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业销售配合服务考核表
XX物业销售配合服务考核表
考核人:XX 考核时间:年 月 日
考核内容考核要点考核评分标准分数得分评价建议
"销售案场服务"礼宾接待服务(30分)
使用标准指引手势、热情礼貌的引导客户车辆停放及保障车辆安全没有按照规定标准操作,一次扣1分65新人培训需加强
严禁打瞌睡,脱岗,不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玩手机、访客不超过5分钟)发现一次,扣1分,脱岗,每次扣2分85"
1、提前关灯发现一次
2、案场每日晚班下班时间为:19:00"
全天候保障展厅的正常安全接待次序及案场财产,礼貌制止拍照事宜没有按照规定标准操作,一次扣1分
上班时间着装整齐,门岗姿态规范,手势标准,无穿便装上班的现象未按规定着装,每次扣1分,姿态不规范,每次扣1分105经常看到岗位上人员穿便装
案场接待服务(40分)上班时间仪容仪表规范、展厅接待区及水吧要求整洁,无污垢,有香薰、糖果、热毛巾配置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105"
1、岗位人员需化淡妆
2、热毛巾需提供"
售楼处内外要清洁及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手纸、洗手液无缺少,洗面台、镜子无污水或污迹每发现一处污垢扣2分;洗面台和镜面有污水和污渍扣2分108卫生间台盆少量污渍发现未及时清理
为整体销售提供服务配套,满足销售合理需求对接人:孙晓洁、吴嘉(徐佳佳)、戴丽盈,一次1分4
按照标准流程迎送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无投诉每发现一次1分63"1、门口岗位语言、动作规范性需加强
2、周末2楼办公区域客服岗位空岗"
活动配合服务(场地布置、人员调动)活动人员不到位扣2分,其他扣1分55
设定节能管理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一次发现扣1分55
工程保障服务(30分)保障现场及样板房各类设施运转正常,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做到及时有效,对于未能修复设备事宜需预估时间,责任到人接到报修后,填写流转单、不采取措施,一次扣2分66
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没及时处理好扣1分42雨天防滑措施需进一步加强
售楼处内外景观绿化效果良好,无绿植枯死、杂草丛生现象发现枯死植物扣1分;不整齐及有灰尘和杂物扣1分44
办公区域干净、整洁、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无污迹、玻璃上无水印、无手纹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64"1、二楼办公区卫生间污渍及时处理,保持通风
2、中午用餐后二楼垃圾筒需及时处理"
案场设备设施清洁完好;物品、设备按设计要求摆放整齐;金属质地物品无锈迹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石材定期养护,地毯定期清洗,保洁工具固定有序放置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33
考核得分(满分100分) 总计77
玉海案场销售负责人评价及建议:整体表现比年前要进步好多,针对以上不足地方请需尽快调整,下阶段再接再厉! 项目负责人审核:
备注:此表每周由案场组长填写,月底汇总集中上报。以周为单位进行考核,每月4次,每月第一周上报上月度考核。表格中未尽事宜,可在次补充上报。
考核合格标准为80分,奖罚如下:
1)70-80分为及格,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及格。
2)80-90分为良好,超过90分(不含90分)为优秀。
对于上月已明确整改事宜再次出错,视情况严重性给予该岗位负责人加倍处罚。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X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X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临时工。
二、考核方法
第四条 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具体见表 。
第五条 对外地办事处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个季度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具体见表 。
第六条 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年度综合评判为"A"者,在下一年将得到10%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年度综合评判为"B"者,在下一年将得到5%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年度综合评判为"C"者,其薪资待遇保持不变;综合评判两个为"D"者,行政及人事部将视情况给予其警告、降级使用或辞退。
第七条 对操作层面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现考核的方法。具体见表 。
1. 月度业绩考核为A者,本月工资增加3%;
2. 月度业绩考核为B者,本月工资保持不变;
3. 月度业绩考核为C者,本月工资减少5%;
4. 月度业绩考核为D者,本月工资减少12%;
5. 月度业绩考核为12个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为A,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5%;
6. 月度业绩考核为10个A,2个B者,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2%;
7. 月度业绩考核有6个D者,公司将辞退该员工。
第八条 操作层面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为基础,由直接上级给出综合判断。综合判断的结果将与该员工的年底奖金挂钩。具体情况如下:
1. 月度业绩考核结果相应的分值A:0.5;B:0.0;C:-0.3;D:-0.5。由12个月的累计分数确定对该员工的综合评判。
2. 累计分数大于等于5分者,年度为"A";
3. 累计分数小于5分,大于等于3分者,年度为"B";
4. 累计分数小于3分,大于等于0分者,年度为"C";
5. 累计分数小于0分者,年度为"D";
三、考核时间
第九条 经理人员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五日至六月十五日和一月五日至一月十五日;外地办事处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和一月的中上旬,操作层面的员工考核时间为每月的十四日至十六日,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
四、绩效考核面谈
第十条 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应由直接上级安排对下属的绩效考核面谈。绩效考核面谈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由上级主管安排,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篇3:物业公司关于年度年终考核工作说明
物业公司关于20**年年终考核工作的说明
根据公司工作的安排,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对全公司人员进行20**年度年终考核,说明如下:
一、考核目的:
1、为了更好地记录、评核员工20**年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水平,激励员工取得更大的进步,同时也促使公司了解员工的工作和行为表现,达到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的双赢局面;
2、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职务晋升、员工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公开:考核过程制度化、公开化;
2、客观:用事实标准说话;
3、反馈: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4、时限: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三、考核对象:
1、管理中心分管总监、部门负责人及项目公司总负责人(管理中心部门负责人考核的结果代表部门年度考核结果,项目公司总负责人考核结果代表项目公司的考核结果);
2、管理中心各部门员工;
3、项目公司员工。
四、考核组织部门:
人力资源部。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年12月15日-31日。
