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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街物业服务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13

  商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资管理制度

  一.工资标准

  员工工资在依照国家工资政策及省、地、市有关规定,在认真执行前提下,制定以下几点:

  1.员工工资“三挂钩”,即员工工资与公司整体效益指标挂钩;与部门的业绩指标挂钩;与员工工作效果好、坏挂钩。

  2.为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全年经营计划、经营指标;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员工月考核、考勤情况;确定工资等级、分挡次发放。

  二.加班工资及各种假期工资的发放办法

  1.凡经公司批准的加班,按国家规定享受加班工资或补休。加班原则上不予补工资,以补休处理。

  2.员工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扣除病假工资外,凡病假1天扣30%浮动工资,2天扣50%浮动工资,3天或3天以上浮动工资全免。

  3.旷工除扣除当日全部工资外,旷工1天或以上者浮动工资全免。

  4.员工因工伤按《员工手册》内有关规定处理。

  5.事假工资扣发办法,除扣当日全部工资外,浮动工资扣发办法与病假相同,3天以上浮动工资全免。

  6.休年假、婚假、丧假,经批准按《员工手册》内有关规定执行,不影响本人工资。

  7.产假期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不影响本人工资。

  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二00三年二月十七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商街物业公司员工工资制度

  商街物业公司员工工资制度

  1.1工资标准:

  员工工资在依照国家工资政策及省、地、市有关规定,在认真执行前提下,制定以下几点:

  1.1.1员工工资“三挂钩”,即员工工资与公司整体效益指标挂钩;与部门的业绩指标挂钩;与员工工作效果好、坏挂钩。

  1.1.2为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全年经营计划、经营指标;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员工月考核、考勤情况;确定工资等级、分挡次发放。

  1.2加班工资及各种假期工资的发放办法:

  1.2.1凡经公司批准的加班,按国家规定享受加班工资或补休。加班原则上不予补工资,以补休处理。

  1.2.2员工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扣除病假工资外,凡病假1天扣30%浮动工资,2天扣50%浮动工资,3天或3天以上浮动工资全免。

  1.2.3旷工除扣除当日全部工资外,旷工1天或以上者浮动工资全免。

  1.2.4员工因工伤按《员工手册》内有关规定处理。

  1.2.5事假工资扣发办法,除扣当日全部工资外,浮动工资扣发办法与病假相同,3天以上浮动工资全免。

  1.2.6休年假、婚假、丧假,经批准按《员工手册》内有关规定执行,不影响本人工资。

  1.2.7产假期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不影响本人工资。

篇3:M公司职工工资制度(试行方案)

  一、 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4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难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3.5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3-1:

  表3-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行政工资

  1、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

  2、 总部助理部长以上职员(市场本部及下属部门除外)

  3、 总经办、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计部、物料供应部所有职员

  4、 研究部、工业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员

  技术系列 研究部、工资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市场推广部、客户服务部所有职员

  营销系列 1、 市场本部及下属市场管理部、行业销售部、市场推广部、销售计划部、客户服务部所有职员

  2、 驻外机构所有职员(含经理、财务经理等)

  四、工资计算方法

  4.1工资计算工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补杂项目-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工资标准×固定工资系数之和

  浮动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

  =工资标准×浮动工资系数之和

  4.2工资标准的确定:

  根据职员所属的工资系列/职务,确定职员薪级.再根据职员薪级,确定对应的工资标准。参见《职员职务-薪级对照表》、《职员薪级表》。

  4.3;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标准系数设定:

  设工资标准为1,;固定工资标准系数为A,其中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标准系数为别为A1、A2、A3、A4,A=A1+A2+A3+A4。

  浮动工资标准系数为B,其中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津贴标准系数分别为B1、B2、B3、B4,B= B1+B2+B3+B4。

  以上系数的标准设定说明如下表4-1:

篇4:职工工资保障制度

  工资保障制度一般包括二方面的内容:

  一、最低工资的保障。

  最低工资,是法律规定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应当支付的足以维持职工及其平均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即工资的法定最低限额。一般有小时最低工资额、日最低工资额、周最低工资额和月最低工资额。《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报酬之外的收入、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劳动报酬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超正常劳动部分的劳动报酬,都不应纳入最低工资的范围。因此,国家明确规定,加班加点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以及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二、工资支付规则

  1、货币支付规则,即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直接支付规则,即应当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

  3、定期支付规则,即工资必须在固定的日期支付。

  4、全额支付规则,即应当将职工应得的工资全部支付。禁止非法扣除工资。即使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每次扣除工资额也不得超出法定限度。根据我国现行立法,用人单位可以从职工的工资中代扣的情况只限于:应由职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职工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法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还规定,职工违纪违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予赔偿的,可以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5、优先支付规则,即企业破产或依法清算时,职工应得工资必须作为优先受偿的债权。

篇5:物业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工作制度调整通知

  **物业[20**]08号

  物业公司关于员工工资、福利及工作制度调整的通知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现将员工工资、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发放加班费及休息的规定

  (一)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计发10元加班费。

  (二)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积分一次或几次休息,具体时间由管理处安排。

  二、关于工龄补贴的规定

  员工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工龄。

  (一)保安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到年终可享受300元工龄补贴,满二年可享受400元,满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龄补贴一律在春节前发放,中途离职的,不享受工龄补贴。三、关于工资制度的调整(注:下列工资指转正后工资)

  (一)保安:保安班长工资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C:1000元/月。

  保安员工资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洁工工资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绿化工工资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D:600元/月(绿化技工略)。

  (四)工资级别的调整每季一次,由管理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本季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试用期工资按原规定不变。

  四、关于住宿制度的调整

  (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小区内住宿或到小区外住宿。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外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到小区外住宿,公司将不再为员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区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内宿申请表",由管理处安排床位。

  (三)员工外宿应确保管理处随时能联系到人,如出现无法联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处罚。

  五、关于伙食制度的调整

  (一)除**花园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余小区食堂一律取消,员工(管理处管理人员除外)每月发放240元伙食补贴,由员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额控制,超额自负"的原则,为内宿员工提供洗澡热水器用煤气。

  (三)员工上班时用餐的规定

  1、保安员就餐时间:午餐为12:30-14:00,晚餐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钟;夜宵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保安员就餐应在指定地点,具体就餐顺序由班长安排。除夜宵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员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员下班后再用早餐。保安员上班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保安员意愿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保洁员、绿化工就餐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

  (四)**花园管理处设食堂工作人员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员、保洁员就餐,管理人员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标准自行付款。保安员、保洁员每月240元的伙食标准不包括内宿员工的热水器煤气费用。食堂需将每日、每月的支出情况公开,由就餐人员监督,就餐人员每月投票一次决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去留。

  六、关于离职时工作制服处理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将领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还给所在部门,如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七、关于岗位保证金规定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全额退还岗位保证金。

  八、以上通知第一、二、三项自20**年4月1日起执行,第四、六、七项自20**年3月4日起执行,第五项由管理处具体安排。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抄报:集团公司李副总经理、总经办、人事部

  **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年三月三日发

  (共印2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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