”等情况的,应告知使用人和房东进行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应及时上报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做好相关配合处理工作。
5.清理员工生活区域的安全隐患。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为员工统一租赁住房的,企业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群租行为,员工登记手续齐全,生活区域水电安全,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6.严格落实对备案在各辖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整治。重点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问题,做到消防安全工作相关台账资料健全、完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要加强并落实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预案等,对消防、电梯等重要设施设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维保合同,加强对维保单位维保、维修活动的监管。
(二)加强防范。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配足、配齐值班人员,做好各种值班登记记录;建立完善安全消防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尤其是落实消(监)控设室24 小时人员值班制度,持证上岗;加强各出入口的岗位值班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巡逻值班制度;加强办公、商铺等消防安全管理,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业主装修行为和易燃易爆物品堆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物业服务项目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电梯困人演练,落实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主动配合。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配合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
(四)严肃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管理项目消防安全存在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应将相关情况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
(五)及时上报。
一旦物业管理区域发生火灾等意外事件,物业服务企业应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应急措施,拨打119、110 电话寻求求助,同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属地政府、消防部门、辖区住建局等。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承诺书
2.莆田市物业服务项目消防安全现场检查表
3.莆田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现场检查表
4.莆田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现场自查汇总表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5月15日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承诺书
全市安全生产“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活动已经收到,根据工作部署,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项,整改率%,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
20**年月日
附件2
莆田市物业服务项目消防安全现场检查表
被检单位 | 日期 | ||
被检项目 | 项目经理及联系方式 | ||
检查人员 | |||
项目内容 | 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时限 |
消防安全管理 | 1、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 | ||
2、制定火灾等应急疏散预案 | |||
3、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 |||
4、电动车有序管理及统一规划充电 | |||
5、消防演练 | |||
6、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 |||
7、消防档案是否建立 | |||
安全疏散 |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占用现象 | ||
2、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占用现象 | |||
3、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 |||
4、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 |||
消防控制室 | 1、是否有专人值班 | ||
2、值班操作人是否执证上岗 | |||
3、自动消防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 |||
4、消防联动控制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 |||
5、消防电话是否畅通 | |||
项目内容 | 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时限 |
消防设施设备 | 1、消防水箱设置及出水口阀门开启是否正常,水位是否符合要求 | ||
2、室内、室外消火栓是否完好 | |||
3、防排烟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 |||
4、防火卷帘门运行是否正常 | |||
5、末端试水水压是否正常、 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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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泵、喷淋泵能否手动、 自动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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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防泵、喷淋泵有无定期点动 | |||
8、消防泵、喷淋泵运行状态是否良好 有无损坏 | |||
9、水泵房工作记录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 |||
10、消防阀门,管道是否完好 | |||
火灾报警系统 | 1、探测器是否完好 | ||
2、手动报警器是否完好 | |||
3、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
附件3
莆田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现场检查表
被检单位 | 日 期 | ||
被检项目 | 项目经理及联系方式 | ||
检查人员 | |||
项目内容 | 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时限 |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组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 组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求是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超过100人要求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参与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每年6月)的全面大检查。 | ||
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消防安全小组框架图和义务消防队伍成员名单、联系电话,明确岗位职责、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 | ||
四、消防安全管理 | 1、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 | ||
2、制定火灾等应急疏散预案 | |||
3、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 |||
4、电动车有序管理及统一规划充电 | |||
5、按规定委托专业消防、电梯等维保单位签订相关维保合同、公司有对项目部定期检查相关维保记录。 | |||
6、消防演练 | |||
7、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 |||
8、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确定 | |||
9、消防档案是否建立 |
附件4
莆田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现场自查汇总表
物业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管理项目个数 | 联系方式 |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联系方式 | 存在问题 | 整改时限 |
篇2:生态旅游风景区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时段景区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重大节假日游客高峰期间景区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及《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16767-20**)等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从事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经营活动的各类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重大节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五·一"、"六·一"、"十·一"、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游乐设施设备是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包括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每秒2米,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包括客运地面缆车及采用沿轨道运动、回转运动、吊挂运动、场地上(水上)运动、室内定置式运动等方式,承载游人游乐的各类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五条游乐设施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负责。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营管理及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与实施本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旅游管理、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制度。
