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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物业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5

  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

  入伙工作制度

  1.按财务部或发展商要求在指定银行开户,与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等款项协议。

  2.根据发展商提供的业主资料,为业主办理好结算管理费专用存折。

  3.根据发展商提供的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按财务部备案核准的管理费收费标准(或预收标准),编制各种户型月收费一览表,使用电脑收费系统的将上述资料录入电脑。

  4.确定其他收费项目(包括代发展商收费项目),入伙前打印出入伙收费单(代收据)。

  财务公开制度

  1.管理费、车位费、水电费和各种有偿服务收费实行公开制度,各管理处应将各项收费标准,在本物业收费场所公开,其公开格式、式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见附表)。

  2.大厦(小区)《损益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支情况表》(见附表)应按季在小区宣传栏或大堂醒目位置向业主公布。季度收支情况报表,应由管理处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管理处公章。每期报表张贴时间为10天,逾期应取下保管。

  费用催缴制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住宅局《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对欠交管理费等费用的有关规定,制订管理费催缴制度如下:

  1.对欠费业主(使用人)可采取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和上门催收等方式催缴。对欠费3个月以上的业主(使用人)必须定期(每季度一次)发出书面催交函,催交函直接送达的,要求业主、住户签收;催交函邮寄的必须挂号寄出。上述催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2.对无故不交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管理处可限期缴交,逾期按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按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

  3.对业主拖欠水电费等费用的,管理处与供水、供电等部门签有委托抄表及收费合同的,可按合同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4.对连续六个月以上拒交各项应交费用的,需上报公司总会计师,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追缴有关费用,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入伙工作规程

  1.入伙前管理处财务人员应实地了解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仔细研究公司与发展商签订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合同》,详细了解与财务工作有关的各项条款,如:物业类型、管理面积、委托管理年限、开办费用和管理费收费标准等。

  2.通过管理处与发展商取得联系,索取该物业总户数、户型和面积等资料,根据户型面积、收费标准等资料,入伙前制作出各类户型收费一览表。

  3.确定入伙收费项目(含社会代办业务、代发展商收费项目等),预先打印出入伙收费通知单。

  4.联系开户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协议,准备好银行、管理处和业主三方委托收款协议书,并代理业主开好托收费用专用存折。

  5.入伙前准备好财务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收据、发票和零钱等。

  催收管理费工作规程

  1.月初派发缴费通知单到业主信箱,同时,对上月欠费业主发出拖欠费用通知单,通知业主到银行及时存足款项,要求通知单必须投放准确。

  2.根据银行划款回单,核对出未划回款项的业主,采取电话通知和在大堂醒目位置公告通知两种方法催收管理费,告之业主可到管理处财务室交纳现金,逾期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3.对拖欠六个月以上业主,书面上报公司总会计师,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拖欠问题。

  4.对长期居住在境外欠费的业主,采取电话、发函形式催收管理费。

  5.收费工作人员接待业主要做到态度热情、谈吐文明礼貌,电话催缴管理费时要先问好,然后自报单位、姓名,详细告知所欠各项费用的起止时间、金额,限定缴款期限,在业主清楚明了并向业主致谢后,方可挂机。

  6.管理处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各项收费标准与依据,对业主有关提问政策出处解释准确,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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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规则

  公司(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规则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娴熟的专业技术。

  3、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部门的业务操作规则要求。

  二、具体要求

  (一)制单原则:摘要简明,字迹工整、借贷平衡、附件签章齐全。

  1、原始单据的合法性,收付业务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做到票据合法、印鉴齐全、业务性质相符。

  2、原始单据的合规性,原始单据要有经手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齐全。

  3、原始单据的正确性,单据各栏字迹清晰、正确、计算无误、大小写金额相符。

  4、对不合法规的单据应予拒付。

  5、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需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转帐业务需盖转帐收(付)讫章。

  6、记帐凭证内容填写齐全,摘要、金额和原始凭证要相符。

  (二)复核:

  1、要认真复核每一张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

  2、按填制凭证日期序时编号,不得重号、跳号。

  3、对审毕的记帐凭证需加盖复核人印章。

  4、检查监督会计人员制单、记帐、转帐的规范性。

  (三)记帐:

  1、审核编号后的记帐凭证方可记帐。

  2、记帐时需按序时、序号登记,不得跳号、插号。

  3、材料帐需按附件逐笔记帐,不得汇总登记。

  4、对记帐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与有关人员和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解决。

  5、现金银行日记帐需做到日清月洁,现金要每日盘点核实,银行帐需每月做调节表。

  6、费用帐、往来帐、材料帐等需按规定做好月结、季结、年结。

  7、凡记帐后的记帐凭证,记帐人均应在所记科目前打“√”,并在凭证“记帐”处盖章。

  8、往来、费用、材料等帐,应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对帐,发现问题及时查找,不得拖压。 9、每月底各明细帐均主动与总帐对帐,需做到帐帐相符。

  (四)总帐及其他:

  1、审查当月记帐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完整,按期汇总记帐凭证并及时登记总帐。

  2、及时装订记帐凭证,做到不少单、不跳号。

  3、每月底组织与各明细帐对帐,确保收支平衡,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核查。

  4、按期出具报表,确保帐表相符、数字准确、表面清晰、报送及时。

  5、定期将会计凭证、帐表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并造册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五)财务人员:

  1、 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日常财务结算、核算业务。

  2、 向企业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详尽地会计报表数据。

  3、 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遵守各项财务收支制度。

  4、 科学、合理、高效的使用好企业自有资金,保证日常正常结算、工资发放及其税金上交的顺利进行。

  5、 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6、 定期参加企业资物资盘点工作,做好资产保值增值及其闲置资产再利用工作。

  7、 按规定及时准确向公司上报本企业财务经营状况、完成好公司及本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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