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 导航

S项目管理处财务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5

  项目管理处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经营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节省开支是财产管理的一项原则,管理处应当替业主、住户当好家、理好财,创财务管理一流水平,为住宅区的清洁、明亮、安全舒适、保持设备完好而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

  二、管理处需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明确的费用收取标准,按时收取,并编制各种收费汇总情况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核。

  三、管理处各项支出采用计划管理,应于每月末编制好次月资金计划上报公司。

  四、管理处根据日常管理需要,核定一定数量的备用金,不得以白条代替现金,当日收的现金,应当日送存银行。

  五、管理处收款收据的领用须遵照公司财务规定,领用登记,以旧换新,必须做到发票票金额与实际金额相符,对于作废或损坏的收据应留底备查。

  六、管理处应随时接受公司财务部和业主管委会的检查审计。

  七、财务至是工作重地,除领工资或公干外,其他时间及无关人员不许进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物业公司项目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项目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一、制度要求

  1、各项目食堂管理员需办理一张专项资金使用卡,用于存放公司统一拨付的资金。

  2、各食堂每月补贴总额按补贴标准和人数确定,超支自理,结余转到下月,年底结余上缴公司。

  3、食堂管理员每日汇总分类(按月收支汇总表的类别分类)登记现金日记账,由财务部发放现金日记账本,并负责培训。

  4、食堂管理员必须保留食堂采购的原始单据,作为登记现金日记账和月度收支汇总表的原始凭证,每个月按采购日期的先后顺序整理成册,每月15号前携带上月原始单据、现金日记账和月度收支汇总表到财务部审核对账,年底装订成册后上交财务部归档,以备检查。

  5、食堂管理员将所需物料采购回来后认真填写好附表七《食堂物资消耗情况表》整理统计后于每月15日和附表五《月度收支汇总表》一起交给财务室审核,每日厨师采购物料回来后由食堂管理员进行复称和数量检验,以免缺斤短两,若采购厨师未按照规定进行采购或违反食堂管理规定,则按照相应处罚条例给予处分。

  6、食堂原始单据必须真实,超市购物需要有购物小票,小摊贩购物需要对方开具正规收据并签字或盖章,原始单据由主任和食堂管理员两人签字后,作为食堂管理员付款的有效凭证。

  7、资金划拨到专用资金卡后,食堂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卡片和现金,确保安全,根据现金使用量合理取现,每日现金余额不得高于500元,不得与个人和公司其他资金混用,更不得挪用,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予以处理。

  二、流程要求:

  1、资金申请流程如下:

  A、实施伙食补贴后,由各管理处按上月最后一日在岗人数乘以伙食补贴标准金额在当月1日前填写好附表一《伙食补贴申请表》、附表二《离职员工餐费扣除表》、附表三《新入职员工餐费补发表》,经过审批后,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B、行政人事部根据各单位提交的三个附表,制作附表五《伙食补贴汇总表》,经过审批后,每月3日前提交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审核无误后,于每月4日前予以发放当月补贴到位。

  C、每月15号前食堂管理员携带上月原始单据、现金日记账和月度收支汇总表到财务部审核对账,次年1月15号前将全年的资料装订成册后上交财务部归档。

篇3:物业服务中心租售中心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中心租售中心财务管理规定

  1.目的

  使租售中心财务工作规范化、合理化。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租售业务所涉及收、付款环节。

  3.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各物业服务中心出纳负责服务中心处租售业务款项的收取,并按公司要求及时上缴公司;

  租售中心各业务分点由指定的兼职财务人员及地铺负责人收取款项(现金),并将现金款项存入公司指定账户,将缴款凭证交财务部门结算。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付款和收款监督。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收据的领用、保管与核销

  4.1.1公司正式收款收据统一由部门财务到公司财务处领,各地铺要使用的收据由地铺负责人及兼职财务人员到部门财务领取,并按公司财务规定领用、发放、核销。

  4.1.2收款收据不可遗失、损坏,作废的收款收据必须完整保存,地铺负责人、兼职财务人员对收据负保管责任。

  4.1.3现场指定兼职财务人员每月定期将本月收取的收款凭证上交公司财务部结算,并按财务部的要求核销已使用完的收据,月底必须核销完当月全部收款。

  4.1.4作废的收据,"四联"要全部完整,并注明"作废"和作废时间。

  4.2收据使用要求

  4.2.1现场收据分类:在收据备注栏中注明"出租类"、"转让类";

  4.2.2收据的填写必须完整,日期、付款方式、金额大小写等严格按公司财务部的规定要求填写;

  4.2.3所有人员在开据收据时须在"收款人"签全名,待上缴财务人员时,再由财务人员按公司要求核销;

  4.2.4填写收据时,客户姓名、付款人均需填写全称,"付款人"栏目原则上由付款客户本人签字,如因特殊原因须为客户代付款,付款人签名处须注明"某某人代",但"担保金"和"定金"必须由付款客户本人签字。