第七条运营单位的游乐设施设备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区安全生产、旅游管理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运营单位对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第八条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从事运营活动。
鼓励运营单位投保相关安全责任险,以提高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赔付能力。
第九条重大节假日前,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运营方案,组织对游乐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岗位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的建立及落实到位情况;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全性能情况等。设备安全性能主要指各类座舱、各种安全装置、保险装置、重要零部件的连接及安全状况,各电气控制部分的灵敏度、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及各类安全警示标牌的清晰、醒目程度。检查后应填写《武汉市东湖生态风景区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自查表》(附件1)。
第十条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台设备的检查部位、现状及保养结果,有负责检查人员的签名和日期,还应有负责对此记录审核的负责人的签名确认。
第十一条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设备隐患,应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结果做好整改记录备查。
第十二条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对发现的设备隐患,在重大节假日前未能整改完毕或设备维修整改后仍未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停用手续。严禁将不合格的设备或新安装未经检验的设备投入使[FS:PAGE]用。
第十三条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对重大节假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相关隐患整改见证材料等,应整理建档,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档备案。
第三章安全监察机构对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
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在用游乐设施设备的现场监察,应在重大节假日前一周内,对辖区内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2)重大节假日安全运营方案,应急措施;
(3)重大节假日前企业安全自查情况记录及相关材料,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防范措施;
(4)设备法定检验、注册登记情况;
(5)设备安全性能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各游乐设施和设备的乘客须知和安全警示牌的齐全、醒目情况;
第十五条对客运索道,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外,还应检查突发事件抢险演练记录及安全救护设施的配备和运转情况。
第十六条对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非公路旅游观光车驾驶人员资质进行查验,对车辆安全保护装置、倒车镜、行车和驻车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七条对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认真填写《游乐设施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检查记录表中应详细记述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检查设备的种类及安全情况等,检查表中除有检查人员签署的姓名、检查日期外,还应有被检查单位陪同检查人员的确认签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将检查备忘录整理后纳入行政文书档案备案。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重大节假日前夕的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安全隐患的或安全管理有问题的,应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其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到期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辖区内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运行情况建立安全值班制度,确定专人、专用电话负责跟踪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填写《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值班记录表》(附件3)。
第二十条每次重大节假日后一周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写出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节前检查、监察情况,节中值守情况。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内容,附上《游乐设施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值班记录表》等一并上报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从事安全监察的安全监察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未认真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篇3:物业管理小区开展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常态检查方案
市区物业管理小区开展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421”常态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要求,坚持以提升物业管理社会满意度为根本,聚焦长效机制、常态监管,推动市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提升,经研究,在市区物业管理小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421”常态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双随机”检查内容,在往年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基础上,形成常态化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加大优质物业服务供给,努力提升物业管理社会满意度。
二、检查范围
以市区物业管理小区为对象,按照文明城市测评和物业行业“四项清单”要求,深入开展“421”常态检查工作,即每月检查4次、通报2次、现场点评1次。
三、检查内容(具体内容见评分表)
(一)综合部分(35分)
1. 小区综合环境;
2. 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建设;
3. 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4. “融合党建+三位一体”共治共管平台建设;
5. 企业使用和维护“南通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系统”情况。
(二)秩序维护部分(15分)
1. 门岗、监控岗等作业环境;
2. 工作人员状态;
3. 技防设施管理及运行情况;
4. 现场管理情况。
(三)电梯部分(20分)
1. 设备房环境及设备运行情况;
2. 专业维保单位落实情况;
3. 责任落实及管理痕迹。
(四)消防部分(20分)
1. 设备房环境及设备运行情况;
2. 专业维保单位落实情况;
3. 责任落实及管理痕迹。
(五)公示部分(10分)
1. 物业服务企业信息;
2.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执业信息;
3. 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4. 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5. 利用公共部位经营情况的公示。
四、结果运用
(一)检查通报
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通报以文字、影像等形式,在相关媒体平台、市房管局网站、市物业协会网站、QQ工作群以及存在问题的小区中公布。
(二)信用记录
根据“421” 检查的全年得分情况,对企业进行诚信档案记录。具体如下:
得分95以上(含),诚信分值加记20分;
得分90-94分,诚信分值加记15分;
得分80-89分,诚信分值加记10分;
得分70-79分,诚信分值不加减;
得分60-69分,诚信分值扣减5分;
得分60分以下,诚信分值扣减10分。
同一企业有两个以上小区得分的,按平均得分记录。多层(无电梯、消防系统的)住宅小区按照上述分值区间下调一档诚信分值录入诚信档案。
(三)分级检查
建立市区物业管理小区分级检查机制,增加投诉举报多、存在问题多的物业管理小区的检查频次,加大对相关企业的促改力度。每个物业管理小区按照上年度综合得分情况来确定当年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共分为四个星级,即90分以上(含)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70分以下为一星级。确定为三星级、四星级的物业管理小区当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确定为二星级的物业管理小区当年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确定为一星级的物业管理小区当年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
(四)其他措施
对存在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视企业违规情况及影响程度进行约谈警示、建议调换项目经理、媒体曝光;二是取消有关企业参加各类物业管理优秀、先进项目的参评资格;三是连续两次检查成绩70分(不含)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各级物业管理部门不得在招投标等活动中出具信用档案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实现政企联动。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421”检查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对被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常态检查行动取得实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通报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向物业主管部门汇报整改结果。