六、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结果为A、B、C、D四个绩效等级。
2、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职务晋升、员工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七、申诉
1、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八、保密制度:
1、考核结果只对考核负责人、被考核人、人事负责人、地区总监公开;
2、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随意评论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附:
《20**年管理中心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及项目公司总负责人年终考核执行细则》
《20**年管理中心各部门员工年终绩效考核执行细则》
《20**年项目公司员工年终绩效考核执行细则》
篇4:管理处员工考核及奖惩制度
管理处员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开展劳动竞赛,促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种类: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比打分,年度考核由主任与管理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比打分,日常的记录、检查由各班组负责人进行记录。
二、考核频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年度总评一次。
三、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
1、每月考核平均分在9分以上为达标,可领取当月全额效益工资;8-8.9分为基本达标,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90%,7-7.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80%,6-6.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50%,6分以下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2、年度扣分累计在10分以下者,可领取全额年终奖,扣分在10-18分之间的可领取90%的年终奖,扣分在18-26分之间可领取70%的年终奖,扣分在26-36分之间可领取50%的年终奖,36分以上者取消年终奖;
3、连续二个月考核在6分以下者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
五、适用范围,管理处全体员工。
篇5:商品房交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商品房交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销售部必须在实际交楼30天前牵头组织成立交楼领导小组,并在成立当天召开综合协调会。
会议由主管副总裁主持,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应收费用、现场布置等内容),明确应售已售物业、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
交楼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副总裁任组长,销售中心总经理、物业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销售中心、开发中心、研发中心、物业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合同管理部、招标中心、全质办各派一名负责人为组员。
销售部未按规定牵头组织成立交楼领导小组的,每迟一天,扣罚销售部经理15元。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实施细则:交楼前30天物业集团全质办直接与该楼盘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了解成立交楼领导小组、召开交楼综合协调会并确定交楼工作方案等工作的完成情况,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物业公司负责人反馈的情况将应当被考核的项目列入上月考核统计表于每月1日17:00前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第九十五条 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交楼3天前组织成立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由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任主任,物业集团全质办一名领导,物业公司一名领导,全质办一名领导,工程部经理任副主任,工程部组织各相关施工单位各派一名负责人为成员。
机构下设维修大队、慰问小组及备用维修队伍。
备用维修队伍由物业公司组建,维修大队由土建分队、水电分队及装修分队组成,各分队按照已售户数每50户不少于一人的标准配备维修人员。
维修大队由工程部项目经理兼任大队长,各相关施工单位派人组成;慰问小组由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公司、销售部有关人员组成。
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存续期限共为15天。从第16至第60天,其职权由物业公司接管。
60天后,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撤消其职能纳入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未按规定组织成立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的,每迟一天,扣罚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主任15元。
工程部未按规定要求组建维修大队的,每迟一天,扣罚工程项目经理15元。
维修大队配备维修人员每少一人,扣罚工程项目经理15元;施工单位配备维修人员每少一人,扣罚招标中心合约部责任经理5元。
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销售部、物业公司未按要求组成慰问小组的,每迟一天,扣罚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主任、销售部经理、物业公司负责人各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交楼前2天物业集团全质办向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了解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成立情况;向工程部了解维修大队成立情况并通过检查维修大队成员每天的出勤记录检查维修大队的人员配备情况;向物业公司负责人了解慰问小组成立情况。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各单位负责人反馈的情况将应当被考核的项目列入上月考核统计表于每月1日17:00前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第九十六条 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召开交楼综合协调会当天与物业公司确定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的办公、待命地点与交楼期间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物业公司必须在交楼前一天完成办公、待命地点的布置与热线安排。
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与物业公司未及时确定办公、待命地点与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的,每迟一天,扣罚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各15元。未按时完成现场布置的,每迟一小时,扣罚物业公司总经理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交楼综合协调会召开当天物业集团全质办直接与该楼盘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了解成立交楼领导小组、召开交楼综合协调会并确定交楼工作方案等工作的情况;交楼前一天物业集团全质办与该楼盘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了解交楼当天维修服务中心办公、待命地点与交楼期间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的布置情况。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物业公司负责人反馈的情况将应当被考核的项目列入上月考核统计表于每月1日17:00前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第九十七条 维修大队必须适当备足材料,按照物业公司日常工作程序完成交楼期间的维修、服务工作,并提供24小时现场服务。在接到报修5分钟内,维修大队必须派人到达现场,并在30分钟内开始施工。