  4.2.5当收取客户的租售业务定金时,采用定金托管。买卖双方如不按托管方式需经地铺负责人同意,可直接开收据给买方:款项来源必须注明"代××(业主姓名)收取××房(房号)购房定金",并尽量请卖方在此收据上签名确认此方式。

  4.2.6部门财务负责部门内各地铺收据的发放及核销。

  4.2.7银行转账类使用收据时,先在收据:"交款方式/票据号"空格处加盖"以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的章。开票人必须严格按转款凭证上金额且与银行到帐记录核对确认后,方可给客户开具收据。

  4.2.7现金使用收据时,只限于购房定金、佣金、担保金等小额款项,且单笔现金不能超过二万元。地铺兼职财务收到现金后,需认真清点现金数,确认数额无误及钞票真伪后方可开具收据。

  4.2.8各地铺负责人,每天必须核对当日新开的收据,如遇外出、休息时,需指定专人核对;地铺负责人开的收据,由现场兼职财务人员核对。

  4.3现金收取、保管

  4.3.1 地铺兼职财务在收款当天将所收现金交物业服务中心处出纳代存或直接存入公司指定账户,如银行停止收款,应当采取妥善保管措施,并在次日内存入指定账户。地铺兼职财务、地铺负责人对所收取的现金款项负保管责任。

  4.3.2在收取现金时注意单笔现金款项不能超过人民币二万元,大额款项的收取必须要求客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公司指定银行帐号中。

  4.3.3在遇有客户使用超过二万元现金支付相关费用时,我方不允许直接收取现金,由业务人员陪同客户到银行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4.4领用支票、申请转账、代交费用的要求

  4.4.1. 支票领用

  4.4.1.1大额支出、转账,业务人员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将《付款申请单》交财务部。

  4.4.1.2领用支票时需填写支票领用申请, 准确填写收款人及金额后按公司财务制度审批。

  4.4.2转付款项

  4.4.2.1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时,考虑到公司的财务审批流程,在转付款项条件约定原则上不能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以合同为准。

  4.4.2.2申请转款给卖方时,按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转款日期,由客户服务部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单据报部门财务审核。

  4.4.2.3申请转款给卖方时,经办人需确定佣金、各项费用是否结清,否则需预留足够的金额在公司。

  4.4.2.4退还的款项,付款申请单申请时需"收回原收据",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办理退款。

  4.4.2.5填写转付房款《付款申请单》时,请准确填写房号、收款人姓名、收款人的银行帐号,同时附件应有:业主本人亲笔签名的收条(不能代签)、指模、收条上有业主本人的银行帐号(原则上需与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的账号保持一致)、业主(收款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4.3转让业务中的代收款项

  4.4.3.1经办人员负责按协议时间催促买卖双方交纳各种款项。

  4.4.3.2经办人员在客户交款后,需及时将信息上报部门财务。

  4.4.3.3在办理转让手续中,如客户委托经办人员代缴费用,如转让税费、有线、煤气过户费,如客户有费用在公司,则经办人员可向公司办理借款手续垫付,并在业务结束后,持相关单据报销。否则,应提前向客户收取。原则上公司不予代垫,如发生自行垫付而客户不予认可的款项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4.3.4在办理转让手续中,如客户委托经办人员代缴费用,如转让税费、有线、煤气过户费等,需转款至银行卡后办理手续的。如单笔金额20000元以下(含

),由经办人办理;20000-50000元(含)由地铺负责人办理;50000-100000元(含)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办理;100000元以上,由部门指定人员在财务部指定人员陪同下共同办理。

  4.4.4代理赎楼业务,原则上要求赎楼业务由担保公司操作。

  4.5费用报销

  4.5.1当月上下班交通费、手机费用,按公司财务制度报销。

  4.5.2外出办公需经地铺负责人同意,外出车费的报销,须列详细清单,注明款项发生原因、时间、路线等,经部门核实后方可报销。

  4.5.3其它费用报销时,按公司规定填好《付款申请单》并粘贴好原始票据交到部门财务。

  4.5.4部门需建立费用台账。

  4.6收入结转

  4.6.1每月1号前,部门财务与公司财务部结转上月实际收入。

  4.6.2每月5号前,部门财务统计上月的交易达成情况。

篇4:城设公司加强财务管理规定通知

  z城投发〔20**〕*号

  城设公司加强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zz房地产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实行资金收支综合预算。各部室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室预算。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支出。财务部严格把关,按季度对各部室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二、明确土地储备、工程建设、融资、资产经营四项主营业务的工作经费标准。项目工作经费实行总额包干制。

  (一)土地储备。土地开发部工作经费不得超过200元/亩(不含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单位工作经费),并按年度实际完成土地征收协议签订的量核算工作经费总额。

  (二)工程建设。按项目总投资的3%计提工作经费。房产营销按营销总收入的1%计提工作经费。

  (三)融资。新增贷款按贷款总额的3‰计提工作经费。新提款按提款总额的1.5‰计提工作经费。

  (四)资产经营。1、投资建设类。按投入资金总额的3%计提工作经费。2、经营收入类。按年经营收入的1%计提工作经费。3、经营权出让。按出让总金额的1%计提工作经费。

