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公众责任保险方案
物业小区公众责任保险方案
第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风险分析
任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面临风险,作为住宅物业、商业地产管理服务的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囊括了大量繁杂琐碎的工作,另一方面,各类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于同一个物业的业主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因此在与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纠纷的过程中给物业服务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压力。与此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经营逐步法制化,规范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先后颁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责任也更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经常所面临各种矛盾、纠纷、甚至的经济索赔的处理与调解。
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一、治安安全引发的赔偿责任风险
物业小区的治安安全主要表现为小区内的盗窃、抢劫、毁损、人身侵害等暴力、非暴力犯罪行为和其他应受治安处罚的行为。现在小区已逐步开始实行封闭式管理,但若小区保安巡逻不力,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时,会使业主的财产受到损失,业主在与犯罪分子的斗争过程中其人身安全极易受到侵犯。因保安等秩序维护员没有履行其职责,业主必然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其进行赔偿。另外,一些业主以小区得不到安全保障为由拒绝交纳管理服务费,使后续的物业服务工作难以开展。
二、消防安全引发的赔偿责任风险
消防安全是物业服务工作中最重要的,但也是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一项工作。物业服务人员素质不同,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因此也可能造成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多,严重影响到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统一的消防管理办法和制度;
消防设施存在损坏、擅自停用、灭火器材缺乏保养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将失去救火的最佳时机;
小区乱停车现象严重,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堵塞了消防车辆的进入;
物业服务企业内部人员没有接受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懂得如何检查小区消防设施,出现消防事故时不知道如何处理。
火灾可能造成受害家庭的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甚至可能引起整栋楼房和临近楼房业主的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火灾事故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品牌会有巨大的影响,且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车辆管理过程中的赔偿责任风险
物业小区车辆安全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小区交通出行安全管理风险,在保证小区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使得行人和车辆能够出行畅通,避免车辆之间的碰撞、刮擦和对行人、小区设施的安全造成损害等;二是小区内车辆的停放安全管理风险,主要是如何制定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对车辆停放状况进行监控,防范和制止小区内外人员对停放车辆及车内财物进行的不法侵害等。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停车场服务的过程中,若因疏忽过失导致业主车辆的损坏、丢失,物业服务企业需对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在目前的物业服务过程中,停车场上因为发生车辆剐擦碰导致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索赔的风险是物业服务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点之一。
四、设施设备安全引发的赔偿责任风险
物业小区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风险,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的生活居住、设备使用等提供安全保障,防止业主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而进行的对小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管理等活动。在实际的物业服务工作中,物业小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如电梯故障致人伤害、供电设备发生故障、水暖管未及时进行维护检修管道爆裂导致业主家财被泡等;二是小区景观构造、休闲设施安全隐患,如健身器材脱落、断裂致人受到伤害等;三是小区内物品堆放、设备安装、施工安全隐患,如小区因道路、雨水井、化粪池等维修开挖作业未加有效防护或提醒,而致行人坠落受伤;四是广告牌等高空物体坠落导致车辆损坏或他人受伤等。
近年来,高空坠物伤人,甚至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事件常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 20**年度,全国住宅小区仅因高空抛物造成的纠纷案件就达 2000 余件,未上升到法律诉讼的高空抛物争议还没有统计在内,其中造成重大伤害事故约 180 余件,造成死亡事故的不少于 20 件,高空抛物造成的车辆被砸事件则更是数不胜数。
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公共区域内管道、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需根据物业服务协议提供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若因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疏忽过失导致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损坏致使业主等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水暖管爆裂导致业主家庭室内及地下室财产被泡也是物业服务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点之一。
五、物业服务企业的用工风险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列明了十项认定工伤事故或视同工伤事故的情形,物业服务企业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由于物业管理行业人员流动性大、物业服务企业收益情况欠佳,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工伤保险匹配不足,这就形成了物业服务企业用工风险的巨大敞口。
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统保项目的数据来看,20**年度因员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案件达7起,该类案件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为工伤事故,根据河北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多达人民币565280元,除此之外,用工单位还需承担丧葬费等其他费用的赔偿。
六、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引发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财产损失风险
物业项目内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经常处在24小时运转无停歇的状态中,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发生时极易导致设施设备的损失,如大风刮落雨阳棚、盆景致人损害;老鼠、猫等动物窜入小区配电房引起配电设备的损坏等,物业服务企业在修理、更换设施设备或零部件的过程中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二部分险种介绍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风险状况,物业管理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可较好的转嫁物业服务企业的面临的风险。
