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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物业劳动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凡有志服务于本公司,且履历清楚、品行良好,具备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资格证、劳务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计生证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公司的行列。公司将对申请者的品行、才能和健康状况进行综合审核,符合条件者,将考虑录用。

  员工类别:

  1、合同工:凡进入我公司工作的员工需经过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公司将对其工作表现和实绩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为合同工。

  2、临时工:根据公司的用工需要,临时聘用期限不定的临时工,薪酬按日或月计算。

  工作时间:

  1、正常工作时间: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

  2、加班:各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确因工作需要超时工作由各部门领导与所属员工协商后,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并报资源部备案,原则上由员工所在部门安排在三个月内补休,确实无法安排的可适当延长,但不跨年度。

  薪金:

  1、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给试用期工资,期满转正后,根据其本人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验、工作实绩和担任的职位而定。

  2、凡正式员工,可参加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员工表现评定的不定期奖金分配。

  3、员工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养老保险金个人缴交部分等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公司代缴,并按月在员工的工资中代扣。

  员工调职: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部门作暂时或长期的调整和调动。

  2、同一部门内的调整,由部门(区域)经理视工作需要安排,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须经两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由资源部出书面通知。

  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须按要求办妥移交手续,如期报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拖延报到时间。

  4、员工待遇因职务调整而重新核定。

  员工升职:

  员工的升职主要由公司根据员工的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品德而定。公司将公开空缺之职位,部门(区域)经理可向资源部推荐下属,员工也可以直接向资源部自荐。

  合同续签:

  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约,于合同期满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员工如不与公司续约,也要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通知公司。

  合同终止:

  1、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须提前三十天到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审批表》连同本人辞职报告交所属部门(区域)领导按程序批准后到资源部办理相应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作旷工论处,并作除名处理。公司不作任何经济补偿,www.pmceo.com并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追究其对公司应承担的经济赔偿。

  2、员工在职期间,若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按有关条例终止劳动合同并作辞退、除名或开除处理,公司不发给任何补偿,并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3、员工在合同期内非因违法或违纪原因被公司辞退的,其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裁员:

  倘若公司因业务条件或管理方针变化而裁员,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员工培训: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素质。培训的方式可以是自学或公司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2、凡接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未满时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向公司缴回培训费,具体数额根据其服务时间按比例确定。

  3、员工应具有从事该岗位工作的资格以及专业水平,因此员工有义务自觉参加对口资质的培训,取得培训证书,以符合工作要求,如需利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员工须向资源部递交报告,由总经理审批。

  4、员工有义务按公司的规定,业余或在岗参加公司提供的一切岗位培训课程。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将纳入工作考核范围。

  员工评估:

  员工的总体表现将以实绩评估和考核等形式进行,其评估将作为奖金或其他待遇的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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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M物业公司劳动条例

  一、受聘手续

  1.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及附免冠近照,同时按行政部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员工在申请职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虚报,将被随时做解雇处理,且不给任何补偿。

  3.员工若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须于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供有关证明。

  二、员工类别

  1.试用期员工

  员工的试用期为1~3个月。部门主管或行政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员工工作情况与公司签订工作合同或劳动协议并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劳动待遇。试用期内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不称职者,将被随时辞退,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2.合同制员工

  合同制员工即物业管理主管以上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档财务管理员。合同制员工的合同期一般为一年、三年或五年,每月按岗位发给工资并享受公司的相应劳保福利。

  3.劳动协议制员工

  劳动协议制员工即临时工,指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签订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每月享受物业公司的工资待遇。

  三、体格检查

  员工入职前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身体检查合格,拿到健康证后方能录用,员工体检将会每年进行一次。

  四、工作时间

  物业公司员工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不包括用餐时间)。因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工种的工作时间,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物业公司规定相应作出安排。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

  五、超时工作

  如有需要,物业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按物业公司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六、工作考评

  物业公司行政部每年将根据各部门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评价做出总评,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做出全年工作鉴定,切实掌握员工实际工作情况。

  七、升职与降职

  物业公司行政部将根据各部门经理提出的建议,对员工进行升职、降职的考评,并结合全年工作鉴定,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八、工资调整

  物业公司行政部将根据员工每年的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对员工进行年度工资调整,并报总经理审批。

  九、调职

  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物业公司保留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

  十、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但不发补偿金。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物业公司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不办理任何有关手续,并以旷工论处。员工因擅自离职给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物业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赔偿与违约责任。试用期内的员工须提前七天递交辞职申请书。

  十一、解聘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给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物业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物业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员工不能

篇3:商街物业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商街物业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一.员工招聘☆D*/RSB-05-01

  东莞**步行街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房产公司和怡高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录取,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一)履历书;

  (二)学历证明文件;

  (三)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五)近照三张;

  (六)待业证/劳务证/未婚证;

  (七)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D*/RSB-05-02

  (一)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相关表格D*/RSB/025)

  (二)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三)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

  (四)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五)新聘用员工任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六)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七)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D*/RSB-05-03

  (二)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相关表格D*/RSB/035)

  (三)试用合格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四)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有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D*/RSB-05-04

  (一)依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依照省、市劳动管理条例规定,本公司实施弹性工作时间制,对超过工作时间部分的加班,本公司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员工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三)如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内加班的员工,事前必须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经理同意签名确认后方可加班。员工加班实行补休制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作日超时加班2小时以内不作补休;

  2.工作日超时加班3小时至6小时补休半天;

  3.工作日超时加班超时6小时补休1天;

  4.法定节假日加班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D*/RSB-05-05

  (一)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二)个人档案资料不能虚假、谎报,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并以开除处理。