维修工程结束前,维修人员不得撤离现场。客户服务中心须对维修大队的全部维修工作进行业主回访。
交楼期间维修人员未按时到达现场,每迟到一分钟,扣罚工程部经理15元;维修人员在维修结束前撤离现场的,每提前撤离一小时,扣罚工程部经理15元。经业主书面申请维修人员提前撤离的除外,并将其申请附于维修单背面,作为免于考核的证明。
客户服务中心未完成回访的,每查实一户,扣罚客户服务中心主任15元。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监督。
实施细则:物业公司负责人负责统计当月未达本条要求的不合格项,形成统计表于下月1日8:30时前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将物业公司报送的应当被考核的项目列入上月考核统计表于每月1日17:00前将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第九十八条 交楼之日起15天内,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必须组织交楼慰问小组对收楼后的客户上门慰问。慰问的内容包括送贺卡,并请客户填写《客户意见征询表》。
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不按本条要求组织交楼后慰问工作的,每发现一户,扣罚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主任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实施细则:维修服务中心设计的《客户意见征询表》的表中应包含是否收到贺卡,楼盘督导员通过检查业主反馈的《客户意见征询表》检查本条落实情况,于交楼之日起第16天上午8:30前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全质办根据被考核情况当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上报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第一百条 工程部必须在交楼3天前,将经物业公司分户验收合格的全部物业移交销售部,销售部同时将应售已售物业移交物业公司,并委托物业公司与买受人办理验楼手续(销售部负责与物业公司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工程部必须在交楼3天前,将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移交销售中心经营部,由销售中心经营部按《未售物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工程部、销售部、销售中心经营部、物业公司未按本条要求办理楼宇交接手续的,每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销售部经理、销售中心经营部经理、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如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总裁汇报。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实施细则:工作任务到期当天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客户服务的主管查看相关移交记录,如到期未按时移交的则继续跟进直至按要求移交为止,全质办根据移交情况按制度进行考核,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统计上报。
第一百零一条 研发中心综合管理部必须在该期楼宇竣工验收30天前向物业公司提供一套施工图,工程部在分户验收合格3个月内按照政府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将应移交的全套竣工资料及施工合同直接移交物业公司。
研发中心综合管理部、工程部未按本条要求提供施工图或移交竣工资料的,每迟一天,扣罚研发中心综合管理部经理、工程部经理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实施细则:上述图纸、资料原件移交物业集团档案室存档,物业集团档案室复印二套施工图分别给物业集团全质办和相关物业公司。物业集团全质办在竣工验收前30天时和分户验收满3个月时到物业集团档案室查找上述图纸资料,当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第一百零四条 交楼20天前,销售部必须组织工程部、研发中心设计部对《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进行讨论定稿,集体会审签发。
销售部应在会审结束后3天内将加盖房地产公司公章的上述文本交物业公司,并委托物业公司在办理交楼手续的同时向业主发放。
销售部未按本条要求组织审定《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交物业公司的,每迟一天扣销售部经理15元。
工程部、研发中心设计部未按本条要求参加集体会审并签发的,每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研发中心设计部经理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交楼前20日物业集团全质办向销售部被考核人了解上述文件会审签发情况,交楼前17日物业集团全质办向物业公司负责人了解上述文件移交情况;上述文件移交物业公司后全质办保留一套存档。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从被考核人处了解到的情况当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第一百零八条 物业公司与买受人办理楼宇交接手续,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1、物业公司经办人核验买受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准予入住通知书》;
2、物业公司经办人核验无误后,请买受人填写《业主档案》,并签署《业主公约》;
3、物业公司经办人请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钥匙交接书》;
4、物业公司经办人陪同买受人验楼,填写《楼宇情况反馈表》并请买受人签名。物业公司未按本条要求办理楼宇交接手续的,每户扣罚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进行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物业公司请买收人填写《业主档案》和签署《业主公约》时必须同时签署《物业服务协议》。交楼期间由督导员负责检查本条执行情况,发现未达本条要求的当天书面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在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统计上报。
第一百零九条 物业公司必须在交楼前20天,将《住户手册》、《楼宇情况反馈表》、《钥匙交接书》、《业主档案》交物业集团审核,并于交楼前5天印刷完毕。物业公司在买受人办理完楼宇交接手续后,应将买受人相关资料入物业公司未按时将以上资料交物业集团审核,每迟一天,扣罚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物业公司未将买受人相关资料入档的,每发现一件,扣罚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交楼前20天物业公司负责人将包括《物业服务协议》在内的上述文本交物业集团全质办,由物业集团全质办呈送物业集团总经理按物业集团总经理批示意见处理;交楼前5天物业公司负责人将一套已经印刷好的上述文本交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
全质办根据上述文本报送情况分别在交楼前20天和交楼前5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交楼期间由督导员负责检查买受人相关资料入档情况,发现不合格项当天书面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在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