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冶市)
大冶市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冶市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2政府领导,统一指挥
大冶市人民政府负责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农业局、市水产局按照预案规定,及时有效做好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1.3.3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属地为主。同时,根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区域、性质、危害以及影响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处置、分级响应。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以专业救援力量为主、以渔业救援力量为辅的应急处置队伍,充分动员和发挥渔业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和渔民组织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1.3.5应急为民,廉洁自律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坚持应急为民,使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廉洁化。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冶市管辖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体系
2.1.1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大冶市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处置力量组成。
2.1.2大冶市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市水产局局长任组长、水产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渔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水产局科室负责人和渔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大冶市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设在市水产局,由水产局局长任指挥,渔政局局长任副指挥,办公室、渔政局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3应急处置力量主要由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渔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成。
2.2 工作职责
2.2.1应急领导小组
(1)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2)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协调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4)根据职责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5)决定表彰和奖励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等事宜。
2.2.2应急指挥机构
(1)受理、收集并跟踪掌握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协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指挥渔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整合应急资源,适时调整处置方案,指导落实处置措施,力求最佳处置效果;
(5)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相关调查工作,并提供行业技术支持。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1)市水产局应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和教育渔民遵纪守法、依法生产,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监督整改;
(2)市水产局应组织渔业船舶船员安全操作技能、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渔民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市水产局应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信网络,引导渔业船舶作业,提高渔民自救互救能力;
(4)市水产局应密切关注气象水文情况、周边形势、渔场作业秩序等相关信息与动态,应加强与气象、水务、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对可能引发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3.2 预警
(1)市水产局应注意掌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气象水文情况、社情舆情、周边动态等预警信息;
(2)收到预警信息后,市水产局应加强有关渔业船舶的跟踪管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通知渔业船舶驶离或制止渔业船舶前往相关水域;
(3)预警解除后,应及时通知解除预警,恢复渔业船舶正常作业状态。
4 应急处置
4.1 事件分级
根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政治和社会影响程度,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4.1.1Ⅰ级
一次死亡(失踪)30人以上的,或致100人以上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具有特别严重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1.2Ⅱ级
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致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1.3Ⅲ级
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致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1.4Ⅳ级
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下的,或致1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2 信息处理
4.2.1信息收集
市水产局应严格执行渔业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及时接收、核实并传递各类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信息。
4.2.2信息报告
市水产局接到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并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同时,按下列规定及时报告事件情况,逐级上报时间为2小时以内:
(1)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逐级上报至国务院;
(2)较大事件逐级上报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应抄报国家渔业主管部门和省安监部门;
(3)一般事件上报至黄石市渔业主管部门,黄石市渔业主管部门应抄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和黄石市安监部门。
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接到特别重大、重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1小时内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后向国家渔业主管部门报告。
市水产局接报非本地管辖渔业船舶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该船船籍港渔业主管部门,由其逐级上报。必要时,有关渔业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因情况紧急或短时间内难以掌握事件详细情况时,应首先报告事件主要情况或已掌握的情况,其他情况待进一步核实后及时补报或续报。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报告全面情况。
4.2.3信息报告内容
(1)接报突发事件时间;
(2)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水域情况;
(3)当事船舶或设施名称、所有人或经营人名称及联络方式;
(4)当事船舶或设施的损坏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当事船舶救生、通讯设备的配备情况及救助要求;
(6)当事各方的船位、航向、航速和船舶特征等;
(7)已采取的措施;
(8)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事项;
