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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人员对外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12

  物业人员对外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细心、周到,要体现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纪律:上班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公司签到;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以便接受业主、住户监督。

  3、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保证业主、住户满意。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四不准原则:不喝业主的水,不抽业主的烟,不吃业主的饭,不接业主的礼品。

  4、工作检查:公司将不定期的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业主、住户反映,如业主、住户反映该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时,公司通过核实后,将作辞退处理。

  5、工作人员如损坏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奖金或照价赔偿。

  6、凡业主、住户付给服务费一律交公司,并开具发票,若私自收取小费者,一经发现,扣工资或奖金,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7、管理要分工划分区域,落实到人头,包干管理,作为年末考核标准。

  8、新建工程要提出合理建议(如绘制水暖电布置图),并如实反映各施工维修情况。

  9、建立小区实际规划图。

  10、对小区外网管线井,重新绘出平面图,给维修施工做好基础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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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物业对外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P物业对外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细心、周到,要体现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纪律:上班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公司签到;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以便接受业主、住户监督。

  3、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保证业主、住户满意。在工作中严禁向住户索取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4、工作检查:公司将不定期的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业主、住户反映,如业主、住户反映该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时,公司通过核实后,将作辞退处理。

  5、工作人员如损坏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奖金或照价赔偿。

  6、凡业主、住户付给服务费一律交公司,并开具发票,若私自收取小费者,一经发现,扣工资或奖金,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篇3:物业公共制度:对外服务工作管理

  物业公共制度

  全体员工均为公司物业辖区的管理人员,无论其工作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对外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细心、周到,要体现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纪律:上班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公司签到;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以便接受业主、住户监督。

  3、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保证业主、住户满意。在工作中严禁向住户索取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4、工作检查:公司将不定期的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业主、住户反映,如业主、住户反映该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时,公司通过核实后,将作辞退处理。

  5、工作人员如损坏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奖金或照价赔偿。

  6、凡业主、住户付给服务费一律交公司,并开具发票,若私自收取小费者,一经发现,扣工资或奖金,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篇4:物业部对外委托服务标准作业程序

  物业部对外委托服务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公司的对外委托服务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与物业部对外委托服务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核、组织工作。

  2、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批。

  四、程序要点

  1、物业部对外委托服务的分类

  (1)对外委托维护、检查、检修、校准服务。

  (2)对外工程发包。

  (3)对外劳务委托。

  (4)对外管理委托。

  2、对外委托服务的申请程序

  (1)使用部门认为本部门工作有对外委托服务需要时,应当填制《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申请表的填制要求如下:

  ①对外委托的理由;

  ②对外委托的要求,包括项目名称、范围、费用预算。

  (2)填制完毕申请表后,尚应附录各种必要附件,如:

  ①合同书样本;

  ②分供方的必要材料等。

  3、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批程序

  (1)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上加注自己的意见,同意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将在接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进行审批。

  (2)批准后的《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应当依据《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对分供方进行评审。

  (3)总经理依据评审结果选择合格分供方签定对外委托服务合约。

  4、对外委托服务的质量监控与成果验收

  (1)提出申请的部门负责人对外委托服务履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最终成果验收。

  (2)对外委托服务结束后,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当依据验收结果编制出验收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之一。

  (3)对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外委服务应当作如下处理:

  ①退货、返工;

  ②要求赔偿;

  ③让步接受--要求对方降价处理。

  5、《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验收报告》、《分供方评审报告》、质量监控记录等在对外委托服务完全结束后由公司统一归档永久保存。

  五、记录

  1、《对外委托申请表》

  2、《对外委托服务整改通知单》

  六、相关支持文件

  《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七、附录

  1、《委托银行收缴协议书》

  2、《委托供电协议书》

  3、《委托供水协议书》

  4、《委托供气协议书》

篇5:CY学院关于实验室对外服务的暂行规定

  CY学院关于实验室对外服务的暂行规定

  为整顿秩序,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从严治院,搞好实验室管理,合理使用实验设备,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现就我院利用实验场地及设备对外服务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为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充分发挥潜力,提高使用效率,在保证实验教学及科研任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学校允许实验室对外开放,可以承担校外单位的化验、试验、加工、计量、计算、计算机上机服务等各项技术任务。

  二、为充分使用有限的设备费,使设备费发挥最大的效益,在全院范围内尽可能地实现资源共享。在满足实验教学需要的条件下,学院不允许各单位重复购置相同的仪器设备,实验室除满足本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外,提倡各单位之间互通有无、互相协助,有义务承担校内其它单位正常的实验教学任务,由学院统一下达教学计划,安排工作量及设备费。

  三、我院各部门凡在开展人才培训、科研开发、咨询及协作活动等对外服务、兼职兼课中需要使用学院实验场地或设备的,必须事先向设备科办理手续,提出申请,填写《CY学院实验室对外服务申请表》,经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单位教务处及主管院长审批。实验室所在单位在保证质量完成院内实验教学及科研任务的前提下,予以安排,由设备科备案。

  四、实验的收费标准:

  1、在实验过程中,若有仪器设备损坏,按《CY学院仪器设备及物品损坏、丢失赔偿条例》中的规定赔偿。

  2、指导实验人员的酬金不包括在实验费中,由接受实验的单位与委托实验单位协商。

  3、实验费=材料费+仪器设备折旧费+维持费+管理费。

  (1)材料费按实际消耗计算,各单位算好后同任务书一起报设备科,交由审计办公室核算;

  (2)仪器设备折旧费视其实际使用机时情况所致;

  (3)维持费收费不得低于5元/小时,维持费是指使用仪器设备所消耗的水电费(不含照明);

  (4)管理费按总收费的15%计算。

  4、属办班类(既上理论课又上实验课的班),视其实验课时情况收取实验费。计算机类各种培训班完全是在实验室上课,其实验费不能低于毛利的15%,仪器设备折旧费不得低于毛利的15%;其它类培训班实验费收到标准占毛利的10--20%。

  5、凡属于利用我院仪器设备对外进行商务活动的,其实验费收取如下:

  (1)不需要利用学校实验室的,实验费收取不应收取维持费,实验费不能低于其毛利的15%。

  (2)需要利用学院实验室的,实验费应收取维持费,实验费不能低于毛利的25%。

  6、凡属于有委托实验单位对外服务,按实验实际所需的机时收取实验费,一般仪器设备的实验费按上述第3点的规定执行。

  五、接受实验单位的收费标准经过审核批准后,各单位需将上述实验费上交给财务处,并作为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

  六、学院实验场地或设备对外服务,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措施,做好的维护工作,切实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我院教职工未经其单位负责人及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以及未办理上述手续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对外服务中使用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如有个人违反,其单位负责人有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并报设备科,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八、教学单位不得无故不接受学院安排的教学或实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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