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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物业管理企业希望在前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7-27

  中国民营物业管理企业希望在前

  中国民营物业管理企业现在之所以没有以强者的姿态出现,有其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

  还有外部生存环境问题。以物业管理的“主流”--有企业作参照系,目前民营物业管理企业的外部生存环境极为严峻。

  一、民自物业管理企业缺乏市场支撑

  现在市场中物业管理企业70%属于开发商自办,20%属于房管所改制或后勤单位改制。也就是说,70%的开发商自办物业管理企业有开发商的“米”可以下锅。20%的房管所改制或后勤单位改制企业可以利用改制前的物业资源,也可以利用其政府的“权利资源”占有市场。那么,剩下的10%民营物业管理企业怎么办呢?只有自己去找“米”。从哪儿找呢?从市场中去抠,而且这个市场是已经被预先瓜分过一次的,若从食物链的角度去论述,民营物业管理企业是处于较低一级的,所以,拿到市场份额这块“奶酪”的难度可想而知。

  二、民营物业管理企业缺乏资金主持

  据统计,在服务行业的投资中,国有经济投资占60%左右。而占80%以上的国有物业管理企业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自不待言,开发商办的物业管理公司也有资金实力,唯民营公司在资金运作方面非常艰难。一般人认为,物业管理不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不需要太多的资金投入。实际上,要提升物业管理的技术水平必须有资金支持。上市融资对民营物业管理企业来说,现在还只能是一个梦想,至于银行借贷,则是难于上青天。只有依靠微利的管理费等收入的缓慢积累,慢慢向先进水平靠拢。

  三、民营物业管理企业缺乏政府支持

  对政府而言,任何企业应不分国企、民营身份,只要合法并遵守游戏规则即可。而事实上,政府所制定的游戏规则,客观上起到了抑制民营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这是因为,在物业管理发展至今的20多年历史中,国有企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可以说,20多年的历史是由国企缔造的。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所依据的是国企所创造的事实。比如,在资质的认定上,国家一级资质企业必须具备七个条件,这七个条件有着极为严格的限制,而不具备一级资质的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最多只可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项目,甚至不可出省承接项目。由于历史的原因,纯粹具有独立产权的民营物业管理企业,在资质认定的条件上不具备优势。

  民营物业管理企业的希望在哪里?为迎接民营物业管理企业的春天,我们应该做哪些事情?

  一、加快推进“分业经营”的步伐

  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业“分业经营”的提法至今已有两年了。而且已形成一致共识,但实际推行的速度却很缓慢。一段时间以来,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间的矛盾重重,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与“分业经营”没能有效推行颇有关联。“分业经营”应至少明确以下两点:

  一、是房地产业与物业管理行业必须彻底脱离“父子”甚至“祖孙”关系。

  对开发商开办新的物业管理企业,要通过制定有效的条件予以限制,对已存在的,则通过改制等方式实现脱钩。二是房地产商新开发的项目实行物业管理,必须彻底实现社会公开公平招投标。按现行法规规定,在物业未入伙或入伙但业主达不到成立业委会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开发商仍以最大业主的身份对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有决定权,如不公开招投标,已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开发商仍会将项目交给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这对靠市场吃饭的民营物业管理公司来说,有失公允。

  二、进一步完普物业管理的法制环境

  要确立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透明度、程序性、公正、公平与公开,须由政府部门牵头组建物业管理专业招投标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库,由这些专业人才承担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无论是开发商新开发的项目,还是已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二手项目,当其需要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时,均需要经过物业管理专业招投标委员会同意,在满足他们的管理质量、价格等要求的前提下,由其从专家库中选聘评委,最终项目花落谁家,决定权就在这些专业评委手中。同时如若能对物业管理招投标子以立法,则会使各方面的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

  三、加紧实施企业间的兼并与重组

  据报载,20**年间,北京的物业管理公司平均每家管理物业的建筑面积仅为15.5万平方米。这样小的管理面积怎会有竞争力?当国外先进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时,这种现状是很难与其抗衡的。因此,必须走兼并联合的道路。怎么联合呢?这就需要政府的力量之手,一是限制小规模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当在一定时间内小规模物业管理企业仍未能达标时,取消其市场资格,所属物业自然交由市场进行调节。二是政府对物业管理的资源进行科学评估,先评估出优良资产,然后以其作主体,将其他小规模物业管理企业联合到他身边来。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资源的评估,将最具活力、最有发展前景的物业管理企业选出来,做中国物业管理的开拓者。