一、物业管理责任险
物业管理责任险为物业服务企业规避的是物业工作人员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由于疏忽过失导致业主等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此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该险种中,我们可以针对石家庄市物业服务企业常见风险的特点量身设计保险方案,打破保险公司制式条款的格局,使得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服务过程中的常见风险得以转嫁。
二、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为物业服务企业规避的是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工伤事故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物业服务企业对此应承担的死亡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经济赔偿责任。通过雇主责任险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使用工风险得以转嫁。
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以员工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产品,该险种转嫁的是员工个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风险,员工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可就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残疾等伤害向保险公司索赔死亡残疾赔偿金及医疗费用。
四、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由于社区项目中物业费的缴费率不高,为了刺激业主及时缴纳甚至提前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可开展“预缴物业费,赠送家财险”的活动,对于一次性缴纳半年或一年物业费的业主赠送一份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产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规避的业主家庭室内由于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业主家庭室内或地下室自有财产的损失,被保险人是业主本人。在该活动中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几十元成本换取业主预缴物业费的积极性。
第三部分统保模式操作建议
为了更有针对性的为石家庄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保险安排、转嫁风险,协助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获得较好的保险购买渠道,获得全面的风险保障和较低的保险费率,我们建议通过以下几步来实现统保工作:
风险调研:对会员单位进行风险调研,风险调研可通过召集物业服务企业代表进行风险调研座谈或以风险调研表调研的形式进行,以便了解物业服务企业风险规避的需求点及现有保险产品状况;
制定保险方案及承保公司的选择:根据风险调研的结果为石家庄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统保方案,并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承保公司,明确保险公司的服务时效及理赔标准;
启动统保项目:由石家庄市住建局牵头举行统保项目启动仪式,由康泰保险经纪公司对统保方案进行宣讲,并提供投保前方案讲解、投保后案件索赔技术支持等全程的保险经纪服务。
索赔技术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出物业管理责任险的采购安排后,经常需要面临各项保险责任下的索赔工作,在处理此类索赔案件时,物业服务企业不但需要平衡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索赔要求,还需要达成向保险公司的有效索赔。在统保项目中,康泰保险经纪公司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保险经纪人提供全面的索赔技术支持,做到有理有据的案件处理、加快索赔时效、简化索赔流程及单证,解除物业服务企业在购买保险后“索赔难”的后顾之忧。
行业风险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物业管理责任险的统保不仅是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良好风险转嫁的手段,行业管理部门更可以通过统保项目的操作深入分析了解行业风险状况。在统保项目中,康泰保险经纪公司将对统保项目中物业服务企业索赔案件数量、性质、损失金额等风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做好物业管理行业的“风险管家”,以便助力于行业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管理
第四部分保险经纪人及康泰保险经纪公司简介
一、保险经纪人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保险经纪人的业务操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法律保证:保险经纪人通过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其提供风险管理建议与保险服务。由于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客户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
2、量身定做:保险经纪人通过了解客户风险状况,对客户的保障需求进行充分分析,为其量身定做合理的风险管理和保险方案,并在市场上寻找最合适的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予以承保。
3、规模效应:保险经纪人通过规模购买效应能够为客户争取到最优惠的价格,从而实现以合理的费用支出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
4、专家服务:保险经纪人利用其专业优势,通过组成专门项目小组的形式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建议、保险安排服务以及索赔技术支持。
5、不增加成本:客户委托保险经纪人安排投保手续,不必向保险经纪人支付费用。
二、康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康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全国性、综合性的保险经纪公司。公司秉承“合作万岁,执行到底”的企业文化,公司实施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开创了中国乃至全世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主、保险经纪公司参与行业统保的先河。公司建立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得到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三部委的充分肯定,并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
公司始终以打造民族保险经纪品牌为己任,坚持“高科技、高风险、高效益的大企业、大项目、大机构”的市场定位,拥有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气象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联通、上海大众等大中型核心客户1000多家,受到业内及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尤其是近两年,在医疗纠纷和全国旅游纠纷的化解上,分别受到了*、王岐山等国家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康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简介
康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分公司”)前身为康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是康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最早的分公司, 20**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成为中国境内第一批保险经纪分公司,也是河北省内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