(9)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 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等级,由相应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分别由农业部、省级、地(市、州)和县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
发生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上一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的,下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同步启动应急响应。
下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由于能力和条件所限不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时,可请求上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事件等级确定后,因事态发展导致事件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升或降低事件响应级别。
4.4 响应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本级响应,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到位;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并派出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适时会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事件处置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对外通报相关信息;
(5)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渔业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6)应急指挥机构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趋势及可能后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调整处置方案的建议;
(7)应急指挥机构跟踪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
4.5 处置措施
4.5.1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
(1)接报后,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并通报水上专业搜救机构,请其调派专业力量赶往救助;
(2)指导当事渔业船舶开展自救、互救;
(3)协调事发水域附近作业渔业船舶参与救助;
(4)组织具备适航条件的渔业执法船舶赶往事发水域参与救助;
(5)采取有效通信手段,保持与当事渔业船舶或附近渔业船舶的联系,及时了解并向有关方面通报现场情况。
4.5.2渔业船舶水上渔事纠纷突发事件
(1)采取有效通信手段,与当事渔业船舶保持联系,开展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要求当事各方停止不当行为;
(2)稳控当事各方所属地其他渔船,禁止其前往事发水域,防止事件规模进一步扩大;
(3)必要时调派渔业执法船舶赶往事发水域,控制事态,避免事件升级;
(4)出现或可能出现群体械斗、故意碰撞、挟持人员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报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人民政府及事发地的公安等相关部门,请其调派力量紧急赶赴现场处置。
4.6 响应终止
下列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以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1)处置已成功或事件紧急情况已不复存在;
(2)当事渔业船舶或人员的安全不再受到威胁;
(3)失踪者生还的可能性已完全不存在;
(4)事件的危害已得到有效控制,不再有扩展、反复或加剧的可能。
5 后期处置
5.1 发生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后,市水产局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发挥渔民组织的积极作用,做好当事渔民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和稳定工作,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5.2 市水产局应跟踪事件后续处理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3 市水产局应协调渔业保险机构及时启动理赔工作程序,并对相关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评估、理赔。
6 总结评估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启动最高响应级别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总结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1)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2)事件造成的损失及影响;
(3)处置措施的有效性;
(4)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7 信息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应指定负责人在应急响应终止前,或根据事件处置情形,适时对外发布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8 应急保障
8.1 队伍与装备保障
(1)市水产局应明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名称、职责及联络方式;
(2)市水产局应明确所属渔业执法船舶的类型、性能、分布、适航能力及通讯方式,并按要求配备救生、救助、消防等装备器材;
(3)市水产局应通过积极推进渔业船舶信息化和自救互救装备建设,实时掌握本地渔业船舶的类型、性能、数量、分布及适航和救援能力;
(4)市水产局应结合自身实际,各级参加渔业应急救援力量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5)市水产局应建立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名册,为应急处置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8.2 通信与信息保障
(1)市水产局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应急值班电话,明确负责日常应急联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保证信息沟通顺畅;
(2)市水产局应建立渔业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更新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8.3 经费保障
实施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具体参照《大冶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9 监督与管理
9.1 应急预案演练
市水产局应当积极参加各级部门开展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2 宣传教育与培训
市水产局应当对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救助、渔事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知识。
9.3 奖励和惩罚
市水产局应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迟报、谎报、瞒报事件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附则
10.1 名词解释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指渔业船舶水上安全、渔事纠纷等突发事件。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指渔业船舶在航行、作业或停泊中因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火灾、碰撞、触损、机械故障等原因严重危及船员生命安全或造成船员死亡(失踪)的事件。
渔业船舶水上渔事纠纷突发事件:指渔业船舶捕捞作业中因网具纠缠,或渔业船舶停泊、航行或作业中导致渔业养殖设施损坏及其养殖产品灭失,或跨界交叉水域捕鱼权争议等原因引起的纠纷事件。
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具有明确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职能的救援力量。
渔业应急救援力量:指可调派参与救援行动的渔业船舶、渔业执法船舶及有关人力和物力资源。
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指除渔业船舶外,可投入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民用船舶与航空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等社会人力和物力资源。
10.2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3 预案管理
预案应定期评估,并根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市水产局应参照结合实际制定预案,并报上一级渔业主管部门备案。