  四、建设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队伍

  地产、家电、IT行业等,基本上都引入了职业经理人制度,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有生力量,自身也取得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将会改变企业的运营机制,成为管理的枢纽,成为许多产业有序发展的实际管理者。他们的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运营质量和利润,而且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健康成长。物业管理必须尽早走职业经理人道路。

  五、加速物业管理的产业化进程

  20多年来,我国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主要局限在住宅物业。服务内容也限于保安、清洁、维修三大类。而发展到今天,不仅业主的要求越来越高,物业管理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因各种原因受到损害的业主常常会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而物业管理公司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增强获利本领。在当前物业管理微利的现实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大力倡导、积极引导并大力推行物业管理的产业化进程。

  六、制定公平的游戏规则

  民营物业管理企业并不奢望游戏规则对自己有利,因为自己既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也不是制定规则所依据事实的创造者。但规则也是随着时间的前进而变化的,先进的规则应能推动行业的进步。现在,衡量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水平有几个关键指标,如管理面积、创建优秀小区的数量等,这也是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则的重要内容,但对如何确认这些指标却没有规则。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理物业的建筑面积是现在在管的,还是现在所有签约的,还是包括曾经管理现己解约的,有没有时间的限制。谁来审核这些数据,这都应是游戏规则的组成部分。再者,资质的认定本身已确认了该企业的实力,为其在市场上竞争增加了难以估量的分值。但如再限制其经营范围,对整个行业探索新的领域和新的发展道路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实际上,民营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弱势群体,对环境还有更多的希望。当这些希望暂时无法实现时,就要先练好“内功”,等待机会,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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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必由之路:经营

  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必由之路:经营

  前言

  物业管理在我国虽然只有20年的历史,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许多物业管理公司不仅具有优秀的管理队伍、高效的运行机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以及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而且形成了较大的管理规模和门类较齐全、分布较合理的能够相互配合的专业分工体系。同时,随着政策法规的逐步出台和落实,社会及业主对物一管理的逐渐认识和住房消费意识的逐步形成,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初步形成了竞争有序的物业管理市场。这些充分说明了物业管理在我国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

  然而,物业管理企业长期以来提倡的是管理与服务,而对经营的问题涉及较少。这一现象的产生既有社会、业主、发展商的因素,也有物业管理企业自身的认识和策略上的偏差。诚然,管理和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本业和对社会提供的基本产品,也是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的市场基础。但提供优质的管理和服务应是物业管理企业经营和竞争的一种手段。作为企业,经营应是其基本的行为,只有依法进行经营,并获取合法的利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达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良性发展的目标。

  物业管理企业忽视经营,会造成企业赢利能力的低下,企业自有资金的不足又形成物业管理企业的扩大规模,持续稳定发展的瓶劲,并反过来影响服务质量。就整个行业来讲,会影响投资者和高水平人才的介入,从而限制整个行业的发展。将物业管理行业与房地产业以及同属服务业的酒店管理业、房屋中介代理业做一个对比,我们不难得出上述结论。

  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竞争日益激化,以及新的房地产形势的发展,经营越来越被提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日程上来,物业管理企业要得以快速发展,经营将是一条必由之路。

  一、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的市场基础和需求

  物业管理企业要获得好的经营效果,离不开对市场的正确分析和把握,只有瞄准市场需求,准确把握机会,才能获得成功。就目前来讲,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的市场基础和需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变化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变化给物业管理的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基础,具体表现在:

  (1)租赁市场的繁荣给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了进行房屋租赁中介服务的市场。由于空置房的增加,房地产商需要将部分物业出租以获取回报,加上购置物业收租赢利的投资理财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士所采用,使房屋租赁市场具有很大的潜力,物业管理由于最接近业主-出租方,所以在房屋租赁代理领域有得天独厚的便利,市场潜力很大。

  (2)适应性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基本要素,要求房地产适应市场的需求,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加上有些房地产商前期市场定位不准确,使房地产投入使用时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要对房屋的间隔、功能、配套、装修、特别是用途进行改变。有些地产商在规划设计时特意将房屋设计成多用途、易改变的形式以适应市场的变化,这些都需要在房地产建成后进行调整。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具体组织实施这一工作,如果操做得当,会给发展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带来丰厚的回报,这点在诸如工业物业改为商业物业,住宅用途改为办公用途时尤为显著。

  (3)物业管理的策划,已成为房地产营销策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设计适合房屋档次和规模,与房屋的目标客户的消费能力、生活水准和生活习惯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方案,将建筑设计、环境配套理念延续到建成后的生活方式、社区环境和文化氛围之中,对房地产开发商已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房地产营销策划,是大有可为的。