根据康泰总公司“三高三大”的市场定位,河北分公司作为河北省勘察设计协会的保险经纪人为河北省勘察设计责任险统保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作为河北省旅游局的保险顾问为河北省各旅行社提供责任险、意外险、导游综合险的的保险经纪服务,作为河北省律师协会的保险经纪人,为河北省律师执业责任险统保项目提供全程的保险经纪服务。
在物业管理行业中,河北分公司自20**年开始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风险排查、保险方案的量身打造、承保公司的谈判选择、案件索赔的技术支持等各方面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全面的保险经纪服务,并在20**年作为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为“济物协”)的保险经纪人,协助济物协操作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河北分公司济物协统保项目小组的服务与工作得到了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及行管部门的一致好评,且该统保项目还得到了中国保险报、石家庄时报等多家媒体的持续报道,并得到了河北省保监局的表扬,称该项目真正发挥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缓解了行管部门的压力。
第五部分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介绍
为了使物业服务企业享受到行业化、专属化制定的保险方案,河北分公司从保险经纪人的专业角度出发,在竞争性谈判前期,协助济物协在其会员单位中开展了风险调研工作,并针对调研结果选取物业服务企业的代表对风险状况和保险需求进行了座谈。根据风险调研和座谈结果,河北分公司制作了保险方案,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常见风险点对常规物业管理责任险方案进行了调整,增加停车场责任、游泳池责任、电梯责任的附加险的投保选择和多限额选择,此外,考虑到物业管理行业员工流动性较大,在物业管理责任险的基础上增设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方案,并在每个方案内设计了不同的限额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其承接的物业项目的数量、类型、规模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进行投保来化解日常工作中的风险。
由于统保方案的较通常物业服务企业投保的保险方案而言更加全面、灵活,在康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的建议下,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召开竞争性谈判,通过比较各保险公司的费率水平、服务时效与质量,引发保险公司间的竞争意识从而为物业服务企业争取到低费率、优质服务的承保条件。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于20**年12月10日启动,至今已步入了第三个年头,统保项目运作过程中,河北分公司全方位考量物业服务企业在运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根据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同的风险转嫁需求设计了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在内的六个险种,截至20**年4月31日,共有近七十家物业公司参与统保项目,每年为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保险索赔案件500起左右,极大的帮助物业服务企业解决了业主纠纷、经济索赔纠纷等问题,统保项目的各项工作均得到了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和济物协、石家庄市房管局的一致认可。
结束语
保险作为有效的风险转嫁手段应用于各行各业,我们愿运用多年来物业服务企业风险管理及保险安排的操作经验、结合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案例,为石家庄市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更为全面、稳妥、专业、实惠的保险服务,致力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共同迎接物业管理行业的春天。
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分公司
20**年10月11日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达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关于印发《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达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达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洋泾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达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美丽家园”建设,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提升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020年12月修订)和《关于浦东新区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提质增能工作方案(2022-2025)》(浦建委物管〔2022〕6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架构
设立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组长由分管社区管理的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社区宣统文化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办事处)及各居民区党组织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办事处),以下简称“城建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城建中心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物业管理工作的城建中心副主任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依职能参加考核,各居民区党组织负责组织本辖区考核,由第三方测评单位开展物业实效评分考核及满意度测评工作。
二、考核对象
街道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考核目的
围绕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小区的目标,考核引领、奖优罚劣,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有效推动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考核依据
(一)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政策法规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沪房物业〔2018〕51号)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窗口规范、行为规范和岗位规范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
(三)参考《浦东新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贴达标考核奖励实施意见》(浦建委物管〔2023〕2号)的文件精神,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服务、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绿服务、保修服务及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根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巡查排查、防范处置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条线部门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参照浦东新区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内容,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达标考评工作,主要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管理服务、保修服务、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绿服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设、配合各条线部门相关工作、参与社区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二)考核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按“街道组织、城建中心统筹、各部门协管、居民区协同”的方式进行。由城建中心、各条线部门、居民区党组织、第三方测评单位、社区居民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考核评定实行百分制,每季度末对住宅小区当季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年终将四个季度的考核分数加总平均,结果作为本年度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处及项目经理的最终评分,具体分值构成如下:
