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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检查考核责令整改通知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7-21

  物业服务企业检查考核责令整改通知书

  编号:平物责字 【 】 号

  公司:

  我们在 年 月 日对你公司受托管理的

  物业项目(地址: )

  进行日常检查考核时,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4、

  根据《平湖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 季度考核给予扣除 分的处理,并责令你公司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1、

  2、

  3、

  4、在10内将书面整改报告反馈至考核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签收: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由物业服务公司签收,一份留存考核单位,一份抄送规划建设局。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关于建立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考评制度的通知(2012)

  平湖市物业管理处文件

  平物管〔20**〕号

  关于建立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考评制度的通知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我市自开展物业服务考评工作以来,树立了一批物业服务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物业服务的创先争优工作,促进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了全市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但随着物业服务工作的不断深化,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识逐步增强,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原考评方式亟待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物业服务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为力求体现物业日常管理的真实面貌,使考评工作能较准确、完整、详尽地反映管理服务状况,提高考评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物业服务日常检查考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常检查评分内容

  主要检查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装修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和其他共6类26项内容,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评分细则》。

  二、日常检查评分办法。日常检查评分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

  1、周检查:每周由市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站工作人员对所管辖区块内各物业项目按《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评分细则》中考评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将相应得分和扣分原因填入《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评分表》。检查人员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2、月抽查:每月由市物业管理处会同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按《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评分表》进行抽查,重点是扣分内容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相应项目加倍扣分。月评分结果取本月内周检查和月抽查结果的平均分。

  3、季通报: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处将月评分结果按企业和项目汇总成季度考评结果后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

  三、日常检查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分值分A、B、C三类:A类为物业服务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考评分值乘以1.0系数;B类为物业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指导价收取,考评分值乘以1.1系数;C类为老住宅小区和拆迁安置小区物业项目,考评分值系数乘以1.2系数。

  日常检查评分值按总分30%的比例,计入年度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市优秀物业小区和初期物业费第二次划拨的考评总分,并计入物业招投标活动中的信誉分。

  四、日常检查评分工作要求

  建立物业服务日常检查评分制度,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平湖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加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对建立这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端正对考评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坚持在做好基础性、经常性、长期性的物业服务各项工作上下功夫,提供优质服务,为广大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附件:1、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评分细则

  2、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评分表

  平湖市物业管理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评分细则

序号 评比
项目
规定分 评分验收方法及评分
公共秩
序管理
(22分)
1、秩序维护人员着装整齐、统一、语言文明、作风端正。 6 符合6分,基本符合3分,不符合0分
2、对大件物品运出小区外时,实行登记、检查制度。 3 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
3、秩序维护值班记录字迹清楚,每天按规定记录。登记本完整。 5 符合5分,基本符合3分,不符合0分
4、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4 每发现一辆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扣0.5分
5、秩序维护人员在小区内进行日常巡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4 符合4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
环境卫
生管理
(22分)
1、装修垃圾堆放在统一位置。 4 符合4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
2、公共楼梯间、走廊和走道上无乱堆放杂物。每周至少清扫一次。 5 每发现一处杂物扣0.5分
3、小区内及小区出入口处无乱设摊点。 4 符合4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
4、小区道路和公共场所上无杂物、清洁。 5 每发现一处杂物扣0.5分
5、垃圾桶、果壳葙外表干净。 4 每发现一个垃圾桶、果壳葙外表不干净扣0.5分
绿化管理
(20分)
1、绿地上无废弃物。 4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绿地上无杂草丛生。 4 符合4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
3、未发现大面积绿化枯萎现象。 4 每发现一处大面积绿化枯萎现象扣2分
4、绿地内无乱种植现象。 4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5、绿化修剪及时,适时做好除虫害工作。 4 修剪不及时扣2分,发现一处虫害扣0.5分
序号 评比
项目
评比标准 规定分 评分验收方法及评分
装修管理
(12分)
1、装修人员凭证出入。 3 符合3分,基本符合1.5分,不符合0分
2、装修登记、巡查记录完整 6 符合6分,基本符合3分,不符合0分
3、违章装修处理记录完整。 3 符合3分,基本符合1.5分,不符合0分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12分)
1、日常维修及时,报修、维修记录完整。 4 符合4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
2、设施设备巡查记录完整。 3 符合3分,基本符合1.5分,不符合0分
3、设施设备定期养护。 3 符合3分,基本符合1.5分,不符合0分
4、设备房环境整洁、无乱堆放物。 2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其他
(12分)
1、经营网点管理好,门前无乱堆、乱占、乱贴广告现象。 3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宣传栏内有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内容。 3 符合3分,基本符合1.5分,不符合0分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岗位制度上墙。 3 符合3分,基本符合1.5分,不符合0分
4、物业收费按规定收取,无乱收费。 3 符合3分,基本符合1.5分,不符合0分