  (4)房地产开发的多样性,房屋功能的多样化趋势,商、住混合型房屋及综合配套小区的大量出现也为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提供了大量的机会。

  2、居民需求的变化

  (1)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二、三次置业的人数不断增加,人们不再满足于一生只买一次房,购买住房的目的也不仅限于解决居所问题。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将住房当做财产来对待,就更加关心房产的保值、增值、租赁和流通等问题。这样一方面更加突出了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提出了对房屋租赁、转让及价格、信息等方面的需求。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多层次的服务,对特约服务的需求也呈迅速上升的趋势,这也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偿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近年来除了传统的家政、社区服务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外,像会所经营管理、智能化信息服务等新兴的内容也成为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关注的对象。

  3、物业管理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1)物业管理发展的趋势之一就是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物业管理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竞争力,将一些专业工作对外委托。如清洁卫生、盆栽植物的养护和更换、玻璃幕墙的清洗、电梯维保、中央空调水处理、消防系统的维护等等。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特长和资源优势,成立专业化的队伍,承接其它物业管理公司或其它行业(如酒店业、零售业及餐饮业等)的相关业务或工程,这也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经营选择。

  (2)随着物业管理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不仅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物业管理本身也对社会相关行业提出了更高、更大的市场需求。这种需求在硬件上表现为物业管理用品、用具、材料、零配件等的制造、加工和供应等方面(如各类标牌标识的制作就有很大的需求)。在软件上表现为对信息、资料、培训、人才交流、质量体系认证等方面。物业管理企业在这方面的经营行为,既为同业提供了方便,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又为自已的经营行为开辟了新的市场。

  二、物业管理企业如何经营

  物业管理企业要搞好经营,除了要了解市场,把握市场以外,还应掌握经营的方法,抓住重点,充分挖掘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信息资源上的潜力,运用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法,发挥自身在品牌、管理、信息、地缘以及最贴近业主和客户的优势,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总的来讲,应该在下述几个大 的方面进行系统的计划。

  1、对业主--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

  搞好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无疑是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的基础工作和主要工作。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要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优质的服务换取优价的回报,同时有效地降低成本。但另一方面要注意的是:要使物业管理企业达到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应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1)实施品牌战略,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建立企业的品牌,充分利用名牌所带来的巨大的市场效应和市场信誉。

  物业管理由于属于服务业,涉及面较广,影响服务质量的因素较多,质量保证的实施较困难,尤其特殊的是,客户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很难进行全面的、客观的检查和评价。这些特点决定了客户在选择物业管理产品的提供者--物业管理公司的时候,非常注意其信誉。而优质的品牌是良好信誉的集中体现,故物业管理公司的品牌是其开拓市场的关键因素。国外统计资料表明:在某一领域前十大品牌的市场份额占有率超过70%,物业管理企业如果不能树立自身的品牌形象,其发展空间是受到很大限制的。

  建立品牌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要建立一个长期计划并加以实施,首先是苦练内功,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使客户满意。其次是要规范企业的行为,守合同重信誉,不侵犯业主的权益,积极维护企业的形象。再有就是要注重宣传和引导,特别要抓住政策、市场和宣传上的契机进行集中突破。另外,企业综合实力和管理规模也是建立品牌的重要因素。

  (2)注重宣传,这种宣传不仅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认同感,还应起到引导消费,拓展市场的作用。

  引导消费的作用不应忽视,现在我国很多居民受长期免费住房的影响,对住房消费认识不足。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和示范,让业主见到或了解到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居住环境对其生活质量和生活素质的影响,以及对其房产(可能是他们最大的财产)价值保障的作用。不仅能提高居民的住房消费意识,增加物业管理企业的收益,而且能大大降低物业管理的难度,减少与业主的争议。

  (3)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扩大管理规模,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此举对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总体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壮大公司实力以及显著降低成本都有重要意义。

  (4)重视财务管理,加强工程管理,节能降耗,有效地控制或降低成本,也能为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5)对物业管理资源进行战略性调整,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物业管理公司自身特点,将不具备竞争力的,运作成本不合理的业务(如清洁,某些机电维保)分包出去。这样不仅大幅度降低成本,还能使物业管理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来发展自已的优势项目,也能达到很好的经营效果。

  2、以物业本身为中心开展多种经营

  这种经营是对物业管理主业经营的很好的辅助和补充,由于物业管理企业在先天条件上占有很大的优势,又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所以一旦经营得当,也会得到很好的回报。概括起来,这类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针对业主和客户而提供的有偿服务,如家政服务和汽车美容服务等。