1. 考核基础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1)各条线部门(分值占比25%)
由城建中心每季度组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打分。
(2)居民区党组织(分值占比10%)
各居民区党组织通过召开“三会”、“两委”班子会议广泛听取意见,结合业委会反馈情况,每季度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情况组织一次考核打分。
(3)第三方测评(分值占比25%)
由第三方测评机构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工作实效进行一次检查打分,每季度汇总当季度情况。
(4)居民满意度(分值占比40%)
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按照各住宅小区户数比例进行抽样调查,1000户及以上抽取10%,1000户以下抽取15%,采用上门入户调查的形式,按每季度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基本服务情况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
每季度考核基础总分值由以上四类分数加权计算后得出。
2. 加分项(上限为10分)
(1)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创建)中被实地抽查但未扣分的小区,当季度考核加1分。
(2)物业服务企业获得市级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当季度考核加2分;获得区级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当季度考核加1分。
(3)物业服务企业获得行业市级荣誉表彰的,当季度考核加2分;获得行业区级荣誉表彰的,当季度考核加1分。
(4)成功获评“零发案小区”的,当季度考核加2分,获评区级“平安示范小区”的,当季度考核加2分;同时获评以上两项荣誉的,最高加2分。
3. 扣分项(上限为10分)
(1)12345或962121热线电话接报不按时处理的,每件扣2分,出现不满意工单的每件扣2分,以此类推,扣满为止。
(2)小区公共部位发生偷盗案件并影响居民生活,且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相应责任的,每次扣减2分,以此类推,扣满为止。
(3)物业服务企业未发现小区内群租情况或迟缓上报的,经检查部门发现,每次扣减3分,以此类推,扣满为止;出现群租回潮现象未及时整改,被检查部门发现的,当季度直接扣减10分。
(4)在小区垃圾分类处置中,经市、区抽查不达标的,当季度直接扣减10分。
(5)被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产生负面舆情的,由领导小组酌情扣5—10分。
4. 一票否决
(1)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当或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在本市、区、街道物业行风测评或相关创建活动中出现重大责任事件,造成严重影响,或引发小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当年度考核视为不达标,并取消年度评优和当季度补贴。
(2)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当,导致街道垃圾分类在市、区每季度测评中两次不达标,当季度考核视为不达标,并取消年度评优和当季度补贴。
六、考核档次评定标准
(一)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标准
根据浦东新区物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季度考核结果,按照0.25元/平方米.月的基本补贴资金标准,每季度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补贴。
A档:考核分为86分(含)以上的小区按照排名,择前5名按照基本补贴资金总额予以全额补贴,并按照基本补贴资金20%的标准实施奖励;考核分为86分(含)以上且排名为5名以后的小区按照B档标准进行补贴奖励;
B档:考核分为81分(含)— 86分的小区,按照基本补贴资金总额予以全额补贴,并按照基本补贴资金10%的标准实施奖励;
C档:考核分为71分(含)— 81分的小区按照基本补贴资金总额予以全额补贴;
D档:考核分为60分(含)— 71分的小区按照基本补贴资金总额的80%予以补贴;
E档: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小区不予补贴。
(二)商品房住宅小区实施标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对各商品房住宅小区进行考核、评分和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表彰的依据。
A档:考核分为91分(含)以上的小区;
B档:考核分为86分(含)—91分的小区;
C档:考核分为75分(含)—86分的小区为考核基本达标;
D档:考核分低于75分的小区为考核不达标。
七、奖惩办法
(一) 评比表彰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对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排名,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例会,向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通报上一季度考核结果,点评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老旧住宅小区季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视为不达标,商品房住宅小区季度考核分低于75分视为不达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考核情况上报新区物业主管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根据排名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处进行表彰。服务于多个小区的同一物业服务企业年终考核结果按照各所辖小区得分平均数计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终表彰情况上报新区物业主管部门。
(二) 奖励补贴
根据《浦东新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贴达标考核奖励实施意见》中所列补贴范围,考核补贴仅限于辖区内的售后房(包括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住宅小区及早期动迁房住宅小区。
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老旧住宅小区考核档次评分标准发放相应补贴,对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排名。
设“物业小区优秀管理奖”,根据年度综合排名,表彰5个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5个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处;设“优秀项目经理奖”,表彰5名老旧住宅小区项目经理,5名商品房住宅小区项目经理。由街道办事处向获奖物业服务企业、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相关平台进行宣传,同时建议所属物业服务企业奖励获奖管理处及个人。
(三)处罚办法
1. 物业服务企业处罚标准
(1)一次季度考核不达标的小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两次季度考核不达标或发生重大事故的小区,由城建中心上报新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失信行为记分;其中重大事故参照《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记分规则》(沪房规范〔2023〕3号)第四条第(一)款,因未遵守国家或本市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被新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记录18分的处理;
(3)三次季度考核不达标或当年考核不达标的小区,由城建中心会同居民区指导协助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上报至新区物业主管部门。
2. 物业项目经理处罚标准
(1)一次季度考核不达标的小区,由城建中心对该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两次季度考核不达标的小区,由城建中心督促相应物业服务企业撤换物业项目经理,并将结果上报至新区物业主管部门。