  (五)以下情况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投资总额在6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期短于半年的项目;其他特殊情况。

  (六)工作经费的范围:人员工资、补助、奖励,办公场地租赁、水电,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及用品,差旅,接待,宣传等。

  三、严格执行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规定。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禁超标准、范围发放津补贴。除国家明文规定外,取消其他所有补助的发放。

  四、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健全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统一标准,厉行节约,控制费用。

  (一)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所有公务接待必须履行审批和清单报送制度。所有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各负其责、集中报备”的接待模式,由各部室明确一名经办人,按“审批→接待→报送清单→报账”的顺序实施(“公务接待审批清单”见附件一)。

  (二)接待标准。1、公司重要客人、重要客户、重大活动、外宾、上级机关负责人的接待为一类接待,住宿安排在*或者*大酒店,就餐标准在2000元以内,由总经理指定接待用酒。2、各部室工作联系的接待为二类接待,住宿安排在一般的酒店,就餐标准在1000元以内,接待用酒不高于500元/瓶。3、其他接待为三类接待,就餐标准在800元以内,接待用酒不高于300元/瓶。严禁中餐饮酒。

  (三)接待物资。所有接待物资归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室经办人在接待前凭审批清单至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后领出,严禁烟草类和娱乐类开支。

  (四)实行公务接待现金制度。所有公务接待实行现金结账,一律不许签单。各部室经办人可从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备用金不得超过10000元/月,由经办人与财务部对接,月清月结。财务部严格把关,每季度将各部室“三公”开支通报一次。

  五、公司各临时机构,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和精神,实行总额包干、报账制管理,不单独设立账户,不单独配备财务人员,明确报账员一名。各临时机构借用人员补助每人每月不得超过300元,多个临时机构兼职的只能在其中一个领取。各临时机构在年初向公司上报机构人员情况和目标考核办法,经公司批准后实施,一应资料交财务部备存。其他制度参照公司规定执行。

  六、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工会经费,严格控制和切实规范经费支出,严禁在工会经费中发放津贴补贴、值班费、加班费等,严禁使用工会经费支付烟草、土特产消费开支,严禁列支各类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慰问、吊唁等费用。

  七、本规定自20**年 月 日起实施。

  八、公务用车、差旅管理等规定将根据县政府新的政策要求修订后下发。

  特此通知。

  二○ 年 月 日

  SS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

篇5:公司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公司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实行对所属企业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所属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必须加强公司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这是公司和所属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公司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参股、控股所有企业。

  一、所属企业的财会人员必须认真《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制定的其它财经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所属企业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办法,呈报公司审订备案。

  三、公司对所属企业原则上负责其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会人员的配备,财会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

  四、所属企业的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行政上受所在企业领导,业务上直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和监督。

  五、公司财务部参与所属企业财会人员的晋升、调动、奖惩、考核,组织所属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财会人员工作调动离职,必须办清交接手续方可调动离职,要编制内容详尽的移交清册,由公司领导、企业领导、财务负责人、监交人共同监交。

  七、所属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购入、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经济活动都要呈报公司领导和公司财务部审批备案。

  八、所属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对外签署,公司领导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参与研究和审查。

  九、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全年财务预算控制:

  所属企业每年制定出详细的财务预算,体现出企业经营管理目标,明确公司和企业间责、权、利三者的关系。全年财务预算经批准允许调整,使预算更切合实际,每季向公司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

  十、所属企业每季要制定出以下财务计划:

  1、通过对收入、成本费用、利税的测算,制定利润计划。

  2、以减少开支,提高效益为目的,制定各项成本、费用计划。

  3、以加速资金周围为目的,提高资金利用率,制定资金收、支计划。

  4、以合理购置固定资产,提高其使用效率为目的,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十一所属企业每月要呈报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1、当月的财务报表。

  2、当月资金收收支变动情况表。

  3、当月帐外收支变动情况表。

  4、当月的统计报表。

  十二加强公司与所属企业间内部往来帐的核对工作,季报表以前凡是内部往来帐双方需对发生额和当期余额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调整。

  十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要附有财务报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资金收支变动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呈报公司领导和公司财务负责人。

  十四所属企业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对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十五公司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行监督、监管和宏观控制,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企业进行稽查审计,所属企业必须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如实汇报反映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十六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部实行总额控制,公司行政部实行总量管理,所属企业实行帐、卡、物(明细帐、卡片、实物)三级管理。

  十七所属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盘盈、盘亏、毁损情况呈报公司领导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备案后,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保证帐、卡、物的一致性。

  十八所属企业会同公司行政部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实地盘点,还可以不定期地抽检,确保企业的财产帐实清楚。

  十九每年财务决算前,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核算利润总额。同时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审查帐报告前,公司财务部需先进行预审。

  二十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十二本规定自通过之日施行。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