  (2)针对物业管理行业和其它相关需求的专业化服务。如专业清洁服务和机电设备维保服务。

  (3)房屋出租出让中介代理,以及供求信息方面的服务。如代理业主进行房屋出租。

  (4)为物业管理行业提供产品和流通方面的服务。

  (5)为物业管理或房地产业提供咨询、策划、市场信息和顾问方面的服务。

  (6)为同业提供培训、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服务。

  (7)对公共场地或场所的经营,如户外广告、屋顶天线、公共场地的出租等。

  3、专项经营活动

  与上述经营行为不同。专项经营往往是以较大投资为基础的较大规模的系统性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风险和收益都可能较大。所以首先要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筹措资金,制定经营管理方案。为减少风险,这类经营以围绕物业本身为主要开展。具有代表性的此类经营活动有:

  --开办幼儿园、学校;

  --经营性场所,如餐厅、超市、网吧等;

  --会所及康体娱乐设施;

  --装饰装修;

  --搬家公司、礼仪服务公司等

  4、与房地产经营相联系的经营

  通过对经营性房产进行技术性的改造或功能上、环境上的配套,或者实施对物业的功能或用途上的改变,提高经营性物业的赢利能力,而使物业管理企业获得回报,这种经营在商场、写字楼及工业区等物业种类上有很大的机会,比如:

  --通过对电梯进行技术改造,美化环境,建立起多媒体导购系统,再加上适当的辅助宣传和活动,使所管理的商业物业客流量和营业额提高,从而带动铺面租金的上涨;

  --通过兴建宽带上网及其它方法,改善写字楼物业的办公条件,从而提高写字楼的出租率。

  --通过改善工业区的行车、停车条件和货物装运条件,方便工业区的厂家,从而改善工业区的投资环境;

  上面从几个方面简述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的一些内容,物业管理企业要搞好经营,关键在于认真分析客户需求,把握商机,树立创新意识,同时应合理化配置资金和其它资源,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三、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防止“饥不择食”,盲目扩张。

  在增加新的经营项目或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之前,应该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和研究,对各种风险因素要进行认真的评估并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这样才能使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而盲目发展的后果是很坏的,这方面近几年在行业内有很多生动的教训,提醒各物业管理企业在开拓发展的同时要保持头脑的清醒。   2、避免所谓“多元化”的影响,坚持“靠山吃山”的原则,以物业经营为基础。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如果脱离和优势不再成立。这种经营将面临来自市场和社会的激烈竞争,物业管理企业在资金、技术和经验上都处劣势,经营风险大为增加。同时,这种经营不仅不能对物业管理有所帮助,反而由于资源的精力的大量占用,势必对物业管理产生不利的影响。这样会使物业管理公司丧失基础,是不可取的。

  3、经营中坚持以内涵为立足之本,强化内部建设。

  只重视对外拓展,忽视内部建设的现象也应引起业内人士的注意。要在拓展经营项目的同时,调整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培养人才,总结经验。特别是对某些经营项目(如房屋中介代理),管理和从业人员仅知道物业管理方面的知识、经验和管理方法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进行大的调整,甚至需要专业资质的认可。所以要在拓展市场的同时,加强内部建设,才能使企业的多种经营得到稳健发展。

  4、注意经营和收益的合法性,不侵害业主权益。

  依靠物业本身进行的经营行为,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要求进行,其中哪些经营权和收益属于业主(收入用于补贴管理费),哪些属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以及收益的分配等问题,都应引起物业管理公司的注意。一般拥有产权的单位、个人或组织才拥有经营权和收益权(如地下停车场、户外广告及公共场地等),所以物业管理公司利用自已不拥有产权的物业或公共场所、设施等进行经营,应先获得产权人的同意,并就经营内容、方式及收益分配等方面与产权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上面就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问题谈了一些认识,现在许多物业管理企业已经在经营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相信在物业管理同行的共同努力下,伴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经营的总体水平一定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篇3:物业企业的企业文化特性及其建设

  物业企业的企业文化特性及其建设

  伴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活叫变革,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企业管理的核心已由重物质的"硬性"管理转变到重精神的"柔性"管理。

  一、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管理及发展的重要性

  物业管理企业作为认房屋对管理对象,以人为服务对象的市场主体,更应对企业文化建设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实际就是一种以价值观为核心的对企业全体员工进行企业意识教育的微观文化体系。其核心是企业价值理念,作用对象则是企业全体员工。