八、经费保障
老旧住宅小区考核奖励经费按照《浦东新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贴达标考核奖励实施意见》进行落实,补贴标准为0.3元/平方米.月(街镇基本补贴资金标准为0.25元/平方米.月,新区考核奖励资金标准为0.04元/平方米.月,新区统筹补贴资金由区物管事务中心管理使用,标准为0.01元/平方米.月)。
每财政年度结余的考核奖励资金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民生保障类突发应急事件储备经费。
九、奖励经费的用途及监管
老旧住宅小区考核补贴奖励资金由区财力承担,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规定。根据《浦东新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贴达标考核奖励实施意见》中对资金监管的要求,该经费必须用于补贴小区保安、保洁、保修、保绿、综合管理及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成本的支出。
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向城建中心提交一次考核补贴奖励详细使用情况清单。对于不按规定提供奖励补贴资金真实使用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城建中心将暂停发放或全额扣发其所获得的奖励补贴资金并督促整改。
城建中心组织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的各类补贴资金进行财务审计,按规定将审计报告及书面整改情况上报新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洋泾街道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达标补贴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 老旧住宅小区名单
2. 商品房住宅小区名单
3. 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情况汇总表(各条线部门)
4. 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表(居民区党组织)
5. 洋泾街道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表(第三方)
6. 洋泾街道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表(第三方)
7. 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问卷调查)
附件3
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情况汇总表(各条线部门)
序号 |
小区名称 |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
管理办 |
平安办 |
信访办 |
自治办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应急中心 |
城建中心 |
合计 |
严格按照新区及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配合街道防台防汛工作。 (25分) |
对小区治安防控等方面进行巡查,检查技防类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及时维修。 (10分) |
信访投诉、矛盾纠纷处理情况。 (15分) |
配合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10分) |
群租管理及协调整治情况;配合整治毁绿种菜现象;对小区内新增违章搭建进行管控。 (15分) |
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定期维护管理小区共用消防设施,配合监管小区非机动车不安全充电及违规停放。 (10分) |
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监管平台各项工作完成质量;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小区日常安全巡查落实情况。12345工单处置情况 (15分) |
总分100分, 折合25%计入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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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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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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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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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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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表(居民区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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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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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所属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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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总分100分,折合10%计入总分) |
评分 |
扣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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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居委会参与社区管理、党建联建及红帆物业建设等相关工作 |
1 |
物业经理参加七位一体工作例会出席率。(满分30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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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居委针对居民多次反映的问题或联勤联动需物业解决问题,约谈物业并整改解决。(满分30分) |
30 |
|
|
|
3 |
物业参与红帆物业建设情况。(满分40分) |
40 |
|
|
|
合计 |
|
||||
填表人:时间: |
附件5
洋泾街道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表(第三方) |
|||||||||
|
|
年度季度 |
|
|
|
||||
小区名称:所属物业: |
|||||||||
项目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总分100分,折合25%计入总分) |
评分 |
扣分 |
得分 |
|||||
综合 |
1 |
符合《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要求小区经理坚持每日自查制度,管理人员坚持挂牌上岗。(2分) |
4 |
|
|
||||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2分) |
|
||||||||
2 |
服务窗口实行“低柜式、面对面”的业务受理与接待服务。(2分) |
4 |
|
|
|||||
服务窗口有显著指示牌、环境整治、有序,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分) |
|
||||||||
3 |
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使用人资料档案等)。(2分) |
4 |
|
|
|||||
对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进行账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按规定公开。(2分) |
|
||||||||
4 |
建立定期听取业主意见制度,以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向业主和使用人听取意见,完善服务。(1分) |
3 |
|
|
|||||
与居委会、业委会关系融洽。(2分) |
|
||||||||
5 |
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和物业使用注意事项,监管装修过程。(1分) |
3 |
|
|
|||||