附件2:
平湖市物业项目日常检查评分表
小区名称: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 评比
项目
规定分 评分 扣分
原因
公共秩
序管理
(22分)
1、秩序维护人员着装整齐、统一、语言文明、作风端正。 6
2、对大件物品运出小区外时,实行登记、检查制度。 3
3、秩序维护值班记录字迹清楚,每天按规定记录。登记本完整。 5
4、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4
5、秩序维护人员在小区内进行日常巡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4
环境卫
生管理
(22分)
1、装修垃圾堆放在统一位置。 4
2、公共楼梯间、走廊和走道上无乱堆放杂物。每周至少清扫一次。 5
3、小区内及小区出入口处无乱设摊点。 4
4、小区道路和公共场所上无杂物、清洁。 5
5、垃圾桶、果壳葙外表干净。 4
绿化管理
(20分)
1、绿地上无废弃物。 4
2、绿地上无杂草丛生。 4
3、未发现大面积绿化枯萎现象。 4
4、绿地内无乱种植。 4
5、绿地修剪及时,适时做好除虫害工作。 4
序号 评比
项目
评比标准 规定分 评分 扣分
原因
装修管理
(12分)
1、装修人员凭证出入。 3
2、装修登记、巡查记录完整 6
3、违章装修处理记录完整。 3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12分)
1、日常维修及时,报修、维修记录完整。 4
2、设施设备巡查记录完整。 3
3、设施设备定期养护。 3
4、设备房环境整洁、无乱堆放物。 2
其他
(12分)
1、经营网点管理好,门前无乱堆、乱占、乱贴广告现象。 3
2、宣传栏内有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内容。 3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岗位制度上墙。 3
4、物业收费按规定收取,无乱收费。 3
合计分
物业项目
经理签名

篇3:生态旅游风景区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时段景区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重大节假日游客高峰期间景区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及《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16767-20**)等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从事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经营活动的各类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重大节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五·一"、"六·一"、"十·一"、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游乐设施设备是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包括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每秒2米,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包括客运地面缆车及采用沿轨道运动、回转运动、吊挂运动、场地上(水上)运动、室内定置式运动等方式,承载游人游乐的各类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五条游乐设施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负责。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营管理及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与实施本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旅游管理、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制度。

  第七条运营单位的游乐设施设备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区安全生产、旅游管理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运营单位对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第八条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从事运营活动。

  鼓励运营单位投保相关安全责任险,以提高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赔付能力。

  第九条重大节假日前,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运营方案,组织对游乐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岗位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的建立及落实到位情况;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全性能情况等。设备安全性能主要指各类座舱、各种安全装置、保险装置、重要零部件的连接及安全状况,各电气控制部分的灵敏度、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及各类安全警示标牌的清晰、醒目程度。检查后应填写《武汉市东湖生态风景区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自查表》(附件1)。

  第十条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台设备的检查部位、现状及保养结果,有负责检查人员的签名和日期,还应有负责对此记录审核的负责人的签名确认。

  第十一条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设备隐患,应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结果做好整改记录备查。

  第十二条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对发现的设备隐患,在重大节假日前未能整改完毕或设备维修整改后仍未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停用手续。严禁将不合格的设备或新安装未经检验的设备投入使[FS:PAGE]用。

  第十三条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对重大节假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相关隐患整改见证材料等,应整理建档,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档备案。

  第三章安全监察机构对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

  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在用游乐设施设备的现场监察,应在重大节假日前一周内,对辖区内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2)重大节假日安全运营方案,应急措施;

  (3)重大节假日前企业安全自查情况记录及相关材料,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防范措施;

  (4)设备法定检验、注册登记情况;

  (5)设备安全性能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各游乐设施和设备的乘客须知和安全警示牌的齐全、醒目情况;

  第十五条对客运索道,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外,还应检查突发事件抢险演练记录及安全救护设施的配备和运转情况。