  企业文化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在信念、精神上的升华和凝结,目的就是要在企业中形成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一旦企业的价值观变成企业员工共有的价值理念,企业的内化控制无疑就会加强,员工也会以共有的价值观念为准则来自觉监督和调控生产、经营和日常活动,企业的内聚力、向心力和能动力,还有对外的发散力就会增强。如果企业的每个成员都工作在相互信任、相互沟通、平等向上的环境中,素质得到提高、智力和潜能得到激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将人力优势转化为智力优势和生产优势,很显然企业在竞争中将会获得全面优势。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世界各民族的发展无非都是以追求经济的富强、文化的先进为目的的。企业管理,简单的说就是通过人的集合,资源的集合,资金的集合,然后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无论何种企业,经营要想获得成功,资金、技术、产品等因素是不可缺的,但仅有此类因素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和强调"以人为本"的今天。如何将人、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的组织起来,是非常关键的核心问题。显然,我们不仅仅要关注企业的体制是否有利于这种集合,我们还必须关注企业的文化。文化对于企业发展的核心作用是凝聚力与竞争力的形成。任何成功企业,文化的成功也必然是其获得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要赢得企业战略上的优势,占领文化制高点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由于企业文化的上述特点,它作为当今管理的手段之一,对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首先,对内它能激励企业全体员工积极进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员工更加重视职业道德,注意改善同事间关系,将个人发展与企业兴衰挂钩,以实现企业目标为已任;其次,对外它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信誉,扩大企业知名度,给企业带来难以估计的社会效益;再次,它也是企业实行改革、创新和实现发展战略的思想基础,是企业对环境适应能力的支柱。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企业文化特殊性

  近20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持续发展,作为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行业也得到飞速发展,人们对其内涵及外延的深度广度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使物业管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加强企业管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成为企业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及树立品牌形象中的核心作用,其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由于物管企业的特殊性,企业文化在该行业也有着明显的特点:

  1.物业管理企业的"产品"交换多以人为载体

  由于物管企业属于服务行业,其产品就是服务,产品质量的好坏实际就是服务质量的好坏。这些服务的提供者和接受者都是人,"产品"的交换均以人为载体,在"产品"即服务的交易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种行为和冲突。一方面是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服务提供者之间产生的,另一方面则是提供者之间的差异造成的。这些冲突,归根到底都是人的价值观冲突。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是非常复杂的,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重性,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思想、性格和行为方式。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同时要遵循公平、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要协调好和服务接受者(业主或客户)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有一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和理念,这些方法和理念要和企业的经营发展相结合,同时融入到企业文化中。企业文化作为企业内部的群体意识,具有一种无形的文化力量,对内可以约束员工行为,使之更加规范合理,同时由于其对外的发散力,也为物管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更好的外部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流动快,企业生存压力大。如何将企业目标和个人目标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兼顾社会大的环境,无疑对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好的物管企业文化可以很好的解决上述问题。

  目前物业管理行业内广为使用的诸多理念,如"以人为本"、"关心员工就是关心企业"、"我们多努力,让您更满意"、"员工是企业的财富"、"说干就干,干就干好"、"业主乃衣食父?quot;、"善待每一位业主"等等,实际都是物管企业在多年运作过程中发展而来的文化理念,并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是行之有效的。这些文化理念的运用比较有效的解决了物管单位和业主的矛盾,也为员工的行为规范服务意识作了较好的要求和规范,调节了人际关系和人们的心理状态,使员工在良好的气氛中以正确的心态接受和领会企业文化的精髓。由于物业管理企业在"生产"其产品--服务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员工服饰、言行举止以及营造的氛围传递给物业使用人或局外人的,这种发散是动态和静态的结合。好的企业文化无疑会带来好的"生产"过程和好的"产品",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传递..了好的企业文化,让业主(客户)感受到了物管企业的服务意识,营造了很好的亲和氛围,一定程度缓解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物业管理作为朝阳产业,属服务行业范畴,是围绕着物业及其使用人开展的系列服务工作,其产品质量的好坏就是服务质量的好坏。物管企业要得到快速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很好的制高点,立于不败之地,除了要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还要占据文化制高点。

  近些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涌现了许多物业管理优秀企业,这些企业都很重视企业自身文化建设。如置身于这些企业管理的小区或物业,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精神风貌、服务态度、待人接物、装束设备,以及物业管理企业营造的独特氛围,如与物业配套的各种标识、小品等,人们从中都能感受到浓烈的企业文化特点。