及时发现、劝阻、制止业主、使用人违章搭建、群租、楼道堆物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的行为。(1分) |
|
||||||||
以书面形式督促当事人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业委会和有关部门。(1分) |
|
||||||||
6 |
及时按要求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与行业管理有关的工作(2分),无有效信访投诉(1分)。 |
3 |
|
|
|||||
保洁 |
7 |
室外清扫每日一次,室内清扫隔日一次,其它保洁符合规范。(2分) |
3 |
|
|
||||
室外每日有巡检清扫。(1分) |
|
||||||||
项目 |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评分 |
扣分 |
得分 |
||||
保洁 |
8 |
垃圾厢(房)周围干净、整洁(2分),分类投放(2分),垃圾厢(房)旁宣传、告示等完好齐备,有冲洗设施。(2分) |
12 |
|
|
||||
小区主干道保持畅通整洁。(2分) |
|
||||||||
其它公共区域、楼道内无明显散落或小包垃圾,保持基本整洁。(2分) |
|
||||||||
做好垃圾分类调查问卷的配合及回答。(1分) |
|
||||||||
有灭“四害”措施。(1分) |
|
||||||||
9 |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建筑垃圾定点堆放(2分)、及时清运(2分),有临时堆放指示牌。(1分) |
5 |
|
|
|||||
10 |
信报箱、门洞防盗门、楼道扶手墙面无明显灰尘(1分),无粘贴纸及广告(1分)。 |
3 |
|
|
|||||
楼道天花板无蜘蛛网。(1分) |
|
||||||||
公共 |
11 |
门卫室内环境总体干净、整洁(1分),办公设备及安保设备完好。(1分) |
4 |
|
|
||||
上墙资料应包括《上海市住宅物业保安人员行为规范》等。(2分) |
|
||||||||
12 |
专职保安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1分) |
4 |
|
|
|||||
对小区日常维护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1分) |
|
||||||||
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1分) |
|
||||||||
上午7:00到8:30、下午5:00到6:30,门卫保安应立岗服务。(1分) |
|
||||||||
13 |
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主出入口实施24小时值班看守(1分),边门定时开放(1分)。 |
3 |
|
|
|||||
24小时有巡查有记录,夜间适当增加巡逻人员。(1分) |
|
||||||||
14 |
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按要求实行外来车辆出入登记制度。(1分) |
2 |
|
|
|||||
阻止小商小贩随意进入小区,按要求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阻止无效的,应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并书面记录。(1分) |
|
||||||||
15 |
有简易交通标志,地面有停车点,车辆停放有序。(1分) |
2 |
|
|
|||||
有必备的消防器材。(1分) |
|
||||||||
项目 |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评分 |
扣分 |
得分 |
||||
保绿服务(14分) |
16 |
以绿为主,植被基本完好,草坪及数目符合养护要求。(2分) |
4 |
|
|
||||
无死树枯枝,无明显虫害。(2分) |
|
||||||||
17 |
按照相应的绿化等级标准实施锄草、轧草(1分)、修剪(1分)、施肥(1分)、灌溉(1分)。 |
4 |
|
|
|||||
18 |
绿地内无杂物、废品、垃圾(2分),不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2分)。 |
4 |
|
|
|||||
19 |
明沟通畅,无垃圾(1分)、无堵塞(1分)。 |
2 |
|
|
|||||
保修 |
20 |
报修电话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布,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包括96916、962121接转件)。(1分) |
4 |
|
|
||||
维修及时,电梯关人故障半小时到现场;急修项目2小时内到现场,其中设置管理处的小区半小时内到现场。(1分) |
|
||||||||
一般修理3天内完成(预约除外)。(1分) |
|
||||||||
报修受理、处理资料健全。(1分) |
|
||||||||
21 |
维修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约时不误,文明礼貌,工完料清,收费规范。(1分) |
2 |
|
|
|||||
维修及时率95%以上,质量合格率90%以上。(1分) |
|
||||||||
22 |
有专门记录,每年对房屋安全部位进行检查。(2分) |
5 |
|
|
|||||
每半年对管道等设施清扫、疏通,每月对道路等设施进行巡视。(1分) |
|
||||||||
每半月巡视楼内公共部位,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运行、保养和维修规范。(1分) |
|
||||||||
电梯每年进行安检,由专业单位进行定期保养,电梯设施管理、运行、保养和维修规范。(1分) |
|
||||||||
23 |
普通水泵每周检查,每年定期2次清洗水箱,有检验报告。(2分) |
5 |
|
|
|||||
作业单位和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登记备案。(1分) |
|
||||||||
按要求对居民饮用蓄水池、水箱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有记录)。(2分) |
|
||||||||
24 |
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小区场地及楼道等处公用电灯能正常开闭。(1分) |
3 |
|
|
|||||
防盗门、电子护栏等技防设施及时维修,确保能正常使用。(2分) |
|
||||||||
25 |
完成有关部门布置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临时任务。(4分) |
4 |
|
|
|||||
项目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评分 |
扣分 |
得分 |
|||||
安全 |
26 |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巡查、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及应急预案。(2分) |
4 |
|
|
||||
严格按照住宅小区飞线充电考核办法实施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工作。(2分) |
|
||||||||
合计 |
|
||||||||
填表单位/填表人:时间: |
|||||||||
附件6 |
|||||
洋泾街道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表(第三方) |
|||||
|
|
年度季度 |
|
|
|
小区名称:所属物业: |
|||||
项目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总分100分,折合25%计入总分) |
评分 |
扣分 |
得分 |
|
综合 |
1 |
符合《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要求小区经理坚持每日自查制度,管查制度,管理人员坚持挂牌上岗。(2分) |
4 |
|
|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不少于8小时。(2分) |
|
||||
2 |
服务窗口实行“低柜式、面对面”的业务受理与接待服务。(2分) |
3 |
|
|
|
服务窗口有显著指示牌、环境整治、有序,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分) |
|
||||
3 |
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使用人资料档案等)。(2分) |
4 |
|
|
|
对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进行账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按规定公开。(2分) |
|
||||
4 |
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业主意见、不断完善服务,业主或使用人投诉及时处理,与居委会、业委会关系融洽。(3分) |
3 |
|
|
|
5 |
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和物业使用注意事项,监管装修过程。(1分) |
3 |
|
|
|
及时发现、劝阻、制止业主、使用人进行群租、楼道堆物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业委会和有关部门(2分) |
|
||||
6 |
及时按要求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与行业管理有关的工作(3分)。 |
3 |
|
|