(二)营造氛围,强化舆论监督。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努力扩大“421”检查工作的社会知晓面,调动各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不规范行为的曝光力度,对整治任务不完成的、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后期整治不及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公开相关信息并给予处罚。
(三)立足常态,健全长效机制。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集中督查与长效治理相结合,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创新促改举措,推动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方责任”落实,夯实物业服务行业长效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附件:《市区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421”常态检查评分表》
附件:市区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
“421”常态检查评分表
区: 街 道:
物业企业: 小区名称:
序号 |
检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第一部分:综合部分(共计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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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整洁有序。主出入口、项目部办公环境整洁有序;无乱扔杂物、垃圾乱堆放;无路灯破损、损坏花草及乱种植;无新违法建设;无侵占共用部位现象;垃圾收集点完好整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遛狗牵绳,小区路面无宠物粪便;无楼道墙面、玻璃不干净或破损情况;无楼道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杂物;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僵尸车”、饲养家禽家畜等。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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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装统一,挂牌服务,仪表整洁,行为规范,文明礼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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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岗位职责、投诉处理、装修管理、设施设备操作维护等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张贴房屋交付、办理装修、报修、投诉等事项的办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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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沟通报告机制,有完善的业主维修、投诉处理及回访记录,并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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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路标等标志显著,主要路口及停车场交通标示齐全;20**年以后建设小区,有安装监控探头的显著标志;排水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完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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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醒目位置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市民公约、居民公约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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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已纳入南通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系统监管,项目及项目经理信息在系统中正确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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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融合党建+三位一体”共治共管平台,有制度,有完善的资料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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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秩序维护部分(共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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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岗、监控岗位等场所物品放置有序,环境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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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服务等级约定提供门岗值班服务,门岗、监控岗无脱岗、岗位睡觉、看书报、玩耍手机等现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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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巡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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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录像监控、周界报警等技防设施完好无损,运行正常;监控人员24小时值班,有完整的监控、周界报警处置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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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询问,并有进出登记、管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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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管理有序,无乱停放现象;单元楼道无车辆停放及擅自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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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电梯部分(共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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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运行正常(电梯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完好;紧急报警及应急通话使用正常);落实专业维保单位,有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定并实施专业外包合同监管制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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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困人应急演练,有文字及图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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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房整洁无杂物,物品放置有序,设施设备清洁无灰尘,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设备房安装挡鼠板、防鼠网等防鼠设施,现场无鼠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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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在设备房显著位置张贴管理责任人姓名、照片、操作证件的公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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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梯轿厢干净整洁;按规定进行年检,有电梯年检报告并在轿厢内张贴电梯检验使用标志、使用须知、应急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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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房配置有限制进入、防火等安全警示以及作业警示标志;有设施设备使用运行记录,定期巡视,有完善的检查记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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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消防部分(共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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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运行正常(自动报警控制、自动灭火系统,设备故障处置记录完整);落实专业维保单位,有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定并实施专业外包合同监管制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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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消防宣传、培训和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有文字及图像记录;制定消防安全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有文字及图像记录。 |