  2.物管企业的品牌重要性

  作为服务行业,其有形价值较少,更多的则是无形价值,而品牌则是物管企业最为重要的无形价值。要想创建物业管理企业的优质品牌,必须要加大企业文化建设。

  物管企业在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时,其启动资金、周转资金相对其它行业而言是微其微的。由于技术飞资金、人力等要求较低,物业管理市场准入条件不高,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物管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一方面类似的企业如雨春笋般不断涌现,但由于行业本身劳动密集性、保本微利的特点,物管行业也必然面临重新整合,重配资源,企业向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对工作生活居住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对其配套服务--物业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就物业管理企业来说,由于几乎所有物业管理企业都认识到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性,物业管理的“产品”--服务同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物业管理企业如果想通过技术、质量、价格、服务等传统的竞争手段来甩开对手,显然将会变的更加困难。在该种情形下,有着良好品牌和公众形象的物管企业,必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先人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将蛋糕做大。因为强势品牌拥有核心消费群体并且有着强大的发散力,品牌的重要性不仅仅体现在市场上,作为企业经营中的一个关键元素,它在保持企业凝聚力方面,也是无可替代的。可以说,企业竞争的背后是品牌,而对品牌的支撑则是企业文化。透过品牌的文化力去赢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对品牌的认同和亲和,已经成为当今市场竞争的一种深层次、高水平、智慧型的竞争,这一点对物业管理行业而言表现的较为明显。品牌不是产品,而是其中体现的文化情惊飞情感氛围以及服务理念和艺术。只有符合市场规律,占据文化制高点的品牌,才能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创造高的美誉度,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和公众的信赖,为企业在市场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可以说,任何物管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为企业管理者,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看待企业的品牌。

  在企业品牌的创建过程中,企业文化是不可缺少的利器。对物业管理企业而言,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就是使全体员工的价值观和企业的价值观一致,变被动的管理为企业自发的个人价值实现,变无形的文化为有形的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环境效益的提高,同时企业的对外形象、竞争力在文化建设过程中也会更好更强。物管企业品牌,实际就是企业文化对外发散力的一种集中体现。

  三、物管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其企业文化的重要性。企业文化不是一种附庸风雅的装饰物,是由一系列系统的理念组成。它不单是表面的,而且有着深邃的内涵。物管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同样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针对企业自身特点飞市场状况以及企业未来的经营和发展等情况不断加以充实完善,还要防止企业无形的文化和有形的其他管理制度冲突碰撞,防止物管企业文化和社会文化脱节。应当充分认识到物管企业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由于每个人的个人价值观与组织所倡导的共同价值观总是存在差别,要达到珠联璧合,取得一致,必须由浅到深,由易到难,由表及里按计划行事。还要看到企业员工接受和自己价值观有一定差异的企业'价值观念,是一种被动和强制性的服从行为,是一种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行为。企业应该以一定的科学理论作指导,按照一定步骤,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推动 企业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时应该避免的下面几个问题:

  1.避免元文化现象

  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没有文化的物管企业必定是失败的企业。如果企业仅有十分系统和严明的各种 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必须怎么做和不能怎么做,没有明确的文化理念和价值倡导,疏于对员工的教育与培训,可能 会导致企业活力不足,死气沉沉,缺乏忧患意识,严重的可能离心现象严重。

  2.文化愚民现象

  如果过于强调企业的某种文化理念,推广教育手段过急,可能会使企业员工盲从,而缺乏独立思考创新。创新是 企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如果企业不思进取,故步自封,无疑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3.文化理想现象

  企业文化如脱离实际,其倡导的文化理念超出企业范围,或认为企业文化可代替一切企业管理所有其他内容,可能 会使企业忽视眼前的险恶环境和今天该干什么,会流于假大空的陷阱。甚至可能和住业户的价值观发生冲突,从 而使企业的运作不灵验,导致企业运作环境恶化。

篇4:服务集成商:未来物业管理企业的角色

  服务集成商:未来物业管理企业的角色

  物业管理发展的20年历史,经历了管理理念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深刻变革,且普遍为业界和社会认同。不管时代如何变迁,也不管物业管理的模式创新到何种程度,为业主服务的理念和主旋律一定会得到秉承,物业管理的核心还在于如何满足和超越顾客不断增长的需求,物业管理行业在这种激励下得以蓬勃发展。

