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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14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二)

  (一)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如实地记载考勤。

  2、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如病假证明等)。

  3、每月汇总本部门考勤,填写《考勤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连同各利考勤凭据一并报人事部门。

  4、考勤员必须如实记录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如不如实填报,一经发现视情节按过失处理,同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5、严格按考勤符号记录考勤。

  6、如考勤员休假或外出,各部门领导应及时指定一名临时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

  (二)各种假期的计算与申报

  年假:

  1、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有薪年假五日。

  2、年假限年内一次使用。

  3、员工休年假需提前十天填写《年假申请表》,由本部门领导审批上报人事部门;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休年假需提前十天填写《年假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同意后由人事部上报公司领导审批。事假:

  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事假三天(含)以内由部门领导审批;超过三天,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2、新员工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予准假。如因特殊情况,休事假时间较长,顺延试工期。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凭医院病休证明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2、员工有病(除急诊外)应到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非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休假证明须盖有急诊章,并最多为三日,三日以上须到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

  3、员工请病假满十五日的,应凭医院证明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核准后方可休假。

  探亲假:

  1、探亲假的应用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2、职工探亲应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人事部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新调入员工探亲,凭原单位探亲证明,酌情处理。

  4、探亲假与年假不得重复享受。

  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三天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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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

  为使公司员工出勤规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所属员工及受聘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全体员工均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公司物业助理以上员工每周工作39个小时,每天工作6.5小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每周轮休一天。

  3、其他岗位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4、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扣发当月奖金,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5、无特殊原因或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一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论处。

  二、打卡

  1、考勤卡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统一签发、收集、核实、统计和保管。

  2、考勤卡一律不得涂改、损毁、违者第一次降一级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管理培训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3、因公外出无法打卡者及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先到行政管理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妥未打卡原因等内容,交权限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签考勤卡,否则每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4、公司员工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第一次降一级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管理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打考勤卡者: 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5、如考勤打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打卡,期间的考勤办法为: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应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主管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三、迟到、早退

  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即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罚5元,迟到5分钟到15分钟扣罚10元,迟到15分钟到1小时以内扣除当日工资,迟到1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作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2、未至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扣罚5元、早退5分钟到10分钟扣罚10元、早退15分钟到1小时以内扣除当日工资,早退1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早退三次以上者作旷工半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四、旷工

  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工资的40%,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工资总额,连续旷工超过三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加班

  1、员工因工作需参加公司在工作时间外所举办之教育训练或派外受训等活动,不另支付加班工资。

  2、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要求员工加班。如工作需要,公司部门主管可安排员工加班,任何员工不得拒绝,超时工作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3、如员工本人要求加班,须填好加班表,说明原因,上报领导批准,给予计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亦可申请补休,批准补休的,不得再领取加班工资;

  5、属于8小时内应完成的工作,因怠工或延误工作而不能及时完成的,不能算为加班。

  六、值班制度

  1、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保安值班监控值班室及所有需轮值排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天(逢节假日提前)将值班表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2、各部门主管在法定节假日前,做好该部门值班计划,妥善安排好人员值班,并报公司行政管理部存档。

  3、按各部门职能,部门主管须实行值班制度;

  4、时间、人员由各物业的物业经理具体安排;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5、值班人员须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6、公司行政管理部进行检查评比,实行奖惩。假期结束,各员工须按时上班,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拖延。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调班

  公司调班应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发布公告,各部门及员工个人调班,则写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核准后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八、事假

  1、原则上不接受事假申请,事假不发薪;

  2、事假须提前申请,如因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需于当日告知所属部门主管,并提供合理解释或证明且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3、申请事假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二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送行政管理部备案方能生效,之后补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九、病假

  1、员工生病看医生,须事先请假经各物业的物业经理签名同意之后须持有病历单证明;

  2、满一年以上工龄者,每月可享有病假一天,但须有医院方面的证明。病假超过一天作事假处理;

  3、因工伤需入院治疗者,报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4、休假完毕,须到行政管理部或向部门主管销假,并按天数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事假工资。

  十、行政管理部负责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情况上报核发工资。

篇3: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一)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一)

  一、适用范围: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包括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工程部工作人员。

  二、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当日员工签到签退的监督。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考勤表采集汇总及月度员工考勤公布。

  (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每月24日之前将本部门员工签字的月度汇总表报行政人事部。

  (四)公司各部门均有权对全体员工考勤进行监督。

  三、出勤时间(特殊上班人员除外):

  每日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 ;

  夏季(4──9月)工作时间: 冬季(10──03月)工作时间:

  上午:08:00~12:00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下午:13:00~17:00

  周六、周日下午下班时间:16:30(冬季)17:30(夏季)