|||
设备房整洁无杂物,物品放置有序,设施设备清洁无灰尘,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设备房安装挡鼠板、防鼠网等防鼠设施,现场无鼠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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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在设备房显著位置张贴管理责任人姓名、照片、操作证件的公示牌。 |
|||
5 |
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识完好,消防通道畅通,防火门完好正常使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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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房配置有限制进入、防火等安全警示以及作业警示标志;有设施设备使用运行记录,定期巡视,有完善的检查记录。 |
||
7 |
消防控制室有持证的消防安全员专人值班。 |
||
8 |
消火栓箱有定期检查标示,箱内水带、枪头、接口、阀门等配件齐全完好,水压正常;室外消火栓外观完好,能正常使用;灭火器有定期检查标示,外观完好、压力正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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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公示部分(共计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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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示企业名称、资质等级、物业服务热线及投诉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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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执业信息。(公示项目经理姓名、照片;公示24小时值班固定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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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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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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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利用公共部位经营情况。 |
检查人员签字: 日期: 20**年 月 日
篇4:苏州市关于立即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2019)
苏住建物〔20**〕2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姑苏区住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全面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坚决防范物业管理区域重特大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检查
本次检查采用自查、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部署,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并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检查整治。苏州市住建局将开展抽查和集中督查,集中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突出重点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保持消防设施完整有效,确保防火门常闭、排烟窗常开;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2.确保电梯安全使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排查,确保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电梯轿厢内应急通话、通风、照明正常有效;张贴紧急救援电话(96333)、年检合格证、乘梯须知等标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排除其他常见风险。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排查,确保房屋外立面和屋檐无脱落;空调外机支撑架、外挂广告牌等安装牢固;保持雨污水井盖完好无损;在儿童游乐场、景观水系、屋顶围栏等区域周围设置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
三、工作要求
1.督促责任落实。各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消防、电梯安全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及时查处,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2.及时完成整改。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完成整改,按隐患严重程度分别采取养护修理、集中修缮、加固支撑和紧急撤离等方式进行整治和处理,整改后上报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常识宣传,引导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加强对专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对日常业务技能尤其是涉及安全的岗位技能做到应知应会,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15日前将本地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报市住建局。联系人:姜晨,联系电话:65245557。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4月2日
篇5:公司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浙中建[20**]5号文
《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分公司、所属工程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安全、质量生产大检查的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安全、质量工作,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质量通病,经公司、现场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18年度第一季度安全、质量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安全、质量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分析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堵住监管漏洞,确保本司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检查范围 时间及形式
(一)检查范围:本公司所属在建的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
(二)检查时间: 三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待通知)。
(三)检查形式:各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改,公司现场部组织检查督查。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方面
1、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章行为情况。
2、按照JGJ59-20**标准,全面检查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3、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起重设备、模板、支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和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消防、预防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临边洞口、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章作业情况。
(二)质量方面
1、质量控制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以及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运行情况。
2)质量通病的针对性预防措施方案。
3)质量检查和评定的具体工作。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和控制情况。
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管理和检测试验。
2、技术和工程资料
1)技术交底和技术复核工作内容。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3)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的整理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
4)有关安全和质量施工管理台帐登记情况。
3、其他
1)进度计划控制情况。
2)成本管理与核算工作情况。
3)经营行为和项目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4)创新、创文管理目标计划。
四、有关要求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切实消除隐患,各在建项目要把安全、质量生产大检查作为年度管理工作开局的重要内容,项目经理要亲自带队检查安全工作。统筹谋划,真正做到全项目、全覆盖。要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落实。
特此通知!
浙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