  有了这份喜悦的心情,我们同样要正视物业管理企业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如服务专业性不够、服务宽幅不大、服务内涵不深、管理成本过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在哪呢?又如何去根治它呢?我们认为,物业管理企业要从基础性的事务中寻求解脱,要转变企业的职能,未来物业管理企业要扮演服务集成商的角色!所谓服务集成商,就是社会服务资源的搜集者、统筹者和组织者。也就是说,物业管理企业不是业主服务需求的生产者,不再直接向业主提供有形服务,而是通过提供间接服务、人文服务和信息服务,组织和落实社会专业服务资源为业主提供服务,达到业主满意的目的!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对企业型的社会组织也相应提出了更高要求:大而全、市场反映迟钝的企业很难在竞争中寻到一席之地。像世界知名的大企业都是如此:如摩托罗拉、IBM等,他们只负责新技术的研究和市场营销模式的组建、创新,至于如何生产出自已的产品,那就是其它生产商的事情了。日本的本田汽车,80%左右的零部件是其它中小生产商提供的。这种现象说明社会分工呈现越来越细的趋势,服务行业也是如此,特别是社会信息化、智能化和网络化进程加快,服务手段和技术层出不穷,那务产品也极大丰富,如何有效的组织这些服务,为服务提供平台,促进交易的规范、高效形成,成了服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物业管理作为服务行业,也必然要走专业化服务的道路,目前众多物业管理企业将机电、绿化、清洁外包,一方面在人财物成本上都得以降低,另一方面,促进了机电、绿化、清洁公司的市场化发展。而保安服务方面,绝大多数企业考虑到国情、形象建设等因素,由企业自身来管理,相反则既耗了精力,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阻碍了保安专业行业的快速发展。除了这些,还有社区文化、家政服务、车场管理、房屋管理等等,我们都可以寻求社会资源在有效的监控之下予以完成。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成为服务的生产者,而要成为服务的组织者。

  二、业主对服务需求的多元化与物业公司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

  社会思潮的多元化和业主生活环境的差异性直接导致了业主需求的复杂化和差异化。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消费意识的逐渐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依赖思想将不断滋长,需求面不断加宽,需求量不断增多,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实际上,物业公司自身服务能力是极其有限的,企业可能成为“百事晓”但不可能成为“万事通”,靠企业本身所生产的服务产品不可能全面满足业主的要求,也无力去挖掘业主服务需求,既使挖掘出来,也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这种矛盾在目前的服务方式下不可能得到解决,也不利于促进物业管理向经营型企业转变,很好的发展思路就是成为服务集成商,组织和利用社会服务资源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及时、专业化的服务。

  三、国际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的换版理念也印证了这种职能转变的正确性

  最近,国际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正在进行94版到2000版的换版工作,各通过认证的物业管理企业也将它纳入到议事日程。在改版内容中,有一条值得注意,那就是物业管理供应链所使用的术语进行了如下更改,94版是:分承包商-供方-顾客,而2000版是:供方-组织-顾客,用“组织”代替了“供方”,用“供方”代替了“分承包方”。从以上更改中我们不单看到了术语“字词”的更改,更重要的是我们还看到了,在和执迷不悟管理服务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角色的换位,从服务供方和制造商的角色变为服务的组织者,这就是服务集成商的概念。

  四、物业管理企业的资源搜集与统筹

  1、搭建专业的信息服务平台。作为服务集成商,系统构成要素有三点:服务对象、服务平台、服务供应商。其实服务对象就是业主,这已经具备了,关键是要建立一个信息服务平台,让服务供应方和需求方都能走上这个平台,然后通过物业公司进行组织,顺利实现服务交易过程。物业公司首先可以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服务供应商的信息网络,通过有效的评估以契约的形式建立与供应商之见的长期的或短暂但及时的专业服务。其次,物业公司要建立业主需求档案,通过顾客调查了解、掌握、挖掘业主的需求,以便及时填补供应商。

  2、物业公司起码有三类资源可以进行有效组织:一是社会服务资源,社会上各类专营公司及商家能够提供专业服务的供应商如:清洁绿化公司、保安公司、家政公司、工程维修公司、电子商务公司、文化公司、旅游公司、票务公司等,只要地供应方在经营过程中和业主在消费过程中需要的,物业公司都能利用信息平台造就用武之地。二是物业公司本身资源,那是指所管理物业的各类服务信息、服务设施设备的共享,可以提高利用率;三是业主资源,业主是一个宠大的消费群体,物业公司可进行有效分类组合,同时可以利用与业主接触沟通,听取业主的意见建议。另外,作为专业的服务集成商,还要懂得如何保护业主在消费过程中的利益,包括法律和政策咨询、交易代理、风险防范等,要切实为业主带来便利,使业主放心消费。

  3、品牌经营是企业发展的潮流,品牌消费是大势所趋,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品牌建设是成为服务集成商之后的又一项重要功能。物业管理企业打造品牌的好处:一是有利于拓展物业管理市场,获得充足的服务对象,获得更好的规模效益;二是有利于通过树立形象,与服务提供商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使服务供应商也逐渐成为物业公司的虚拟顾客群体;三是良好的形象和信用容易为业主所接受,增强信任感,并乐意接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