  第十六条对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非公路旅游观光车驾驶人员资质进行查验,对车辆安全保护装置、倒车镜、行车和驻车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七条对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认真填写《游乐设施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检查记录表中应详细记述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检查设备的种类及安全情况等,检查表中除有检查人员签署的姓名、检查日期外,还应有被检查单位陪同检查人员的确认签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将检查备忘录整理后纳入行政文书档案备案。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重大节假日前夕的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安全隐患的或安全管理有问题的,应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其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到期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辖区内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运行情况建立安全值班制度,确定专人、专用电话负责跟踪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填写《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值班记录表》(附件3)。

  第二十条每次重大节假日后一周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写出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节前检查、监察情况,节中值守情况。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内容,附上《游乐设施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值班记录表》等一并上报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从事安全监察的安全监察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未认真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篇4:物业管理小区开展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常态检查方案

 市区物业管理小区开展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421”常态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要求,坚持以提升物业管理社会满意度为根本,聚焦长效机制、常态监管,推动市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提升,经研究,在市区物业管理小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421”常态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双随机”检查内容,在往年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基础上,形成常态化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加大优质物业服务供给,努力提升物业管理社会满意度。

  二、检查范围

  以市区物业管理小区为对象,按照文明城市测评和物业行业“四项清单”要求,深入开展“421”常态检查工作,即每月检查4次、通报2次、现场点评1次。

  三、检查内容(具体内容见评分表)

  (一)综合部分(35分)

  1. 小区综合环境;

  2. 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建设;

  3. 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4. “融合党建+三位一体”共治共管平台建设;

  5. 企业使用和维护“南通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系统”情况。

  (二)秩序维护部分(15分)

  1. 门岗、监控岗等作业环境;

  2. 工作人员状态;

  3. 技防设施管理及运行情况;

  4. 现场管理情况。

  (三)电梯部分(20分)

  1. 设备房环境及设备运行情况;

  2. 专业维保单位落实情况;

  3. 责任落实及管理痕迹。

  (四)消防部分(20分)

  1. 设备房环境及设备运行情况;

  2. 专业维保单位落实情况;

  3. 责任落实及管理痕迹。

  (五)公示部分(10分)

  1. 物业服务企业信息;

  2.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执业信息;

  3. 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4. 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5. 利用公共部位经营情况的公示。

  四、结果运用

  (一)检查通报

  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通报以文字、影像等形式,在相关媒体平台、市房管局网站、市物业协会网站、QQ工作群以及存在问题的小区中公布。

  (二)信用记录

  根据“421” 检查的全年得分情况,对企业进行诚信档案记录。具体如下:

  得分95以上(含),诚信分值加记20分;

  得分90-94分,诚信分值加记15分;

  得分80-89分,诚信分值加记10分;

  得分70-79分,诚信分值不加减;

  得分60-69分,诚信分值扣减5分;

  得分60分以下,诚信分值扣减10分。

  同一企业有两个以上小区得分的,按平均得分记录。多层(无电梯、消防系统的)住宅小区按照上述分值区间下调一档诚信分值录入诚信档案。

  (三)分级检查

  建立市区物业管理小区分级检查机制,增加投诉举报多、存在问题多的物业管理小区的检查频次,加大对相关企业的促改力度。每个物业管理小区按照上年度综合得分情况来确定当年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共分为四个星级,即90分以上(含)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70分以下为一星级。确定为三星级、四星级的物业管理小区当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确定为二星级的物业管理小区当年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确定为一星级的物业管理小区当年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

  (四)其他措施

  对存在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视企业违规情况及影响程度进行约谈警示、建议调换项目经理、媒体曝光;二是取消有关企业参加各类物业管理优秀、先进项目的参评资格;三是连续两次检查成绩70分(不含)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各级物业管理部门不得在招投标等活动中出具信用档案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实现政企联动。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421”检查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对被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常态检查行动取得实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通报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向物业主管部门汇报整改结果。

  (二)营造氛围,强化舆论监督。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努力扩大“421”检查工作的社会知晓面,调动各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不规范行为的曝光力度,对整治任务不完成的、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后期整治不及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公开相关信息并给予处罚。

  (三)立足常态,健全长效机制。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集中督查与长效治理相结合,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创新促改举措,推动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方责任”落实,夯实物业服务行业长效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附件:《市区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421”常态检查评分表》

  附件:市区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

  “421”常态检查评分表

  区: 街 道:

  物业企业: 小区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第一部分:综合部分(共计35分)

1

环境整洁有序。主出入口、项目部办公环境整洁有序;无乱扔杂物、垃圾乱堆放;无路灯破损、损坏花草及乱种植;无新违法建设;无侵占共用部位现象;垃圾收集点完好整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遛狗牵绳,小区路面无宠物粪便;无楼道墙面、玻璃不干净或破损情况;无楼道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杂物;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僵尸车”、饲养家禽家畜等。