|
保洁 |
7 |
在楼道及小区醒目位置公示保洁部位(1分)和保洁时间(1分)。 |
2 |
|
|
8 |
室外清扫每日一次,室内清扫隔日一次,其它保洁符合规范。(2分) |
3 |
|
|
|
室外每日有巡检清扫。(1分) |
|
||||
9 |
垃圾厢(房)周围干净、整洁(1分),分类投放(2分)。垃圾厢(房)旁宣传、告示等完好齐备,有冲洗设施。(2分)。 |
5 |
|
|
|
项目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评分 |
扣分 |
得分 |
|
|
9 |
小区主干道保持畅通整洁。(1分) |
4 |
|
|
其它公共区域无明显散落垃圾,保持整洁。(1分) |
|
||||
做好垃圾分类调查问卷的配合及回答(1分) |
|
||||
有灭“四害”措施。(1分) |
|
||||
10 |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技放管理责任,建筑垃圾定点堆放(2分)、及时清运(2分),有临时堆放指示牌。(1分) |
5 |
|
|
|
11 |
信报箱、门洞防盗门、楼道扶手墙面无明显灰尘(2分),无粘贴纸及广告(1分)。 |
4 |
|
|
|
楼道天花板无蜘蛛网。(1分) |
|
||||
公共 |
12 |
门卫室内环境总体干净、整洁(1分),办公设备及安保设备完好。(1分) |
4 |
|
|
上墙资料应包括《上海市住宅物业保安人员行为规范》等。(2分) |
|
||||
13 |
专职保安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1分) |
4 |
|
|
|
对小区日常维护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1分) |
|
||||
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1分) |
|
||||
上午7:00到8:30、下午5:00到6:30,门卫保安应立岗服务。(1分) |
|
||||
14 |
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主出入口实施24小时值班看守(2分),边门定时开放(1分)。 |
4 |
|
|
|
24小时有巡查有记录,夜间适当增加巡逻人员。(1分) |
|
||||
15 |
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按要求实行外来车辆出入登记制度。(2分) |
4 |
|
|
|
阻止小商小贩随意进入小区,按要求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阻止无效的,应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并书面记录。(2分) |
|
||||
16 |
有简易交通标志,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消防通道。(1分) |
2 |
|
|
|
有必备的消防器材。(1分) |
|
||||
保绿服务(14分) |
17 |
以绿为主,植被基本完好,草坪及数目符合养护要求。(2分) |
4 |
|
|
无死树枯枝,无明显虫害。(2分) |
|
||||
18 |
按照相应的绿化等级标准实施锄草、轧草(1分)、修剪(1分)、施肥(1分)、灌溉(1分)。 |
4 |
|
|
|
19 |
绿地内无杂物、废品、垃圾(2分),不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2分)。 |
4 |
|
|
|
20 |
明沟通畅,无垃圾(1分)、无堵塞(1分)。 |
2 |
|
|
|
项目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评分 |
扣分 |
得分 |
|
保修 |
21 |
报修电话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布,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包括96916、962121接转件)。(1分) |
4 |
|
|
维修及时,电梯关人故障半小时到现场;急修项目2小时内到现场,其中设置管理处的小区半小时内到现场。(1分) |
|
||||
一般修理3天内完成(预约除外)。(1分) |
|
||||
报修受理、处理资料健全。(1分) |
|
||||
22 |
维修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约时不误,文明礼貌,工完料清,收费规范。(1分) |
2 |
|
|
|
维修及时率95%以上,质量合格率90%以上。(1分) |
|
||||
23 |
有专门记录,每年对房屋安全部位进行检查。(1分) |
4 |
|
|
|
每半年对管道等设施清扫、疏通,每月对道路等设施进行巡视。(1分) |
|
||||
每半月巡视楼内公共部位,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运行、保养和维修规范。(1分) |
|
||||
电梯每年进行安检,由专业单位进行定期保养,电梯设施管理、运行、保养和维修规范。(1分) |
|
||||
24 |
普通水泵每周检查,每年定期2次清洗水箱,有检验报告。(2分) |
4 |
|
|
|
作业单位和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登记备案。(1分) |
|
||||
按要求对居民饮用蓄水池、水箱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有记录)。(1分) |
|
||||
25 |
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小区场地及楼道等处公用电灯能正常开闭。(2分) |
4 |
|
|
|
防盗门、电子护栏等技防设施及时维修,确保能正常使用。(2分) |
|
||||
26 |
完成有关部门布置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临时任务。(4分) |
4 |
|
|
|
安全 |
27 |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巡查、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及应急预案。(2分) |
4 |
|
|
严格按照住宅小区飞线充电考核办法实施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工作。(2分) |
|
||||
合计 |
|
||||
填表单位/填表人:时间: |
附件7
洋泾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问卷调查) |
|||||||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
|
小区名称 |
|
||||
调查内容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不满意原因 |
||
评价(总分100分,折合40%计入总分)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
服务接待 |
1、接待人员的服务、仪容仪表及礼貌用语 |
|
|
|
|
|
|
2、物业处理“投诉事项”的及时性 |
|
|
|
|
|
||
3、物业处理“投诉事项”的结果 |
|
|
|
|
|
||
4、违章装修劝阻制止情况 |
|
|
|
|
|
||
保洁服务 |
1、楼内楼道及玻璃窗保洁状况 |
|
|
|
|
|
|
2、户外公共场地的保洁状况 |
|
|
|
|
|
||
3、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并及时清运状况,垃圾分类的纯净度 |
|
|
|
|
|
||
4、非投放点无小包垃圾 |
|
|
|
|
|
||
绿化及公用区域保养 |
1、公共区域树木、草坪修剪质量 |
|
|
|
|
|
|
2、小区路灯照明情况 |
|
|
|
|
|
||
3、公共区域警示、标识情况 |
|
|
|
|
|
||
4、小区的车辆进出和停放管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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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服务 |
1、保安人员大门立岗执行状况 |
|
|
|
|
|
|
2、保安人员巡视执行状况 |
|
|
|
|
|
||
3、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
|
|
|
|
|
||
4、小区消防设施管理状况 |
|
|
|
|
|
||
维修服务 |
1、报修的方便程度 |
|
|
|
|
|
|
2、维修的上门及时性 |
|
|
|
|
|
||
3、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维修质量 |
|
|
|
|
|
||
4、维修收费标准 |
|
|
|
|
|
||
满意比(此项由工作人员统计) |
各项评价中评价为很满意和满意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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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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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业主签名:
填表时间:年月日
洋泾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印发
篇3:物业关于小区进行灭四害的通知
物业关于小区进行灭四害的通知
尊敬的业户:
您好!