  4、物业公司之间可建立虚拟型战略联盟。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优势,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可以建立虚拟型战略联盟式的合作关系,可以相互间取长补短,实现资源共享,这种企业是伴随着信息社会发展和新经济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新型企业模式,它突破了传统的企业间合作的方式,而是通过网络建立分散、互利的合作,一旦双方目的达到,合作也宣布终止。这种方式适用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与服务提供商之间,诸如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网上联合采购、网上服务信息共享等,物业管理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为了提供某项服务临时组建合作网络等。

  五、物业管理企业的资源组织和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对上游资源进行统筹后,关键要进行有效地组织和监控管理,应在服务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都有跟踪监控手段,以保证服务的效用。

  1、前期组织管理。在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实施服务之前,物业管理企业应详细掌握其服务的方式方法、具体方案、服务设备、材料运用、服务人员素质等影响服务质量等相关因素。一方面尊重供应商服务模式,另一方面根据企业自身的特色规范供应商的行为,使之在可控范围内进行运作。如保安管理的服装,应根据小区(大厦)档次、环境格调、业主群体特征等进行配置;社区文化的开展,要根据业主群体不同层不同需求选择文化内容和活动形式等,这些都要在服务展开前期进行必要的协商,以达成服务合同。

  2、服务过程组织管理。服务过程的跟踪监控是确保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过程监控体系,通过巡查、抽检、现场跟踪、质量记录、整治通知单、应急措施等使供应商的服务行为按照合同条款予以执行,满足甚至超越业主的需求。

  3、后期组组织管理。后期反馈管理有利于改进提高服务质量,是对供应商的客观考核评价。物业管理企业可通过回访、顾客意见调查、效果评估、专业鉴定、成本核算等方法深入分析供应商的服务水平,用数据来反映顾客的满意程度。同时,可以通过行业横向比较,表现物业管理企业本身在资源的组织管理上的能力,有利于及时调整替换供应商或修订强化监控手段。

  六、实现服务集成商的基础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实现向服务集成商的角色转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成熟下,而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

  1、需要业主的认可。物业管理发展至今,虽然业主的消费意识不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认定还局限于物业管理企业本身,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依赖性较强,业主已成为企业的忠诚顾客群体。因而,物业管理企业在角色转变过程中,做好引导工作,并保证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2、需要物业管理法制化的支持。物业管理企业实现服务集成商的角色,需要加快物业管理法制化的步伐,来明确物业管理企业的责、权利关系,明确发展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明确供应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并规范它们的行为。原则上说,业主交纳管理服务费的同时,也交纳了相应的风险,但风险由谁来承担呢?诸如现在存在的保安责任、设备责任问题等,都需要予以分析和界定。

  3、需要社区服务产业的发展。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必然会带动的推进社区服务产业的发展,各类围绕社区服务的专营公司越来越多,内容会越来越丰富,越来越贴近居民的生活,这些都为物业管理企业实现服务集成商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

  七、服务集成商转型可大大提高企业本身的市场竞争力

  物业管理企业实现服务集成商角色转型后,受益的不但是业主可以接受到更专业、全面、优惠的服务,更是能提高物业管理企业本身的市场竞争能力。

  1、企业本身的机构将显得更为精干,小型化、知识化的组织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会更强,摆脱了劳动密集型的形象,这有利于企业向知识型过渡,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生存和竞争能力。

  2、物业管理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将更加专业、全面,克服目前物业管理缺乏服务资源、能力以及"大而全"的弊端。通过组织社会资源,物业管理的服务功能更加强大,服务竞争力也大大提升。

  3、有利于物业管理向企业型、经营型转变,物业经营是企业化行为,但被赋予了诸多行政管理职能,导致职责难以界定。而向服务集成商角色转变有利于物业企业确立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地位,真正走企业型和效益型发展道路,摆脱不应有的社会责任,轻装上阵提高企业竞争力。

  4、物业管理向服务集成商转变,为业主提供的服务都通过契约和有偿形式,成本容易核算和得到控制,经济效益也会有明显增强,从而根本上提高企业竞争力。

  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角色定位是一件意义深远的事情,而向服务集成商转型既能有效解决物业企业目前面临的发展问题和困难,又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模式和方向。但任何新生事物的成长都离不开合适的土壤,物业企业向服务集成商转型也一样,需要市场经济发展的支持、同行业人士的努力和探索,共同把物业管理这个新兴行业推向成熟。

篇5: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7修正)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修正)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年10月30日经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二、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20**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20**年11月26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修正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九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第十条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审批前,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十四条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得降低企业的资质条件,并应当接受资质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质证书:

  (一)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审批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资质审批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批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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