15

着装统一,挂牌服务,仪表整洁,行为规范,文明礼貌。

张贴岗位职责、投诉处理、装修管理、设施设备操作维护等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张贴房屋交付、办理装修、报修、投诉等事项的办事程序。

建立沟通报告机制,有完善的业主维修、投诉处理及回访记录,并及时处理。

5

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路标等标志显著,主要路口及停车场交通标示齐全;20**年以后建设小区,有安装监控探头的显著标志;排水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完好。

5

6

在醒目位置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市民公约、居民公约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7

企业已纳入南通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系统监管,项目及项目经理信息在系统中正确录入。

8

建立“融合党建+三位一体”共治共管平台,有制度,有完善的资料台账。

第二部分:秩序维护部分(共计15分)

1

门岗、监控岗位等场所物品放置有序,环境整洁。

按服务等级约定提供门岗值班服务,门岗、监控岗无脱岗、岗位睡觉、看书报、玩耍手机等现象。

1

安全制度、巡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小区录像监控、周界报警等技防设施完好无损,运行正常;监控人员24小时值班,有完整的监控、周界报警处置情况记录。

5

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询问,并有进出登记、管理记录。

6

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管理有序,无乱停放现象;单元楼道无车辆停放及擅自占用。

第三部分:电梯部分(共计20分)

1

设备运行正常(电梯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完好;紧急报警及应急通话使用正常);落实专业维保单位,有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定并实施专业外包合同监管制度。

8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困人应急演练,有文字及图像记录。

设备房整洁无杂物,物品放置有序,设施设备清洁无灰尘,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设备房安装挡鼠板、防鼠网等防鼠设施,现场无鼠迹。

张贴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在设备房显著位置张贴管理责任人姓名、照片、操作证件的公示牌。

5

电梯轿厢干净整洁;按规定进行年检,有电梯年检报告并在轿厢内张贴电梯检验使用标志、使用须知、应急电话号码。

6

设备房配置有限制进入、防火等安全警示以及作业警示标志;有设施设备使用运行记录,定期巡视,有完善的检查记录。

1

第四部分:消防部分(共计20分)

1

设备运行正常(自动报警控制、自动灭火系统,设备故障处置记录完整);落实专业维保单位,有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定并实施专业外包合同监管制度。

8

制定消防宣传、培训和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有文字及图像记录;制定消防安全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有文字及图像记录。

设备房整洁无杂物,物品放置有序,设施设备清洁无灰尘,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设备房安装挡鼠板、防鼠网等防鼠设施,现场无鼠迹。

张贴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在设备房显著位置张贴管理责任人姓名、照片、操作证件的公示牌。

5

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识完好,消防通道畅通,防火门完好正常使用。

1

6

设备房配置有限制进入、防火等安全警示以及作业警示标志;有设施设备使用运行记录,定期巡视,有完善的检查记录。

7

消防控制室有持证的消防安全员专人值班。

8

消火栓箱有定期检查标示,箱内水带、枪头、接口、阀门等配件齐全完好,水压正常;室外消火栓外观完好,能正常使用;灭火器有定期检查标示,外观完好、压力正常。

1

第五部分:公示部分(共计10分)

1

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示企业名称、资质等级、物业服务热线及投诉监督电话)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执业信息。(公示项目经理姓名、照片;公示24小时值班固定电话号码)

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1

5

利用公共部位经营情况。

  检查人员签字: 日期: 20**年 月 日

篇5:苏州关于继续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住建物〔20**〕7号

  各市、区住建局,姑苏区住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全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住建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参与其中,积极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组织了各类富有成效的检查整改工作。5月18日上午,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范围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会议精神,结合“331”专项行动要求,现就继续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检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持续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情况进行检查,禁止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继续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保持消防设施完整有效,确保防火门常闭、排烟窗常开。

  三、继续保持当前密集宣传态势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管理区域特别是小区内,通过张贴告示、电子宣传栏、业主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禁止电动车违规充电、私拉电线、燃放烟花爆竹、堆放杂物等行为进行宣传,引导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四、继续加强指导督促

  各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电动车停放充电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消防管理部门的联系。对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不足情况,要及时与属地街道沟通协调,推动相关场所和设施的建设。

  五、继续落实长效管理

  对于已经进行或完成电动车停放充电整改的物业管理区域,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相关工作做精、做细、做深,防止电动车回流入楼,切实促进电动车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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