为给您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我中心定于20**年04月08日至20**年04月18日下午对全区公共区域进行灭四害大行动。
灭四害期间,敬请各位业户注意加强家中孩童的教育及宠物的管束,以防发生意外。
同时,为达到更好的效果,我中心建议业户对自家花园进行灭杀,如需进行有偿服务可联系物业服务中心。
如遇下雨天气,灭四害工作将适当顺延,届时将不再另行通知。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物业服务中心服务电话:XX
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
20**年0X月0X日
篇4:仓前街道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
仓前街道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
为提高我街道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业委会在促进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发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的指导意见》(余组[2018]1号)、《仓前街道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仓街办[2019]9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仓前实际,制定《仓前街道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为本街道范围内已成立并完成备案的住宅小区业委会。
二、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采取社区居民委员会考核和街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分为:党建引领、组织机构、履行职责、社会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考核结果运用标准详见附件2。
三、考核分值及方式
1.考核总满分为100分,各分值具体分布为:
2.社区居民委员会考核评分占权重的30%,街道考核评分占权重的70%。
3.考核评定标准为:
四、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1.在每年12月20日前,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完成对业委会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物管办)。
2.由街道办事处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物业线)对业委会考核,并结合社区考核评分确定拟考核结果,将拟考核结果提交仓前街道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4.由仓前街道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通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在政府平台、各社区(村)宣传栏公示。
5.街道办事处举行表彰大会,对考核结果评定为3星级及以上的业委会颁发等级荣誉证书和奖金。
本考核办法暂试行贰年,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进行适当调整,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仓前街道办事处所有。
附件1:《仓前街道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附件2:仓前街道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考核结果运用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7日
篇5:岱山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索引号 11330921002641071L/2020-70424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文号 岱建设〔2020〕3号
组配分类 县政府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岱山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我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根据《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舟山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按照“以奖代补”政策推进住宅小区管理服务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架构
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实施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服务质量的年度考核工作,属地乡镇、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分别参与考核。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实施业主自管、社区保障居民小区的服务质量年度考核工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考核。
二、考核评分内容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内容包括基本要求、房屋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洁服务管理、总体评价等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范围
岱山县域2020年前竣工交付并已实施专业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社区保障管理的居民小区。住建部门负责梳理专业物业管理小区名单,属地乡镇负责梳理业主自治管理、社区保障管理的居民小区名单,梳理工作在每年5月底完成。住建部门核实后于每年6月公布纳入考核的居民小区名单。
未实施物业收费的小区不得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核。
四、考核方式
住建部门、属地乡镇、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对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服务质量的考核得分按40%、30%、20%、10%记入小区年度考核分值,作为该小区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最终得分。每一考核主体的年度多次考核得分按照平均得分计算,未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代为履行。
属地乡镇、住建部门对业主自管、社区保障居民小区服务质量考核得分按60%、40%记入年度考核分值,作为居民小区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最终得分。每一考核主体的年度多次考核得分按照平均得分计算。
业主委员会对本小区(实施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束后的5天内将考核得分表格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反馈乡镇人民政府(电子表格上报的,还需通过钉钉或微信等方式报送盖章件)。
社区对所辖区域内实施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的服务质量考核,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考核结束后的5天内将考核得分表格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反馈乡镇人民政府(电子表格上报的,还需通过钉钉或微信等方式报送盖章件)。
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每年不少于1次。在考核结束后的5天内,将实施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的考核得分表格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反馈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电子表格反馈的,还需通过钉钉或微信等方式反馈盖章件),同时将业委会、社区的考核结果反馈住建部门。
住建部门对属地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方式可自行组织人员检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查。在考核结束后的5天内,将业主自管、社区保障居民小区的考核得分表格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反馈乡镇人民政府(电子表格反馈的,还需通过钉钉或微信等方式反馈盖章件)。
五、考核结果等级评定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总分为100分(不含附加分4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4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90分(不含)为良好,60(含)-80分(不含)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
六、考核奖励(补贴)办法
县财政要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精,设立物业管理发展专项资金。对年度考核达标的居民小区实行“以奖代补”,将年度考核优秀的实施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和项目经理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物资奖励。对业委会在居民小区综合治理运行有突出表现的,给予特别奖励。奖励方式如下:
(一)居民小区年度考核达标、良好、优秀奖励
1.年度考核达标奖励:管理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奖励1万元/项目;管理面积2-5万平方米奖励2万元/项目;管理面积5-10万平方米奖励3万元/项目,管理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奖励4万元/项目。
2.年度考核良好奖励:按达标奖励标准上浮40%予以奖励。
3.年度考核优秀奖励:按达标奖励标准上浮70%予以奖励。
上述考核奖励资金按80%、20%分别奖励给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奖励给属地社区)。业主自管、社区保障管理方式的小区,奖励资金全额奖励给业委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奖励给属地社区)。年度考核期内管理方式发生变化的,奖励资金发放方式按年末管理方式实行。
对考核优秀的实施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的项目经理给予0.5万元奖励,考核不达标的居民小区不予奖励,对小区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并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建议不与其进行续约。
(二)小区综合治理运行特别奖励
业委会在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对以下6个方面工作有突出表现且起到良好的效果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特别奖励。
1.小区改造增设机动车停车位,消除小区内车辆在绿化带乱停车,做到有序停放,缓解停车难问题;
2.小区集中改造增设电瓶车充电停放点,消除电瓶车乱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
3.物业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提高小区业主满意度;
4.开展小区智能停车收费管理模式,激活小区造血功能,缓解小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经费不足问题;
5.小区考核年度其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小区管理原因,引起人员伤亡);
6.在重大创建、攻坚等活动中未发生被省、市、县政府点名通报且被扣分,影响全县或乡镇创建、攻坚等活动测评成绩的。
七、奖励经费使用
物业企业年终奖励资金由企业自行支配,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的业委会年终考核奖励由业委会自行支配(需业委会成员的1/2以上讨论同意通过使用)。业主自管、社区保障管理的居民小区年终考核奖励总额80%应用于小区硬件配套及各类应急项目支出,年终考核奖励总额20%由业委会自行支配(有业委会的,需业委会成员的1/2以上讨论同意通过使用,无业委会,由社区自行支配)。
八、考核办法有效期限及解释权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岱山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奖励细则》予以废止。
本《办法》由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岱山县实施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2.岱山县实施业主自管、社区保障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