  六.膳食安排☆D*/RSB-05-06

  (一)当值员工每个工作日可获公司提供一餐免费工作餐,并应按照部门安排轮流用餐,每餐用膳时间为30分钟。

  (二)员工用膳应“节约为本,浪费可耻”、“节约用水,注意卫生。”

  七.薪金发放☆D*/RSB-05-07

  (一)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十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二)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三)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1.日薪酬:月薪/30天;

  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D*

篇4:物业员工手册之劳动条例(2)

  物业员工手册之劳动条例(二)

  一、工作时间

  1.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不含用餐时间)。

  2.员工工作班次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排定。

  3.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须填报《加班审批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员工加班后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工资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二、劳动合同

  1.合同的签订:公司与员工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到岗一周内签订劳动合同。

  2.合同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为3~4年

  中级管理人员一般为2~3年

  初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一般为1~2年

  从事临时性工作岗位的人员一般为3~6个月

  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条款,合同期满,所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续签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同意。

  4.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要交纳违约金:

  违约金=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月数(不含因培训顺延

  的时间)×该员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25%

  5.凡被录用的新员工,自到岗之日起试用期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确定岗位。试用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考核工资待遇

  1.公司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员工月工资水平,根据员工本人的学识、资历、技能、发展潜力及所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市场水平综合考察后确定,工资总收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支付为下发薪,即每月15日将上月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如遇公休日、节假日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发放。

  3.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从员工工资总额中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缴的各种社会保险金。

  4.公司对工资、考核工资分配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不得向他人泄露,也不得相互打听、议论,违者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

  5.员工对工资、考核工资若有疑议,有权向综合部询问。

  四、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劳动保险: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

  2.工伤:

  (1)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而受伤,是否为工伤须由部门经理上报事故经过材料,经综合部及安全领导小组报有关部门确认。

  (2)因工负伤,按公司《工伤管理规定》执行。

  (3)发生事故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上报经过材料,受伤员工按病假处理。

  五、离职程序(包括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等)

  1.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辞职申请未经批准前应继续工作,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予以除名,个人档案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公司批准离职后,员工到综合部领取《离职循环单》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凭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的《离职循环单》到综合部结算工资,办理人事档案关系的转移手续。

  5.离职手续须在离职批准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办理手续者,个人档案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六、员工培训

  1.为提高员工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知识水平、技术水平,所有员工均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接受培训既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2.凡由公司出资培训、学习的,需签订《培训协议》,工作未满《培训协议》规定服务年限的,须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七、个人资料

  1.员工应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做到忠诚老实、不隐瞒、不伪造。

  2.为避免因有关资料不准确而导致员工正当利益遭受损失,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关记录发生变化,例如:住址迁移、婚姻变更、学历、调动、生育、出国、刑事行政判决处理等等,均应及时通知综合部。

  3.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篇5:物业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一、受聘手续

  1.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及附免冠近照,同时按综合管理部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员工在申请职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虚报,将被随时做解雇处理,且不给任何补偿。

  3.员工若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须于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综合管理部,并提供有关证明。

  二、员工类别

  1.试用期员工

  员工的试用期为1~3个月。部门主管或综合管理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员工工作情况与公司签订工作合同或劳动协议并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劳动待遇。试用期内若违反本手册规则或不称职者,将被随时辞退,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2.合同制员工

  合同制员工即物业管理主管以上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档财务管理员。合同制员工的合同期一般为一年、三年或五年,每月按岗位发给工资并享受公司的相应劳保福利。

  3.劳动协议制员工

  劳动协议制员工即临时工,指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签订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每月享受物业公司的工资待遇。

  三、体格检查

  员工入职前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身体检查合格,拿到健康证后方能录用,员工体检将会每年进行一次。

  四、工作时间

  物业公司员工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不包括用餐时间)。因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工种的工作时间,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物业公司规定相应作出安排。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

  五、超时工作

  如有需要,物业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按物业公司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六、工作考评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各部门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评价作出总评,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作出全年工作鉴定,切实掌握员工实际工作情况。

  七、升职与降职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各部门经理提出的建议,对员工进行升职、降职的考评,并结合全年工作鉴定,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八、工资分类

  工资分类表

  岗位名称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职务津贴

  全勤奖

  合计

  物业经理:暂定7个级别,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经理①级

  经理②级

  经理③级

  经理④级

  经理⑤级

  经理⑥级

  经理⑦级

  部门经理:暂定7个级别,分别为工程、安全、物业、财务、综合管理部。

  部门①级

  部门②级

  部门③级

  部门④级

  部门⑤级

  部门⑥级

  部门⑦级

  业务级:暂定6个级别,分别为物业文员、文秘、司机、档案管理员、打字员、办事员、出纳员、收费员、接待员、库管员、采购员及各部门班组主管领班等。

  业务①级

  业务②级

  业务③级

  业务④级

  业务⑤级

  业务⑥级

  技术级:暂定5个级别,分别包括强电、弱电、暖通工,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技术①级

  技术②级

  技术③级

  技术④级

  技术⑤级

  安全、消防员: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警员①级

  警员②级

  警员③级

  警员④级

  警员⑤级

  警员⑥级

  物业管理部: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服务①级

  服务②级

  服务③级

  服务④级

  服务⑤级

  服务⑥级

  九、工资调整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员工每年的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对员工进行年度工资调整,并报总经理审批。

  十、调职

  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物业公司保留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

  十一、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但不发补偿金。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物业公司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不办理任何有关手续,并以旷工论处。员工因擅自离职给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物业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赔偿与违约责任。试用期内的员工须提前七天递交辞职申请书。

  十二、解聘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给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物业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物业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因物业公司业务调整或管理方针有变化而产生裁员,物业公司有权裁减人员,并呈报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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