  四、考勤管理:

  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提前20分钟签到,做好上班前准备,共同清理办公区卫生。时间以公司时刻为准,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在8:00将考勤本及时收回。

  2、员工每日上、下班,由本人在指定地点签到、签退。签到签退点为唯一考勤有效点,员工有事不能按时签到签退,应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之后,口头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做好记录。事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填《考勤异常申请表》经直接上级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未依规定办理者均以旷工半天论处。忘记签到签退者虽经主管确认,但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含)以上者,以事假论处。

  3、凡托人或代人签到签退者,经查明属实,对代签人给予20元经济处罚,委托代签人以旷工一日论处。

  4、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后(误差不得超过五分钟),三十分钟(含)以内,签到者为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半天论处。

  6、员工提前下班者三十分钟(含)以内视为早退;超过30分钟以旷工半天论处。

  7、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五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十日者,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双方自愿中止劳动合同关系,且无任何补偿。

  8、按照排班上班、考勤的部门,均需在每月26日下班前交《排班表》和《考勤表》到行政人事部。

  五、因公外出:

  (一)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在当日考勤签到签退表中以做备注。

  (二)因公外出人员提前1天填写《因公外出单》经直接上级核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因公外出单》,经上级核准后,最晚于第2日转行政人事部;

  (三)乘坐总公司班车上下班人员,如遇天气、交通等人为不可预测的原因而不能及时签到签退,需写明原因及乘坐人员姓名,经上级核准后,交行政人事部。

篇4:物业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考勤

  1. 考勤内容

  ①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②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③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

  ④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 考勤须知

  ①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数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② 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0,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表一

  旷工天数 0.5 1天 1.5天 2天 一年累计10天 一年累计15天

  扣工资 25% 50% 75% 100% 扣年终各项奖金 除名

  3. 请假办法

  ① 公假

  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代表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② 调遣假

  员工异地调动,因要处理个人琐事给一天公假。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4. 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但必须在本年度休完。如确因工作不能补休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平日加班:工资÷26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工资÷26天×2×加班天数计算。

  (二) 休假

  1. 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2. 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请假申请表》送交部门主管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别人或电话告假,回来上班后再补请假条。

  3. 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有薪婚假三天,晚婚者有薪假6天,(晚婚条件:女满25周岁,男满28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在外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4.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领先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过世,给予有薪假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给假。

  5. 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 女员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发基本工资)

  表二

  假期内容 假期天数 说明

  产假 90天 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假

  晚育假 15天 年满25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 35天 凭独生子女证核给

  ② 临时工产假56天,发60%的工资。

  ③ 产妇如遇实妹困难,可请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75%发给,其他补贴照给。

篇5:某物业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规定

  某物业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

  1.考勤内容

  ①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②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③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

  ④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①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数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② 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0,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表一

  旷工天数 0.5 1天 1.5天 2天 一年累计10天 一年累计15天

  扣工资 25% 50% 75% 100% 扣年终各项奖金 除名

  3.请假办法

  ① 公假

  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代表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② 调遣假

  员工异地调动,因要处理个人琐事给一天公假。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但必须在本年度休完。如确因工作不能补休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平日加班:工资÷26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工资÷26天×2×加班天数计算。

  (二)休假

  1.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2.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请假申请表》送交部门主管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别人或电话告假,回来上班后再补请假条。

  3.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有薪婚假三天,晚婚者有薪假6天,(晚婚条件:女满25周岁,男满28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在外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领先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过世,给予有薪假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给假。

  5.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 女员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发基本工资)

  表二(略)

  假期内容 假期天数 说明

  产假 90天 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假

  晚育假 15天 年满25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 35天 凭独生子女证核给

  ② 临时工产假56天,发60%的工资。

  ③ 产妇如遇实妹困难,可请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75%发给,其他补贴照给。

  ④ 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 经计划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7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15天;

  6. 病假

  ①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

  ② 有薪病期3天。4天以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表三(略)

  连续工龄 不满一年 不满二年 满二年不满四年 满四年以上

  三个月内病假工资 50% 60% 80% 100%

  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 建议离职并补发一个月基本工资。

  7.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请事假员工按无超过两天者按无薪处理。

  8.探亲假

  ① 探亲假是给予加入公司满一年,在职期间没有请过探亲假、回家假等;

  ② 员工需要回家探望父母,假期为15天,(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包括路程,路程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③ 探亲假给予基本工资。(以提供路程票为准,否则以事假论)

  ④ 在本公司休过年假者,不再适用此条。

  9.年假

  ① 凡加入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均有休年假规定。

  ② 在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3个月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旷工累计两日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③ 受过各种公司处分、警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10.说明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上级领导新的指示、规定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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