10.4 预案实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效。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市房管局涉邪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WLT市房产管理局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央、省、市防范和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严防不法分子聚集滋事,严防非法电视插播,严防恶性宣传煽动、防插播群体性事件以及自杀、自残、伤人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防范和处理*问题工作的要求为指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快速反应机制中的龙头骨干作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针,立足快速反应,形成整体合力。力争在第一时间平息法*等*组织进行捣乱的事态,最低限度地消除不良影响。
二、整体要求
1、服从命令。在市反*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必须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和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迅速集合力量,尽快落实措施,形成整体联动。
2、快速反应。要牢固树立速度就是效率的理念,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细化措施,加强值班,组织检查,实施演练,确保拉得出、能处臵、效果好。
3、通信畅通。现行案件发生后,首先通过手机群呼等方式向有关人员发出预警命令,相关人员的手机必须确保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通信畅通。凡因通信不畅,影响指
挥,贻误战机的,应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政治责任。
4、请示报告。发生*案件后,及时向市综治办公室报告。
三、主要职责
本单位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担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工程中的工作。
四、处臵突发事件的措施
1、把发生突发事件苗头的人员和新发现的活跃分子全部纳入视线,部署落实监控措施。
2、对所有被监控的人员都要逐一落实责任,严看死守,确保24小时不失控。因措施不到位和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突发事件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煽动闹事的骨干分子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审查,采取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等有效措施,同时控制人群,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迅速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和市综治办公室。
5、保护好现场,如发生自杀、自残、伤人等极端事件,要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急救,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6、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控制工作,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控制和反馈工作情况,防止事态扩大。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要制定详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办法和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公安派出所和市综治办公室报告。
篇3:小区停电突发事件预案演练简讯
小区“停电突发事件预案演练”简讯
尊敬的业主/住户:
由于居民生活小区经常会出现不可控的突发事件,京通苑物业管理处为了提升服务的质量、规避突发事件的风险,结合京通苑小区实际情况,对各种突发事件制定了相应的预案,以便及时解决突发事件,降低各种风险。
为了保证突发事件预案的有效实施,京通苑物业管理处于20**年6月1日下午在京通苑小区进行了“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演练。为了使此次演练工作尽量贴近实况,管理处在开展工作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最终确定演练方案;并决定采取不提前通知参演部门及一线员工具体时间、地点的方式,造成真实停电导致电梯停运、业主被困于电梯内,以考查员工实施突发预案的效果,达到演练工作的实际目的。
当日下午14:18分,预案演练总指挥安排25#楼配电室员工断开电梯双路电源。三名25#楼模拟业主致电报修中心报修该楼突然停电。工程部人员马上启动突发停电预案,查明停电原因为电梯开关故障导致跳闸,并及时做好管理处内部信息传递工作。停电同时,该楼电梯司机使用电梯轿厢内对讲机报修,请求救助。电梯维修部接到报修后及时到达现场查看电梯故障,对被困业主进行盘车平层解救,并通过轿厢电话稳定业主情绪。
14:30分,总指挥安排人员模拟25#楼26层业主致电客服部,反映家中有病人因停梯需协助护送病人至楼下,客服部安排6名保安人员立即到达25#楼,由于停电无法使用电梯,综合部经理带领保安人员从步行梯迅速奔跑至26层,于14:45分安全将模拟病人护送到楼宇大堂。经电梯维修人员及时抢险,于14:36分恢复电梯供电。
演练结束后,所有参与人员召开了总结会议,为演练工作划上圆满的句号。今后,管理处将不定期在小区内进行各类突发事件的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找出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预案,保证突发事件预案的有效实施,提高员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业主提供及时、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Z苑管理处
20**年*月*日
篇4: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对自然灾害、疾病、重大人为安全事件等突发的紧急事件进行预防和控制,以减少其对施工生产经营工作、工人的工作和生活以及对公众的影响。
现场经理部设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检总监、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和其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项目经理是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应急小组组长,项目副经理、安检总监和部门负责人是应急小组的副组长。
一旦确认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立即启动。
应急事件处理程序
紧急情况发生时,知情者、目击者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应急小组负责人报告,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将紧急情况、应急措施和当前状况等向本单位总部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报告。当情况严重,自身难于有效处理时,应立即联络总部及社会相关单位进行紧急救援。
当紧急情况威胁到人身安全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组织人员迅速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和人身的影响。
发生紧急情况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疏散人群、紧急抢救、报告总部、拨打救援电话等。
紧急情况发生时,应按以下的紧急情况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注意收集、整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工作记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沟通记录、过程控制记录、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照片等。
篇5:其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火灾的处理
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
发生火灾时,火灾所在单位应以最快速度组织抢救,并拨打救援电话119 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组织灭火的同时,应尽量隔离易燃易爆品以避免爆炸的发生。
火灾事故发生后,火灾所在单位应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化学品泄漏处理
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争取专业救援。
若泄漏的化学品属剧毒、高挥发者,应立即安排紧急疏散及救援。
只有采取了适当个体防护且接受过必要训练的人员才能清理泄漏的化学危险品现场,其他人员应与泄漏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被化学品物污染的地方,应及时清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污染物,应作为化学废物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